旅館餐廳裏燈火隻亮了半邊,幽暗無燈處,排了很多還沒鋪上桌巾的桌子。他想起過去從未見過這種未經桌巾裝點的桌子,一堆脫去白色盔甲的破爛東西。
一個穿黑色製服裙子、綠色繡花緊身毛衣外套的小孩用頭在紗門上抵來搓去地玩,看到格蘭特似乎嚇了一跳。他問早上有什麽東西可吃。小女孩從餐具架上拿了調味瓶,一本正經地送到他麵前。
“我去叫瑪麗來。”她親切地說,然後消失在紗門後麵。
“服務”本身已經失去過去講究的正式與光鮮,而變成家庭主婦口中的一切從簡。但偶爾的一句“我去叫瑪麗來”倒也彌補了她以繡花緊身毛衣來代替製服的不得體。
瑪麗是一個無憂無慮的胖女人,如果不是奶媽這行不再流行的話,她一定是個奶媽。在她的伺候下,格蘭特覺得自己就像個慈祥長輩麵前的小孩一樣放鬆。這是一件美好的事,他苦澀地想。在他如此迫切地需要慰藉時,一個胖胖的飯店女服務生給予了他。
他吃了這女人送來的食物,覺得好些了。又過了一會兒,她回來把桌上切好的吐司麵包移開,換上一盤小圓麵包。
“這些小麵包給你。”她說。“剛剛才送到的。現在這種小麵包不比從前了,沒有嚼頭,但怎麽說也比吐司強。”
她把果醬推到他手邊,看他是否還需要更多牛奶,然後就又離開了。一點都不想再吃的格蘭特,將小麵包塗上奶油,伸手去拿昨晚沒看的報紙。他拿到的是倫敦的晚報,但卻一臉狐疑地認不出來。“我買了晚報?”照例昨天下午四點他就已經讀過晚報了,為何七點又買另一份?難道買晚報已經變成一種反射動作,跟刷牙一樣完全自動?難道一見到燈火通明的書報攤就想買晚報?難道事情都是這樣子的嗎?這份報紙是《信號報》——《號角日報》的下午版。格蘭特再掃視一遍昨天下午看過的報紙標題,心想,天啊!怎麽老是同類型的新聞。它是昨天的報紙,但它也可以是去年的或下個月的,因為標題永遠都和他現在看到的一樣:爭鬧不休的內閣、梅達穀的金髮死屍、關稅實施、交通阻塞、美國明星蒞臨,以及街頭意外等等。他把食物移開,但當他抽出下一摞報紙時,他注意到“最新消息”那一欄的空白處有鉛筆塗鴉的痕跡。他將報紙翻了個麵,好看清楚到底是誰在那兒塗來畫去。從塗寫的狀況來看,並不像送報小童的匆忙筆跡,而是有人想寫首詩。從他斷續的寫法來看,顯然不是試圖想回憶起某首名詩,而是一首原創作品。詩作中漏掉的兩行詩句也已經勾好足量的音步了,這種技巧格蘭特在學校名列最好的十四行詩寫手時,就已經使用了。
但這首詩不是他的。
他突然意識到報紙是從哪裏來的。他獲得這份報紙,比平常買晚報更不加思索且自然而然得多。當報紙滑落在七b臥鋪的地板上時,他將它和其他雜誌一起夾到腋下帶走的。他頭腦中意識,或者說經歷過昨晚之後殘餘的意識,全都關注在酸奶酪對待那個無助的男子所引發的騷動上。他惟一刻意的行為是用撫平那人的外套來譴責酸奶酪,而為了要空出一隻手來,才將報紙連同其他雜誌夾在腋下的。
所以那個有著蓬亂黑髮和輕率眉毛的年輕人是個詩人,是嗎?格蘭特興趣盎然地看著這些鉛筆字,詩人似乎是想用八行詩來表現他的巧思,但他還沒有想好第五行與第六行,所以草稿是這樣子的:
說話的獸
靜止的河
行走的石
歌唱的沙
看守著這道
通往天堂之路
呃,平心而論,這實在太怪了。這是精神譫妄症的前兆嗎?可以理解的是,在這個詩人酒精迷夢的世界裏,沒有任何東西是平凡的。在這名有著率性眉毛的年輕小夥子眼中,自然界萬物全變了麵目,由如此恐怖的古怪形象所看守的天堂究竟是怎樣一種天堂?是一種遺忘?而他又為何如此迫切地將遺忘當做天堂?他為什麽不惜經歷已知的恐怖來趨近天堂?格蘭特一邊吃著新鮮但沒有嚼頭的麵包,一邊思考這件事。成人的手寫體會如此不成款式,並不是因為他的協調功能不好,而是因為他根本不曾真正長大,還是原來的小男孩。這個推論是從他的筆跡得來的,他的手寫字都是習字帖的形式。奇怪的是這麽一個有特性的人,居然沒有意識地在字體上呈現自己的人格特性。絕大部分的人都會在不知不覺間就將學校時的習字帖型字體調整成自己喜歡的形式。
格蘭特多年來的一個小小興趣就是特別注重筆跡。
事實上,長期觀察字體的結果,令他在工作上受益非淺。
當然,偶爾他的推斷也會有錯。但一般來說,筆跡為詮釋一個人的性格提供了非常好的線索。一個殺人如麻、以強酸溶屍的兇手,剛好寫了一手不平凡的好字,那隻是特例。正常情況下,繼續使用學校書寫體的人,如果不是因為不夠聰明,就是因為很少動筆,以至於無法將自己的個性融入字體當中。
此人能聰明地使用這些文字,來描繪天堂之門外夢魘似的危險,顯然絕非因為缺乏個性才使得他的字體顯得如此稚氣。他的個性,他的活力與興趣,已經跑到別的地方去了。但跑到哪裏去了呢?也許是某些更動態的、更外向的地方吧。像“托尼,六點四十五分坎伯蘭酒吧見”這類便箋或者日誌等等。
一個穿黑色製服裙子、綠色繡花緊身毛衣外套的小孩用頭在紗門上抵來搓去地玩,看到格蘭特似乎嚇了一跳。他問早上有什麽東西可吃。小女孩從餐具架上拿了調味瓶,一本正經地送到他麵前。
“我去叫瑪麗來。”她親切地說,然後消失在紗門後麵。
“服務”本身已經失去過去講究的正式與光鮮,而變成家庭主婦口中的一切從簡。但偶爾的一句“我去叫瑪麗來”倒也彌補了她以繡花緊身毛衣來代替製服的不得體。
瑪麗是一個無憂無慮的胖女人,如果不是奶媽這行不再流行的話,她一定是個奶媽。在她的伺候下,格蘭特覺得自己就像個慈祥長輩麵前的小孩一樣放鬆。這是一件美好的事,他苦澀地想。在他如此迫切地需要慰藉時,一個胖胖的飯店女服務生給予了他。
他吃了這女人送來的食物,覺得好些了。又過了一會兒,她回來把桌上切好的吐司麵包移開,換上一盤小圓麵包。
“這些小麵包給你。”她說。“剛剛才送到的。現在這種小麵包不比從前了,沒有嚼頭,但怎麽說也比吐司強。”
她把果醬推到他手邊,看他是否還需要更多牛奶,然後就又離開了。一點都不想再吃的格蘭特,將小麵包塗上奶油,伸手去拿昨晚沒看的報紙。他拿到的是倫敦的晚報,但卻一臉狐疑地認不出來。“我買了晚報?”照例昨天下午四點他就已經讀過晚報了,為何七點又買另一份?難道買晚報已經變成一種反射動作,跟刷牙一樣完全自動?難道一見到燈火通明的書報攤就想買晚報?難道事情都是這樣子的嗎?這份報紙是《信號報》——《號角日報》的下午版。格蘭特再掃視一遍昨天下午看過的報紙標題,心想,天啊!怎麽老是同類型的新聞。它是昨天的報紙,但它也可以是去年的或下個月的,因為標題永遠都和他現在看到的一樣:爭鬧不休的內閣、梅達穀的金髮死屍、關稅實施、交通阻塞、美國明星蒞臨,以及街頭意外等等。他把食物移開,但當他抽出下一摞報紙時,他注意到“最新消息”那一欄的空白處有鉛筆塗鴉的痕跡。他將報紙翻了個麵,好看清楚到底是誰在那兒塗來畫去。從塗寫的狀況來看,並不像送報小童的匆忙筆跡,而是有人想寫首詩。從他斷續的寫法來看,顯然不是試圖想回憶起某首名詩,而是一首原創作品。詩作中漏掉的兩行詩句也已經勾好足量的音步了,這種技巧格蘭特在學校名列最好的十四行詩寫手時,就已經使用了。
但這首詩不是他的。
他突然意識到報紙是從哪裏來的。他獲得這份報紙,比平常買晚報更不加思索且自然而然得多。當報紙滑落在七b臥鋪的地板上時,他將它和其他雜誌一起夾到腋下帶走的。他頭腦中意識,或者說經歷過昨晚之後殘餘的意識,全都關注在酸奶酪對待那個無助的男子所引發的騷動上。他惟一刻意的行為是用撫平那人的外套來譴責酸奶酪,而為了要空出一隻手來,才將報紙連同其他雜誌夾在腋下的。
所以那個有著蓬亂黑髮和輕率眉毛的年輕人是個詩人,是嗎?格蘭特興趣盎然地看著這些鉛筆字,詩人似乎是想用八行詩來表現他的巧思,但他還沒有想好第五行與第六行,所以草稿是這樣子的:
說話的獸
靜止的河
行走的石
歌唱的沙
看守著這道
通往天堂之路
呃,平心而論,這實在太怪了。這是精神譫妄症的前兆嗎?可以理解的是,在這個詩人酒精迷夢的世界裏,沒有任何東西是平凡的。在這名有著率性眉毛的年輕小夥子眼中,自然界萬物全變了麵目,由如此恐怖的古怪形象所看守的天堂究竟是怎樣一種天堂?是一種遺忘?而他又為何如此迫切地將遺忘當做天堂?他為什麽不惜經歷已知的恐怖來趨近天堂?格蘭特一邊吃著新鮮但沒有嚼頭的麵包,一邊思考這件事。成人的手寫體會如此不成款式,並不是因為他的協調功能不好,而是因為他根本不曾真正長大,還是原來的小男孩。這個推論是從他的筆跡得來的,他的手寫字都是習字帖的形式。奇怪的是這麽一個有特性的人,居然沒有意識地在字體上呈現自己的人格特性。絕大部分的人都會在不知不覺間就將學校時的習字帖型字體調整成自己喜歡的形式。
格蘭特多年來的一個小小興趣就是特別注重筆跡。
事實上,長期觀察字體的結果,令他在工作上受益非淺。
當然,偶爾他的推斷也會有錯。但一般來說,筆跡為詮釋一個人的性格提供了非常好的線索。一個殺人如麻、以強酸溶屍的兇手,剛好寫了一手不平凡的好字,那隻是特例。正常情況下,繼續使用學校書寫體的人,如果不是因為不夠聰明,就是因為很少動筆,以至於無法將自己的個性融入字體當中。
此人能聰明地使用這些文字,來描繪天堂之門外夢魘似的危險,顯然絕非因為缺乏個性才使得他的字體顯得如此稚氣。他的個性,他的活力與興趣,已經跑到別的地方去了。但跑到哪裏去了呢?也許是某些更動態的、更外向的地方吧。像“托尼,六點四十五分坎伯蘭酒吧見”這類便箋或者日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