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拔腿往前跑,烏鴉則連發兩弩,一支中了臀部,一支中了後背。


    它的脖子輕輕顫動,後腿再用力往前蹬。可它慢慢使不上力了,疼痛讓它站不穩,沒跑幾步,便踉踉蹌蹌地栽倒。


    青鹿瘦且肉薄,沒什麽油水。但那麽冷的冬天能打到獵物就不錯了,何況還是在已被人踏成平地的小路上見著了它。


    青鹿一般都很機敏,人還沒靠近就靈活地鑽走。打青鹿其實沒有什麽意義,太費勁,回報還不夠,隻是這一頭已經送到麵前了,不把它拿下好像還有點不好意思。


    估摸著這鹿是走散了,迷迷糊糊就踩入了雷區。


    阿大把鹿的血放出一點,讓烏鴉也來喝兩口暖一暖,然後把鹿往肩上一甩,向著西頭慢慢回返。


    今日的夕陽很艷麗,讓苦山裏延綿的山群變得異彩紛呈。


    走過天橋時阿大停住了腳步,他側頭往水麵看去,隻見碧波粼粼之上,夕陽便化作無數晶瑩的碎鑽,隨著水麵嘩啦嘩啦地滌盪。


    “不知道小言他們家鄉有沒有這樣的景。”烏鴉跟著上前,笑著道。


    “他家鄉在哪裏?”阿大問。


    “象省的中心,竹柳城。”烏鴉回答,“聽說是一個魚米之鄉,小橋流水,亭台樓閣,若不是戰爭招募士兵,他每天就泡泡茶抽抽菸袋,再勾搭勾搭姑娘。”


    說完烏鴉笑了,阿大也抿了抿嘴角。


    阿大沒有去過竹柳城,早些年他隨阿媽去過丘陵城。


    丘陵城在象國的邊界,也是一個沿海的小城。那時候阿媽想做一點運輸生意,便讓阿爸給了一條大船。


    阿媽說有水的地方就有人,有人就有金幣。


    於是阿媽由河入海,再沿海而上。


    剛開始是很好的,阿媽會把家鄉編織的布料和曬幹的茶葉帶去,換回一些酒,錢,和上好的菸草。她做的是掮客生意,一來一回,兩頭都賺。


    阿大跟她去過兩趟,一趟他待在碼頭等,看著那些船工操著奇怪的語言和阿媽說話,幫著阿媽把貨卸下再把換來的東西搬上。


    另一趟他則跟著阿媽一起下船,走進他們的集市場。阿媽給阿爸買了幾件衣服,給她買了一些脂粉,再給阿大買了一條圍巾和一雙鞋。


    那街道真是大,人潮洶湧,車水馬龍。他聽到汽車摁著喇叭,看著陽光把櫥窗打亮,他的嘴裏喊著入口即化的棉花,手心還攥著幾枚阿媽給他的銀幣。


    然後他會盯著男人鋥亮的皮鞋和女人閃亮的頭飾,目不轉睛,忘乎所以。


    在他們離開丘陵時,阿媽買了一把彎刀。


    那把刀不出鞘時,看著和苦山人自己打磨的很像。但隻要出鞘,阿大便看得出那是又硬又冷的材質。


    阿媽讓店主換一個皮套,換沒有花紋的。然後把刀芯替進去,塞進阿大的包裏。


    她說阿大是男人了,男人要有一把像樣的彎刀。


    “你的彎刀是從外麵來,那你就比別的苦山人更有見識和力量。”


    回去之後阿媽給皮套紋染上了蠑螈,還鑲嵌了漂亮的碎石頭。


    那刀一用就是多年,一直陪伴在阿大的左右。


    阿媽的腦子聰明,模樣漂亮,手藝也很精湛。小時候阿大經常想,長大了就要娶一個阿媽這麽能幹的女人,如此他才能做一個像阿爸一樣的寨主。


    但他自己是看不懂的,阿媽經常說男人有了ji///ba就沒眼睛,有了眼睛就得忘掉ji///ba。所以他找了人就要帶給阿媽過眼,阿媽點頭了他才有信心。


    可惜阿媽沒有等到他帶回人來,在一次出海便中意外去了。


    阿大記得那段日子自己就經常跑到天橋上來,他總覺著有一天阿媽的船會從大海飄回來,再從海入河,再於山邊靠岸。


    他經常望著這樣的水麵,一直看到淚流滿麵,然後他便見著水麵撒上了一層碎鑽,就像阿媽鑲在彎刀皮套上的一樣。


    “應該都有的吧,”阿大說,他拍了一下烏鴉的後背,道,“如果沒有,他們要去哪裏想事情啊。”


    烏鴉想想也是,信服地點點頭。


    第67章 第 67 章


    其實這幾年阿大一直在想,如果阿媽還在,她到底會讓自己怎麽做。


    阿媽走得太早,錯過了很多東西,錯過了鴨姨的婚禮,也錯過阿大的兩個小外甥出世,錯過了阿爸走時的風光大葬,更錯過自己登位,與外敵開戰。


    那天若不是從哥提起小遠,阿大似乎也不會想起自己身邊還有這些有可能持有不同的意見。


    畢竟主和還是主戰,在阿大看來根本不是問題,這和犧牲無關,隻與忠誠有關。似乎隻有戰下去才是忠於這片土地,哪怕戰到最後一個孩子死去,最後一滴血流幹。


    可是這真的是所有人都想看到的嗎?阿大不確定。


    他不希望自己蒙受貪生怕死的罪名,也不希望村民什麽都不說,隻是沉默地看著他。


    他一直覺得鴨姨才是適合做寨主的人,因為鴨姨敢做,敢扛,抵得住流言蜚語,也承受得了懷疑和責備的目光。


    阿大卻受不了。


    這些年來他的胸口像壓著一塊石頭,每死一個村民,那石頭就重一分,而每死一個戰士,石頭又被懸起一點。


    他很害怕某一天纖纖細繩崩斷,石頭砸下,他便萬劫不復。


    從哥被抓來的這段日子,他的感情也在發生著變化。


    他不得不承認自己確實有一點點喜歡從哥,喜歡從哥幹幹淨淨的模樣,還有他似乎想了很多,出口卻謹小慎微的話語。


    阿大寂寞很久了,如果沒有人到來,他或許已經麻木。


    但當從哥睡在他的旁邊,從哥和他說話,從哥慢慢地吃東西,再悄悄地偷看他——那一切細微改變讓阿大察覺到了一份存在感。


    這份存在感叫他舒服,讓他覺著似乎他也想有一個人陪伴。


    他想起了小遠。


    早些年阿大是逼著自己不要去想,人的大腦是很奇妙的,久不想了,竟然也能真忘了,至少是淡化了。那天從哥再提起來,有些本應該很刻骨銘心的細節,阿大卻怎麽都記不起來了。


    小遠也是個識字的人,但他卻和從哥不像。他應該成為自己的契弟,但好像自己對他的感覺又和對從哥的不同。


    或許是阿大和小遠都是苦山人,所以阿大知道他什麽受得住,什麽受不住。所以最後他也明白小遠是不怕刀刃的,刀刃快下快出,小遠死得也就不痛苦。


    可回頭想想,阿大卻會為從哥通體的傷痕感到一點點的心疼。


    尤其是那一回他看從哥安靜地哭泣,然後歇斯底裏一般一下子抱住自己——這帶有些微軟弱和崩潰的依賴讓阿大心軟,以至於阿大在那一剎那,竟忘了從哥的身份,隻覺著自己該好好照顧他。


    是該好好照顧他,他到底是契弟嘛。


    阿大對自己說。


    但有時候想法是好的,要實現它卻沒那麽容易。


    等到阿大和烏鴉剛剛到達村口,便見著一個年輕人嗖地一下,從家門口跑過來。


    這是阿大安排看著從哥的小年輕,叫賴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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