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長樂三峰寺塔(鄭和船隊航標塔)
鄭和下西洋無疑也促進了中國與東南亞各國之間的交流,但是他到底去過哪些東南亞國家,目前也沒有定論,其中爭議最多的就是鄭和有沒有到過菲律賓。有人認為鄭和下西洋期間曾經一次到三次訪問過菲律賓,這在跟隨鄭和出使西洋的馬歡、費信、鞏珍等人所著的《瀛崖勝覽》、《星搓勝覽》和《西洋番國誌》等書籍中都有所記載。但也有人指出,這三人事實上並未能夠跟隨鄭和遍歷諸國,如費信就僅僅參加了第三、第五和第七次,鞏珍則更是僅僅參加過最後一次,因此他們的記載不可全信。還有人指出,由於菲律賓是在東洋航路上,因此鄭和下西洋期間不可能到過那裏。
本來,如果史料充足,這樣的問題並不難以解決,可是由於劉大夏的一把火燒掉了所有的相關資料,因此更多的問題恐怕永遠隻能是一個謎了。
功比神農中國甘薯種植之謎
甘薯是我國僅次於稻米、麥子和玉米而居第四位的糧食作物,其產量在全世界占有絕對的比重。很多學者指出,甘薯的種植與傳播對我國山地和瘠土的利用,對雜糧種植的多樣化,起了極深刻的影響,同時它也與明清時代中國人口的急劇增加有緊密的聯繫。因此,考證甘薯在中國的歷史非常有意義,但由此也產生了諸多的爭論,其中最重要的爭論就是關於它是中國土生的還是從國外傳入的?
甘薯,又稱山芋、紅薯、白薯或番薯。根據清人陳世元《金薯傳習錄》的記載,它原產於中南美洲,後逐漸流傳開來。明萬曆二十一年(公元1593年),一位出身於福建長樂縣的華僑陳振龍,在呂宋(現菲律賓)看到甘薯味美適口,而且產量極高,是一種很好的糧食作物,因此將其引入中國,“依法栽植,滋息繁衍,其傳遂廣”。當時在民間流傳著這樣一首歌:“不愛靈藥共仙丹,惟愛紅薯度荒年,僅人遠來傳此種,陳氏父子取洋番。”歌頌這種高產的糧食作物,歌頌陳氏父子的功勞。
長期以來,我國的農史學界都以此為據,認為中國的甘薯原產於中南美洲,其後傳入福建。1963年5月是甘薯傳入中國三百七十周年,郭沫若為此在《光明日報》上賦詩一首,以作紀念,其中有“此功勳,當得比神農”的語句,盛讚陳振龍父子,這就更加鞏固了關於番薯是從美洲傳入的說法。
與此不同的觀點則認為,甘薯原產於我國,其悠久的栽培歷史可以追溯到漢晉時代,如東漢楊孚的《異物誌》和晉代嵇含的《南方草木狀》中便有相關記載,其後在《齊民要術》、《群芳譜》和《本草綱目》中也能找尋到它的蹤跡。隻是由於當時種植者少,因此一直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罷了。從自然地理條件來看,中國也具備甘薯從野生到馴化的條件。首先,中國的台灣、廣東、廣西和貴州等省區處於回歸線以南,具有高溫、多雨、陽光充足的熱帶、亞熱帶氣候,為甘薯的馴化提供了與中南美洲相似的條件;其次,中國大陸人類的進化為甘薯從野生到馴化提供了必需的社會條件;第三,在中國也存在許多野生的甘薯近緣植物,這是甘薯馴化的遺蹟。
但是,也有人對此提出了反駁的意見,認為《異物誌》和《南方草木狀》中記載的甘薯,實際上是今天的山藥,而《閩書》、《金薯傳習錄》中記載的番薯才是今天的甘薯,這兩者是相隔最少在一千三百年以上的不同物種,兩者來源不同,植物性狀也有很大的差異。而且從整個舊大陸範圍來看,在美洲被發現以前,還沒有番薯這一種植物,因此可以肯定中國古代也沒有番薯。而且他們還提出了如果甘薯是在古代就已經存在的,那為什麽它一直沒有得到推廣呢?
針對這樣的問題,主張甘薯土生說的學者給出了他們的解釋。他們認為甘薯本來是屬於熱帶植物,根據相關研究,薯塊的儲藏溫度在攝氏10到15度之間,薯苗的萌發則要在20到35度之間。因經不住“三冬冰凍”使它長期以來隻能局限在回歸線以內,而北方人也隻能把它看作南方草木的異物了。這種狀況到明末清初才得到改變。當時在“廣濟民食”的時代要求下,大科學家徐光啟發明了“窖藏法”,為甘薯保種取得了突破,同時他還提出了“迥龍火坑”的育苗法,終於使甘薯得以“逾嶺越淮”,種植範圍大為擴大。
關於美洲甘薯傳華的歷史,人們也有不同的看法。一般的說法認為甘薯於萬曆中“初種於漳郡,漸及泉州,漸及莆田,近則長樂、福清皆種之。蓋度閩而南有呂宋國,國度海而西為西洋……閩人多賈呂宋焉。”認為甘薯主要是由福建沿海傳入的,其口岸主要以福建的長樂和廣東的電白為中心。1594年福建巡撫金學曾提倡擴大種植甘薯範圍,徐光啟在1625年至1628年編輯《農政全書》時,還曾派人到閩南去取薯種,並在上海一帶試種。
但是還有學者在1563年的《大理府誌》和1574年的《雲南通誌》中也發現了甘薯的蹤跡,其中前書列有薯芋之屬五:“山藥、山薯、紫芋、白芋、紅芋”。由此提出,福建沿海固然是甘薯傳華的一個中心,不過中國的西南同樣是甘薯傳入的通道。而事實上,明朝滇緬之間確實存在著一條物資、文化不斷交流的通衡大道,東起昆明,中經大理、下關,西越保山、騰越而達緬甸。而印、緬、滇地區早在十六世紀初就已經有了甘薯種植的記載。所以,綜合海陸兩方麵資料看來,甘薯從海道自呂宋傳到漳州和福州似乎應在十六世紀七十、八十年代;而西南的甘薯則應在十六世紀的最初三四十年間即已傳入雲南。否則便難以解釋為什麽1574年的《雲南通誌》裏,甘薯已被列為當地物產。
鄭和下西洋無疑也促進了中國與東南亞各國之間的交流,但是他到底去過哪些東南亞國家,目前也沒有定論,其中爭議最多的就是鄭和有沒有到過菲律賓。有人認為鄭和下西洋期間曾經一次到三次訪問過菲律賓,這在跟隨鄭和出使西洋的馬歡、費信、鞏珍等人所著的《瀛崖勝覽》、《星搓勝覽》和《西洋番國誌》等書籍中都有所記載。但也有人指出,這三人事實上並未能夠跟隨鄭和遍歷諸國,如費信就僅僅參加了第三、第五和第七次,鞏珍則更是僅僅參加過最後一次,因此他們的記載不可全信。還有人指出,由於菲律賓是在東洋航路上,因此鄭和下西洋期間不可能到過那裏。
本來,如果史料充足,這樣的問題並不難以解決,可是由於劉大夏的一把火燒掉了所有的相關資料,因此更多的問題恐怕永遠隻能是一個謎了。
功比神農中國甘薯種植之謎
甘薯是我國僅次於稻米、麥子和玉米而居第四位的糧食作物,其產量在全世界占有絕對的比重。很多學者指出,甘薯的種植與傳播對我國山地和瘠土的利用,對雜糧種植的多樣化,起了極深刻的影響,同時它也與明清時代中國人口的急劇增加有緊密的聯繫。因此,考證甘薯在中國的歷史非常有意義,但由此也產生了諸多的爭論,其中最重要的爭論就是關於它是中國土生的還是從國外傳入的?
甘薯,又稱山芋、紅薯、白薯或番薯。根據清人陳世元《金薯傳習錄》的記載,它原產於中南美洲,後逐漸流傳開來。明萬曆二十一年(公元1593年),一位出身於福建長樂縣的華僑陳振龍,在呂宋(現菲律賓)看到甘薯味美適口,而且產量極高,是一種很好的糧食作物,因此將其引入中國,“依法栽植,滋息繁衍,其傳遂廣”。當時在民間流傳著這樣一首歌:“不愛靈藥共仙丹,惟愛紅薯度荒年,僅人遠來傳此種,陳氏父子取洋番。”歌頌這種高產的糧食作物,歌頌陳氏父子的功勞。
長期以來,我國的農史學界都以此為據,認為中國的甘薯原產於中南美洲,其後傳入福建。1963年5月是甘薯傳入中國三百七十周年,郭沫若為此在《光明日報》上賦詩一首,以作紀念,其中有“此功勳,當得比神農”的語句,盛讚陳振龍父子,這就更加鞏固了關於番薯是從美洲傳入的說法。
與此不同的觀點則認為,甘薯原產於我國,其悠久的栽培歷史可以追溯到漢晉時代,如東漢楊孚的《異物誌》和晉代嵇含的《南方草木狀》中便有相關記載,其後在《齊民要術》、《群芳譜》和《本草綱目》中也能找尋到它的蹤跡。隻是由於當時種植者少,因此一直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罷了。從自然地理條件來看,中國也具備甘薯從野生到馴化的條件。首先,中國的台灣、廣東、廣西和貴州等省區處於回歸線以南,具有高溫、多雨、陽光充足的熱帶、亞熱帶氣候,為甘薯的馴化提供了與中南美洲相似的條件;其次,中國大陸人類的進化為甘薯從野生到馴化提供了必需的社會條件;第三,在中國也存在許多野生的甘薯近緣植物,這是甘薯馴化的遺蹟。
但是,也有人對此提出了反駁的意見,認為《異物誌》和《南方草木狀》中記載的甘薯,實際上是今天的山藥,而《閩書》、《金薯傳習錄》中記載的番薯才是今天的甘薯,這兩者是相隔最少在一千三百年以上的不同物種,兩者來源不同,植物性狀也有很大的差異。而且從整個舊大陸範圍來看,在美洲被發現以前,還沒有番薯這一種植物,因此可以肯定中國古代也沒有番薯。而且他們還提出了如果甘薯是在古代就已經存在的,那為什麽它一直沒有得到推廣呢?
針對這樣的問題,主張甘薯土生說的學者給出了他們的解釋。他們認為甘薯本來是屬於熱帶植物,根據相關研究,薯塊的儲藏溫度在攝氏10到15度之間,薯苗的萌發則要在20到35度之間。因經不住“三冬冰凍”使它長期以來隻能局限在回歸線以內,而北方人也隻能把它看作南方草木的異物了。這種狀況到明末清初才得到改變。當時在“廣濟民食”的時代要求下,大科學家徐光啟發明了“窖藏法”,為甘薯保種取得了突破,同時他還提出了“迥龍火坑”的育苗法,終於使甘薯得以“逾嶺越淮”,種植範圍大為擴大。
關於美洲甘薯傳華的歷史,人們也有不同的看法。一般的說法認為甘薯於萬曆中“初種於漳郡,漸及泉州,漸及莆田,近則長樂、福清皆種之。蓋度閩而南有呂宋國,國度海而西為西洋……閩人多賈呂宋焉。”認為甘薯主要是由福建沿海傳入的,其口岸主要以福建的長樂和廣東的電白為中心。1594年福建巡撫金學曾提倡擴大種植甘薯範圍,徐光啟在1625年至1628年編輯《農政全書》時,還曾派人到閩南去取薯種,並在上海一帶試種。
但是還有學者在1563年的《大理府誌》和1574年的《雲南通誌》中也發現了甘薯的蹤跡,其中前書列有薯芋之屬五:“山藥、山薯、紫芋、白芋、紅芋”。由此提出,福建沿海固然是甘薯傳華的一個中心,不過中國的西南同樣是甘薯傳入的通道。而事實上,明朝滇緬之間確實存在著一條物資、文化不斷交流的通衡大道,東起昆明,中經大理、下關,西越保山、騰越而達緬甸。而印、緬、滇地區早在十六世紀初就已經有了甘薯種植的記載。所以,綜合海陸兩方麵資料看來,甘薯從海道自呂宋傳到漳州和福州似乎應在十六世紀七十、八十年代;而西南的甘薯則應在十六世紀的最初三四十年間即已傳入雲南。否則便難以解釋為什麽1574年的《雲南通誌》裏,甘薯已被列為當地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