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廠衛的歷史上,錦衣衛建立最早。錦衣衛本是皇帝貼身禁衛軍。明初的軍製比較簡單,其基層單位是“衛”和“所”,每衛轄正規軍士約5000人,其下設所,分為千戶所和百戶所,京城的禁衛軍所轄衛所為48處。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朱元璋決定改革禁衛軍,建立了十二個親軍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錦衣衛”。
錦衣衛木印
錦衣衛的首領稱為指揮使,通常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太監擔任,其職能是“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負責執掌侍衛、展列儀仗和隨同皇帝出巡的錦衣衛,基本上與傳統的禁衛軍沒什麽兩樣。例如錦衣衛中的“大漢將軍”,明初約有1500人,明末則達5000餘人,這些所謂的“將軍”,其實主要的工作就是負責在殿中侍立,傳遞皇帝的命令,同時承擔宮中的保衛工作,而這些都是傳統禁衛軍的基本職責。至於“巡查緝捕”,則是錦衣衛區別於其他各朝禁衛軍的特殊之處,也是它能為人們牢牢記住的原因。其實朱元璋建立錦衣衛的初衷也隻是用來行儀仗和侍衛之職,然而生性猜忌多疑的朱元璋在向明初的開國功臣們舉起屠刀後,越來越感覺司法機構如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並非可靠,於是便將身邊的錦衣衛的職能進行調整,原本隻是負責宮廷保衛的錦衣衛便擁有了偵輯、刑訊的職能,變成超越正常司法體係的禦用特務機構。
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鎮撫司,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其統領官稱為千戶、百戶、總旗、小旗,普通軍士稱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執行緝盜拿奸任務時,被稱為“緹騎”,緹騎的數量,最少時為千餘人,最多時多達六萬之眾。錦衣衛官校一般從民間選拔孔武有力,無不良記錄的良民人充,之後憑能力和資歷逐級升遷。北鎮撫司專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獨立的監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錦衣衛這種獨立於外的辦案體係給自己蒙上了一層神秘的色彩,也使自己成為恐怖的象徵。
有人認為,由於明初兩代皇帝朱元璋、朱棣權力合法性危機一直存在,二者對皇權的維護和鞏固有著其後繼者所沒有的強烈欲望,這就使得錦衣衛“巡查緝捕”的職能被無限度擴大了。按規定,錦衣衛的工作主要是偵察各種情報、處理皇帝交付的案件也就是詔獄,由於直接向皇帝負責,因此正常的司法機構都沒有能力幹涉、限製他們的活動,於是便常常出現緹騎四出,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處於他們的監視下,對他們的命令隻要稍有拂逆,就會家破人亡的局麵,導致全國上下籠罩在一片恐怖氣氛之中。
有明一代,北鎮撫司大牢中經常關滿了各種無辜的人們,死於錦衣衛酷刑之下的人士更是不計其數。在中國綿延數千年的專製統治歷史上,特務統治並非明朝首創,恐怖氣氛也時有出現,“道路以目”便是歷史上恐怖時局的真實寫照。然而,前朝歷代的恐怖統治大多都僅限於某一特定的歷史時期,如武則天為爭奪李唐天下就曾大行特務統治,致使當時一度告密風行,酷吏當道,全國陷入恐怖之中,一旦武則天掌握了權力,便很快改變了這種恐怖的氛圍。然而,明朝的特務恐怖統治幾乎從未間斷,這種無節製的濫捕極大地影響了皇帝與官僚機構之間的關係,使百官、民眾、軍隊與皇帝離心離德,難怪有人說明朝不是亡於流寇,而是亡於廠衛。
錦衣衛另一項臭名昭著的職能就是“執掌廷杖”。廷杖製度始自明朝,是皇帝用來教訓不聽話的士大夫的酷刑。一旦哪位倒黴官員觸怒了皇帝,就會被宣布加以廷杖,立刻被扒去官服,反綁雙手,押至行刑地點午門。在那裏,司禮監掌印太監和錦衣衛指揮使一左一右早已嚴陣以待。受刑者被裹在一塊大布裏,隨著一聲“打”,棍棒就如雨點般落在他的大腿和屁股上。行刑者為錦衣衛校尉,他們都受過嚴格訓練,技藝純熟,能夠準確根據司禮太監和錦衣衛指揮使的暗示,掌握受刑人的生死。如果這兩人兩腳像八字形張開,表示可留杖下人一條活命;反之,如果腳尖向內靠攏,則杖下人就隻有死路一條了。杖完之後,還要提起裹著受刑人布的四角,抬起後再重重摔在地上,此時布中之人就算不死,也去了半條命。廷杖之刑對士大夫的肉體和心靈都是極大的傷害,但明朝的皇帝卻樂此不疲,錦衣衛將校對它更是情有獨鍾。
一般認為東廠的發明者是明成祖朱棣。在發動“靖難之役”奪取了侄子的皇位後,朱棣一直麵臨皇位合法性的危機,一方麵,建文帝生死不明,復位威脅並未徹底消除;另一方麵,朝廷中的很多大臣對新政權並不十分支持。為了用強力鞏固皇位,成祖迫切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專政機器,由於錦衣衛設在宮外,調用不便,於是準備新組建一個特務機構。當初在朱棣起兵舉事的過程中,一些宦官、和尚如鄭和、道衍等人出過大力,所以在朱棣的心目中,還是覺得宦官比較可靠,而且他們身處皇宮,聯繫起來也比較方便。就這樣,在明成祖遷都北京之後,建立了一個由宦官掌領的偵緝機構,由於其地址位於東安門北側,因此被命名為東廠。東廠的職能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衛均權勢”。
錦衣衛木印
錦衣衛的首領稱為指揮使,通常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太監擔任,其職能是“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負責執掌侍衛、展列儀仗和隨同皇帝出巡的錦衣衛,基本上與傳統的禁衛軍沒什麽兩樣。例如錦衣衛中的“大漢將軍”,明初約有1500人,明末則達5000餘人,這些所謂的“將軍”,其實主要的工作就是負責在殿中侍立,傳遞皇帝的命令,同時承擔宮中的保衛工作,而這些都是傳統禁衛軍的基本職責。至於“巡查緝捕”,則是錦衣衛區別於其他各朝禁衛軍的特殊之處,也是它能為人們牢牢記住的原因。其實朱元璋建立錦衣衛的初衷也隻是用來行儀仗和侍衛之職,然而生性猜忌多疑的朱元璋在向明初的開國功臣們舉起屠刀後,越來越感覺司法機構如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並非可靠,於是便將身邊的錦衣衛的職能進行調整,原本隻是負責宮廷保衛的錦衣衛便擁有了偵輯、刑訊的職能,變成超越正常司法體係的禦用特務機構。
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鎮撫司,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其統領官稱為千戶、百戶、總旗、小旗,普通軍士稱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執行緝盜拿奸任務時,被稱為“緹騎”,緹騎的數量,最少時為千餘人,最多時多達六萬之眾。錦衣衛官校一般從民間選拔孔武有力,無不良記錄的良民人充,之後憑能力和資歷逐級升遷。北鎮撫司專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獨立的監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錦衣衛這種獨立於外的辦案體係給自己蒙上了一層神秘的色彩,也使自己成為恐怖的象徵。
有人認為,由於明初兩代皇帝朱元璋、朱棣權力合法性危機一直存在,二者對皇權的維護和鞏固有著其後繼者所沒有的強烈欲望,這就使得錦衣衛“巡查緝捕”的職能被無限度擴大了。按規定,錦衣衛的工作主要是偵察各種情報、處理皇帝交付的案件也就是詔獄,由於直接向皇帝負責,因此正常的司法機構都沒有能力幹涉、限製他們的活動,於是便常常出現緹騎四出,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處於他們的監視下,對他們的命令隻要稍有拂逆,就會家破人亡的局麵,導致全國上下籠罩在一片恐怖氣氛之中。
有明一代,北鎮撫司大牢中經常關滿了各種無辜的人們,死於錦衣衛酷刑之下的人士更是不計其數。在中國綿延數千年的專製統治歷史上,特務統治並非明朝首創,恐怖氣氛也時有出現,“道路以目”便是歷史上恐怖時局的真實寫照。然而,前朝歷代的恐怖統治大多都僅限於某一特定的歷史時期,如武則天為爭奪李唐天下就曾大行特務統治,致使當時一度告密風行,酷吏當道,全國陷入恐怖之中,一旦武則天掌握了權力,便很快改變了這種恐怖的氛圍。然而,明朝的特務恐怖統治幾乎從未間斷,這種無節製的濫捕極大地影響了皇帝與官僚機構之間的關係,使百官、民眾、軍隊與皇帝離心離德,難怪有人說明朝不是亡於流寇,而是亡於廠衛。
錦衣衛另一項臭名昭著的職能就是“執掌廷杖”。廷杖製度始自明朝,是皇帝用來教訓不聽話的士大夫的酷刑。一旦哪位倒黴官員觸怒了皇帝,就會被宣布加以廷杖,立刻被扒去官服,反綁雙手,押至行刑地點午門。在那裏,司禮監掌印太監和錦衣衛指揮使一左一右早已嚴陣以待。受刑者被裹在一塊大布裏,隨著一聲“打”,棍棒就如雨點般落在他的大腿和屁股上。行刑者為錦衣衛校尉,他們都受過嚴格訓練,技藝純熟,能夠準確根據司禮太監和錦衣衛指揮使的暗示,掌握受刑人的生死。如果這兩人兩腳像八字形張開,表示可留杖下人一條活命;反之,如果腳尖向內靠攏,則杖下人就隻有死路一條了。杖完之後,還要提起裹著受刑人布的四角,抬起後再重重摔在地上,此時布中之人就算不死,也去了半條命。廷杖之刑對士大夫的肉體和心靈都是極大的傷害,但明朝的皇帝卻樂此不疲,錦衣衛將校對它更是情有獨鍾。
一般認為東廠的發明者是明成祖朱棣。在發動“靖難之役”奪取了侄子的皇位後,朱棣一直麵臨皇位合法性的危機,一方麵,建文帝生死不明,復位威脅並未徹底消除;另一方麵,朝廷中的很多大臣對新政權並不十分支持。為了用強力鞏固皇位,成祖迫切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專政機器,由於錦衣衛設在宮外,調用不便,於是準備新組建一個特務機構。當初在朱棣起兵舉事的過程中,一些宦官、和尚如鄭和、道衍等人出過大力,所以在朱棣的心目中,還是覺得宦官比較可靠,而且他們身處皇宮,聯繫起來也比較方便。就這樣,在明成祖遷都北京之後,建立了一個由宦官掌領的偵緝機構,由於其地址位於東安門北側,因此被命名為東廠。東廠的職能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衛均權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