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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關門之後(馬修·斯卡德係列之六) 作者:[美]勞倫斯·布洛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不知道這兩個人是怎麽當上演員的。”博比說,“看起來很假。”
“還有別的線索。”我說,“他們行動的樣子就像是對動作很有概念、很職業。斯基普,你說他們很像舞蹈家,他們的動作可能真的經過設計。幹演員的有句行話:如果一個人的言行異常,如果不是在演戲,就是流露出他的真性格。從這個觀點去分析他們其中一個人的話,其實很有意思。”
斯基普說:“那兩個人說過話嗎?我怎麽沒聽到?”
“在教堂的地下室裏。就在你跟那個戴黃色假髮的搬家具的時候。”
“我想起來了。他到底說了什麽?”
“他好像說什麽公會同不同意之類的。”
“對,我想起來了,他好像是這麽說的。這句話有點怪,可是我當時沒太注意。”
“我當時注意到了,而且他在講這句話的時候,聲音有點不同。”他閉上眼睛,努力回想。“你說得對。”他說。
博比說:“這怎麽能證明他是演員?頂多能說他是個公會會員而已。”
“舞台工作人員公會非常厲害,”我說,“他們嚴格規定演員不能去搬布景或者去做那些該工作人員做的事情,所以他才會說那種話。隻有演員才會想到這個,不是嗎?”
“可是你又怎麽知道他們究竟是誰?”卡薩賓問道,“就算你知道他們是演員,想弄清楚他們的姓名跟地址,不是還要大費周章嗎?”
“耳朵。”斯基普說。
大家都在看他。
“他畫下他們的耳朵。”他說,還指了我一下,“在他的筆記本裏麵有啊。耳朵是人體中最難偽裝的部分。別看著我,我是在說他講過的話。把那兩個人耳朵畫下來的人是他。”
“畫耳朵要幹什麽?”博比說,“難道要我們登個gg,弄個公開試聽會,讓大家亮出耳朵來嗎?”
“你可以去査查海報啊。”斯基普說,“你去看看他們的樣子,說不定能找到差不多的耳朵。”
“在拍證件照片的時候,”比利·基根說,“照相的人不都叫你把耳朵露出來嗎?”
“要不然會怎麽樣?”
“要不然他們不給你護照。”
“可憐的梵穀,”斯基普說,“他永遠也別想出國了。”
“你到底是怎麽找到他們的?”卡薩賓說,“總不可能單靠耳朵吧?”
“不是,當然不是。”
“車牌號碼。”比利說,“難道大家都忘了車牌號碼嗎?”
“車牌號碼已經登記在贓車清單上,”我告訴他,“自從我想到他們是演員之後,我就從另外一個角度看那座教堂。我想他們絕對不會隨便挑一個教堂,破門而人。他們有辦法進去,可能鑰匙就在他們手上。根據牧師的說法,很多社團借用那個場地,所以外麵也可能有很多鑰匙在流傳。他說,有一個業餘的劇團曾經用過那地方排演。”
“啊哈。”不知道誰叫道。
“我打了個電話給教堂,査到那個劇團的名字。然後我再打電話給那個劇團,跟他們說,我想找一個幾個月前,曾經在他們那裏演過戲的演員,我描述了一下那兩個人的特徵。記住,那兩個人除了身高相差一點之外,其餘長相差不多。”
“你就因此而査出名字來了。”
“我査到了兩個名字,其中一個是卡特勒。”
“真相終於大白了。”斯基普說。
“白什麽白?”卡薩賓說,“這名字不是第一次出現嗎?怎麽就真相大白了?還是我太笨,看不破玄機?”
“不,你說得對。”我告訴他,“在那個時候,卡特勒隻是我筆記本中的一個名字而已,所以,我必須要把名字跟其他的犯罪案件連在一起。”
“什麽犯罪案?哦,莫裏西酒吧搶劫案是不是?不可能吧,那個地方是家族企業,兄弟幾個包辦了所有工作,他們不會雇用一個打零工的演員。”
我說:“如果那兩個演員就在莫裏西酒吧的樓下活動呢,斯基普?”
“哦。”他說。
比利·基根說:“愛爾蘭劇場。不知道是叫驢子劇團,還是什麽。”
“我今天下午去過了。”我說,“他們正在排一出新戲,已經到了最後關頭。我報了蒂姆·帕特的名字,耽擱了一個小姐幾分鍾。他們在屋裏張貼了海報,有每個演員的獨照。行話好像叫大頭照,是吧?那個女孩把他們歷年來存檔的大頭照,一張張翻給我看,有許多演員隻是偶爾演一陣子就不幹了。”
“然後呢?”
“李·大衛·卡特勒曾在一出名為《爭議》的劇中客串過一個角色。這齣戲在五月最後一個星期跟六月第一個星期上演過。我還沒看到名字,就認出他來了。當然,他表弟的照片也裏麵。他們兩個經過偽裝之後很像,本人長得更像,想弄錯都不可能。因為他們不是劇團的常客,之所以能得到演出機會,很可能跟他們長得很像有關係,因為劇中人恰巧是一對兄弟。”
“還有別的線索。”我說,“他們行動的樣子就像是對動作很有概念、很職業。斯基普,你說他們很像舞蹈家,他們的動作可能真的經過設計。幹演員的有句行話:如果一個人的言行異常,如果不是在演戲,就是流露出他的真性格。從這個觀點去分析他們其中一個人的話,其實很有意思。”
斯基普說:“那兩個人說過話嗎?我怎麽沒聽到?”
“在教堂的地下室裏。就在你跟那個戴黃色假髮的搬家具的時候。”
“我想起來了。他到底說了什麽?”
“他好像說什麽公會同不同意之類的。”
“對,我想起來了,他好像是這麽說的。這句話有點怪,可是我當時沒太注意。”
“我當時注意到了,而且他在講這句話的時候,聲音有點不同。”他閉上眼睛,努力回想。“你說得對。”他說。
博比說:“這怎麽能證明他是演員?頂多能說他是個公會會員而已。”
“舞台工作人員公會非常厲害,”我說,“他們嚴格規定演員不能去搬布景或者去做那些該工作人員做的事情,所以他才會說那種話。隻有演員才會想到這個,不是嗎?”
“可是你又怎麽知道他們究竟是誰?”卡薩賓問道,“就算你知道他們是演員,想弄清楚他們的姓名跟地址,不是還要大費周章嗎?”
“耳朵。”斯基普說。
大家都在看他。
“他畫下他們的耳朵。”他說,還指了我一下,“在他的筆記本裏麵有啊。耳朵是人體中最難偽裝的部分。別看著我,我是在說他講過的話。把那兩個人耳朵畫下來的人是他。”
“畫耳朵要幹什麽?”博比說,“難道要我們登個gg,弄個公開試聽會,讓大家亮出耳朵來嗎?”
“你可以去査查海報啊。”斯基普說,“你去看看他們的樣子,說不定能找到差不多的耳朵。”
“在拍證件照片的時候,”比利·基根說,“照相的人不都叫你把耳朵露出來嗎?”
“要不然會怎麽樣?”
“要不然他們不給你護照。”
“可憐的梵穀,”斯基普說,“他永遠也別想出國了。”
“你到底是怎麽找到他們的?”卡薩賓說,“總不可能單靠耳朵吧?”
“不是,當然不是。”
“車牌號碼。”比利說,“難道大家都忘了車牌號碼嗎?”
“車牌號碼已經登記在贓車清單上,”我告訴他,“自從我想到他們是演員之後,我就從另外一個角度看那座教堂。我想他們絕對不會隨便挑一個教堂,破門而人。他們有辦法進去,可能鑰匙就在他們手上。根據牧師的說法,很多社團借用那個場地,所以外麵也可能有很多鑰匙在流傳。他說,有一個業餘的劇團曾經用過那地方排演。”
“啊哈。”不知道誰叫道。
“我打了個電話給教堂,査到那個劇團的名字。然後我再打電話給那個劇團,跟他們說,我想找一個幾個月前,曾經在他們那裏演過戲的演員,我描述了一下那兩個人的特徵。記住,那兩個人除了身高相差一點之外,其餘長相差不多。”
“你就因此而査出名字來了。”
“我査到了兩個名字,其中一個是卡特勒。”
“真相終於大白了。”斯基普說。
“白什麽白?”卡薩賓說,“這名字不是第一次出現嗎?怎麽就真相大白了?還是我太笨,看不破玄機?”
“不,你說得對。”我告訴他,“在那個時候,卡特勒隻是我筆記本中的一個名字而已,所以,我必須要把名字跟其他的犯罪案件連在一起。”
“什麽犯罪案?哦,莫裏西酒吧搶劫案是不是?不可能吧,那個地方是家族企業,兄弟幾個包辦了所有工作,他們不會雇用一個打零工的演員。”
我說:“如果那兩個演員就在莫裏西酒吧的樓下活動呢,斯基普?”
“哦。”他說。
比利·基根說:“愛爾蘭劇場。不知道是叫驢子劇團,還是什麽。”
“我今天下午去過了。”我說,“他們正在排一出新戲,已經到了最後關頭。我報了蒂姆·帕特的名字,耽擱了一個小姐幾分鍾。他們在屋裏張貼了海報,有每個演員的獨照。行話好像叫大頭照,是吧?那個女孩把他們歷年來存檔的大頭照,一張張翻給我看,有許多演員隻是偶爾演一陣子就不幹了。”
“然後呢?”
“李·大衛·卡特勒曾在一出名為《爭議》的劇中客串過一個角色。這齣戲在五月最後一個星期跟六月第一個星期上演過。我還沒看到名字,就認出他來了。當然,他表弟的照片也裏麵。他們兩個經過偽裝之後很像,本人長得更像,想弄錯都不可能。因為他們不是劇團的常客,之所以能得到演出機會,很可能跟他們長得很像有關係,因為劇中人恰巧是一對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