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酒店關門之後(馬修·斯卡德係列之六) 作者:[美]勞倫斯·布洛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卡普蘭說:“其中一個兇手——安傑爾·赫雷拉,去年三四月份曾經在蒂勒裏家打過零工。那時候是春季大掃除,他負責把從地下室和閣樓清出來的雜物一箱一箱拖出去,賺點零用錢。赫雷拉說,正因為有這層關係,湯米才會找他來演這場假搶劫案。但照常識,這是赫雷拉和克魯茲為什麽知道屋裏有金銀細軟以及怎麽進去的理由。”
“他們到底怎麽進去的?”
“他們把側門玻璃打破,再把門鎖打開,就進去了。可是他們告訴警方,門是湯米替他們開的,玻璃是事後他們才打破的。他們還說,他們離開時,屋裏幹幹淨淨。”
“可是我回家的時候,家裏卻好像被旋風掃過。”湯米說,“我還非得看那副慘狀不可,害得我的胃難受得要命。”
“他們當然說,屋子之所以亂七八糟是湯米殺他妻子時弄的。如果你知道實情,你就會明白他們是胡說八道。時間根本就不對。他們大約是在午夜時分闖進去的,根據法醫的鑑定,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在晚上十點到淩晨四點之間。湯米是五點鍾才回家的。他跟朋友吃了晚飯,又到過好幾個不同的地方,這才結束他忙碌的一天。”他看著他的當事人說,“我們運氣不壞,如果他那天剛好沒應酬,他的不在場證明就不會那麽強了,又如果他一直待在他女朋友公寓裏,拉上窗簾,也就真的沒人知道他在哪裏了。”
“一旦佩格察覺到跡象不對,我就會小心點,別被她抓到。”湯米說,“隻要我一回到布魯克林,我就是十足的居家男人,我在城裏的所作所為絕對不會影響到我的家庭生活。”
“但是入夜之後,湯米的行程就很難解釋了。”卡普蘭繼續說,“因為其中有幾個小時,他跟他女朋友留在公寓裏,而且把窗簾也拉上了。”其實不用把窗簾拉上,我想,外麵的人根本就看不見。“更何況有段時間,連她也不知道湯米在幹什麽。”
“她睡著了,可是我睡不著。”湯米補充說,“所以我穿上衣服,到酒吧裏混了兩個小時。我沒去太久,她睡醒前我就回來了。如果我有架直升機,倒是可以在這麽短的時間裏,從我家到她家來回一趟,可是靠我那輛別克可不成。”
“現在的關鍵是,”卡普蘭說,“就算時間足夠,就算他女朋友的不在場證明不算數,就算所有證人的證詞都不是真的,這起謀殺案也不可能是他幹的。比如說,湯米在那兩個講西班牙語的小鬼離開之後,並且在命案可能發生的最後時限一淩晨四點鍾前溜回家中,那他老婆跑到哪裏去了?根據克魯茲和赫雷拉的說法,那時家中根本沒有人。他上哪裏去找到她,再把她殺掉?你要他怎麽辦?把他妻子塞在車廂裏嗎?”
“也有可能是那兩個小賊到以前,他就把她殺掉了。”
“我居然還想要雇用這傢夥。”湯米說,“我有預感,你知道我意思嗎?”
“別急。”卡普蘭說,“最糟糕的是時間有點接不上。湯米最有力的不在場證明是從晚上八點到午夜前後,之後,他就跟他女朋友單獨活動,沒出現在有人可以證明的公開場合。法醫確定他妻子十點鍾左右的時候還活著,所以她最早被殺害的時間頂多是十點多。還有,時間也不能解釋所有事情。他們怎麽可能闖進公寓,把屋子都翻遍、偷遍了,而居然沒看到屋裏有具屍體?我想他們連哪裏有指紋,都會瞧得清清楚楚。警察在那間房間裏找到蒂勒裏太太的屍體,他們為什麽沒注意到?”
“也許屍體被什麽東西蓋住了。”我想到斯基普那碩大無比的莫斯勒保險箱。“也許屍體是在衣櫃裏,所以他們沒看到。”
他猛搖頭,“死因是利刃猛刺而死,鮮血流得到處都是。床跟臥室的地毯都被染紅了。”我們兩個都故意不看湯米。“她不可能死在別的地方。”卡普蘭開始下結論了,“她就是在那裏遇刺身亡的。蒂勒裏太太不是赫雷拉就是克魯茲殺的,不管怎麽樣,兇手反正不是湯米。”
我想在他的話中挑點毛病,但一時之間卻找不到。“我隻是不明白你們找我要幹什麽。”我說,“湯米輸官司的機會好像微乎其微。”
“根本不可能立案。”
“那——”
“問題是,”他說,“為了這種事鬧上法庭,就算你全身而退,也還是輸。因為在你今後的日子裏,所有的人都記得你曾經為了謀殺髮妻上過法庭。沒人管你是勝訴還是無罪開釋,你要是沒事,大家就以為是你的律師買通法官或是賄賂陪審員。”
“而且,”卡普蘭說,“你也不知道法官會不會突然發神經。你別忘了,在搶劫進行時,湯米所能提供的不在場證明,是他跟別的女人在一起。那個女人是他的同事,陪審團固然會相信她的話,但是你看到《郵報》上那些捕風捉影的文字沒有?如果他們不相信她的話,認為是他女朋友為湯米遮掩,怎麽辦?如果他們想到他妻子在血泊中輾轉呻吟時,而他卻在別的女人床上欲死欲仙,那不更是火上加油?”
“你接著說。”湯米說,“現在連我自己都覺得我好像有罪了。”
“他們到底怎麽進去的?”
“他們把側門玻璃打破,再把門鎖打開,就進去了。可是他們告訴警方,門是湯米替他們開的,玻璃是事後他們才打破的。他們還說,他們離開時,屋裏幹幹淨淨。”
“可是我回家的時候,家裏卻好像被旋風掃過。”湯米說,“我還非得看那副慘狀不可,害得我的胃難受得要命。”
“他們當然說,屋子之所以亂七八糟是湯米殺他妻子時弄的。如果你知道實情,你就會明白他們是胡說八道。時間根本就不對。他們大約是在午夜時分闖進去的,根據法醫的鑑定,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在晚上十點到淩晨四點之間。湯米是五點鍾才回家的。他跟朋友吃了晚飯,又到過好幾個不同的地方,這才結束他忙碌的一天。”他看著他的當事人說,“我們運氣不壞,如果他那天剛好沒應酬,他的不在場證明就不會那麽強了,又如果他一直待在他女朋友公寓裏,拉上窗簾,也就真的沒人知道他在哪裏了。”
“一旦佩格察覺到跡象不對,我就會小心點,別被她抓到。”湯米說,“隻要我一回到布魯克林,我就是十足的居家男人,我在城裏的所作所為絕對不會影響到我的家庭生活。”
“但是入夜之後,湯米的行程就很難解釋了。”卡普蘭繼續說,“因為其中有幾個小時,他跟他女朋友留在公寓裏,而且把窗簾也拉上了。”其實不用把窗簾拉上,我想,外麵的人根本就看不見。“更何況有段時間,連她也不知道湯米在幹什麽。”
“她睡著了,可是我睡不著。”湯米補充說,“所以我穿上衣服,到酒吧裏混了兩個小時。我沒去太久,她睡醒前我就回來了。如果我有架直升機,倒是可以在這麽短的時間裏,從我家到她家來回一趟,可是靠我那輛別克可不成。”
“現在的關鍵是,”卡普蘭說,“就算時間足夠,就算他女朋友的不在場證明不算數,就算所有證人的證詞都不是真的,這起謀殺案也不可能是他幹的。比如說,湯米在那兩個講西班牙語的小鬼離開之後,並且在命案可能發生的最後時限一淩晨四點鍾前溜回家中,那他老婆跑到哪裏去了?根據克魯茲和赫雷拉的說法,那時家中根本沒有人。他上哪裏去找到她,再把她殺掉?你要他怎麽辦?把他妻子塞在車廂裏嗎?”
“也有可能是那兩個小賊到以前,他就把她殺掉了。”
“我居然還想要雇用這傢夥。”湯米說,“我有預感,你知道我意思嗎?”
“別急。”卡普蘭說,“最糟糕的是時間有點接不上。湯米最有力的不在場證明是從晚上八點到午夜前後,之後,他就跟他女朋友單獨活動,沒出現在有人可以證明的公開場合。法醫確定他妻子十點鍾左右的時候還活著,所以她最早被殺害的時間頂多是十點多。還有,時間也不能解釋所有事情。他們怎麽可能闖進公寓,把屋子都翻遍、偷遍了,而居然沒看到屋裏有具屍體?我想他們連哪裏有指紋,都會瞧得清清楚楚。警察在那間房間裏找到蒂勒裏太太的屍體,他們為什麽沒注意到?”
“也許屍體被什麽東西蓋住了。”我想到斯基普那碩大無比的莫斯勒保險箱。“也許屍體是在衣櫃裏,所以他們沒看到。”
他猛搖頭,“死因是利刃猛刺而死,鮮血流得到處都是。床跟臥室的地毯都被染紅了。”我們兩個都故意不看湯米。“她不可能死在別的地方。”卡普蘭開始下結論了,“她就是在那裏遇刺身亡的。蒂勒裏太太不是赫雷拉就是克魯茲殺的,不管怎麽樣,兇手反正不是湯米。”
我想在他的話中挑點毛病,但一時之間卻找不到。“我隻是不明白你們找我要幹什麽。”我說,“湯米輸官司的機會好像微乎其微。”
“根本不可能立案。”
“那——”
“問題是,”他說,“為了這種事鬧上法庭,就算你全身而退,也還是輸。因為在你今後的日子裏,所有的人都記得你曾經為了謀殺髮妻上過法庭。沒人管你是勝訴還是無罪開釋,你要是沒事,大家就以為是你的律師買通法官或是賄賂陪審員。”
“而且,”卡普蘭說,“你也不知道法官會不會突然發神經。你別忘了,在搶劫進行時,湯米所能提供的不在場證明,是他跟別的女人在一起。那個女人是他的同事,陪審團固然會相信她的話,但是你看到《郵報》上那些捕風捉影的文字沒有?如果他們不相信她的話,認為是他女朋友為湯米遮掩,怎麽辦?如果他們想到他妻子在血泊中輾轉呻吟時,而他卻在別的女人床上欲死欲仙,那不更是火上加油?”
“你接著說。”湯米說,“現在連我自己都覺得我好像有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