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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關門之後(馬修·斯卡德係列之六) 作者:[美]勞倫斯·布洛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條街上還有兩家緊挨著的法國餐廳。其中一家生意不大好,裏麵頂多坐四分之一的客人。我曾經帶過幾個女朋友到那裏吃飯。有一次,我還獨自上那兒去,在吧檯前喝了兩杯。隔壁的那家有點名氣了,生意也比較好,不過,我偏偏不去。
第十大道上有個地方叫斯萊特餐廳。許多中城的警察喜歡那家店,如果我想跟閑雜人等混在一起,就會上那裏去。店裏的牛排做得不錯,環境布置也還舒服。百老匯跟十六街之間,有一家馬丁酒吧,專門供應廉價酒類,也有醃牛肉、烤火腿之類的東西可以果腹。吧檯上放了一台大彩電,如果想看棒球,上那裏倒不錯。
林肯中心的對街,有家店叫歐尼爾巴龍——這個名字有點典故。這家店開得很早,當時,法律明文規定禁止酒吧取名叫沙龍,店主人不知如何是好,索性改動字頭,還說見鬼去吧。我曾經在下午去過一次,但它到了晚上才夠時髦、夠熱鬧。在第九大道跟五十七街的交叉口,有一家叫安塔裏斯與斯皮羅的希臘酒店。這家店並不怎麽合我的口味,但我常見那些留著希臘大鬍子的人,在裏麵喝一種加水的希臘酒。我每天晚上回家的時候都會經過那裏,有時也會進去喝兩杯。
第八大道跟五十七街的交叉口,有一個二十四小時的報攤。如果我沒見到那個拖著購物袋、在四零零熟食店前叫賣報紙的婦人的話,我通常在那裏買報紙。那個婦人用兩毛五的價錢從報攤批發報紙,不過,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好像隻有《新聞報》是兩毛一份,其他的報紙都要兩毛五。她用相同的價錢賣報紙,生活之艱難可想而知。有時,我給她一塊錢,叫她不用找了。直到好幾年後,她在街頭被人用利刃刺死,我才知道她叫瑪麗·艾麗斯·雷德菲爾德。
有一家咖啡店叫火焰,還有一家店叫四零零熟食店。附近有幾家還算可以的比薩攤子,還有幾家賣奶酪牛排的餐廳,保證你絕不想再去第二次。
有一家義大利麵店叫羅夫,還有幾家中國餐廳。此外,還有一家斯基普·德沃瘋狂喜愛的泰國餐廳。至於那家叫喬依·法雷爾的酒吧兼餐廳,位置在五十八街,不過,在去年冬天之後就不開了。還有一家在……他媽的,反正這附近有很多地方可以找得到酒。
我最常去的是阿姆斯特朗。
天哪,我就住在那裏。我是有個房間可以睡覺,也有別的酒吧和地方可去,但是吉米·阿姆斯特朗的店對我來說,就跟家一樣。和我有點交情的人都知道上那裏去找我,有的時候,他們會先打電話到阿姆斯特朗,找不到我,才會再打到旅館來。阿姆斯特朗酒吧在十一點左右開門,一個名叫丹尼斯的菲律賓小夥子值班。比利·基根在七點左右會來接手,然後再開到兩點、三點或四點,這得看他心情如何以及客人的多寡1。
1這是周末之外的規矩。如果是周末,店裏的酒保多得要命,輪番上陣,讓你分不出誰是誰。
女招待更是來來去去。她們也許找到了一個表演工作,也許是跟男朋友分手,也許是找到了新男朋友,也許是搬到洛杉磯去,也許回鄉下去,也許跟多米尼加的廚子打了一架,也許偷了東西被辭退,也許因為懷孕。反正,最後她們都不做了。吉米那年夏天好像不常到店裏去。我想他那時候是想在北卡羅來納買塊地。
阿姆斯特朗那個地方實在是不值得一提。你一進去就見到右邊有個長條吧檯,桌子散放在左邊,上麵鋪著深藍色的桌布。牆壁是深色木材,牆上掛著相片和從過期雜誌上撕下來的gg,一個鹿頭標本很不協調地掛在後牆上。我最喜歡坐在鹿頭下麵,因為隻有坐在那裏,我才瞧不見它。
到酒吧去的什麽人都有。有街對麵羅斯福醫院的醫生和護士,來自福德姆學院的教授跟學生,還有搞電視的——哥倫比亞廣播公司就在一條街外,美國廣播公司也走不了幾步路——外加住在這附近的和逛街逛累了進來歇歇腳的人。兩個搞古典音樂的、一個作家跟一對開鞋店的黎巴嫩兄弟,也是這裏的常客。
孩子們不常到阿姆斯特朗酒吧。我剛搬到這附近來的時候,阿姆斯特朗的店裏還有一部點唱機,裏麵有很不錯的爵士跟鄉村藍調,但是過沒多久,阿姆斯特朗就把它換成一套音響,隻放古典音樂。阿姆斯特朗這一招倒是博得女招待一致的好感,她們一向很討厭年輕小夥子。他們隻要一點點東西,一坐就老半天,而且小費給得很小氣。阿姆斯特朗酒吧裏的音樂聲開得很小,坐在裏麵喝酒,消磨半天,是一種享受。
我到那裏就是圖個這種感覺。我隻想喝酒喝得剛剛好,偶爾才想縱情一醉。我通常喝兩杯波本,再加一點咖啡,直到長夜將盡,才會再喝兩杯。我在那裏可以看報紙,可以吃一個漢堡或是來份正餐,如果我不想講話,在那裏也可以靜一會兒。我不是一天到晚都在那裏,但是,我每天至少會到那裏報到一次。有的時候丹尼斯一開門,我就進去,直到比利關門的時候,我才出來。每個人都要有個地方可待,對不對?
酒吧朋友。
我就是在阿姆斯特朗那裏認識湯米·蒂勒裏的。他當然也是常客,一個星期他有三四個晚上都會在那裏。我不記得我第一次見到這個人是什麽時候,但隻要跟他在一個房間裏,你很難不注意到他。這傢夥個頭很高,聲音也不是特別大,但隻要幾杯酒下肚,整個屋子裏都聽得到他的聲音。
第十大道上有個地方叫斯萊特餐廳。許多中城的警察喜歡那家店,如果我想跟閑雜人等混在一起,就會上那裏去。店裏的牛排做得不錯,環境布置也還舒服。百老匯跟十六街之間,有一家馬丁酒吧,專門供應廉價酒類,也有醃牛肉、烤火腿之類的東西可以果腹。吧檯上放了一台大彩電,如果想看棒球,上那裏倒不錯。
林肯中心的對街,有家店叫歐尼爾巴龍——這個名字有點典故。這家店開得很早,當時,法律明文規定禁止酒吧取名叫沙龍,店主人不知如何是好,索性改動字頭,還說見鬼去吧。我曾經在下午去過一次,但它到了晚上才夠時髦、夠熱鬧。在第九大道跟五十七街的交叉口,有一家叫安塔裏斯與斯皮羅的希臘酒店。這家店並不怎麽合我的口味,但我常見那些留著希臘大鬍子的人,在裏麵喝一種加水的希臘酒。我每天晚上回家的時候都會經過那裏,有時也會進去喝兩杯。
第八大道跟五十七街的交叉口,有一個二十四小時的報攤。如果我沒見到那個拖著購物袋、在四零零熟食店前叫賣報紙的婦人的話,我通常在那裏買報紙。那個婦人用兩毛五的價錢從報攤批發報紙,不過,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好像隻有《新聞報》是兩毛一份,其他的報紙都要兩毛五。她用相同的價錢賣報紙,生活之艱難可想而知。有時,我給她一塊錢,叫她不用找了。直到好幾年後,她在街頭被人用利刃刺死,我才知道她叫瑪麗·艾麗斯·雷德菲爾德。
有一家咖啡店叫火焰,還有一家店叫四零零熟食店。附近有幾家還算可以的比薩攤子,還有幾家賣奶酪牛排的餐廳,保證你絕不想再去第二次。
有一家義大利麵店叫羅夫,還有幾家中國餐廳。此外,還有一家斯基普·德沃瘋狂喜愛的泰國餐廳。至於那家叫喬依·法雷爾的酒吧兼餐廳,位置在五十八街,不過,在去年冬天之後就不開了。還有一家在……他媽的,反正這附近有很多地方可以找得到酒。
我最常去的是阿姆斯特朗。
天哪,我就住在那裏。我是有個房間可以睡覺,也有別的酒吧和地方可去,但是吉米·阿姆斯特朗的店對我來說,就跟家一樣。和我有點交情的人都知道上那裏去找我,有的時候,他們會先打電話到阿姆斯特朗,找不到我,才會再打到旅館來。阿姆斯特朗酒吧在十一點左右開門,一個名叫丹尼斯的菲律賓小夥子值班。比利·基根在七點左右會來接手,然後再開到兩點、三點或四點,這得看他心情如何以及客人的多寡1。
1這是周末之外的規矩。如果是周末,店裏的酒保多得要命,輪番上陣,讓你分不出誰是誰。
女招待更是來來去去。她們也許找到了一個表演工作,也許是跟男朋友分手,也許是找到了新男朋友,也許是搬到洛杉磯去,也許回鄉下去,也許跟多米尼加的廚子打了一架,也許偷了東西被辭退,也許因為懷孕。反正,最後她們都不做了。吉米那年夏天好像不常到店裏去。我想他那時候是想在北卡羅來納買塊地。
阿姆斯特朗那個地方實在是不值得一提。你一進去就見到右邊有個長條吧檯,桌子散放在左邊,上麵鋪著深藍色的桌布。牆壁是深色木材,牆上掛著相片和從過期雜誌上撕下來的gg,一個鹿頭標本很不協調地掛在後牆上。我最喜歡坐在鹿頭下麵,因為隻有坐在那裏,我才瞧不見它。
到酒吧去的什麽人都有。有街對麵羅斯福醫院的醫生和護士,來自福德姆學院的教授跟學生,還有搞電視的——哥倫比亞廣播公司就在一條街外,美國廣播公司也走不了幾步路——外加住在這附近的和逛街逛累了進來歇歇腳的人。兩個搞古典音樂的、一個作家跟一對開鞋店的黎巴嫩兄弟,也是這裏的常客。
孩子們不常到阿姆斯特朗酒吧。我剛搬到這附近來的時候,阿姆斯特朗的店裏還有一部點唱機,裏麵有很不錯的爵士跟鄉村藍調,但是過沒多久,阿姆斯特朗就把它換成一套音響,隻放古典音樂。阿姆斯特朗這一招倒是博得女招待一致的好感,她們一向很討厭年輕小夥子。他們隻要一點點東西,一坐就老半天,而且小費給得很小氣。阿姆斯特朗酒吧裏的音樂聲開得很小,坐在裏麵喝酒,消磨半天,是一種享受。
我到那裏就是圖個這種感覺。我隻想喝酒喝得剛剛好,偶爾才想縱情一醉。我通常喝兩杯波本,再加一點咖啡,直到長夜將盡,才會再喝兩杯。我在那裏可以看報紙,可以吃一個漢堡或是來份正餐,如果我不想講話,在那裏也可以靜一會兒。我不是一天到晚都在那裏,但是,我每天至少會到那裏報到一次。有的時候丹尼斯一開門,我就進去,直到比利關門的時候,我才出來。每個人都要有個地方可待,對不對?
酒吧朋友。
我就是在阿姆斯特朗那裏認識湯米·蒂勒裏的。他當然也是常客,一個星期他有三四個晚上都會在那裏。我不記得我第一次見到這個人是什麽時候,但隻要跟他在一個房間裏,你很難不注意到他。這傢夥個頭很高,聲音也不是特別大,但隻要幾杯酒下肚,整個屋子裏都聽得到他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