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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她點毒藥吃+都是勾搭惹的禍 作者:[美]厄爾·斯坦利·加德納/E·S·加德納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桂想了又想:“他已經有了結論。他十分聰明。我要是這樣讓他發揮,他會說得頭頭是道。最後,這些陪審員好像十二個人當晚都在臥房裏,眼睜睜看著安迪睦拿支槍,一槍打進了狄科爾的頭。”
“用閔海倫的槍?”我問。
他又開始想。
第23章
下午二時,法院準時開庭。原告地方檢察官把詹士帝再度叫上台。
詹士帝作證,他和被告所請的專家一起檢查了那把槍。他說他們兩位都一致同意,殺死本案死者的子彈,無問題是出自本案中的第二支槍,也就是賴唐諾拿給專家,專家呈給庭上的那把槍。詹士帝又作證說,由於這把槍曾埋在土裏太久,雖然我們的專家曾清除了一部份表麵的泥土,但仍有不少泥土留在槍麵槍身的縫裏,他們括出不少的泥土來,足夠做土壤分析。
槍上的土質和樹叢下的土質,和第一把槍上括下來的土的土質完全不同。第一把槍,他名之為安迪睦槍。第二把槍是閔海倫槍。
根據以上事實,當然可以確定閔海倫槍被埋在不是本案指的樹叢底下土裏,而是其它地方,相當長一段時間,才於最近被挖出來,再埋到樹叢籬笆底下去的。詹士帝當然無法證實什麽人如此做的,但一定是有人做了。
證人看向狄太太。狄太太石膏麵具似的臉也看向他,一點表情也沒有。
“你現在可以確定,你所指的閔海倫槍,是打出狄科爾致死彈頭的槍?”
“是的,先生。我可以確定。”
我匆匆寫了張字條,輕輕請庭丁交給桂律師。
字條很簡單地說。“不要詰問,立即休止。”
桂看看字條,轉頭向我,把眉皺起,想了一下。轉臉向歐牟文微笑著。
歐牟文揶揄地向他一鞠躬。“請你詰問,大律師。”他說。
“沒有問題。”桂說。
“這是我們的案子。檢方休止。”歐牟文說。
“被告也休止。”桂簡單地接下去。
歐牟文很明顯吃了一驚。“庭上,”他說:“我……我對這件事的變化,完全出乎意外。”
“沒有什麽理由值得驚奇,”羅法官說:“我覺得起訴的老將,應該想到對方會來這一手。你開始你的終結辯論吧。”
“很好,庭上。”歐牟文說。
歐牟文做了一個很好的演講。
桂律師接著他提出了本案特別的地方。事實上,兇槍是由閔海倫帶去狄家的。後來雖然有人影射狄太太埋了什麽東西在樹叢裏,但是檢方無法指出埋的是什麽。
桂律師指出,為了避免冤枉無辜,法律規定檢方有義務要毫無疑問的證明被告有罪。今天檢方無法證明狄太太埋的是什麽東西,過了一段時間,別人在附近挖出什麽東西,不能說就是狄太太埋的東西。所以警方有責任把這附近土地統統翻過來,看是不是另外有東西是狄太太去埋的。
另外,他又問到,這把槍,又怎麽可能到狄太太手中?她出事的時候不在屋裏。假如安迪睦要殺狄科爾,他當然會用安迪睦槍來殺他,怎麽可能是閔海倫槍呢。他當然不可能把自己的槍摔出窗去,跑到臥房裏去看有沒有機會找到一支槍來殺人。
桂律師詰難地方檢察官,他對兇案發生的情況無法自圓其說。他說他不相信歐牟文能說出兇案是怎樣發生的。
歐牟文拿了枝鉛筆,不停地在記,臉上充滿笑容。
桂律師坐下。
歐牟文慢慢地站起來。一臉很神聖的樣子。他說他願意接受被告這種有勇無謀的挑戰。他可以重組說出兇案發生的實況。
他形容安迪睦在當時怒氣無法發泄,一開頭想殺掉狄科爾,之後又想不要殺他。他把槍拋掉,已決定離開那房子。但是機會自然來到,他攫起那支在五屜櫃上的槍,就殺死了狄科爾。
歐牟文走近陪審團席。他把善感的眼神看著席上的女人們。他一句一句很注意自己的演說。
羅法官指示陪審團,他們可以做幾種不同的裁決:他們可以裁決被告無罪,可以裁決被告犯第一級謀殺,可以裁決被告犯第二級謀殺,或是被告犯過失殺人。
羅法官給陪審團解釋所謂一級謀殺是一種惡意,候機,私刑或是利用智力,故意,預謀的殺人行為。或是因為故意縱火、搶劫、強姦、偷竊、重傷害、或是刑法二八八條所規定的罪狀,導致的殺人行為。
他告訴陪審團,所有其它謀殺都是第二級謀殺。
羅法官解釋過失殺人是在沒有怨恨,非預謀下的殺人行為,是故意,自願的,但是起因於突發糾紛或感情衝動。
他請陪審團在退下後立即自選一個主席出來。在主席協助下產生一個裁決,在決定後由主席代表陪審團向法庭報告裁決結果。
陪審團在四點十五分退下。
桂律師走過來和我會商。
“我對你的戰略還是不太同意。”他說。
“法庭的記錄把地方檢察官的終結辯論記下來了,”我說:“地方檢察官已經自己走進了陷阱。照他所說,不論安迪睦在走進房子之前,心裏有什麽意圖。他後來已經把帶去的槍,自動拋出窗去了。這等於放棄了蓄意謀殺的意圖了。假如狄科爾是死在五屜櫃上那支槍上的,那一定是感情衝動引起,那就隻是過失殺人。”
“用閔海倫的槍?”我問。
他又開始想。
第23章
下午二時,法院準時開庭。原告地方檢察官把詹士帝再度叫上台。
詹士帝作證,他和被告所請的專家一起檢查了那把槍。他說他們兩位都一致同意,殺死本案死者的子彈,無問題是出自本案中的第二支槍,也就是賴唐諾拿給專家,專家呈給庭上的那把槍。詹士帝又作證說,由於這把槍曾埋在土裏太久,雖然我們的專家曾清除了一部份表麵的泥土,但仍有不少泥土留在槍麵槍身的縫裏,他們括出不少的泥土來,足夠做土壤分析。
槍上的土質和樹叢下的土質,和第一把槍上括下來的土的土質完全不同。第一把槍,他名之為安迪睦槍。第二把槍是閔海倫槍。
根據以上事實,當然可以確定閔海倫槍被埋在不是本案指的樹叢底下土裏,而是其它地方,相當長一段時間,才於最近被挖出來,再埋到樹叢籬笆底下去的。詹士帝當然無法證實什麽人如此做的,但一定是有人做了。
證人看向狄太太。狄太太石膏麵具似的臉也看向他,一點表情也沒有。
“你現在可以確定,你所指的閔海倫槍,是打出狄科爾致死彈頭的槍?”
“是的,先生。我可以確定。”
我匆匆寫了張字條,輕輕請庭丁交給桂律師。
字條很簡單地說。“不要詰問,立即休止。”
桂看看字條,轉頭向我,把眉皺起,想了一下。轉臉向歐牟文微笑著。
歐牟文揶揄地向他一鞠躬。“請你詰問,大律師。”他說。
“沒有問題。”桂說。
“這是我們的案子。檢方休止。”歐牟文說。
“被告也休止。”桂簡單地接下去。
歐牟文很明顯吃了一驚。“庭上,”他說:“我……我對這件事的變化,完全出乎意外。”
“沒有什麽理由值得驚奇,”羅法官說:“我覺得起訴的老將,應該想到對方會來這一手。你開始你的終結辯論吧。”
“很好,庭上。”歐牟文說。
歐牟文做了一個很好的演講。
桂律師接著他提出了本案特別的地方。事實上,兇槍是由閔海倫帶去狄家的。後來雖然有人影射狄太太埋了什麽東西在樹叢裏,但是檢方無法指出埋的是什麽。
桂律師指出,為了避免冤枉無辜,法律規定檢方有義務要毫無疑問的證明被告有罪。今天檢方無法證明狄太太埋的是什麽東西,過了一段時間,別人在附近挖出什麽東西,不能說就是狄太太埋的東西。所以警方有責任把這附近土地統統翻過來,看是不是另外有東西是狄太太去埋的。
另外,他又問到,這把槍,又怎麽可能到狄太太手中?她出事的時候不在屋裏。假如安迪睦要殺狄科爾,他當然會用安迪睦槍來殺他,怎麽可能是閔海倫槍呢。他當然不可能把自己的槍摔出窗去,跑到臥房裏去看有沒有機會找到一支槍來殺人。
桂律師詰難地方檢察官,他對兇案發生的情況無法自圓其說。他說他不相信歐牟文能說出兇案是怎樣發生的。
歐牟文拿了枝鉛筆,不停地在記,臉上充滿笑容。
桂律師坐下。
歐牟文慢慢地站起來。一臉很神聖的樣子。他說他願意接受被告這種有勇無謀的挑戰。他可以重組說出兇案發生的實況。
他形容安迪睦在當時怒氣無法發泄,一開頭想殺掉狄科爾,之後又想不要殺他。他把槍拋掉,已決定離開那房子。但是機會自然來到,他攫起那支在五屜櫃上的槍,就殺死了狄科爾。
歐牟文走近陪審團席。他把善感的眼神看著席上的女人們。他一句一句很注意自己的演說。
羅法官指示陪審團,他們可以做幾種不同的裁決:他們可以裁決被告無罪,可以裁決被告犯第一級謀殺,可以裁決被告犯第二級謀殺,或是被告犯過失殺人。
羅法官給陪審團解釋所謂一級謀殺是一種惡意,候機,私刑或是利用智力,故意,預謀的殺人行為。或是因為故意縱火、搶劫、強姦、偷竊、重傷害、或是刑法二八八條所規定的罪狀,導致的殺人行為。
他告訴陪審團,所有其它謀殺都是第二級謀殺。
羅法官解釋過失殺人是在沒有怨恨,非預謀下的殺人行為,是故意,自願的,但是起因於突發糾紛或感情衝動。
他請陪審團在退下後立即自選一個主席出來。在主席協助下產生一個裁決,在決定後由主席代表陪審團向法庭報告裁決結果。
陪審團在四點十五分退下。
桂律師走過來和我會商。
“我對你的戰略還是不太同意。”他說。
“法庭的記錄把地方檢察官的終結辯論記下來了,”我說:“地方檢察官已經自己走進了陷阱。照他所說,不論安迪睦在走進房子之前,心裏有什麽意圖。他後來已經把帶去的槍,自動拋出窗去了。這等於放棄了蓄意謀殺的意圖了。假如狄科爾是死在五屜櫃上那支槍上的,那一定是感情衝動引起,那就隻是過失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