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的來源可能是任何地方。
對於捐贈者與受贈者而言,依賴職業血販子都是很危險的行為。本書一開頭便提及的英國社會學家蒂特馬斯,他就曾經闡釋血液貿易如何改變西方國家的捐血製度,還預測說,買血行為不僅會創造商業誘因,造成道德標準降低,藉以提高血液供應量,還會降低血液銀行的整體血液質量。他在《贈與關係》一書中,探討了歐美血液銀行裏的肝炎擴散情況,還預見了國際血液供應會受到病毒(如愛滋病毒)的感染。根據他的推論,如果血液的交換隻仰賴利他主義,則有可能助長人體組織黑市;此外,他更說明經濟誘因有可能會讓人們被迫做出不負責任的醫療決策,而他的這一點觀察也很正確。
例如我在市民醫院外頭碰見的血液賣家,隻要能賺到小額現金,就願意把受愛滋病毒感染的血液賣給過路人。因此,也就不難預見血液供應法規的失敗有可能會助長流行病的擴散。
時間回溯至1998年以前,當時賣血在印度地區不僅是合法行為,而且也是主流職業,背後有強大的工會和商業捐贈者權利組織支持。不過,當印度採用全麵誌願式的捐血政策後,血液價格便開始高漲,從一品脫5美元漲到將近25美元,對於許多一般患者而言,簡直是高不可攀的天價。雖然法律規定買血屬於非法行為,但是印度政府竟然沒有能力建立替代的製度,缺血問題擴及所有依賴穩定供血的醫療產業。血液成分——包括紅血球以及用於阻止血友病患者失血的凝血因子——的需求量呈現爆炸性的增長,迫使印度最後不得不開始從國外進口每年價值7500萬美元的血液成分(奇怪的是,這些血液成分有許多是來自美國捐血人。美國是全世界最大血液出口國之一,其血液出口產業每年總收入高達數十億美元)。
印度的問題並不是缺乏可管理醫療服務買賣的法律規定,而是在有道德地採血方麵,以及應對印度血液需求量大規模增長方麵,幾乎完全無計劃可言。合法授權和警方優先處理的事務之間形成空白狀態,醫療黑市趁機興盛起來。
哥拉浦自由放任的市場,隻不過是極端展現了世界各地的私人醫療與公共醫療之間的根本衝突。美國從羅斯福新政的公費醫療製度,轉型到二戰後的主流營利模式時,也發生了極為相似的情況。
在20世紀50年代以前,美國的多數醫院是慈善機構,大都隸屬於政府。醫藥費往往是由政府掏腰包全額支付,或補貼大部分的醫藥費。營利醫療與私人保單並行的時代,是等到艾森豪總統上任後才開始。不過,醫療機構已經知道有些人寧願支付額外的費用,獲得更先進的照護。大型公營醫療機構大多雇用一般從業人員,私人醫院雇用擁有先進知識——先進的知識是稀有的——的專科醫生,開始取代公營機構。
血液供應的狀況也經歷了類似的管理階層變動。二戰期間,前線士兵需要大量血液,以便加快傷口痊癒。但是全血很容易腐壞,在跨大西洋的航程中無法保存下來。為了尋求替代方案,紅十字會便促進離心機技術的普及化,把紅細胞從血漿中分離出來。雖然血漿缺乏血紅素,但是在手術期間,患者的循環係統能從中獲得所需的血漿血量,而且在治療流血的傷口時,這種血漿也能起到關鍵作用。同樣重要的是,血漿的壽命比全血長,而且在長途的海外航程中,存活機率也更高。這種血漿讓美國人自願捐贈大量血液,美國國民覺得捐血是為了拯救前線士兵的生命。就因為美國與英國本土在戰爭期間對援助士兵所做出的努力,讓蒂特馬斯有了靈感,他寫道,在麵臨國家存亡關頭時,捐血者通過捐血行為,擁有了使命感和團結感。
在戰爭期間,當外科醫生在動手術時已習慣有大量血液備用,因而開發出更複雜的手術技巧,外科領域獲得了大幅的進步。然而到了戰後,血液需求量卻仍居高不下,這是因為醫生把戰場上學到的知識應用在平民領域。不過,少了戰爭這個因素,就難以維持高庫存量,因此美國需要更有效的採血製度。
1940年~1960年間,有償的獻血中心不穩定地與無償的誌願捐血處並存,而且有著很明顯的階級差異。有償的獻血處大多設立在貧民區,而誌願捐血中心則是在教堂舉辦捐血活動,並在市區裏比較體麵的居民區,維持迎賓中心的運作。在質量方麵,也有明顯的差異,有償捐血人是基於金錢動機才賣血,並不在乎自己的血液是否安全,隻在乎捐血後會收到錢。此外,獻血處的衛生狀況也很馬虎。蒂特馬斯指出,有償捐血人血液傳播疾病的發生率較高。
他寫道,那些依賴營利血液銀行的醫院,經由輸血,促進了肝炎的擴散。在人們誌願捐血的情況下,肝炎案例卻大幅降低。當時負責報導血液銀行的記者指出,營利捐血處的環境十分破舊,有時是泥土地麵,牆壁搖搖欲墜,“地上爬滿了蟲”。這類捐血處的重心在於採血,而不是捐贈者的健康狀況。
盡管營利血液銀行賣的是受到感染的血液,但終究還是在賺錢,可是質量的差異還是引起了醫生的注意。在部分城市,醫生對於受感染血液所帶來的風險感到憂心忡忡,便開始指示醫院隻購買捐血銀行的血液。當然,營利血液中心也察覺到這種做法會危及其經營模式,於是開始反擊。私立的血液銀行有計劃地控告醫院違反美國的反托拉斯法,他們主張血液是公開買賣的商品,因此誌願捐血構成了不公平競爭原料的行為,顯然,醫生的臨床決定使得患者健康與公司利益產生了衝突。
對於捐贈者與受贈者而言,依賴職業血販子都是很危險的行為。本書一開頭便提及的英國社會學家蒂特馬斯,他就曾經闡釋血液貿易如何改變西方國家的捐血製度,還預測說,買血行為不僅會創造商業誘因,造成道德標準降低,藉以提高血液供應量,還會降低血液銀行的整體血液質量。他在《贈與關係》一書中,探討了歐美血液銀行裏的肝炎擴散情況,還預見了國際血液供應會受到病毒(如愛滋病毒)的感染。根據他的推論,如果血液的交換隻仰賴利他主義,則有可能助長人體組織黑市;此外,他更說明經濟誘因有可能會讓人們被迫做出不負責任的醫療決策,而他的這一點觀察也很正確。
例如我在市民醫院外頭碰見的血液賣家,隻要能賺到小額現金,就願意把受愛滋病毒感染的血液賣給過路人。因此,也就不難預見血液供應法規的失敗有可能會助長流行病的擴散。
時間回溯至1998年以前,當時賣血在印度地區不僅是合法行為,而且也是主流職業,背後有強大的工會和商業捐贈者權利組織支持。不過,當印度採用全麵誌願式的捐血政策後,血液價格便開始高漲,從一品脫5美元漲到將近25美元,對於許多一般患者而言,簡直是高不可攀的天價。雖然法律規定買血屬於非法行為,但是印度政府竟然沒有能力建立替代的製度,缺血問題擴及所有依賴穩定供血的醫療產業。血液成分——包括紅血球以及用於阻止血友病患者失血的凝血因子——的需求量呈現爆炸性的增長,迫使印度最後不得不開始從國外進口每年價值7500萬美元的血液成分(奇怪的是,這些血液成分有許多是來自美國捐血人。美國是全世界最大血液出口國之一,其血液出口產業每年總收入高達數十億美元)。
印度的問題並不是缺乏可管理醫療服務買賣的法律規定,而是在有道德地採血方麵,以及應對印度血液需求量大規模增長方麵,幾乎完全無計劃可言。合法授權和警方優先處理的事務之間形成空白狀態,醫療黑市趁機興盛起來。
哥拉浦自由放任的市場,隻不過是極端展現了世界各地的私人醫療與公共醫療之間的根本衝突。美國從羅斯福新政的公費醫療製度,轉型到二戰後的主流營利模式時,也發生了極為相似的情況。
在20世紀50年代以前,美國的多數醫院是慈善機構,大都隸屬於政府。醫藥費往往是由政府掏腰包全額支付,或補貼大部分的醫藥費。營利醫療與私人保單並行的時代,是等到艾森豪總統上任後才開始。不過,醫療機構已經知道有些人寧願支付額外的費用,獲得更先進的照護。大型公營醫療機構大多雇用一般從業人員,私人醫院雇用擁有先進知識——先進的知識是稀有的——的專科醫生,開始取代公營機構。
血液供應的狀況也經歷了類似的管理階層變動。二戰期間,前線士兵需要大量血液,以便加快傷口痊癒。但是全血很容易腐壞,在跨大西洋的航程中無法保存下來。為了尋求替代方案,紅十字會便促進離心機技術的普及化,把紅細胞從血漿中分離出來。雖然血漿缺乏血紅素,但是在手術期間,患者的循環係統能從中獲得所需的血漿血量,而且在治療流血的傷口時,這種血漿也能起到關鍵作用。同樣重要的是,血漿的壽命比全血長,而且在長途的海外航程中,存活機率也更高。這種血漿讓美國人自願捐贈大量血液,美國國民覺得捐血是為了拯救前線士兵的生命。就因為美國與英國本土在戰爭期間對援助士兵所做出的努力,讓蒂特馬斯有了靈感,他寫道,在麵臨國家存亡關頭時,捐血者通過捐血行為,擁有了使命感和團結感。
在戰爭期間,當外科醫生在動手術時已習慣有大量血液備用,因而開發出更複雜的手術技巧,外科領域獲得了大幅的進步。然而到了戰後,血液需求量卻仍居高不下,這是因為醫生把戰場上學到的知識應用在平民領域。不過,少了戰爭這個因素,就難以維持高庫存量,因此美國需要更有效的採血製度。
1940年~1960年間,有償的獻血中心不穩定地與無償的誌願捐血處並存,而且有著很明顯的階級差異。有償的獻血處大多設立在貧民區,而誌願捐血中心則是在教堂舉辦捐血活動,並在市區裏比較體麵的居民區,維持迎賓中心的運作。在質量方麵,也有明顯的差異,有償捐血人是基於金錢動機才賣血,並不在乎自己的血液是否安全,隻在乎捐血後會收到錢。此外,獻血處的衛生狀況也很馬虎。蒂特馬斯指出,有償捐血人血液傳播疾病的發生率較高。
他寫道,那些依賴營利血液銀行的醫院,經由輸血,促進了肝炎的擴散。在人們誌願捐血的情況下,肝炎案例卻大幅降低。當時負責報導血液銀行的記者指出,營利捐血處的環境十分破舊,有時是泥土地麵,牆壁搖搖欲墜,“地上爬滿了蟲”。這類捐血處的重心在於採血,而不是捐贈者的健康狀況。
盡管營利血液銀行賣的是受到感染的血液,但終究還是在賺錢,可是質量的差異還是引起了醫生的注意。在部分城市,醫生對於受感染血液所帶來的風險感到憂心忡忡,便開始指示醫院隻購買捐血銀行的血液。當然,營利血液中心也察覺到這種做法會危及其經營模式,於是開始反擊。私立的血液銀行有計劃地控告醫院違反美國的反托拉斯法,他們主張血液是公開買賣的商品,因此誌願捐血構成了不公平競爭原料的行為,顯然,醫生的臨床決定使得患者健康與公司利益產生了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