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雜誌付印一周後,情況有了改變,我得知1991年的芭努案。芭努是個經濟赤貧的母親,有3個孩子,丈夫死於工業事故。當時,她沒有能力撫養孩子,在沒有其他選擇的情況下,她接受了某家學校的提議,該學校說會免費提供膳宿並教育她的孩子。
7年之後,當芭努再回到孤兒院並要求院長拉古帕提(k. raghupati)把孩子還給她時,拉古帕提拒絕了。他還說,她早就放棄了監護權,他已經把她的孩子送到美國的領養家庭。而在威斯康星州,當地的領養代理人拉曼尼·嘉亞庫馬(ramani jayakumar)是跟一家名為“波格特領養服務中心(pauquette adoption services)”的代理機構合作,處理兒童進入美國的事宜。
最後芭努向金奈高等法院控告,到了2005年,警方基於多項領養詐欺控告,逮捕了拉古帕提。由於領養記錄是公開的,因此芭努仍有可能找到孩子的下落。終於在2006年,在美國和印度的運動人士的協助下,芭努見到了她那3個已長大成人的孩子。
自1982年以來,波格特領養服務中心已安排了1441個國際領養案,而根據法院記錄顯示,蘇巴希就包括在內。
波格特領養服務中心就位於一所小學的對麵,是一棟壯觀宏偉的磚造建築。我進入大門,在通往多間辦公室的長廊裏,看見多個公布欄上貼滿了舊相片,是服務中心從世界各地接收的孩子。我看見琳恩·圖爾(lynn toole)坐在櫃檯,她是合夥人之一,對於要跟我打交道,她很不高興。
她承認已關注印度媒體報導的領養醜聞,不過仍堅稱印度政府簽核了她的機構經手的每一起個案。如有必要,她會協助調查,但不會跟我討論個案內容。我問她,她為何從來沒有聯絡過領養家庭,警告他們有可能領養了遭綁架的兒童,但她拒絕發表評論。一周後,我再打電話過去,她卻掛斷了我的電話。然而,從這家代理機構的網站可看以出,他們仍在持續處理印度領養事宜,服務收費起碼介於12000至15000美元之間。
威斯康星州律師泰瑞莎·德金(therese durkin)負責監管波格特領養服務中心,她說該中心從未因國際領養案而接受過調查,當局也未發現有任何違法行徑。即使投訴案浮出表麵,州政府的調查權也很有限。德金表示:“我們手上有的就隻是文件而已,隻能著眼於證明文件的表麵。”她又說,印度兒童領養案需保存大量記錄,但卻沒有方法得知文件是否為偽造,印美兩國當局在這個議題的溝通上幾乎是零。
簡言之,沒有方法可確實得知其中一些兒童是來自何處。貝絲·彼得森(beth peterson)曾在一家現稱為“通過國際領養組成家庭”(families thru international adoption)的美國代理機構,任職長達10年之久。她曾與幾家規模龐大且頗受敬重的印度孤兒院密切合作,為一百五十多名兒童找到了美國領養家庭。在這個過程中,她逐漸認為,許多孤兒院實際上的確涉及犯罪活動。彼得森表示,隻要金錢誘因存在,情況就不太可能有所改變。彼得森目前經營ichild,該網站幫助家庭領養印度兒童。
比方說,在2002年以前,彼得森給印度的普利·曼德(preet mandir)孤兒院的款項共達15萬美元以上。那裏的情況十分糟糕,在等候彼得森的客戶的領養案獲得審核批準時,共有3名嬰兒死亡。後來,孤兒院院長巴辛(j. bhasin)開始向彼得森非法索取比平常捐款多出數千美元的款項,還說不付款的話,就不放棄兒童監護權,因此彼得森斷絕了跟該家孤兒院的聯繫。之後,她便向印度政府投訴普利·曼德孤兒院及院長。
4年後,印度電視新聞n-ibn的記者扮成領養小孩的家長,進入普利·曼德孤兒院。巴辛跟他們說,24000美元可以買兩個兒童。這件事經報導披露後,孤兒院的領養執照被吊銷,但印度政府之後卻以暫準的名義讓孤兒院恢復營運。彼得森表示:“兩邊都有利潤動機存在。我合作的其中一家美國代理機構,他們隻想確定我每年可提供一定數量的嬰兒就好,根本不在乎嬰兒是從哪裏來的。”
一般而言,隻要文件看來正常有效,美國領養機構通常不會再深入探查。兒童之家社會與家庭服務中心(childrens home society & family services)是美國最大的代理機構之一,光是2007年就處理了600件左右的國際領養案。負責領養服務的副理事長大衛·皮格恩(david pilgrim)表示,他很有把握,經手的兒童沒有一個來自不道德的渠道。他說:“所有跟我們合作的孤兒院,都經過我們徹底的審查,無論是過去或現在,都是如此。”
然而,在普利·曼德孤兒院的醜聞爆發之前,兒童之家社會與家庭服務中心卻一直跟該孤兒院合作。我問皮格恩,這些領養案當中有沒有個案引起他的疑慮,他停了一會兒沒說話,接著表示:“我們的律師之前就檢查過文件,沒看到有需要擔心的地方。”
我首次見到那對美國夫妻後的隔天,我們三人一起坐在寒冷公園裏一張歷經風吹雨打的野餐桌旁。一輛巡邏警車減緩速度,警察看了我們一眼,接著繼續往前巡邏。眼淚不斷順著那位母親的臉頰滑落,我分不清她是生氣還是心碎,或許兩者都有吧。她說:“對他而言,印度不存在。”
那對夫妻告訴我,那男孩——他們已經替他取了新的名字——是他們從印度領養的第三個孩子。雖然這是他們第一次交由波格特領養服務中心處理,但領養過程並沒有太大的不同,他們付了15000美元的費用,飛到印度,前往馬來西亞社會福利中心,跟負責人見麵。丈夫解釋道:“我們喜歡領養。法規變了好多,我們考慮過韓國和南美,不過印度是最開放的。”也就是說困難度最低的。
7年之後,當芭努再回到孤兒院並要求院長拉古帕提(k. raghupati)把孩子還給她時,拉古帕提拒絕了。他還說,她早就放棄了監護權,他已經把她的孩子送到美國的領養家庭。而在威斯康星州,當地的領養代理人拉曼尼·嘉亞庫馬(ramani jayakumar)是跟一家名為“波格特領養服務中心(pauquette adoption services)”的代理機構合作,處理兒童進入美國的事宜。
最後芭努向金奈高等法院控告,到了2005年,警方基於多項領養詐欺控告,逮捕了拉古帕提。由於領養記錄是公開的,因此芭努仍有可能找到孩子的下落。終於在2006年,在美國和印度的運動人士的協助下,芭努見到了她那3個已長大成人的孩子。
自1982年以來,波格特領養服務中心已安排了1441個國際領養案,而根據法院記錄顯示,蘇巴希就包括在內。
波格特領養服務中心就位於一所小學的對麵,是一棟壯觀宏偉的磚造建築。我進入大門,在通往多間辦公室的長廊裏,看見多個公布欄上貼滿了舊相片,是服務中心從世界各地接收的孩子。我看見琳恩·圖爾(lynn toole)坐在櫃檯,她是合夥人之一,對於要跟我打交道,她很不高興。
她承認已關注印度媒體報導的領養醜聞,不過仍堅稱印度政府簽核了她的機構經手的每一起個案。如有必要,她會協助調查,但不會跟我討論個案內容。我問她,她為何從來沒有聯絡過領養家庭,警告他們有可能領養了遭綁架的兒童,但她拒絕發表評論。一周後,我再打電話過去,她卻掛斷了我的電話。然而,從這家代理機構的網站可看以出,他們仍在持續處理印度領養事宜,服務收費起碼介於12000至15000美元之間。
威斯康星州律師泰瑞莎·德金(therese durkin)負責監管波格特領養服務中心,她說該中心從未因國際領養案而接受過調查,當局也未發現有任何違法行徑。即使投訴案浮出表麵,州政府的調查權也很有限。德金表示:“我們手上有的就隻是文件而已,隻能著眼於證明文件的表麵。”她又說,印度兒童領養案需保存大量記錄,但卻沒有方法得知文件是否為偽造,印美兩國當局在這個議題的溝通上幾乎是零。
簡言之,沒有方法可確實得知其中一些兒童是來自何處。貝絲·彼得森(beth peterson)曾在一家現稱為“通過國際領養組成家庭”(families thru international adoption)的美國代理機構,任職長達10年之久。她曾與幾家規模龐大且頗受敬重的印度孤兒院密切合作,為一百五十多名兒童找到了美國領養家庭。在這個過程中,她逐漸認為,許多孤兒院實際上的確涉及犯罪活動。彼得森表示,隻要金錢誘因存在,情況就不太可能有所改變。彼得森目前經營ichild,該網站幫助家庭領養印度兒童。
比方說,在2002年以前,彼得森給印度的普利·曼德(preet mandir)孤兒院的款項共達15萬美元以上。那裏的情況十分糟糕,在等候彼得森的客戶的領養案獲得審核批準時,共有3名嬰兒死亡。後來,孤兒院院長巴辛(j. bhasin)開始向彼得森非法索取比平常捐款多出數千美元的款項,還說不付款的話,就不放棄兒童監護權,因此彼得森斷絕了跟該家孤兒院的聯繫。之後,她便向印度政府投訴普利·曼德孤兒院及院長。
4年後,印度電視新聞n-ibn的記者扮成領養小孩的家長,進入普利·曼德孤兒院。巴辛跟他們說,24000美元可以買兩個兒童。這件事經報導披露後,孤兒院的領養執照被吊銷,但印度政府之後卻以暫準的名義讓孤兒院恢復營運。彼得森表示:“兩邊都有利潤動機存在。我合作的其中一家美國代理機構,他們隻想確定我每年可提供一定數量的嬰兒就好,根本不在乎嬰兒是從哪裏來的。”
一般而言,隻要文件看來正常有效,美國領養機構通常不會再深入探查。兒童之家社會與家庭服務中心(childrens home society & family services)是美國最大的代理機構之一,光是2007年就處理了600件左右的國際領養案。負責領養服務的副理事長大衛·皮格恩(david pilgrim)表示,他很有把握,經手的兒童沒有一個來自不道德的渠道。他說:“所有跟我們合作的孤兒院,都經過我們徹底的審查,無論是過去或現在,都是如此。”
然而,在普利·曼德孤兒院的醜聞爆發之前,兒童之家社會與家庭服務中心卻一直跟該孤兒院合作。我問皮格恩,這些領養案當中有沒有個案引起他的疑慮,他停了一會兒沒說話,接著表示:“我們的律師之前就檢查過文件,沒看到有需要擔心的地方。”
我首次見到那對美國夫妻後的隔天,我們三人一起坐在寒冷公園裏一張歷經風吹雨打的野餐桌旁。一輛巡邏警車減緩速度,警察看了我們一眼,接著繼續往前巡邏。眼淚不斷順著那位母親的臉頰滑落,我分不清她是生氣還是心碎,或許兩者都有吧。她說:“對他而言,印度不存在。”
那對夫妻告訴我,那男孩——他們已經替他取了新的名字——是他們從印度領養的第三個孩子。雖然這是他們第一次交由波格特領養服務中心處理,但領養過程並沒有太大的不同,他們付了15000美元的費用,飛到印度,前往馬來西亞社會福利中心,跟負責人見麵。丈夫解釋道:“我們喜歡領養。法規變了好多,我們考慮過韓國和南美,不過印度是最開放的。”也就是說困難度最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