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位女孩分別為9歲與11歲,孤兒院的人教她們說,父親死了,母親棄養。不過,後來她們還是把真相告訴了斯穆林,但美國的領養機構卻拒絕調查這件事。等到終於查出女孩們的親生父母親時,已經過了6年的時間,而女孩們也早已習慣了阿拉巴馬州的生活。最後女孩們仍留在美國,不過斯穆林吐露領養的真相,於是一家人前往印度,拜訪女孩們的生父母,並經常保持聯繫。
此後,斯穆林的法律生涯方向便轉了個彎,他現在已是美國提倡改革領養流程的重要人士。他特別指出,海牙公約的最大缺陷就是並未針對富國支付的領養費,製定金額上限。他說:“如果不嚴格限製金額,其他的規定全都註定要失敗。”
印度的警察、律師、領養倡導者也都附和他的看法。副警長山卡爾(s. shankar)表示:“如果領養兒童不用付錢,那麽這種犯罪行為全都會消失。”山卡爾是蘇巴希案的主要調查人,他更特別要求我不要在書中公開他的全名。
當時,金奈警方根據馬來西亞社會福利中心的文件,查到蘇巴希在美國,於是馬上打電話給勞烏,請他來警局,並試圖讓他從一排相片中找出自己的兒子,而勞烏也馬上就指出其中一張快照。警方說這張快照是從亞西拉夫的孤兒院檔案裏取得,是蘇巴希進入孤兒院數天後拍攝的。勞烏回憶道,在那張相片上,蘇巴希躺在一張舒適的床上,衣著有如西方兒童。但現在我眼前的勞烏卻是斜躺在淩亂住處裏的一張塑料製摺疊式躺椅上,左右兩側是蘇巴希的兩位哥哥,十幾歲的薩薩拉和洛凱希。他說:“已經快要6年了,但我還是馬上就認出他來。”
警察局長對指認結果感到很滿意,卻對勞烏說,忘掉這個男孩吧,蘇巴希在美國會過得比較好。勞烏說:“警方把我當成無名小卒對待,可是,兒子從我身邊被偷走,我怎麽高興得起來呢?我不希望兒子一生都以為我們遺棄了他。”
不過,至少勞烏還知道兒子的遭遇。在馬來西亞社會福利中心還約300件國內外領養案仍有待調查,可是就隻有在媒體關注的時候,地方上的警方調查才會有所進展。馬來西亞社會福利中心案的調查速度緩慢如冰河的移動,因為這起案件從市立警方踢到邦立警方,再踢到聯邦警方,隨著每一次的交管,案子的範圍就愈縮愈小。現在負責調查的則是印度中央調查局,中央調查局根據法院命令,隻追查3個跟馬來西亞社會福利中心有關的案件,在3個案件中,被偷走的貧民窟兒童據稱已分別送到澳洲、荷蘭和美國的領養家庭,而送到美國家庭的就是蘇巴希。
調查此案的負責人山卡爾承認,警局的調查隻觸及問題的表麵而已。實際上,如果親生父母負擔不起律師費用,就無法讓兒童綁架案進入法院程序,因而案件很有可能毫無進展。這位身材魁梧、滿頭灰發的警察同時也表示:“此時此刻,我們能看到的就是些長達十年的陳年舊案。”他說,其他孤兒院陸續出現,會取代馬來西亞社會福利中心。他又說:“可是,我沒有權力調查,我真的無能為力。”
不過,要從金奈高等法院記錄中取得美國家庭的地址並非難事,因為地址就列在當局批準領養案的法律文件裏。我對勞烏說,我要去美國跟那一家人見麵時,勞烏碰觸我的肩膀,以熱切的目光注視著我。當警方再說他的兒子已經被人給領養時,他鬆了一大口氣,幸好兒子沒被賣去從事性交易,也沒被賣給器官掮客,他聽說有些孩子的下場是這樣的。現在,他隻希望能在蘇巴希的生命中扮演一個角色。他把所知的寥寥幾個英文字排列組合後說了出來,努力把心中的期望傳達給我。他指了指美國的方向,說:“家人。”然後,指著自己,說:“朋友。”
於是,花了兩天時間,跨越8000英裏後,我現在正站在美國中西部一戶人家的前門門廊,同時發現要轉達口信也不簡單。我抓著證據活頁夾,努力想找出正確的字眼,然後自我介紹。男孩已經從屋後回來,站在我的旁邊,而他的姐姐就在門內聽著。這個十幾歲的男孩有著勞烏的圓臉和捲髮。我告訴那位母親,我們必須談談,但不能在孩子們麵前談。我們約定等她丈夫回家後,在別的地方碰麵。
一小時後,在兩個街區外空蕩的公園裏,我倚靠在租來的汽車上,每隔一分鍾就看看手錶。終於,父親來了,他停下車子,沒走出車外,隻搖下窗戶說話。他對於我要說的話,似乎並不訝異。他說:“幾年前,我在新聞裏看過這類事情,當時就知道有這種可能。我從來沒能告訴兒子這件事,他要是知道,會受到很大的傷害。”他突然露出不安的微笑,我把活頁夾遞給他。活頁夾裏有一封信,信中內容保證蘇巴希親生父母的目的並非要求他們歸還男孩,而是希望男孩的新家人能夠跟他們友善交流,讓印度的生父母仍能成為男孩生命中的一部分。最後我請那位父親詳細查看那些數據,我們約定隔天再碰麵。
其實,這個美國家庭並未直接通過馬來西亞社會福利中心領養,他們就像多數的美國家庭一樣,是通過代理機構領養孩子的。我第一次替《瓊斯媽媽》雜誌寫到蘇巴希的案例時,編輯和我都同意不透露男孩的名字和其他細節,這樣才能夠保護這個中西部家庭的身份。雜誌出版時,我隻知道這一案例是跟某個代理機構有關,由於沒有充分證據,我假定該代理機構無罪,這個可疑的領養案或許隻是隨機發生。畢竟,送來兒童的印度孤兒院有可能很容易就騙過了美國的代理機構。
此後,斯穆林的法律生涯方向便轉了個彎,他現在已是美國提倡改革領養流程的重要人士。他特別指出,海牙公約的最大缺陷就是並未針對富國支付的領養費,製定金額上限。他說:“如果不嚴格限製金額,其他的規定全都註定要失敗。”
印度的警察、律師、領養倡導者也都附和他的看法。副警長山卡爾(s. shankar)表示:“如果領養兒童不用付錢,那麽這種犯罪行為全都會消失。”山卡爾是蘇巴希案的主要調查人,他更特別要求我不要在書中公開他的全名。
當時,金奈警方根據馬來西亞社會福利中心的文件,查到蘇巴希在美國,於是馬上打電話給勞烏,請他來警局,並試圖讓他從一排相片中找出自己的兒子,而勞烏也馬上就指出其中一張快照。警方說這張快照是從亞西拉夫的孤兒院檔案裏取得,是蘇巴希進入孤兒院數天後拍攝的。勞烏回憶道,在那張相片上,蘇巴希躺在一張舒適的床上,衣著有如西方兒童。但現在我眼前的勞烏卻是斜躺在淩亂住處裏的一張塑料製摺疊式躺椅上,左右兩側是蘇巴希的兩位哥哥,十幾歲的薩薩拉和洛凱希。他說:“已經快要6年了,但我還是馬上就認出他來。”
警察局長對指認結果感到很滿意,卻對勞烏說,忘掉這個男孩吧,蘇巴希在美國會過得比較好。勞烏說:“警方把我當成無名小卒對待,可是,兒子從我身邊被偷走,我怎麽高興得起來呢?我不希望兒子一生都以為我們遺棄了他。”
不過,至少勞烏還知道兒子的遭遇。在馬來西亞社會福利中心還約300件國內外領養案仍有待調查,可是就隻有在媒體關注的時候,地方上的警方調查才會有所進展。馬來西亞社會福利中心案的調查速度緩慢如冰河的移動,因為這起案件從市立警方踢到邦立警方,再踢到聯邦警方,隨著每一次的交管,案子的範圍就愈縮愈小。現在負責調查的則是印度中央調查局,中央調查局根據法院命令,隻追查3個跟馬來西亞社會福利中心有關的案件,在3個案件中,被偷走的貧民窟兒童據稱已分別送到澳洲、荷蘭和美國的領養家庭,而送到美國家庭的就是蘇巴希。
調查此案的負責人山卡爾承認,警局的調查隻觸及問題的表麵而已。實際上,如果親生父母負擔不起律師費用,就無法讓兒童綁架案進入法院程序,因而案件很有可能毫無進展。這位身材魁梧、滿頭灰發的警察同時也表示:“此時此刻,我們能看到的就是些長達十年的陳年舊案。”他說,其他孤兒院陸續出現,會取代馬來西亞社會福利中心。他又說:“可是,我沒有權力調查,我真的無能為力。”
不過,要從金奈高等法院記錄中取得美國家庭的地址並非難事,因為地址就列在當局批準領養案的法律文件裏。我對勞烏說,我要去美國跟那一家人見麵時,勞烏碰觸我的肩膀,以熱切的目光注視著我。當警方再說他的兒子已經被人給領養時,他鬆了一大口氣,幸好兒子沒被賣去從事性交易,也沒被賣給器官掮客,他聽說有些孩子的下場是這樣的。現在,他隻希望能在蘇巴希的生命中扮演一個角色。他把所知的寥寥幾個英文字排列組合後說了出來,努力把心中的期望傳達給我。他指了指美國的方向,說:“家人。”然後,指著自己,說:“朋友。”
於是,花了兩天時間,跨越8000英裏後,我現在正站在美國中西部一戶人家的前門門廊,同時發現要轉達口信也不簡單。我抓著證據活頁夾,努力想找出正確的字眼,然後自我介紹。男孩已經從屋後回來,站在我的旁邊,而他的姐姐就在門內聽著。這個十幾歲的男孩有著勞烏的圓臉和捲髮。我告訴那位母親,我們必須談談,但不能在孩子們麵前談。我們約定等她丈夫回家後,在別的地方碰麵。
一小時後,在兩個街區外空蕩的公園裏,我倚靠在租來的汽車上,每隔一分鍾就看看手錶。終於,父親來了,他停下車子,沒走出車外,隻搖下窗戶說話。他對於我要說的話,似乎並不訝異。他說:“幾年前,我在新聞裏看過這類事情,當時就知道有這種可能。我從來沒能告訴兒子這件事,他要是知道,會受到很大的傷害。”他突然露出不安的微笑,我把活頁夾遞給他。活頁夾裏有一封信,信中內容保證蘇巴希親生父母的目的並非要求他們歸還男孩,而是希望男孩的新家人能夠跟他們友善交流,讓印度的生父母仍能成為男孩生命中的一部分。最後我請那位父親詳細查看那些數據,我們約定隔天再碰麵。
其實,這個美國家庭並未直接通過馬來西亞社會福利中心領養,他們就像多數的美國家庭一樣,是通過代理機構領養孩子的。我第一次替《瓊斯媽媽》雜誌寫到蘇巴希的案例時,編輯和我都同意不透露男孩的名字和其他細節,這樣才能夠保護這個中西部家庭的身份。雜誌出版時,我隻知道這一案例是跟某個代理機構有關,由於沒有充分證據,我假定該代理機構無罪,這個可疑的領養案或許隻是隨機發生。畢竟,送來兒童的印度孤兒院有可能很容易就騙過了美國的代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