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美國,我們一點都不能影射美國移植中心買賣器官。移植中心的存在是為了拯救生命,醫生應該超脫於庸俗的商業世界。可是,實際狀況卻是,坐擁移植中心的醫院都能有大筆的進帳。移植中心有如質量標章,能替醫院裏的所有部門招來許多生意。例如,醫院在公路gg牌上宣傳移植中心,這種做法確實再普遍不過,但這並非因為許多駕駛人有可能需要新鮮的器官,而是為了要大家覺得醫院在所有醫學領域都有完美的表現。
美國的《國家器官移植法案》明確規定買賣人體組織屬於非法行為,不過,對於器官移植的相關必要服務,卻一字未提。移植外科醫生與積極支持者會立即言明,移植中心實際上並未販賣器官,隻提供移植服務。可是,移植服務的價格卻十分昂貴。2008年,密裏曼(milliman)公司的精算師按實際計算出各種器官移植的總費用,腎髒移植費用為259000美元,當中包括總採購費用(67500美元付給醫院,作為摘取腎髒的費用)、術前與術後的手術照護費用、免疫抑製劑費用、醫院行政費用等。肝髒移植費用為523400美元,胰腺為275000美元,腸子則是巨額的1200000美元。移植中心的患者沒一個是去買醫療服務的,他們是去買器官的。在許多情況下,隻有富人或有超級保單的人(在某些情況下是享有美國政府保險者)才能考慮進行器官移植。就算在帳麵上動手腳,也無法改變這個事實。
不能公開購買器官,造成醫療費用高昂,況且等候名單又長得要命,逼得人們不得不轉向國外的移植中心,取得快速又便宜的醫療服務。醫療費用較低,就表示那些被美國高價器官市場排除在外的患者,有機會在國外找到負擔得起的移植手術,而且也不會犧牲掉醫療質量。患者會考慮前往的其中一家海外移植中心,就是位於巴基斯坦拉哈爾hore)的亞迪爾(aadil)醫院,這家醫院的gg中說,國際標準化組織將其評為具備西方醫院的醫療水平的醫療機構。
如今,亞迪爾醫院以移植患者為對象,公開宣傳兩種移植方案:首次移植為14000美元;首次移植的器官衰竭後,再次移植費用為16000美元。亞迪爾醫院執行長阿杜·瓦西·席克(abdul waheed 射ikh)在電子郵件裏表示:“患者不用擔心捐贈者的問題,本院會通過慈善組織,安排活體捐贈者,捐贈者有數百人之多。”
印度、巴西、巴基斯坦等國的醫院,也全都宣稱他們同樣有過剩的誌願捐贈者,可以捐贈器官給高薪患者使用。由於患者不知道該如何自行預約黑市移植手術,再加上第一世界與第三世界醫院之間懸殊的差價,因此國際掮客便有機會從患者身上榨取骯髒的利潤。
不過在菲律賓,器官銷售在某種程度上是合法的,根據菲律賓新聞局在2005年公布的報告數據,一流醫院的腎髒移植費用是6316美元。負責安排移植事宜的器官掮客會盡可能提高收費,從中賺取差額。
盡管入院的患者能夠意識到器官供應短缺現象十分明顯,但是,由於國際匯兌的力量使然,跟美國地區高漲的醫療價格相比,在國外取得器官的費用仍舊不到美國的一半。同時,患者對法律的困惑、恐懼、信息鴻溝,創造出典型的套利環境,讓那些互通有無的販子如魚得水。中間人可收取大筆利潤,重挫了改革的心力。
價格下降時,受害最嚴重的就是供應鏈的最底層。正如我們在印度海嘯難民營所見,賣家通過器官掮客賣一個健康的腎髒,平均隻能賺得數百美元——如果掮客真的會付錢。而且,盡管需求量劇增,掮客付的錢卻沒有變化。世界衛生組織在2002年指出,全球罹患糖尿病的患者數量達到17100萬人。2030年,數字將會攀升至36600萬人。
“各國與各地區的情況完全不同。”以洛杉磯為據點的器官商人如此解釋。他在liver4you.org網站做在線生意,要求我隻能用米奇這個化名。“由於大多數海外移植都是在醫生的掌控之下,像是美國私人診所那樣,所以價格區間很廣……在器官交易合法的國家,例如菲律賓,捐贈者的人數十分龐大,因此,捐贈者必須接受平均3000美元的(賣腎)價格。”
成本降低了,買家付出的費用卻鮮少會降低。器官一旦從街頭進入醫療供應鏈,價格就會快速攀升。米奇說,如果是腎髒移植的話,他的一般收費介於35000至85000美元之間。米奇每一筆交易可以淨賺25000美元以上,實際所得的淨利要視手術地點而定。
米奇這樣的角色將國家間的法律差異化作進帳收入,器官中介的做法似乎深植於器官移植的核心,也助長了普遍缺乏透明度的情況。掮客扮演著隱匿程序的關鍵角色,同時也利用了始自捐贈者身體、終於受贈者身體的整體供應鏈,大幅提升獲利。
部分學者與經濟學者主張,唯有合法且受規範的體製,方能停止器官供應鏈的剝削歪風。他們還主張,無論司法製度如何創立,有價捐贈的情況仍會存在。像瑞迪(k. c. reddy)——涉及金奈醜聞的其中一位醫生——這樣的移植外科醫生表示,這樣的體製可以讓器官送到有需要的患者那裏,同時又能保護捐贈者的利益。此外,還可以保證捐贈者獲得完善的後續照護與公平的金錢。
因此,利伯維爾場的解決方法很誘人。我們相信個人自由以及可決定自身命運的天賦權利,而利伯維爾場的方案恰好與這樣的信念相互呼應,還多了“擺脫投機的中間人”這項經濟誘因。然而,現實世界中,成功的故事少之又少。生物倫理學家亞瑟·卡普蘭(arthur can)寫道,採用市場方法來解決腎髒短缺問題,將器官販子置於不利的境況中,販子所握有的“選擇範圍會因高額補償金而受到局限,這並非因為賣家麵對錢失去理性,而是因為對於某些需要錢的人來說,某些出價即使低到有辱人格,仍舊是誘人得難以抗拒”。換言之,總是會有人願意低價販賣自己的人體部位。
美國的《國家器官移植法案》明確規定買賣人體組織屬於非法行為,不過,對於器官移植的相關必要服務,卻一字未提。移植外科醫生與積極支持者會立即言明,移植中心實際上並未販賣器官,隻提供移植服務。可是,移植服務的價格卻十分昂貴。2008年,密裏曼(milliman)公司的精算師按實際計算出各種器官移植的總費用,腎髒移植費用為259000美元,當中包括總採購費用(67500美元付給醫院,作為摘取腎髒的費用)、術前與術後的手術照護費用、免疫抑製劑費用、醫院行政費用等。肝髒移植費用為523400美元,胰腺為275000美元,腸子則是巨額的1200000美元。移植中心的患者沒一個是去買醫療服務的,他們是去買器官的。在許多情況下,隻有富人或有超級保單的人(在某些情況下是享有美國政府保險者)才能考慮進行器官移植。就算在帳麵上動手腳,也無法改變這個事實。
不能公開購買器官,造成醫療費用高昂,況且等候名單又長得要命,逼得人們不得不轉向國外的移植中心,取得快速又便宜的醫療服務。醫療費用較低,就表示那些被美國高價器官市場排除在外的患者,有機會在國外找到負擔得起的移植手術,而且也不會犧牲掉醫療質量。患者會考慮前往的其中一家海外移植中心,就是位於巴基斯坦拉哈爾hore)的亞迪爾(aadil)醫院,這家醫院的gg中說,國際標準化組織將其評為具備西方醫院的醫療水平的醫療機構。
如今,亞迪爾醫院以移植患者為對象,公開宣傳兩種移植方案:首次移植為14000美元;首次移植的器官衰竭後,再次移植費用為16000美元。亞迪爾醫院執行長阿杜·瓦西·席克(abdul waheed 射ikh)在電子郵件裏表示:“患者不用擔心捐贈者的問題,本院會通過慈善組織,安排活體捐贈者,捐贈者有數百人之多。”
印度、巴西、巴基斯坦等國的醫院,也全都宣稱他們同樣有過剩的誌願捐贈者,可以捐贈器官給高薪患者使用。由於患者不知道該如何自行預約黑市移植手術,再加上第一世界與第三世界醫院之間懸殊的差價,因此國際掮客便有機會從患者身上榨取骯髒的利潤。
不過在菲律賓,器官銷售在某種程度上是合法的,根據菲律賓新聞局在2005年公布的報告數據,一流醫院的腎髒移植費用是6316美元。負責安排移植事宜的器官掮客會盡可能提高收費,從中賺取差額。
盡管入院的患者能夠意識到器官供應短缺現象十分明顯,但是,由於國際匯兌的力量使然,跟美國地區高漲的醫療價格相比,在國外取得器官的費用仍舊不到美國的一半。同時,患者對法律的困惑、恐懼、信息鴻溝,創造出典型的套利環境,讓那些互通有無的販子如魚得水。中間人可收取大筆利潤,重挫了改革的心力。
價格下降時,受害最嚴重的就是供應鏈的最底層。正如我們在印度海嘯難民營所見,賣家通過器官掮客賣一個健康的腎髒,平均隻能賺得數百美元——如果掮客真的會付錢。而且,盡管需求量劇增,掮客付的錢卻沒有變化。世界衛生組織在2002年指出,全球罹患糖尿病的患者數量達到17100萬人。2030年,數字將會攀升至36600萬人。
“各國與各地區的情況完全不同。”以洛杉磯為據點的器官商人如此解釋。他在liver4you.org網站做在線生意,要求我隻能用米奇這個化名。“由於大多數海外移植都是在醫生的掌控之下,像是美國私人診所那樣,所以價格區間很廣……在器官交易合法的國家,例如菲律賓,捐贈者的人數十分龐大,因此,捐贈者必須接受平均3000美元的(賣腎)價格。”
成本降低了,買家付出的費用卻鮮少會降低。器官一旦從街頭進入醫療供應鏈,價格就會快速攀升。米奇說,如果是腎髒移植的話,他的一般收費介於35000至85000美元之間。米奇每一筆交易可以淨賺25000美元以上,實際所得的淨利要視手術地點而定。
米奇這樣的角色將國家間的法律差異化作進帳收入,器官中介的做法似乎深植於器官移植的核心,也助長了普遍缺乏透明度的情況。掮客扮演著隱匿程序的關鍵角色,同時也利用了始自捐贈者身體、終於受贈者身體的整體供應鏈,大幅提升獲利。
部分學者與經濟學者主張,唯有合法且受規範的體製,方能停止器官供應鏈的剝削歪風。他們還主張,無論司法製度如何創立,有價捐贈的情況仍會存在。像瑞迪(k. c. reddy)——涉及金奈醜聞的其中一位醫生——這樣的移植外科醫生表示,這樣的體製可以讓器官送到有需要的患者那裏,同時又能保護捐贈者的利益。此外,還可以保證捐贈者獲得完善的後續照護與公平的金錢。
因此,利伯維爾場的解決方法很誘人。我們相信個人自由以及可決定自身命運的天賦權利,而利伯維爾場的方案恰好與這樣的信念相互呼應,還多了“擺脫投機的中間人”這項經濟誘因。然而,現實世界中,成功的故事少之又少。生物倫理學家亞瑟·卡普蘭(arthur can)寫道,採用市場方法來解決腎髒短缺問題,將器官販子置於不利的境況中,販子所握有的“選擇範圍會因高額補償金而受到局限,這並非因為賣家麵對錢失去理性,而是因為對於某些需要錢的人來說,某些出價即使低到有辱人格,仍舊是誘人得難以抗拒”。換言之,總是會有人願意低價販賣自己的人體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