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政府列出了在金奈非法進行腎髒移植的五十多家醫院,我根據這份清單,造訪了其中6家醫院,每一位外科醫生都跟我說,要是允許捐贈者與受贈者會麵,會對雙方造成嚴重的心理傷害。
不過,真實情況並非總是如此。人類學家萊絲莉·夏普(leslie sharp)曾在其著作《奇異的收割》(strange harvest)一書中討論美國的屍體捐贈體製。她寫道,捐贈者與受贈者之間的匿名情況,是近來才出現的醫學倫理。20世紀50年代,移植手術首先在美國地區變得普遍起來,當時的醫生主張,把捐贈者家庭介紹給受贈者可改善手術的臨床成功率,因為雙方可分享病例,甚至或許能通過移植手術而形成較為緊密的關係。然而,隨著移植產業的利潤愈趨成長,捐贈者的器官開始失去身份。匿名成為了新的常規做法。
1990年代初期,夏普開始進行研究時,“移植專業人士認為‘捐贈者與受贈者之間的’書麵溝通屬於破壞行為,親自會麵溝通的破壞程度就更大了。”臨床人員的處理態度則更甚之,他們把尋找器官去向的捐贈者視為病態。
然而,夏普的研究結果卻顯示,一般而言,捐贈者與受贈者都想要知道對方是誰,但都被醫療人員阻擋,無法得知。她寫道,當移植社群的人在公開活動的場合中聚在一起時,“講述著雙方見麵的故事,總是能讓底下的聽眾由衷產生喜悅與讚揚的情緒。”然而,院方例行將記錄封住,不讓雙方見麵。
兩個活人因生命的延續而有了關係,受贈者和捐贈者的家庭自然會想要得知器官的來歷和去向,夏普為了描述移植技術所創造的這種獨特的關係,更創造出了“生物感傷(biosentimetality)”這個詞彙。盡管雙方渴望見麵,但是在“放棄醫療隱私權”這個觀念的背後,其實有著更為實際的理由。
在國際器官交易的情境下,即使患者知道自己是在購買器官,甚至懷疑供應鏈中存在非法的事情,醫生卻會運用隱私權的道德觀來打消患者的疑慮。各位可以試想,以下哪一種情況比較糟糕呢?是揭露出有人被迫販賣身體組織的故事?還是讓掮客不受約束地掌控器官的供應?如果醫生與掮客同時扮演賺取利潤的中間人與醫療服務提供商的話,這種情況顯然會產生利益衝突。匿名的做法會讓供應鏈完全受到掌控,為敲詐和犯罪活動提供了完美的掩護。
自20世紀90年代初期起,學者和新聞工作者就注意到,對於移植用器官的需求,近乎一種新形態的食人主義。過去20年來,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人類學家南茜·薛柏-休斯(nancy scheper-hughes)絕大多數時間都在研究及揭露國際器官網的偽善作為。2000年,她發表劃時代的《全球人體器官交易》(the global traffic in human organs)一文,直指人體器官的交易是通過伊朗的國家資助方案,從巴西貧民區、南非棚戶區、印度貧民窟等地開採人體器官。
然而,她最深刻的洞察力並非在於記載器官販運的規模,而是針對人們堅若磐石的看法提出了質疑——大家對於器官短缺的性質原本就抱持著一定的成見。她認為,市場對器官的需求永無止盡,就表示我們在有限的生命麵前,展露出醫學上的傲慢。她說,醫學界畫出美好的大餅,向患者保證說:“運用別人的器官,就有可能史無前例地無限延長壽命。”醫生告訴即將死亡的患者,唯一能救活性命的方式,就是接受運作正常的肝髒或腎髒,取代自身體內的衰竭髒器,導致移植名單(例如美國聯邦器官共享網絡不斷更新的移植名單)愈來愈長。
不過現實情況卻是,患者寧願移植器官,也不願被透析機或人工心髒所束縛;他們也不知道的是,移植器官後,隻不過是把致命疾病換成慢性疾病而已。患者接受新的人體組織後,往往隻能延命數年。移植方案經常宣傳說,登記成為器官捐贈者,是在贈與“生命的禮物”,還說成功的移植是“奇蹟”;可是卻鮮少提及一點,移植後的生活質量一般上並不若浴火鳳凰般的重生,受贈者反而必須極為依賴抗排斥藥物,而抗排斥藥物又會降低免疫係統能力,極易罹患致命的伺機性感染。
薛柏-休斯同時也指出,掮客很容易就能找到人體組織。她寫道:“真正短缺的並非器官,而是移植患者缺乏足夠的管道購買器官。”在美國,直接付款給賣腎的捐贈者,是很困難的事情,而移植名單又創造出一種器官短缺的急迫感。沒有了賣腎的捐贈者,確實造成多數的器官都是來自於美國有限的供應量。美國人摘取器官的方式,無非是通過腦死患者、患者親戚、偶爾的自發捐贈,以及器官共享計劃。可用組織的數量有限,造成供需極度失衡,器官移植費用增加。昂貴的價格支撐了整個自給自足的醫療經濟體,當中涉及特別維生係統供貨商、器官運輸商、法務部門、醫生、護士、社工、管理人員,他們讓器官移植產業持續運作,並從中獲得經濟利益。
醫生與醫療人員掌控了獲準列入器官移植名單的人數,因此有能力提高器官移植的整體合格率,還能製定可用器官與整體供應量的標準比率。在美國地區,捐贈者在過去幾年來所提供的器官數量已有大幅的增長,然而捐贈數量和等候名單上的人數之間的比率,卻沒有多少變化。
移植名單——具體而言,就是器官摘取網——讓大家以為器官稀少,醫學中心之所以能賺大錢,就是因為物以稀為貴。院方告知器官衰竭的患者,他們唯一的希望就是取得替代的器官。不過,比較貼近真相的事實是,患者所失去的健康,在移植後很有可能隻會恢復一小部分。那麽,移植器官體係付錢給活體捐贈者的話,就會比較合乎道德嗎?非也,我的意思是,醫生與患者應該站在更實際的角度,思考生命有限這件事。
不過,真實情況並非總是如此。人類學家萊絲莉·夏普(leslie sharp)曾在其著作《奇異的收割》(strange harvest)一書中討論美國的屍體捐贈體製。她寫道,捐贈者與受贈者之間的匿名情況,是近來才出現的醫學倫理。20世紀50年代,移植手術首先在美國地區變得普遍起來,當時的醫生主張,把捐贈者家庭介紹給受贈者可改善手術的臨床成功率,因為雙方可分享病例,甚至或許能通過移植手術而形成較為緊密的關係。然而,隨著移植產業的利潤愈趨成長,捐贈者的器官開始失去身份。匿名成為了新的常規做法。
1990年代初期,夏普開始進行研究時,“移植專業人士認為‘捐贈者與受贈者之間的’書麵溝通屬於破壞行為,親自會麵溝通的破壞程度就更大了。”臨床人員的處理態度則更甚之,他們把尋找器官去向的捐贈者視為病態。
然而,夏普的研究結果卻顯示,一般而言,捐贈者與受贈者都想要知道對方是誰,但都被醫療人員阻擋,無法得知。她寫道,當移植社群的人在公開活動的場合中聚在一起時,“講述著雙方見麵的故事,總是能讓底下的聽眾由衷產生喜悅與讚揚的情緒。”然而,院方例行將記錄封住,不讓雙方見麵。
兩個活人因生命的延續而有了關係,受贈者和捐贈者的家庭自然會想要得知器官的來歷和去向,夏普為了描述移植技術所創造的這種獨特的關係,更創造出了“生物感傷(biosentimetality)”這個詞彙。盡管雙方渴望見麵,但是在“放棄醫療隱私權”這個觀念的背後,其實有著更為實際的理由。
在國際器官交易的情境下,即使患者知道自己是在購買器官,甚至懷疑供應鏈中存在非法的事情,醫生卻會運用隱私權的道德觀來打消患者的疑慮。各位可以試想,以下哪一種情況比較糟糕呢?是揭露出有人被迫販賣身體組織的故事?還是讓掮客不受約束地掌控器官的供應?如果醫生與掮客同時扮演賺取利潤的中間人與醫療服務提供商的話,這種情況顯然會產生利益衝突。匿名的做法會讓供應鏈完全受到掌控,為敲詐和犯罪活動提供了完美的掩護。
自20世紀90年代初期起,學者和新聞工作者就注意到,對於移植用器官的需求,近乎一種新形態的食人主義。過去20年來,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人類學家南茜·薛柏-休斯(nancy scheper-hughes)絕大多數時間都在研究及揭露國際器官網的偽善作為。2000年,她發表劃時代的《全球人體器官交易》(the global traffic in human organs)一文,直指人體器官的交易是通過伊朗的國家資助方案,從巴西貧民區、南非棚戶區、印度貧民窟等地開採人體器官。
然而,她最深刻的洞察力並非在於記載器官販運的規模,而是針對人們堅若磐石的看法提出了質疑——大家對於器官短缺的性質原本就抱持著一定的成見。她認為,市場對器官的需求永無止盡,就表示我們在有限的生命麵前,展露出醫學上的傲慢。她說,醫學界畫出美好的大餅,向患者保證說:“運用別人的器官,就有可能史無前例地無限延長壽命。”醫生告訴即將死亡的患者,唯一能救活性命的方式,就是接受運作正常的肝髒或腎髒,取代自身體內的衰竭髒器,導致移植名單(例如美國聯邦器官共享網絡不斷更新的移植名單)愈來愈長。
不過現實情況卻是,患者寧願移植器官,也不願被透析機或人工心髒所束縛;他們也不知道的是,移植器官後,隻不過是把致命疾病換成慢性疾病而已。患者接受新的人體組織後,往往隻能延命數年。移植方案經常宣傳說,登記成為器官捐贈者,是在贈與“生命的禮物”,還說成功的移植是“奇蹟”;可是卻鮮少提及一點,移植後的生活質量一般上並不若浴火鳳凰般的重生,受贈者反而必須極為依賴抗排斥藥物,而抗排斥藥物又會降低免疫係統能力,極易罹患致命的伺機性感染。
薛柏-休斯同時也指出,掮客很容易就能找到人體組織。她寫道:“真正短缺的並非器官,而是移植患者缺乏足夠的管道購買器官。”在美國,直接付款給賣腎的捐贈者,是很困難的事情,而移植名單又創造出一種器官短缺的急迫感。沒有了賣腎的捐贈者,確實造成多數的器官都是來自於美國有限的供應量。美國人摘取器官的方式,無非是通過腦死患者、患者親戚、偶爾的自發捐贈,以及器官共享計劃。可用組織的數量有限,造成供需極度失衡,器官移植費用增加。昂貴的價格支撐了整個自給自足的醫療經濟體,當中涉及特別維生係統供貨商、器官運輸商、法務部門、醫生、護士、社工、管理人員,他們讓器官移植產業持續運作,並從中獲得經濟利益。
醫生與醫療人員掌控了獲準列入器官移植名單的人數,因此有能力提高器官移植的整體合格率,還能製定可用器官與整體供應量的標準比率。在美國地區,捐贈者在過去幾年來所提供的器官數量已有大幅的增長,然而捐贈數量和等候名單上的人數之間的比率,卻沒有多少變化。
移植名單——具體而言,就是器官摘取網——讓大家以為器官稀少,醫學中心之所以能賺大錢,就是因為物以稀為貴。院方告知器官衰竭的患者,他們唯一的希望就是取得替代的器官。不過,比較貼近真相的事實是,患者所失去的健康,在移植後很有可能隻會恢復一小部分。那麽,移植器官體係付錢給活體捐贈者的話,就會比較合乎道德嗎?非也,我的意思是,醫生與患者應該站在更實際的角度,思考生命有限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