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需要自己的身體方能存活,那麽身體的部位怎麽可以給別人呢?以活人捐贈器官為例,患者怎麽會有權獲得健康者的器官呢?需要符合哪些條件,才能把第三世界的孩童送到第一世界呢?人體交易無可避免有令人厭惡的社會副作用,亦即社會階層高的人可以取得階層低的人的人體部位,從來不是反過來。即使沒有犯罪因素在內,未受限製的利伯維爾場會有如吸血鬼,奪取貧民區裏窮困捐贈者的健康和氣力,把他們的人體部位送到有錢人那裏。
支持人體交易不設限的人往往會說,願意販賣自身組織的人可以從交易中獲利,那筆錢應當能夠讓他們從貧困的深淵躍升,獲得較高的社會地位。畢竟,我們難道不是都能對自己的身體遭遇做出決定的嗎?其中的邏輯大概是這樣的,人體組織是社會安全網的最後一道防線,販賣人體組織可以當成是救生索,讓人脫離絕望的情境。可是,現實在於,販賣人體與人體部位的人很少能目睹自己的生活獲得改善,而且社會學家很早就知道改善生活不過是幻想。販賣身體部位無法獲得長期利益,隻會招來風險。
隻有在一種情況下,社會地位的竄升速度才會跟人體部位一樣快,那就是一次賣出整個身體的時候,也就是嬰兒進入國際領養市場的時候。
全球的孤兒多達數百萬,表麵上看來,領養可有限地解決這個重大的社會問題。兒童一律從危險的社會邊緣,進入經濟穩定且充滿關愛的家庭裏。然而,領養市場如同其他市場,也麵臨著短缺的壓力。西方國家——占了大多數的國際領養案——想要膚色較淺的嬰兒,這使得孤兒院偏心於某些種族。在美國國內,孤兒院成了一種不幸的透視鏡,可觀察到美國的種族政治現象。白人孤兒往往沒多久就會被熱切的家長領養,黑人孤兒則往往是在寄養家庭裏長大。
在美國以外的國家,問題就更加嚴重了,而衡量其嚴重程度的標準並非種族地位,而是兒童的健康問題。因為在印度、薩摩亞、尚比亞、瓜地馬拉、羅馬尼亞、韓國等國,資源不足的孤兒院會令兒童的發育受到阻礙。在這些國家以及多數的第三世界國家,領養的經營模式跟香蕉市場很類似,這點聽來實在令人不快。如果兒童或香蕉存放得太久,在市場上的價值就不會太高。兒童在機構裏待的時間愈短,就愈有可能進入領養家庭,而孤兒院往往能從每一件國際領養案中,收取相當數額的領養費。當兒童通過領養來提高社會地位時,若庫存量與轉讓契據有過大的差異,就表示領養機構需要提高周轉率,或採用創新的方式在很短的時間內獲得兒童。而要解決這個問題,則有合法和非法的方式。
截至20世紀70年代,全球各地都在嚐試人體部位的開放貿易。大家最先爭論的就是人體部位買賣是否合法,而最沒有爭論價值的就是血液的買賣。1901年,維也納科學家卡爾·蘭茨泰納(karlndsteiner)發現了四種血型的存在,終於開啟了安全輸血的時代。在那之前,接受輸血就像是在玩俄羅斯輪盤,有時會活下來,有時則會痛苦地死在手術台上。外科醫生搔著腦袋,既困惑又挫折,他們不知道不兼容的血型會凝結,導致患者死亡。蘭茨泰納發現血型時,適逢第一次世界大戰,人對人的直接輸血進行了數十萬次之多,戰場上的士兵得以倖存下來。
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血液銀行的貯藏量已經足以讓血液成為一大戰爭武器,讓士兵活下來打仗。抽血診所提供現金給願意提供血液的人,用來滿足激增的需求。血液隨時可用,有一個好處——醫生能夠施行比以前更大麵積的手術,失血不再是手術過程的阻礙。這樣的發展更帶領了整個醫學領域往前大步邁進。
此外,這也表示獻血中心成了一門大生意。截止1956年,美國境內診所每年購買的血液量超過236500萬毫升;10年後,貯藏量達到283800萬毫升。獻血商店在各大城市外圍的貧民窟裏迅速竄起,普遍得就像是今日貧民窟裏的支票兌現商店和當鋪。在印度,多個全國工會聯盟與政府協商血液價格,不久之後,職業捐血人在印度次大陸各大城市的貿易量驟然增加。
當時,血液的供應可救人性命,很少人會為了供應鏈的道德與否感到困擾。直到1970年,情況才有了變化。當時英國社會人類學家理察·蒂特馬斯(ri插rd titmuss)擔心人體市場會導致大家無法平等獲得先進的醫療,而蒂特馬斯對此議題所抱持的道德立場,則是受到自己的國家——英國——的影響。英國在“二戰”期間發起捐血活動,數百萬人無償捐贈自己的血液,為戰爭盡一份心力。即使是戰後,英國醫院所取得的血液也幾乎不用買,英國人認為捐血是愛國的表現,是應盡的義務。蒂特馬斯在《贈與關係》(the gift rtionship)一書中,曾比較美國的商業體係與英國的利他體係,並提出兩大論點。
第一,蒂特馬斯證明了購買血液會導致血液供給裏的肝炎案例增加,導致醫院與血液銀行越來越傾向於採用脅迫手段,來增加人類血液的貯存量。購買血液不僅是危險的行為,也是剝削的行為。商業採血會導致國家尋求盡可能便宜的血液來源,開始要求囚犯捐贈血液,蒂特馬斯把這種情況比作蓄奴製的現代版。蒂特馬斯說,其他的人體組織市場也有可能會迅速出現同樣的剝削現象。
支持人體交易不設限的人往往會說,願意販賣自身組織的人可以從交易中獲利,那筆錢應當能夠讓他們從貧困的深淵躍升,獲得較高的社會地位。畢竟,我們難道不是都能對自己的身體遭遇做出決定的嗎?其中的邏輯大概是這樣的,人體組織是社會安全網的最後一道防線,販賣人體組織可以當成是救生索,讓人脫離絕望的情境。可是,現實在於,販賣人體與人體部位的人很少能目睹自己的生活獲得改善,而且社會學家很早就知道改善生活不過是幻想。販賣身體部位無法獲得長期利益,隻會招來風險。
隻有在一種情況下,社會地位的竄升速度才會跟人體部位一樣快,那就是一次賣出整個身體的時候,也就是嬰兒進入國際領養市場的時候。
全球的孤兒多達數百萬,表麵上看來,領養可有限地解決這個重大的社會問題。兒童一律從危險的社會邊緣,進入經濟穩定且充滿關愛的家庭裏。然而,領養市場如同其他市場,也麵臨著短缺的壓力。西方國家——占了大多數的國際領養案——想要膚色較淺的嬰兒,這使得孤兒院偏心於某些種族。在美國國內,孤兒院成了一種不幸的透視鏡,可觀察到美國的種族政治現象。白人孤兒往往沒多久就會被熱切的家長領養,黑人孤兒則往往是在寄養家庭裏長大。
在美國以外的國家,問題就更加嚴重了,而衡量其嚴重程度的標準並非種族地位,而是兒童的健康問題。因為在印度、薩摩亞、尚比亞、瓜地馬拉、羅馬尼亞、韓國等國,資源不足的孤兒院會令兒童的發育受到阻礙。在這些國家以及多數的第三世界國家,領養的經營模式跟香蕉市場很類似,這點聽來實在令人不快。如果兒童或香蕉存放得太久,在市場上的價值就不會太高。兒童在機構裏待的時間愈短,就愈有可能進入領養家庭,而孤兒院往往能從每一件國際領養案中,收取相當數額的領養費。當兒童通過領養來提高社會地位時,若庫存量與轉讓契據有過大的差異,就表示領養機構需要提高周轉率,或採用創新的方式在很短的時間內獲得兒童。而要解決這個問題,則有合法和非法的方式。
截至20世紀70年代,全球各地都在嚐試人體部位的開放貿易。大家最先爭論的就是人體部位買賣是否合法,而最沒有爭論價值的就是血液的買賣。1901年,維也納科學家卡爾·蘭茨泰納(karlndsteiner)發現了四種血型的存在,終於開啟了安全輸血的時代。在那之前,接受輸血就像是在玩俄羅斯輪盤,有時會活下來,有時則會痛苦地死在手術台上。外科醫生搔著腦袋,既困惑又挫折,他們不知道不兼容的血型會凝結,導致患者死亡。蘭茨泰納發現血型時,適逢第一次世界大戰,人對人的直接輸血進行了數十萬次之多,戰場上的士兵得以倖存下來。
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血液銀行的貯藏量已經足以讓血液成為一大戰爭武器,讓士兵活下來打仗。抽血診所提供現金給願意提供血液的人,用來滿足激增的需求。血液隨時可用,有一個好處——醫生能夠施行比以前更大麵積的手術,失血不再是手術過程的阻礙。這樣的發展更帶領了整個醫學領域往前大步邁進。
此外,這也表示獻血中心成了一門大生意。截止1956年,美國境內診所每年購買的血液量超過236500萬毫升;10年後,貯藏量達到283800萬毫升。獻血商店在各大城市外圍的貧民窟裏迅速竄起,普遍得就像是今日貧民窟裏的支票兌現商店和當鋪。在印度,多個全國工會聯盟與政府協商血液價格,不久之後,職業捐血人在印度次大陸各大城市的貿易量驟然增加。
當時,血液的供應可救人性命,很少人會為了供應鏈的道德與否感到困擾。直到1970年,情況才有了變化。當時英國社會人類學家理察·蒂特馬斯(ri插rd titmuss)擔心人體市場會導致大家無法平等獲得先進的醫療,而蒂特馬斯對此議題所抱持的道德立場,則是受到自己的國家——英國——的影響。英國在“二戰”期間發起捐血活動,數百萬人無償捐贈自己的血液,為戰爭盡一份心力。即使是戰後,英國醫院所取得的血液也幾乎不用買,英國人認為捐血是愛國的表現,是應盡的義務。蒂特馬斯在《贈與關係》(the gift rtionship)一書中,曾比較美國的商業體係與英國的利他體係,並提出兩大論點。
第一,蒂特馬斯證明了購買血液會導致血液供給裏的肝炎案例增加,導致醫院與血液銀行越來越傾向於採用脅迫手段,來增加人類血液的貯存量。購買血液不僅是危險的行為,也是剝削的行為。商業採血會導致國家尋求盡可能便宜的血液來源,開始要求囚犯捐贈血液,蒂特馬斯把這種情況比作蓄奴製的現代版。蒂特馬斯說,其他的人體組織市場也有可能會迅速出現同樣的剝削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