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完,一副白綾纏上我的脖頸。
我的感官開始混亂,隱約聽見衷兒的聲音——
“母後寫的什麽?”
“是一首詩。”
“至近至遠東西,至深至淺清溪。至高至明日月,至親至疏夫妻。母後,這是什麽意思?”
“這是人生的意思。”
聞景妃的故事
五月初七是誌傑的忌日,也是我的。聞家的女人多,孩子更多,少有人記得這天是一位小妾生的小公子夭折的日子——小妾不得寵,小公子沒來得及長大。父親更不會記得,他被太多人圍繞著,多一個少一個沒有差別。父親的本命年需要喜事來沖,母親的八字好,讓他娶,就娶了。出了鴛鴦帳,男人總有許多事可做,女人卻被困在裏麵,一輩子做隻或哭或笑的鳥兒。對出身卑微的母親來說,誌傑就是她的一切。誌傑一死,讓她失去了所有。她總不忘在這一天哀悼一下誌傑,哀悼一下她不快樂的生活。因為誌傑,因為母親,這一天也成了我的忌日。每年五月初七的晚上,我都會做同一個夢:站在忘川河邊,望著死去的自己。那種雖然活著,卻好像死過,或者說,像死人一樣活著的感覺,是我從記事起就過著的日子。
我和誌傑是雙胞胎,我先落生,成了姐姐。聽到生出的是個女孩,母親當場就昏了,穩婆們七手八腳,掐人中,灌參湯。忽然一個婆子大叫了聲:“還有一個在肚子裏”。一句話,把母親的魂喚了回來。“男孩!是個男孩!”婆子們歡叫著,給母親道喜。“男孩”兩字足以成為最動聽的詞語。母親扯動乏力的身體,用最慈愛的目光看向初生的兒子,從心底漾出個笑來。
這場景是我親身經歷,可嬰兒怎會有記憶?也許是誰講給我聽過,聞家有的是無聊多言的女人,且沒人懼怕得罪母親和她的孩子;也許是我的夢境,小時的我總把不快的現實當成夢境,把愉快的夢境當成現實,終至再也分不清兩者;也許是母親自己說的,她對於傷害我從來樂此不疲,畢竟在聞家,地位低下如她連僕人的氣都要受,肯受她氣的隻有自己生的孩子,讓兒子受委屈,她又捨不得。
父親沒來看母親,也沒來看孩子,隻派人送來補品和一張紙箋,寫著“誌傑”、“靜月”——是給雙胞胎取的名字。這些足以安慰母親,名貴的補品是母親鮮有機會獲得的。聞家這一輩,男孩從傑字。這名字意味著,母親真真正正是聞家的女人了。一個小妾可能被無聲抹去,一個承繼姓氏的男孩是被寫在族譜上的。至於女孩的名字,全憑父親的一時興起。
母親的手很巧,卻隻給誌傑做衣服,從不給我做。我長到四歲,穿的都是男孩的衣服。有誌傑穿不了的、穿壞了的,母親就套到我身上。四歲以後,我穿的依然都是男孩的衣服,區別是,不再是破舊的、不合體的,因為,四歲那年誌傑死了。如果母親的寵愛能決定孩子生命的長度,誌傑應該活過一百歲。可惜,老天要收人,從不會問你願意不願意。有種說法,小孩夭折後會變成討債鬼,所以不能葬在祖墳裏,要遠遠地埋在無人的地方,讓鬼魂找不到回家的路。也有入葬祖墳的孩童,如果是嫡子或長子,誌傑都不是。入葬祖墳才能在年節得著家祭,不會成為孤魂野鬼。母親去哭求,卻連父親的麵兒也沒見到。母親跪在大夫人麵前,我跪在母親身後。大夫人拿手絹擦擦沒有淚水的眼睛,用平和的語氣對涕淚交流的母親說:“六院兒的,你該曉得,這是規矩。誌傑既非嫡又非長。老爺時常說,咱們家大業大,人多事雜,做事不能破例,一旦壞了規矩,非亂套不可。” 聞家的女人依進門的順序被排了序,我能記起的就有十來個院子。
僕人把誌傑的屍體抬走了,抬去哪裏,沒人會告訴母親,因為怕她去掃墓,把亡靈引回來,給其他人帶來厄運。母親眼睜睜看著,束手無策,也許根本看不清楚,因為雙眼早已紅腫,還在不停地流淚。母親撕心裂肺地喊了一聲:“我的兒——”,然後昏倒在地。母親再也沒能從喪子之痛中清醒過來,後麵的日子,不是病著,就是瘋著,而唯一照顧她病,承受她瘋的人,是我。
母親繼續裁縫男孩的衣服,穿在我身上,把我的頭髮梳成男孩的式樣。“傑兒,我的傑兒……”她總會用手捧住我的臉,癡癡地念叨。那時我還小,初始的幾次,我還會糾正母親:“娘,我是靜月,不是誌傑。”“啪——”母親用巴掌狠摑我的臉,力道太大,讓牙齒咬破了嘴巴,血沿著嘴角淌下來,一口鹹腥味兒。“不,你不是月兒,你是傑兒。我不要女兒,我要兒子!你是我兒子!我的傑兒!”母親把我的臉湊近,近到呼吸撲在我臉上。她仔細看,喃喃地說:“傑兒就是這個模樣。”我的臉頰還火辣辣地痛著,就被母親猛地摟進懷裏。“啊啊——老天要收人,為什麽不拿走我的命?卻帶走我的傑兒?沒了傑兒,讓我怎麽活!”母親大聲哭喊著。沒人來勸慰她,聞家上下都說,六院兒的女人瘋了。母親掐住我的脖子:“為什麽?老天不拿走你的命?為什麽?死的是傑兒不是你?你們是雙胞胎,你不生病,傑兒卻羸弱。若不是你從胎裏就搶了傑兒的陽氣,他怎會如此短命?都怪你!”巴掌一下接一下地朝我揮過來。母親說的也許是事實,我雖是女孩卻比弟弟強健得多。我用手臂護住臉孔,用脖頸和背脊去承接母親的怨怒。
我的感官開始混亂,隱約聽見衷兒的聲音——
“母後寫的什麽?”
“是一首詩。”
“至近至遠東西,至深至淺清溪。至高至明日月,至親至疏夫妻。母後,這是什麽意思?”
“這是人生的意思。”
聞景妃的故事
五月初七是誌傑的忌日,也是我的。聞家的女人多,孩子更多,少有人記得這天是一位小妾生的小公子夭折的日子——小妾不得寵,小公子沒來得及長大。父親更不會記得,他被太多人圍繞著,多一個少一個沒有差別。父親的本命年需要喜事來沖,母親的八字好,讓他娶,就娶了。出了鴛鴦帳,男人總有許多事可做,女人卻被困在裏麵,一輩子做隻或哭或笑的鳥兒。對出身卑微的母親來說,誌傑就是她的一切。誌傑一死,讓她失去了所有。她總不忘在這一天哀悼一下誌傑,哀悼一下她不快樂的生活。因為誌傑,因為母親,這一天也成了我的忌日。每年五月初七的晚上,我都會做同一個夢:站在忘川河邊,望著死去的自己。那種雖然活著,卻好像死過,或者說,像死人一樣活著的感覺,是我從記事起就過著的日子。
我和誌傑是雙胞胎,我先落生,成了姐姐。聽到生出的是個女孩,母親當場就昏了,穩婆們七手八腳,掐人中,灌參湯。忽然一個婆子大叫了聲:“還有一個在肚子裏”。一句話,把母親的魂喚了回來。“男孩!是個男孩!”婆子們歡叫著,給母親道喜。“男孩”兩字足以成為最動聽的詞語。母親扯動乏力的身體,用最慈愛的目光看向初生的兒子,從心底漾出個笑來。
這場景是我親身經歷,可嬰兒怎會有記憶?也許是誰講給我聽過,聞家有的是無聊多言的女人,且沒人懼怕得罪母親和她的孩子;也許是我的夢境,小時的我總把不快的現實當成夢境,把愉快的夢境當成現實,終至再也分不清兩者;也許是母親自己說的,她對於傷害我從來樂此不疲,畢竟在聞家,地位低下如她連僕人的氣都要受,肯受她氣的隻有自己生的孩子,讓兒子受委屈,她又捨不得。
父親沒來看母親,也沒來看孩子,隻派人送來補品和一張紙箋,寫著“誌傑”、“靜月”——是給雙胞胎取的名字。這些足以安慰母親,名貴的補品是母親鮮有機會獲得的。聞家這一輩,男孩從傑字。這名字意味著,母親真真正正是聞家的女人了。一個小妾可能被無聲抹去,一個承繼姓氏的男孩是被寫在族譜上的。至於女孩的名字,全憑父親的一時興起。
母親的手很巧,卻隻給誌傑做衣服,從不給我做。我長到四歲,穿的都是男孩的衣服。有誌傑穿不了的、穿壞了的,母親就套到我身上。四歲以後,我穿的依然都是男孩的衣服,區別是,不再是破舊的、不合體的,因為,四歲那年誌傑死了。如果母親的寵愛能決定孩子生命的長度,誌傑應該活過一百歲。可惜,老天要收人,從不會問你願意不願意。有種說法,小孩夭折後會變成討債鬼,所以不能葬在祖墳裏,要遠遠地埋在無人的地方,讓鬼魂找不到回家的路。也有入葬祖墳的孩童,如果是嫡子或長子,誌傑都不是。入葬祖墳才能在年節得著家祭,不會成為孤魂野鬼。母親去哭求,卻連父親的麵兒也沒見到。母親跪在大夫人麵前,我跪在母親身後。大夫人拿手絹擦擦沒有淚水的眼睛,用平和的語氣對涕淚交流的母親說:“六院兒的,你該曉得,這是規矩。誌傑既非嫡又非長。老爺時常說,咱們家大業大,人多事雜,做事不能破例,一旦壞了規矩,非亂套不可。” 聞家的女人依進門的順序被排了序,我能記起的就有十來個院子。
僕人把誌傑的屍體抬走了,抬去哪裏,沒人會告訴母親,因為怕她去掃墓,把亡靈引回來,給其他人帶來厄運。母親眼睜睜看著,束手無策,也許根本看不清楚,因為雙眼早已紅腫,還在不停地流淚。母親撕心裂肺地喊了一聲:“我的兒——”,然後昏倒在地。母親再也沒能從喪子之痛中清醒過來,後麵的日子,不是病著,就是瘋著,而唯一照顧她病,承受她瘋的人,是我。
母親繼續裁縫男孩的衣服,穿在我身上,把我的頭髮梳成男孩的式樣。“傑兒,我的傑兒……”她總會用手捧住我的臉,癡癡地念叨。那時我還小,初始的幾次,我還會糾正母親:“娘,我是靜月,不是誌傑。”“啪——”母親用巴掌狠摑我的臉,力道太大,讓牙齒咬破了嘴巴,血沿著嘴角淌下來,一口鹹腥味兒。“不,你不是月兒,你是傑兒。我不要女兒,我要兒子!你是我兒子!我的傑兒!”母親把我的臉湊近,近到呼吸撲在我臉上。她仔細看,喃喃地說:“傑兒就是這個模樣。”我的臉頰還火辣辣地痛著,就被母親猛地摟進懷裏。“啊啊——老天要收人,為什麽不拿走我的命?卻帶走我的傑兒?沒了傑兒,讓我怎麽活!”母親大聲哭喊著。沒人來勸慰她,聞家上下都說,六院兒的女人瘋了。母親掐住我的脖子:“為什麽?老天不拿走你的命?為什麽?死的是傑兒不是你?你們是雙胞胎,你不生病,傑兒卻羸弱。若不是你從胎裏就搶了傑兒的陽氣,他怎會如此短命?都怪你!”巴掌一下接一下地朝我揮過來。母親說的也許是事實,我雖是女孩卻比弟弟強健得多。我用手臂護住臉孔,用脖頸和背脊去承接母親的怨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