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夭折的千古一帝:隱藏在歷史背後的周世宗 作者:柴狼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趙玉為人忠義,為了保護呂琦,趙玉背著年僅十四歲的呂琦一路乞討,來到中原。呂琦長大後官至兵部尚書,但已致富貴的呂琦沒有忘記救命恩人趙玉,事之如父。趙玉死後,留下了一個年幼的兒子趙弘度(5),呂琦又反過來撫養趙弘度長大。
這則故事說明在任何時代,都會出現俠義正士,人性中善的力量不會因為亂世而泯滅殆盡。關鍵的問題,不能讓人性中善的力量成為孤例,必要時用法律來規範道德行為。
法律的邊界和道德的邊界有時是相重疊的,柴榮之所以用法律來約束道德行為,原因就在於人的自覺性是有限的,法律的威懾力是優先於道德的。當亂世時人人蔑視法律的時候,道德早已經被拋到了一邊。所以柴榮以法治德,在當時那個亂七八糟的時代,是完全有必要的。
為了把鄉村組織建設的更為嚴密,顯德五年(公元958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柴榮下詔:“諸道州府,令團並鄉村。大率以百戶為一團,每團選三大戶為耆長。凡民家之有奸盜者,三大戶察之;民田之有耗登者,三大戶均之。仍每及三載即一如是。”(6)
因為鄉村組織機構過多,一方麵浪費行政成本,另一方麵也影響辦事效率。柴榮將地方上過多的村莊合併,每一百戶居民為一個“團”,每團選出三名在當地有名望的士紳做耆長,每三年換一屆。政府不過問耆長的人選問題,由當地居民自行推選,相當於現在的村民自治選舉。一千年前就有民主推選製度,不得不佩服柴榮超前的政治眼光。
耆長的任務是維護地方治安,同時負責替政府收繳賦稅。但就農村特殊的生存形態來說,耆長所負責的“察民家之有奸盜者”,實際上已經包含了用法律的手段來監視道德行為的含義。建設道德高尚的社會,僅靠人的自覺性,是遠遠不夠的。
盛世的標準之一就是社會擁有一個相對較高的道德衡量水準,人人孝敬父母、友愛兄弟、夫妻恩愛、和睦四鄰,拾金不昧,這是最起碼的標準。不能用單純的經濟標準來衡量社會的進步與否,這是不客觀的。什麽是幸福感?首先是社會生存狀態的安全感,沒有安全,何來幸福?
《宋史》對道德之於社會進步的作用說的非常好,“冠冕百行莫大於孝,範防百為莫大於義。先王興孝以教民厚,民用不薄;興義以教民睦,民用不爭。率天下而由孝義,非履信思順之世乎。”(7)在古代生產力不發達的情況下,如果能做到這幾點,何愁天下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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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禮記.禮運》卷九
(2) 《冊府元龜.帝王部.發號令第五》卷六十六
(3) (4) 《新五代史.南唐世家》卷六十二
(5) 本名趙弘度,後避趙弘殷諱,易弘為文。見《宋史.北漢世家》卷四百八十二
(6) 《文獻通考.職役一》卷十二
(7) 《宋史.孝義傳》卷四百五十六
謝謝大家的支持。這個小帖已經寫過大半了,還有一半不到的篇幅就結束了。有時感覺這種寫法是否過於傳統化了,或者用更通俗的寫法寫出來,效果會更好一些。也許最大的失誤是在人物的對話上,沒有經過藝術性的加工,而是直接採用原文。這樣顯得有些生硬,而且人物性格也難以突出。在寫作的過程中,一直處在兩難的矛盾心態中。一方麵想讓更多的讀者了解柴榮,另一方麵又想寫出一本研究柴榮的學術類作品。用通俗化的寫法,肯定是沒問題的,可能是當初寫作方向定位的原因,所以沒有完全用通俗寫法。不過為了避免行文過於生硬,還是盡最大限度的將通俗講故事和研究分析結合起來,但效果一般。在下的筆力有限,很難寫出更好的狀態,如果在閱讀上讓大家感覺有些不方麵的話,向大家表示歉意。
第七章 奠定盛世的基礎
八 周朝的文化建設
1
馬上打天下,切不可馬上治天下。凡是馬上治天下者,幾乎就沒有成功的例子,秦朝以暴力得天下,又以暴力治天下,僅僅十五年後就被推翻,就是一個反麵典型。
下馬治天下,一般來說有三點:一、重用文官,壓製武將,歷朝皆如此,不過程度輕重而已。二、發展經濟、提高百姓生活水平。三、致力於文化建設。現在著重講第三點。
文化建設,不僅是一個政權裝點門麵的問題,更重要的在於,提高了社會的整體文化層次,擴大了基層知識分子的數量,政府有足夠的選擇空間,挑選人才為政政服務。治天下,就必須通古曉今、借鑑歷史的經驗教訓,不讀書是絕對不行的。
史學界公認,中國有兩個極為輝煌的文化黃金時代,一個是春秋戰國,一個是兩宋。對於這個觀點,很少有異議。宋朝文化之繁榮昌盛,戰國以下,罕有其匹。宋朝三百二十年間,大文豪一個接一個,經典的詩詞賦一首接一首,目不遐給,讓後世嘆為觀止。
不過話說回來,世界上不存在空中樓閣。同樣的道理,宋朝的文化繁榮,也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而是歷朝歷代積累的成果。為了突出宋朝統治者對文化繁榮的貢獻,一些宋人無端貶低五代,把五代的文化發展抹得一團漆黑。仿佛兩宋文化的繁榮,全是宋朝一手成全。但,這可能嗎?宋朝蓋了大樓第十層,那前九層算誰的功勞?
這則故事說明在任何時代,都會出現俠義正士,人性中善的力量不會因為亂世而泯滅殆盡。關鍵的問題,不能讓人性中善的力量成為孤例,必要時用法律來規範道德行為。
法律的邊界和道德的邊界有時是相重疊的,柴榮之所以用法律來約束道德行為,原因就在於人的自覺性是有限的,法律的威懾力是優先於道德的。當亂世時人人蔑視法律的時候,道德早已經被拋到了一邊。所以柴榮以法治德,在當時那個亂七八糟的時代,是完全有必要的。
為了把鄉村組織建設的更為嚴密,顯德五年(公元958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柴榮下詔:“諸道州府,令團並鄉村。大率以百戶為一團,每團選三大戶為耆長。凡民家之有奸盜者,三大戶察之;民田之有耗登者,三大戶均之。仍每及三載即一如是。”(6)
因為鄉村組織機構過多,一方麵浪費行政成本,另一方麵也影響辦事效率。柴榮將地方上過多的村莊合併,每一百戶居民為一個“團”,每團選出三名在當地有名望的士紳做耆長,每三年換一屆。政府不過問耆長的人選問題,由當地居民自行推選,相當於現在的村民自治選舉。一千年前就有民主推選製度,不得不佩服柴榮超前的政治眼光。
耆長的任務是維護地方治安,同時負責替政府收繳賦稅。但就農村特殊的生存形態來說,耆長所負責的“察民家之有奸盜者”,實際上已經包含了用法律的手段來監視道德行為的含義。建設道德高尚的社會,僅靠人的自覺性,是遠遠不夠的。
盛世的標準之一就是社會擁有一個相對較高的道德衡量水準,人人孝敬父母、友愛兄弟、夫妻恩愛、和睦四鄰,拾金不昧,這是最起碼的標準。不能用單純的經濟標準來衡量社會的進步與否,這是不客觀的。什麽是幸福感?首先是社會生存狀態的安全感,沒有安全,何來幸福?
《宋史》對道德之於社會進步的作用說的非常好,“冠冕百行莫大於孝,範防百為莫大於義。先王興孝以教民厚,民用不薄;興義以教民睦,民用不爭。率天下而由孝義,非履信思順之世乎。”(7)在古代生產力不發達的情況下,如果能做到這幾點,何愁天下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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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禮記.禮運》卷九
(2) 《冊府元龜.帝王部.發號令第五》卷六十六
(3) (4) 《新五代史.南唐世家》卷六十二
(5) 本名趙弘度,後避趙弘殷諱,易弘為文。見《宋史.北漢世家》卷四百八十二
(6) 《文獻通考.職役一》卷十二
(7) 《宋史.孝義傳》卷四百五十六
謝謝大家的支持。這個小帖已經寫過大半了,還有一半不到的篇幅就結束了。有時感覺這種寫法是否過於傳統化了,或者用更通俗的寫法寫出來,效果會更好一些。也許最大的失誤是在人物的對話上,沒有經過藝術性的加工,而是直接採用原文。這樣顯得有些生硬,而且人物性格也難以突出。在寫作的過程中,一直處在兩難的矛盾心態中。一方麵想讓更多的讀者了解柴榮,另一方麵又想寫出一本研究柴榮的學術類作品。用通俗化的寫法,肯定是沒問題的,可能是當初寫作方向定位的原因,所以沒有完全用通俗寫法。不過為了避免行文過於生硬,還是盡最大限度的將通俗講故事和研究分析結合起來,但效果一般。在下的筆力有限,很難寫出更好的狀態,如果在閱讀上讓大家感覺有些不方麵的話,向大家表示歉意。
第七章 奠定盛世的基礎
八 周朝的文化建設
1
馬上打天下,切不可馬上治天下。凡是馬上治天下者,幾乎就沒有成功的例子,秦朝以暴力得天下,又以暴力治天下,僅僅十五年後就被推翻,就是一個反麵典型。
下馬治天下,一般來說有三點:一、重用文官,壓製武將,歷朝皆如此,不過程度輕重而已。二、發展經濟、提高百姓生活水平。三、致力於文化建設。現在著重講第三點。
文化建設,不僅是一個政權裝點門麵的問題,更重要的在於,提高了社會的整體文化層次,擴大了基層知識分子的數量,政府有足夠的選擇空間,挑選人才為政政服務。治天下,就必須通古曉今、借鑑歷史的經驗教訓,不讀書是絕對不行的。
史學界公認,中國有兩個極為輝煌的文化黃金時代,一個是春秋戰國,一個是兩宋。對於這個觀點,很少有異議。宋朝文化之繁榮昌盛,戰國以下,罕有其匹。宋朝三百二十年間,大文豪一個接一個,經典的詩詞賦一首接一首,目不遐給,讓後世嘆為觀止。
不過話說回來,世界上不存在空中樓閣。同樣的道理,宋朝的文化繁榮,也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而是歷朝歷代積累的成果。為了突出宋朝統治者對文化繁榮的貢獻,一些宋人無端貶低五代,把五代的文化發展抹得一團漆黑。仿佛兩宋文化的繁榮,全是宋朝一手成全。但,這可能嗎?宋朝蓋了大樓第十層,那前九層算誰的功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