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節:宣統篇(11)
長沙人兆農的妻子姓王。兆農是個樵夫,一次上山砍柴遇到大風,被連根拔起的大樹砸死了。王氏遺腹生子,她的娘家人可憐她貧困艱苦,屢屢勸她改嫁。王氏無奈,一天跪倒在婆婆的麵前哭著說:"孩兒不孝,恐怕要勞累老人照顧這還不知道世事的孩子了!"話沒說完就痛哭起來。婆婆知道她是想死,晚上就來陪她。深夜時分,婆婆稍稍打了個盹,醒來之後王氏已經死在了床頭。她右手握拳,指甲都陷進了肉裏,左手卻直直的指著床上熟睡的嬰兒。
郝某,相貌奇醜,個子矮矮的,一隻眼瞎,腿跛,而且不會說話。平時推一個小車靠著走路。因此人們給他取外號叫:"小車"。但"小車"卻有一個貌美的妻子,姓單,永寧人。有一次,鄰家婦人聊天的時候說到這些,可憐她的處境,單氏打斷她說:"我怎麽能嫌棄自己的丈夫呢?這是我的命,請你不要再說了。"單氏靠紡紗織布養活著一家,還生育了一個兒子。公婆死後,她賣掉了房子安葬老人,以後日子更加窘困,她常常是幾天幾天地不吃飯。同族的人可憐她,送給她幾鬥蕎麥,她卻捨不得吃,做成餅賣掉,換一些更便宜的東西回來食用。
幹隆十五年,天災連連,到處鬧饑荒,單氏就依靠給鄉親們做些針線活換糧食來養活丈夫和兒子。第二年鬧瘟疫,郝某和孩子都得病去世了。單氏裂席裹屍用木鍬挖土埋葬親人。木鍬斷了就用手挖土。等埋葬好了丈夫和兒子,十指的鮮血已經洇紅了土地。她跪在墳前大哭道:"我的事情已經做完了,老天呀,你為什麽還要讓我活著!"回到居住的破窯中,就一直端端正正地坐在那裏,不飲不食,五天之後飢餓而死。
道光二十五年,震澤人孫氏嫁給丁采琴作妻子。半年以後,丁采琴就病了,公婆說孫氏命凶克夫,經常地打罵她。孫氏怕被丁采琴看到,總是在底下偷偷地哭泣。她賣掉自己的首飾,買來各種湯藥給丈夫治病,但丁采琴的病卻越來越厲害,有一天他把孫氏叫到跟前說:"你娘家已經沒什麽人可依靠了,這裏又容不下你。我就要死了,讓我死不瞑目的就是對不起你呀。"孫氏哭著說:"我早已經想好了,原本不想讓你傷心,所以一直不敢說。人都要死的,貴在死得其所。與其等你去世了為你殉葬,還不如先到地下等你。"丁采琴聽後傷心的無法自持,孫氏趁機自盡了。丁采琴掙紮著從床上下來,對著孫氏的遺體行跪拜禮。當天夜裏,丁采琴也離開了人世。
無為當地有寺僧和婦人通姦,被一個小孩撞見,僧人就殺掉了小孩。後來事情敗露,僧人知道以自己的罪過肯定會被判死刑,就胡亂的招供說和三十多個女子都有姦情。曹氏女的家和寺廟離得很近,僧人知道她,所以也連她一塊誣告了。州吏把這些被誣告的婦人都抓起來準備審問。這天開堂之後,曹氏女忽然站出來,神色自若,說願意和僧人對質。州官就帶和尚上來指認。和尚上堂後指著曹氏女說:"你不是曹家的女兒嗎?我和你最為親近了!"曹氏女說:"既然如此,我身體有一些特別的地方,你應該知道呀。"和尚支支吾吾說不上來。曹氏女堅持請女官檢查,原來她的小腹上有很大一塊痣。州官這才知道僧人是胡說的,就好言安慰曹氏女回家。曹氏女長嘆一聲說:"我之所以來到堂上,不是不要臉麵不怕羞恥,是想保全其餘三十多個人呀!現在已經真相大白,我已經是一個廢人了,還活著幹什麽?不如死了,讓你們這些昏聵殘暴的官吏心生愧懼來得痛快!"說完,自刎在大堂上。
大清的風塵
清軍入關以後,從順治三年開始,清廷明令禁娼,所有官辦妓院一律取締,沿襲近千年的教坊製度被廢除。史書記載當時"順治十六年裁革女樂後,京師教坊司並無女子。"至康熙初年,各省官妓幾乎絕跡。例如,在明朝娼妓最盛的揚州,原來府僚百姓春節看花燈時,需要"由妓女陪同引導,而後侍宴陪酒",但在清初,江南人民賞花燈傳統被嚴厲禁止。
雍正年間,麵對又有所抬頭的精神汙染,政府又詔令廢除官妓,"雍正三年律例館奏準:現在各省都沒有官方的樂工、妓院了。"在此期間,雍正還幹了一件好事,就是恢復了明代"賤民"的合法身份,資料記載,"紹興地方的人們在靖難之後抗命的,子女都被發配到山西等地的樂戶,幾百年來一直沿用這種製度沒有變革過,現在皇帝去掉他們的樂籍改為良民,這些人無不痛哭流涕,感謝皇恩。"
到了幹隆朝,中國的教坊"樂籍"製度被消滅,滿清坐穩了江山,於是對掃黃也就不大熱衷了,娼寮、妓院也開始了重新的繁榮,並一直發展到百多年後的太平天國禁娼。
太平天國設有女營,其中的女兵大致就是營妓,但僅供那些農民領袖淫玩。而這些領袖為了顯示自己的革命性,對老百姓卻管得很嚴。在太平天國天朝攻占的城市,"當娼妓的人全家剿滅,明知故犯的斬首!"太平天國隻準單身婦女有兩種生活方式:要麽結婚,要麽入姊妹館,(許多大城中都設有姊妹館,由專人監管),違者處以死刑。由於採取了這些嚴厲的措施,在太平軍所占領的東南各城中,在歷來花事最盛、艷名遠揚的南京、揚州、蘇州等地,娼妓完全絕跡。
長沙人兆農的妻子姓王。兆農是個樵夫,一次上山砍柴遇到大風,被連根拔起的大樹砸死了。王氏遺腹生子,她的娘家人可憐她貧困艱苦,屢屢勸她改嫁。王氏無奈,一天跪倒在婆婆的麵前哭著說:"孩兒不孝,恐怕要勞累老人照顧這還不知道世事的孩子了!"話沒說完就痛哭起來。婆婆知道她是想死,晚上就來陪她。深夜時分,婆婆稍稍打了個盹,醒來之後王氏已經死在了床頭。她右手握拳,指甲都陷進了肉裏,左手卻直直的指著床上熟睡的嬰兒。
郝某,相貌奇醜,個子矮矮的,一隻眼瞎,腿跛,而且不會說話。平時推一個小車靠著走路。因此人們給他取外號叫:"小車"。但"小車"卻有一個貌美的妻子,姓單,永寧人。有一次,鄰家婦人聊天的時候說到這些,可憐她的處境,單氏打斷她說:"我怎麽能嫌棄自己的丈夫呢?這是我的命,請你不要再說了。"單氏靠紡紗織布養活著一家,還生育了一個兒子。公婆死後,她賣掉了房子安葬老人,以後日子更加窘困,她常常是幾天幾天地不吃飯。同族的人可憐她,送給她幾鬥蕎麥,她卻捨不得吃,做成餅賣掉,換一些更便宜的東西回來食用。
幹隆十五年,天災連連,到處鬧饑荒,單氏就依靠給鄉親們做些針線活換糧食來養活丈夫和兒子。第二年鬧瘟疫,郝某和孩子都得病去世了。單氏裂席裹屍用木鍬挖土埋葬親人。木鍬斷了就用手挖土。等埋葬好了丈夫和兒子,十指的鮮血已經洇紅了土地。她跪在墳前大哭道:"我的事情已經做完了,老天呀,你為什麽還要讓我活著!"回到居住的破窯中,就一直端端正正地坐在那裏,不飲不食,五天之後飢餓而死。
道光二十五年,震澤人孫氏嫁給丁采琴作妻子。半年以後,丁采琴就病了,公婆說孫氏命凶克夫,經常地打罵她。孫氏怕被丁采琴看到,總是在底下偷偷地哭泣。她賣掉自己的首飾,買來各種湯藥給丈夫治病,但丁采琴的病卻越來越厲害,有一天他把孫氏叫到跟前說:"你娘家已經沒什麽人可依靠了,這裏又容不下你。我就要死了,讓我死不瞑目的就是對不起你呀。"孫氏哭著說:"我早已經想好了,原本不想讓你傷心,所以一直不敢說。人都要死的,貴在死得其所。與其等你去世了為你殉葬,還不如先到地下等你。"丁采琴聽後傷心的無法自持,孫氏趁機自盡了。丁采琴掙紮著從床上下來,對著孫氏的遺體行跪拜禮。當天夜裏,丁采琴也離開了人世。
無為當地有寺僧和婦人通姦,被一個小孩撞見,僧人就殺掉了小孩。後來事情敗露,僧人知道以自己的罪過肯定會被判死刑,就胡亂的招供說和三十多個女子都有姦情。曹氏女的家和寺廟離得很近,僧人知道她,所以也連她一塊誣告了。州吏把這些被誣告的婦人都抓起來準備審問。這天開堂之後,曹氏女忽然站出來,神色自若,說願意和僧人對質。州官就帶和尚上來指認。和尚上堂後指著曹氏女說:"你不是曹家的女兒嗎?我和你最為親近了!"曹氏女說:"既然如此,我身體有一些特別的地方,你應該知道呀。"和尚支支吾吾說不上來。曹氏女堅持請女官檢查,原來她的小腹上有很大一塊痣。州官這才知道僧人是胡說的,就好言安慰曹氏女回家。曹氏女長嘆一聲說:"我之所以來到堂上,不是不要臉麵不怕羞恥,是想保全其餘三十多個人呀!現在已經真相大白,我已經是一個廢人了,還活著幹什麽?不如死了,讓你們這些昏聵殘暴的官吏心生愧懼來得痛快!"說完,自刎在大堂上。
大清的風塵
清軍入關以後,從順治三年開始,清廷明令禁娼,所有官辦妓院一律取締,沿襲近千年的教坊製度被廢除。史書記載當時"順治十六年裁革女樂後,京師教坊司並無女子。"至康熙初年,各省官妓幾乎絕跡。例如,在明朝娼妓最盛的揚州,原來府僚百姓春節看花燈時,需要"由妓女陪同引導,而後侍宴陪酒",但在清初,江南人民賞花燈傳統被嚴厲禁止。
雍正年間,麵對又有所抬頭的精神汙染,政府又詔令廢除官妓,"雍正三年律例館奏準:現在各省都沒有官方的樂工、妓院了。"在此期間,雍正還幹了一件好事,就是恢復了明代"賤民"的合法身份,資料記載,"紹興地方的人們在靖難之後抗命的,子女都被發配到山西等地的樂戶,幾百年來一直沿用這種製度沒有變革過,現在皇帝去掉他們的樂籍改為良民,這些人無不痛哭流涕,感謝皇恩。"
到了幹隆朝,中國的教坊"樂籍"製度被消滅,滿清坐穩了江山,於是對掃黃也就不大熱衷了,娼寮、妓院也開始了重新的繁榮,並一直發展到百多年後的太平天國禁娼。
太平天國設有女營,其中的女兵大致就是營妓,但僅供那些農民領袖淫玩。而這些領袖為了顯示自己的革命性,對老百姓卻管得很嚴。在太平天國天朝攻占的城市,"當娼妓的人全家剿滅,明知故犯的斬首!"太平天國隻準單身婦女有兩種生活方式:要麽結婚,要麽入姊妹館,(許多大城中都設有姊妹館,由專人監管),違者處以死刑。由於採取了這些嚴厲的措施,在太平軍所占領的東南各城中,在歷來花事最盛、艷名遠揚的南京、揚州、蘇州等地,娼妓完全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