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官問:"那證人的名字,另一種念法叫啥?"答道:"新釜。"
縣官說:"我估計他是有另一種念法了,要不然我要喊他親爹了。"
小腳一雙,眼淚一缸
清人方絢寫出了關於女子小腳的"專著"《香蓮品藻》。此書說女子小腳有"五式"、"十八種"、"三貴"。女子纏足,要蒙受極大的痛苦,所謂"小腳一雙,眼淚一缸"。據記載,女子纏足約從四五歲開始,講究的人家挑八月廿四日這天給女兒裹小腳。纏時先將腳拇指以外的四指屈於足底,用白棉布條裹緊,等腳型固定後,穿上"尖頭鞋",白天家人架著女兒行走,以活動其血液;夜間將裹腳布用線密縫,防止鬆脫。到了七八歲時,再將指骨彎曲,用裹腳布捆牢密縫,以後日復一日地加緊束縛,使腳變形,最後隻靠指端的大拇指行走。要纏到"小瘦尖彎香軟正"才算大功告成。
以今日來看,這不僅是身體的畸形,而且是心理的畸形。可是,當時的婦女不論多麽痛苦,還是咬著牙、流著淚地甘於忍受這種畸形,這就是一種習俗的力量。當時普遍認為,女子小腳是高貴的象徵,是素質高的表現。清人《鼓兒詞》中就有這種說法:"小姐下樓格登登,丫頭下樓撲通通。同是一般裙衩女,為何腳步兩樣聲?"也說明了纏足是女子尊貴的象徵。河南安陽的歌謠雲:"裹小腳,嫁秀才,吃饃饃,就肉菜;裹大腳,嫁瞎子,吃糠菜,就辣子。"為了使女兒長大後能夠攀龍附鳳找個好婆家,父母都狠心地、不顧女兒痛苦地硬是給她纏小腳。
"長椿寺前打粥婦"
在清代,天災頻發,老百姓常是流離失所,衣食無依。每當此際,清廷就會開粥廠賑災,以保全百姓生命。
康熙四十三年直隸河間府水災,災民饑寒交迫,巡撫李光地動用庫存和借支銀兩十餘萬購買糧食,一麵平糶,一麵設置粥廠煮粥散給饑民。《文貞公年譜》記載:"貧民依賴這點救濟聊度災荒,所以雖然當年災情嚴重,但很少見餓死路旁的。"
嘉慶九年浙西水害,巡撫阮元實行平糶、賑濟、借種子等辦法度荒。第二年春蠶不收,於是施行工賑紀事粥賑法,在十五個州縣設立三十四個粥廠,每二三十裏就有一個。每個廠聘請誠實紳士管理錢穀和煮賑事務,不許官吏插手銀米,隻讓他們維持秩序。他們製訂煮賑散籌各項章程,按章行事。規定煮的粥要保持濃度,插的筷子不能倒斜,用布巾包裹不滲水,阮元也吃這樣的稀飯,以保證它的質量。
道光初年,直隸先是久旱,而後大雨成災,受災州縣多達一百二十個,總督蔣攸銛請出帑銀一百八十萬,實行以工代賑的辦法,修治永定河,同時在水災最重的地方,設立粥廠賑災。
光緒十六年,直隸地區發生了最為嚴重的水災。當時京中"無舍不漏,無牆不傾",人們都打著傘睡覺。市麵上食品價格奇高,又非常地短缺。這時工部尚書潘祖蔭和順天府尹陳彝主持賑務,擇地添設粥廠,以便附近災民就食。八月,饑民更多,而且天氣馬上將轉為寒冷,饑民生路更窘,於是再次添設粥廠,開棚賑濟。光緒皇帝撥給地方大量京倉米石和內帑銀兩作為經費。為此,嚴修等順天府屬的京官於六月十八日入宮叩謝。
然而事實上,京中粥廠施粥的情形,並沒有那樣美好,道鹹同三朝大學士、管理工部尚書事務的祁寯藻有《打粥婦》詩,有所描述。所謂打粥,是貧民到粥廠領粥。他寫的是一個19歲的少婦,懷抱奄奄待斃的六個月大的嬰兒,打粥以延性命的慘狀:
長椿寺前打粥婦,兒生六月娘十九。
官家施粥但計口,有口不論年長幼。
兒食娘乳娘食粥,一日兩盂免枵腹。
朝風餐,夕露宿
兒在變,兒亡獨,兒病斷乳娘淚續。
兒且勿死,為娘今日趁一粥,掩懷拭淚不敢哭。
烈女
清代重禮教,不僅仕林雅士如此,就連老百姓也很受毒害。《清史稿》中就記載了幾則有關節婦烈女的故事:
林守仁的妻子姓王,福建侯官人。林守仁去京城趕考,沒想到竟然客死在北京。林守仁沒有兒子,隻有一個女兒,叫做汗哥,是前妻生養的。等到辦完林守仁的喪事,有一天王氏給汗哥做了一雙鞋子,邊做邊感嘆:"活一天就要做一天的事啊。"她把汗哥叫到跟前說,"孩子,母親有事要走了,你不要怕。記著長大後過年的時節給母親準備一杯酒,我就會回來看你,到那時你不要怕我,我不會嚇你的。"帶孩子吃完午飯,王氏就回到臥室自盡了。害怕自己死後屍氣薰到了孩子,她在自己的袖子裏藏了一包香屑,來化解屍氣。
福清有個漁夫名叫胡二,家境貧寒借住在別人家。胡二有一個老母親,年老多病,但是胡二的哥哥卻不肯贍養老人,老人就一直跟著胡二。胡二的妻子是一個非常賢惠的人,不僅悉心照顧,而且經常給老人買一些可口的好一些的飯菜。他對胡二說:"我們兩個少吃幾口,就有母親的了,假使是母親養育我們的話她自然會全力地愛護,又怎麽會去跟別人計較呢?"母親死後夫婦二人借了一塊地安葬了老人。誰知第二年胡二竟然得了不治之症,他的妻子到處求醫問藥也不見好轉,反而病得越來越厲害了。婦人說:"我聽有的人說如果病人的大便是苦的,那麽就還有救,如果有甜味就必死無疑了。說完竟然真的去嚐胡二的大便。然而胡二最終還是死了。兩個人沒有孩子,為丈夫服完喪,婦人就自盡在丈夫的靈柩旁。縣裏的人們被她的孝敬賢惠和節烈所感動,紛紛捐贈款物,將她和胡二安葬在一起。
縣官說:"我估計他是有另一種念法了,要不然我要喊他親爹了。"
小腳一雙,眼淚一缸
清人方絢寫出了關於女子小腳的"專著"《香蓮品藻》。此書說女子小腳有"五式"、"十八種"、"三貴"。女子纏足,要蒙受極大的痛苦,所謂"小腳一雙,眼淚一缸"。據記載,女子纏足約從四五歲開始,講究的人家挑八月廿四日這天給女兒裹小腳。纏時先將腳拇指以外的四指屈於足底,用白棉布條裹緊,等腳型固定後,穿上"尖頭鞋",白天家人架著女兒行走,以活動其血液;夜間將裹腳布用線密縫,防止鬆脫。到了七八歲時,再將指骨彎曲,用裹腳布捆牢密縫,以後日復一日地加緊束縛,使腳變形,最後隻靠指端的大拇指行走。要纏到"小瘦尖彎香軟正"才算大功告成。
以今日來看,這不僅是身體的畸形,而且是心理的畸形。可是,當時的婦女不論多麽痛苦,還是咬著牙、流著淚地甘於忍受這種畸形,這就是一種習俗的力量。當時普遍認為,女子小腳是高貴的象徵,是素質高的表現。清人《鼓兒詞》中就有這種說法:"小姐下樓格登登,丫頭下樓撲通通。同是一般裙衩女,為何腳步兩樣聲?"也說明了纏足是女子尊貴的象徵。河南安陽的歌謠雲:"裹小腳,嫁秀才,吃饃饃,就肉菜;裹大腳,嫁瞎子,吃糠菜,就辣子。"為了使女兒長大後能夠攀龍附鳳找個好婆家,父母都狠心地、不顧女兒痛苦地硬是給她纏小腳。
"長椿寺前打粥婦"
在清代,天災頻發,老百姓常是流離失所,衣食無依。每當此際,清廷就會開粥廠賑災,以保全百姓生命。
康熙四十三年直隸河間府水災,災民饑寒交迫,巡撫李光地動用庫存和借支銀兩十餘萬購買糧食,一麵平糶,一麵設置粥廠煮粥散給饑民。《文貞公年譜》記載:"貧民依賴這點救濟聊度災荒,所以雖然當年災情嚴重,但很少見餓死路旁的。"
嘉慶九年浙西水害,巡撫阮元實行平糶、賑濟、借種子等辦法度荒。第二年春蠶不收,於是施行工賑紀事粥賑法,在十五個州縣設立三十四個粥廠,每二三十裏就有一個。每個廠聘請誠實紳士管理錢穀和煮賑事務,不許官吏插手銀米,隻讓他們維持秩序。他們製訂煮賑散籌各項章程,按章行事。規定煮的粥要保持濃度,插的筷子不能倒斜,用布巾包裹不滲水,阮元也吃這樣的稀飯,以保證它的質量。
道光初年,直隸先是久旱,而後大雨成災,受災州縣多達一百二十個,總督蔣攸銛請出帑銀一百八十萬,實行以工代賑的辦法,修治永定河,同時在水災最重的地方,設立粥廠賑災。
光緒十六年,直隸地區發生了最為嚴重的水災。當時京中"無舍不漏,無牆不傾",人們都打著傘睡覺。市麵上食品價格奇高,又非常地短缺。這時工部尚書潘祖蔭和順天府尹陳彝主持賑務,擇地添設粥廠,以便附近災民就食。八月,饑民更多,而且天氣馬上將轉為寒冷,饑民生路更窘,於是再次添設粥廠,開棚賑濟。光緒皇帝撥給地方大量京倉米石和內帑銀兩作為經費。為此,嚴修等順天府屬的京官於六月十八日入宮叩謝。
然而事實上,京中粥廠施粥的情形,並沒有那樣美好,道鹹同三朝大學士、管理工部尚書事務的祁寯藻有《打粥婦》詩,有所描述。所謂打粥,是貧民到粥廠領粥。他寫的是一個19歲的少婦,懷抱奄奄待斃的六個月大的嬰兒,打粥以延性命的慘狀:
長椿寺前打粥婦,兒生六月娘十九。
官家施粥但計口,有口不論年長幼。
兒食娘乳娘食粥,一日兩盂免枵腹。
朝風餐,夕露宿
兒在變,兒亡獨,兒病斷乳娘淚續。
兒且勿死,為娘今日趁一粥,掩懷拭淚不敢哭。
烈女
清代重禮教,不僅仕林雅士如此,就連老百姓也很受毒害。《清史稿》中就記載了幾則有關節婦烈女的故事:
林守仁的妻子姓王,福建侯官人。林守仁去京城趕考,沒想到竟然客死在北京。林守仁沒有兒子,隻有一個女兒,叫做汗哥,是前妻生養的。等到辦完林守仁的喪事,有一天王氏給汗哥做了一雙鞋子,邊做邊感嘆:"活一天就要做一天的事啊。"她把汗哥叫到跟前說,"孩子,母親有事要走了,你不要怕。記著長大後過年的時節給母親準備一杯酒,我就會回來看你,到那時你不要怕我,我不會嚇你的。"帶孩子吃完午飯,王氏就回到臥室自盡了。害怕自己死後屍氣薰到了孩子,她在自己的袖子裏藏了一包香屑,來化解屍氣。
福清有個漁夫名叫胡二,家境貧寒借住在別人家。胡二有一個老母親,年老多病,但是胡二的哥哥卻不肯贍養老人,老人就一直跟著胡二。胡二的妻子是一個非常賢惠的人,不僅悉心照顧,而且經常給老人買一些可口的好一些的飯菜。他對胡二說:"我們兩個少吃幾口,就有母親的了,假使是母親養育我們的話她自然會全力地愛護,又怎麽會去跟別人計較呢?"母親死後夫婦二人借了一塊地安葬了老人。誰知第二年胡二竟然得了不治之症,他的妻子到處求醫問藥也不見好轉,反而病得越來越厲害了。婦人說:"我聽有的人說如果病人的大便是苦的,那麽就還有救,如果有甜味就必死無疑了。說完竟然真的去嚐胡二的大便。然而胡二最終還是死了。兩個人沒有孩子,為丈夫服完喪,婦人就自盡在丈夫的靈柩旁。縣裏的人們被她的孝敬賢惠和節烈所感動,紛紛捐贈款物,將她和胡二安葬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