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如果我們從研究自然情感如何變為形式的問題,轉而注意自然知識如何形成為體係的問題,我們便會明白,才智之士是如何通過把上帝或神靈當作一切意象之源頭,來尋求使周圍世界變得可以理解的。歌德曾經對裏美爾(riemer)說:“理性跟世界一樣的古老;甚至孩子也有理性。但是,理性並不是在所有的時代中皆能以同樣的方法運用於相同的對象。較早的世紀是在想像的直覺中獲得其觀念的,而我們的時代則把觀念變成了概念。以前是將偉大的人生觀賦予各樣的形態,將其變成神靈;而今天則是將它們變成概念。因此,以前是創造力比較巨大,而現在則是摧毀力或分解的藝術比較得勢。”牛頓力學中的那種強烈的宗教感,與近代動力學的論述中那種近乎純粹的無神論,其實有著相同的色調,乃是同一基本情感的肯定的和否定的表述。一個有關必然性的物理學體係,必然具有其文化心靈的一切特性,因為它本就屬於這個心靈的世界形式。巴羅克時代的自然神論,亦與其動力學與解析幾何有相同的心靈歸屬;自然神論的三個基本原則:上帝、自由、不朽,用力學的語言來說,便是伽利略的慣性原理、達朗貝爾的最小作用原理和邁耶的能量守恆原理。
現今我們極其一般地稱作物理學的東西,實際上是巴羅克時代的產物。在這個階段,我們若是把依賴於引力假設和(整個地是非古典的且決非樸素的)超距作用的觀念或質量的引力和斥力的觀念的表徵模式,特別地同維尼奧拉所創立的耶穌會風格的建築聯繫起來,並據此而稱前者是耶穌會風格的物理學,讀者想必不會覺得這是自相矛盾吧;另外,我還可以這樣稱微積分——它也是在恰當的時候和在恰當的地方必然地出現的——是耶穌會風格的數學。在這一風格裏麵,一個能深化實驗技巧的有效假設便是“正確的”;因為羅耀拉所關心的,跟牛頓一樣,不是對自然的描述,而是描述的方法。
西方物理學就其內在的形式而言,是教條式的,而非儀禮式的。它的內容即是跟空間和距離相同一的力的教條,是空間中的機械作用(比照於機械姿勢而言)的理論。因此,它的傾向一直就是要克服表象的東西。它開始於一種完全阿波羅式的物理學的感覺分類,即把物理學分成視覺的物理學(光學)、聽覺的物理學(聲學)和觸覺的物理學(熱學),它逐步地削弱所有的感官印象,並以抽象的關係係統來取而代之;這樣,在有關以太中的動力學運動的觀念的影響下,熱輻射現今借“光學”——這個詞已與視覺沒有任何關係了——之名獲得了處理。
“力”是一種神秘的量,這量不是產生於科學實驗,相反,是它界定了科學實驗中的先驗結構。它是唯一的浮士德式的自然概念,隻有它而不是磁體概念,才能思考其力場包括一塊磁鐵在內的磁力,隻有它而不是發光體的概念,才能思考輻射能量,隻有它,才能把諸如“電”、“溫度”、“放射性”這樣的概念人格化。
這種“力”或“能量”實際上是已被僵化為一個概念的神意(且決不是科學經驗的結果),從一個常常被忽視的事實可以看到這一點:以“熱力學第一定律”而為人所知的基本原理,根本不曾言及能量的本質,因此假定“能量守恆”的觀念是此定律的固有部分,完全可以說是不正確的(雖則在心理上而言是最為重要的)。實驗的度量,就事物的特性而言,隻能設定一個數字(number),此數字我們(同樣十分重要)命名為“功”(work)。但是,我們的思維的動力學模型要求我們把“功”當作能量的一種差額(difference)來看待,雖然能量的絕對值本身隻是一種虛構物,不能以確定的數字來衡量。因此,正如我們所說的,能量的計算總是需要一個不確定的附加常數;換句話說,我們總是極力維護我們的內在之眼所形成的能量的意象,盡管實際的科學實踐與此並無關係。
這便是力的概念的起源。所以我們無法對之加以定義,一如我們無法界定其他非古典的名詞如意誌和空間一樣。因為這其中總會有一個被感覺到的和憑直覺領會到的剩餘物,使得每種個人化的定義都幾乎成為其作者本人的一種宗教性的信條。每一個巴羅克式的科學家在這個問題上皆有其個人的內在經驗,並且他總想以某些名詞來表達這種經驗。例如,歌德就從沒有定義他的世界力(world-force)的觀念,可對於他自己來說,那觀念即是一種確定性。康德稱力是物自身的一種現象:“我們認識空間中的實體或物體隻是通過力。”拉普拉斯稱力是一種未知物,盡管其功用全為我們所知;牛頓想像其為一種非物質的超距離的作用力。萊布尼茨稱vis viva(活力)為一種量子,它與物質結合在一起形成一種單位,就是他所謂的單子;而笛卡兒,以及18世紀的一些思想家,都不願在運動和被推動物之間給出一個基本的區分。我們甚至發現,在哥特時代,除潛力(potentia)、活力(virtus)、驅動力(impetus)這樣的概念之外,還有一些外圍的名詞,如動力(conatus)、驅力(nisus)之類,在這些概念中,力與推動物體運動的原因顯然是不可分離的。實際上,我們完全可以在天主教的、新教的和無神論的力的概念之間作出區分。但是,斯賓諾莎——他是一個猶太人,故而在精神上是麻葛文化的一份子——根本不能吸收浮士德式的力的觀念,故而力在他的思想體係中毫無地位。而基本觀念的隱秘力量的一個令人驚訝的證據是,亨利希·赫茲——近代歷史上偉大的物理學家當中唯一的猶太人——竟然也是唯一企圖通過消除力的觀念來解決力學的兩難困境的物理學家。
如果我們從研究自然情感如何變為形式的問題,轉而注意自然知識如何形成為體係的問題,我們便會明白,才智之士是如何通過把上帝或神靈當作一切意象之源頭,來尋求使周圍世界變得可以理解的。歌德曾經對裏美爾(riemer)說:“理性跟世界一樣的古老;甚至孩子也有理性。但是,理性並不是在所有的時代中皆能以同樣的方法運用於相同的對象。較早的世紀是在想像的直覺中獲得其觀念的,而我們的時代則把觀念變成了概念。以前是將偉大的人生觀賦予各樣的形態,將其變成神靈;而今天則是將它們變成概念。因此,以前是創造力比較巨大,而現在則是摧毀力或分解的藝術比較得勢。”牛頓力學中的那種強烈的宗教感,與近代動力學的論述中那種近乎純粹的無神論,其實有著相同的色調,乃是同一基本情感的肯定的和否定的表述。一個有關必然性的物理學體係,必然具有其文化心靈的一切特性,因為它本就屬於這個心靈的世界形式。巴羅克時代的自然神論,亦與其動力學與解析幾何有相同的心靈歸屬;自然神論的三個基本原則:上帝、自由、不朽,用力學的語言來說,便是伽利略的慣性原理、達朗貝爾的最小作用原理和邁耶的能量守恆原理。
現今我們極其一般地稱作物理學的東西,實際上是巴羅克時代的產物。在這個階段,我們若是把依賴於引力假設和(整個地是非古典的且決非樸素的)超距作用的觀念或質量的引力和斥力的觀念的表徵模式,特別地同維尼奧拉所創立的耶穌會風格的建築聯繫起來,並據此而稱前者是耶穌會風格的物理學,讀者想必不會覺得這是自相矛盾吧;另外,我還可以這樣稱微積分——它也是在恰當的時候和在恰當的地方必然地出現的——是耶穌會風格的數學。在這一風格裏麵,一個能深化實驗技巧的有效假設便是“正確的”;因為羅耀拉所關心的,跟牛頓一樣,不是對自然的描述,而是描述的方法。
西方物理學就其內在的形式而言,是教條式的,而非儀禮式的。它的內容即是跟空間和距離相同一的力的教條,是空間中的機械作用(比照於機械姿勢而言)的理論。因此,它的傾向一直就是要克服表象的東西。它開始於一種完全阿波羅式的物理學的感覺分類,即把物理學分成視覺的物理學(光學)、聽覺的物理學(聲學)和觸覺的物理學(熱學),它逐步地削弱所有的感官印象,並以抽象的關係係統來取而代之;這樣,在有關以太中的動力學運動的觀念的影響下,熱輻射現今借“光學”——這個詞已與視覺沒有任何關係了——之名獲得了處理。
“力”是一種神秘的量,這量不是產生於科學實驗,相反,是它界定了科學實驗中的先驗結構。它是唯一的浮士德式的自然概念,隻有它而不是磁體概念,才能思考其力場包括一塊磁鐵在內的磁力,隻有它而不是發光體的概念,才能思考輻射能量,隻有它,才能把諸如“電”、“溫度”、“放射性”這樣的概念人格化。
這種“力”或“能量”實際上是已被僵化為一個概念的神意(且決不是科學經驗的結果),從一個常常被忽視的事實可以看到這一點:以“熱力學第一定律”而為人所知的基本原理,根本不曾言及能量的本質,因此假定“能量守恆”的觀念是此定律的固有部分,完全可以說是不正確的(雖則在心理上而言是最為重要的)。實驗的度量,就事物的特性而言,隻能設定一個數字(number),此數字我們(同樣十分重要)命名為“功”(work)。但是,我們的思維的動力學模型要求我們把“功”當作能量的一種差額(difference)來看待,雖然能量的絕對值本身隻是一種虛構物,不能以確定的數字來衡量。因此,正如我們所說的,能量的計算總是需要一個不確定的附加常數;換句話說,我們總是極力維護我們的內在之眼所形成的能量的意象,盡管實際的科學實踐與此並無關係。
這便是力的概念的起源。所以我們無法對之加以定義,一如我們無法界定其他非古典的名詞如意誌和空間一樣。因為這其中總會有一個被感覺到的和憑直覺領會到的剩餘物,使得每種個人化的定義都幾乎成為其作者本人的一種宗教性的信條。每一個巴羅克式的科學家在這個問題上皆有其個人的內在經驗,並且他總想以某些名詞來表達這種經驗。例如,歌德就從沒有定義他的世界力(world-force)的觀念,可對於他自己來說,那觀念即是一種確定性。康德稱力是物自身的一種現象:“我們認識空間中的實體或物體隻是通過力。”拉普拉斯稱力是一種未知物,盡管其功用全為我們所知;牛頓想像其為一種非物質的超距離的作用力。萊布尼茨稱vis viva(活力)為一種量子,它與物質結合在一起形成一種單位,就是他所謂的單子;而笛卡兒,以及18世紀的一些思想家,都不願在運動和被推動物之間給出一個基本的區分。我們甚至發現,在哥特時代,除潛力(potentia)、活力(virtus)、驅動力(impetus)這樣的概念之外,還有一些外圍的名詞,如動力(conatus)、驅力(nisus)之類,在這些概念中,力與推動物體運動的原因顯然是不可分離的。實際上,我們完全可以在天主教的、新教的和無神論的力的概念之間作出區分。但是,斯賓諾莎——他是一個猶太人,故而在精神上是麻葛文化的一份子——根本不能吸收浮士德式的力的觀念,故而力在他的思想體係中毫無地位。而基本觀念的隱秘力量的一個令人驚訝的證據是,亨利希·赫茲——近代歷史上偉大的物理學家當中唯一的猶太人——竟然也是唯一企圖通過消除力的觀念來解決力學的兩難困境的物理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