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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震撼:南越王墓發現之謎 作者:嶽南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清人梁玉繩《史記誌疑》卷三十四,在論及《南越列傳》問題中指出:趙佗“二世元年行南海尉事,高帝四年稱王”。這個論斷應當是合理而可信的。可見趙佗正式稱王於漢高帝四年,即公元前加3年,當確鑿無誤。
從史料記載看,趙佗建立的南越國疆域,基本上與秦在嶺南所設三郡的轄區相當。在南越國疆域的東西南北四向邊界中,除東界瀕南海外,其餘皆為陸地。具體的位置是,向東與閩越相接,抵今福建西部的安定、平和、漳浦;向北主要以五嶺為界,與長沙國相接;向西到達今之廣西百色、德保、巴馬、東蘭、河池、環江一帶,與夜郎、句盯等國相比鄰;其南則抵達越南北部,南瀕南海。這個疆域基本上維持到南越國的滅亡。
趙佗稱王後,考慮到一旦中原歸於一統,朝廷很可能會派人前來征伐;同時也為了防備長沙國可能進行的突襲,遂再一次加強了邊防力量,並在南越國北部邊界地形險要之處再建關築城,為南越國築起了一條東西長達數千裏的邊防線,這條邊防線東起今粵閩之交的蒲葵關,沿橫浦關、陽山關、樂昌趙佗城,連一州關防,歷桂嶺而到廣西的嚴關、秦城,其中關城互為綺角,又與嶺南內側第二條防線交相呼應,成為南越一條較為嚴密的軍事防線,基本上具備了與中原軍隊抗衡的邊防武裝力量。
劃嶺而治
當嶺南的邊防得以鞏固,趙佗建南越國並稱王後,即著手治理這個王國。
但是,當他環顧自己的這個王國時,卻未免有些心灰意冷。偌大的國土上,隻有幾條大河流的河畔,才各建有幾座郡、縣城。雖然尾隨大軍之後陸續來了幾批商賈、滴吏、贅婿、罪徒及婦女等,但編人冊籍的百姓跟中原每一個割據勢力相比,還是少得可憐,而他的王國就要依靠這些臣民做支柱。中央政府的龐大機構,眾多的後宮妃殯、內官、侍從人員,郡縣的官吏,保衛邊境的武將吏卒等,都由這些百姓創造的財富予以支撐。就連築城修路、造船建屋、耕田納賦、製作器物等,也還是由這些百姓負擔。當然,在他的王國裏,還有三兩倍這個數目的土著},駱族人民。可是,這些化外之民,都各自匿居在他們那些幾乎與世隔絕的山洞裏,靠漁獵為生,平時除了為一點小事相互攻打外,王國的盛衰與他們毫不相關。
麵對此情,趙佗並沒有氣餒,他從春秋、戰國時代列國的興亡中悟出了事在人為的道理。乘著劉、項相爭.無暇南顧的機會,盡力設法來建設自己的王國。一方麵,他借鑑秦朝治理國家的得失,組織起一個中央集權、郡縣分治的王國政府,但不仿效秦朝那樣刻薄寡恩、濫施刑罰,而是有效地保護中原移民的政治、經濟和文化傳統,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另一方麵,趙佗採取了人境隨俗,遵從越人風俗習慣等措施,加強了民族融合與團結。
嶺南越族各部在歷史發展過程中,逐漸形成了自己獨特的文化體係與風俗習慣:在飲食上,喜食蛇蚌;服飾上,斷髮文身;居行上,幹欄建築,水處舟行;宗教上,巫祝盛行,使用雞卜等。這些風俗習慣,都源於一個民族共同的心理積澱,如果輕蔑地加以否定,無疑會傷害廣大越族人民的民族感情,其結果隻能是加深漢越之間的民族隔閡,不利於統治;而加以尊重,則會有助於漢越人民的相互了解與和睦相處。因此,趙佗對於越俗採取的態度是:良則從之,惡則禁之。
在服飾上,趙佗拋棄了孔孟之說,不用中原的“冠帶之製”,而與越族“同其風俗”。當他在十幾年之後,首次接見劉邦派來的使臣陸賈時,就從越俗,與中原的束髮戴冠大相逕庭,儼然以真正的蠻夷大長自居。在他的帶領下,其他“居蠻中久”的中原漢族官吏也紛紛接受了越族的風俗習慣。
當然,對越人之俗,趙佗也不是完全遵從的,他曾明令禁止一些惡習。如越人好相攻擊,這一點除了嶺南越人各族發展程度不一樣的緣故外,還代表著原始社會末期部族戰爭的殘存形式。趙佗若遵從這個相互攻鬥的惡習或對這個惡習視而不見,則南越必無寧日,並會妨礙經濟、文化等各方麵的發展。所以,趙佗下令禁止。經過多方努力,越人相互攻擊、好勇鬥狠的惡習漸漸得以改正,從而促進了嶺南越族各支係之間的和睦共處,加速了嶺南社會的經濟發展。
與此同時,趙佗為促進民族融合,大力提倡漢越通婚。自古以來,兩個民族通過聯姻而消除隔閡、建立和睦關係,是一條重要的歷史經驗、這些歷史經驗無不給趙佗以教益和啟示。
他不僅大力提倡漢人與越族通婚,並身體力行,作出表率。如南越國垂相呂嘉家族中“男盡尚王女,女盡嫁王子弟宗室”,使趙氏與呂氏兩大家族的關係盤根錯節,利益趨於一致。再如南越所封的蒼梧秦王趙光就與呂氏家族聯姻,第二代南越王的一位夫人趙藍也可能是越女,第三代南越王嬰齊也娶有越女為妻,並生有子趙建德。
在趙氏統治集團的帶動、鼓勵下,中下級官吏兵卒及其他中原漢人與越族的通婚已相當普遍。尤其是數十萬秦兵,他們除了極小部分與中原來的一萬五千名女子組成家庭外,大部分秦兵士卒都與駐地的越族通婚。
除此之外,趙佗還採取了因地製宜、讓部分越人自治的方針政策。嶺南為百越聚居之地,越族支係眾多,各部越人的社會經濟發展極不平衡。因此,這些支係、部族不同的越族,其勢力也參差不齊。針對這些不同情況,趙佗採取了一些比較靈活、變通的統治政策,如趙佗在兼併象郡後,針對象郡一帶的歷史和現實情況,實行了由越人自治的辦法;交趾一帶,越族的部落勢力十分強大,並且原部族的社會經濟發展程度也比較高,已形成了比較嚴密的部落組織,麵對此情,趙佗僅派二使者前往“典主”,同時又在交趾地區分封了一位“西於王”。這位西於工,正是組織殺死屠難的原酉謳君籲宋的後裔,在西歐族越人中有著崇高的聲望及廣泛的影響。趙佗把他封為王,明顯地是以安撫之策讓其自治,並通過不斷的經濟援助,增強西啞地區的向心力,以加強對西甌地區的控製。
從史料記載看,趙佗建立的南越國疆域,基本上與秦在嶺南所設三郡的轄區相當。在南越國疆域的東西南北四向邊界中,除東界瀕南海外,其餘皆為陸地。具體的位置是,向東與閩越相接,抵今福建西部的安定、平和、漳浦;向北主要以五嶺為界,與長沙國相接;向西到達今之廣西百色、德保、巴馬、東蘭、河池、環江一帶,與夜郎、句盯等國相比鄰;其南則抵達越南北部,南瀕南海。這個疆域基本上維持到南越國的滅亡。
趙佗稱王後,考慮到一旦中原歸於一統,朝廷很可能會派人前來征伐;同時也為了防備長沙國可能進行的突襲,遂再一次加強了邊防力量,並在南越國北部邊界地形險要之處再建關築城,為南越國築起了一條東西長達數千裏的邊防線,這條邊防線東起今粵閩之交的蒲葵關,沿橫浦關、陽山關、樂昌趙佗城,連一州關防,歷桂嶺而到廣西的嚴關、秦城,其中關城互為綺角,又與嶺南內側第二條防線交相呼應,成為南越一條較為嚴密的軍事防線,基本上具備了與中原軍隊抗衡的邊防武裝力量。
劃嶺而治
當嶺南的邊防得以鞏固,趙佗建南越國並稱王後,即著手治理這個王國。
但是,當他環顧自己的這個王國時,卻未免有些心灰意冷。偌大的國土上,隻有幾條大河流的河畔,才各建有幾座郡、縣城。雖然尾隨大軍之後陸續來了幾批商賈、滴吏、贅婿、罪徒及婦女等,但編人冊籍的百姓跟中原每一個割據勢力相比,還是少得可憐,而他的王國就要依靠這些臣民做支柱。中央政府的龐大機構,眾多的後宮妃殯、內官、侍從人員,郡縣的官吏,保衛邊境的武將吏卒等,都由這些百姓創造的財富予以支撐。就連築城修路、造船建屋、耕田納賦、製作器物等,也還是由這些百姓負擔。當然,在他的王國裏,還有三兩倍這個數目的土著},駱族人民。可是,這些化外之民,都各自匿居在他們那些幾乎與世隔絕的山洞裏,靠漁獵為生,平時除了為一點小事相互攻打外,王國的盛衰與他們毫不相關。
麵對此情,趙佗並沒有氣餒,他從春秋、戰國時代列國的興亡中悟出了事在人為的道理。乘著劉、項相爭.無暇南顧的機會,盡力設法來建設自己的王國。一方麵,他借鑑秦朝治理國家的得失,組織起一個中央集權、郡縣分治的王國政府,但不仿效秦朝那樣刻薄寡恩、濫施刑罰,而是有效地保護中原移民的政治、經濟和文化傳統,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另一方麵,趙佗採取了人境隨俗,遵從越人風俗習慣等措施,加強了民族融合與團結。
嶺南越族各部在歷史發展過程中,逐漸形成了自己獨特的文化體係與風俗習慣:在飲食上,喜食蛇蚌;服飾上,斷髮文身;居行上,幹欄建築,水處舟行;宗教上,巫祝盛行,使用雞卜等。這些風俗習慣,都源於一個民族共同的心理積澱,如果輕蔑地加以否定,無疑會傷害廣大越族人民的民族感情,其結果隻能是加深漢越之間的民族隔閡,不利於統治;而加以尊重,則會有助於漢越人民的相互了解與和睦相處。因此,趙佗對於越俗採取的態度是:良則從之,惡則禁之。
在服飾上,趙佗拋棄了孔孟之說,不用中原的“冠帶之製”,而與越族“同其風俗”。當他在十幾年之後,首次接見劉邦派來的使臣陸賈時,就從越俗,與中原的束髮戴冠大相逕庭,儼然以真正的蠻夷大長自居。在他的帶領下,其他“居蠻中久”的中原漢族官吏也紛紛接受了越族的風俗習慣。
當然,對越人之俗,趙佗也不是完全遵從的,他曾明令禁止一些惡習。如越人好相攻擊,這一點除了嶺南越人各族發展程度不一樣的緣故外,還代表著原始社會末期部族戰爭的殘存形式。趙佗若遵從這個相互攻鬥的惡習或對這個惡習視而不見,則南越必無寧日,並會妨礙經濟、文化等各方麵的發展。所以,趙佗下令禁止。經過多方努力,越人相互攻擊、好勇鬥狠的惡習漸漸得以改正,從而促進了嶺南越族各支係之間的和睦共處,加速了嶺南社會的經濟發展。
與此同時,趙佗為促進民族融合,大力提倡漢越通婚。自古以來,兩個民族通過聯姻而消除隔閡、建立和睦關係,是一條重要的歷史經驗、這些歷史經驗無不給趙佗以教益和啟示。
他不僅大力提倡漢人與越族通婚,並身體力行,作出表率。如南越國垂相呂嘉家族中“男盡尚王女,女盡嫁王子弟宗室”,使趙氏與呂氏兩大家族的關係盤根錯節,利益趨於一致。再如南越所封的蒼梧秦王趙光就與呂氏家族聯姻,第二代南越王的一位夫人趙藍也可能是越女,第三代南越王嬰齊也娶有越女為妻,並生有子趙建德。
在趙氏統治集團的帶動、鼓勵下,中下級官吏兵卒及其他中原漢人與越族的通婚已相當普遍。尤其是數十萬秦兵,他們除了極小部分與中原來的一萬五千名女子組成家庭外,大部分秦兵士卒都與駐地的越族通婚。
除此之外,趙佗還採取了因地製宜、讓部分越人自治的方針政策。嶺南為百越聚居之地,越族支係眾多,各部越人的社會經濟發展極不平衡。因此,這些支係、部族不同的越族,其勢力也參差不齊。針對這些不同情況,趙佗採取了一些比較靈活、變通的統治政策,如趙佗在兼併象郡後,針對象郡一帶的歷史和現實情況,實行了由越人自治的辦法;交趾一帶,越族的部落勢力十分強大,並且原部族的社會經濟發展程度也比較高,已形成了比較嚴密的部落組織,麵對此情,趙佗僅派二使者前往“典主”,同時又在交趾地區分封了一位“西於王”。這位西於工,正是組織殺死屠難的原酉謳君籲宋的後裔,在西歐族越人中有著崇高的聲望及廣泛的影響。趙佗把他封為王,明顯地是以安撫之策讓其自治,並通過不斷的經濟援助,增強西啞地區的向心力,以加強對西甌地區的控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