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盛對兩個兒子在遺言中表示出他的愛護態度,要他們兄弟和睦,不分家,特別指出小兒子性情暴躁,讓大兒子看在父親分上原諒他,同時要求老二敬重哥哥。
兩人如有解不開的事,要請親戚和解,萬萬不許打官司。如果在哪一方麵違背他的教導,繼盛表示在九泉之下也要擺布兒子,以警告他們。繼盛是把他處理兄弟關係的原則,傳給兒子們。
繼盛有個女兒,比兒子大,已出嫁,他要求兒子,姐姐將來富貴便罷,若貧窮一定要周濟,你們母親要給她東西,不許阻攔,表示對女兒的眷念。
繼盛有同母所生的二姐、四姐,婆家都窮,繼盛要求張貞和兒子們對她們予以照顧。對庶母所生的五姐、六姐,也要有所顧恤。
繼盛的大伯有四個孫子,繼盛獲罪,大伯並不關切,他的孫子也以冷淡態度對待。但是繼盛認為這四個堂侄都是知好歹的人,對自己不關心,不能責怪他們,所以要求兒子在祀產沒有分淨的地方,他們要占便宜就讓他們占,不必認真計較,免得讓外族人看笑話。
對於奴僕,繼盛分別對待。有個叫楊應民的,是小時買來的,連姓可能都是隨的主家的,相處多年,有感情。
繼盛遺言妻兒,將來給他50畝地,一所住宅,讓他給楊家看墳山,如果他私積錢財,房子和地都不給他。另有一個叫麴鉞,是用四兩銀子買來的,繼盛遺言他若守奴才本分,給他20畝地,一所小房,如果要求離開楊家,就以他的賣身價向他要利息,一兩銀子一年六錢利,年年算下來,他就贖不了身了,這樣做是免得其他奴僕跟著學。還有奴僕福壽兒、甲首兒、楊愛兒侍候繼盛於監獄中,有共患難的情誼,以後每人給田20畝,小房一所,都要在墳山附近的,讓他們看墳。田地隻許他們耕種,不許可出賣。
即他們隻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也不用向主人交地租。
楊繼盛完全按照父為子綱、夫為妻綱、長幼有序的家庭倫理來處理家內人際關係,是真正實踐兄友弟恭、夫唱婦隨、父慈子孝、和睦親族、善待奴僕的人,他的家庭生活有和諧的方麵,這是由卑幼、妻子、奴僕敬奉尊長、丈夫、主人造成的,這本身就有屈從的因素。楊繼盛尤其強調主僕名分,他固然注意給奴僕以恩惠,給土地,給房屋,但這要以奴僕的絕對恭順忠誠為前提,稍有不恭,特別是想離開主家,則要給以嚴厲的懲治,觀其對麴鉞的規定,以利滾利的方式要賣身價,何其嚴酷,所以在仁義道德之外,還有兇狠的一麵。
楊繼盛處理家庭關係的思想,同他處理與君主關係的思想完全一致,在家庭行孝道,在國家就是實行忠道。他在仇鸞事件上受迫害,沒有學會明哲保身之道,反而更加嫉恨奸臣,更以忠君為綱領,以清厘治道為己任,不惜性命地彈劾權奸嚴嵩。『文死諫』,他實踐了這條忠君的最高道德原則。他完整地接受了三綱五常的思想體係和倫理道德,身體力行,按封建道德講,他是一個完人,也就是說他的忠君和他的孝道緊密聯繫,他是這兩方麵的楷模。
楊繼盛的以身許國,得到身後之名,贏得了一片讚揚。還在明末,就出現以楊繼盛參奏嚴嵩為內容的《鳴鳳記》傳奇,謳歌繼盛。傑出的思想家黃宗羲為母親做壽,演出《鳴鳳記》,家人看了為之痛哭。黃宗羲的父親、禦史黃尊素因反對魏忠賢閹黨死於詔獄,黃家與楊家有共同經歷,故而對《鳴鳳記》有特殊感受。清朝最高統治者極為欣賞楊繼盛的忠諫,順治帝令中書舍人吳綺編寫楊繼盛的傳奇,成崑曲《鳴鳳記》院本,因為寫得好,順治帝一高興不秩提拔吳綺,讓他做楊繼盛做過的官——兵部郎中,當時人認為這是『奇榮雅遇』(陳康祺《郎潛紀聞二筆》)。幹隆年間宮中演出《鳴鳳記》,孝聖皇太後看了很受感動,問現在朝中有沒有楊繼盛這樣的人,幹隆帝回答說有個叫吳煒的言官和他有點相近,因為吳煒應詔上疏,有耿直敢言的味道(徐珂《清稗類鈔》)。事實表明,皇家最需要楊繼盛式的忠臣。楊繼盛忠於昏君一人,他的死諫,表現了他的愚忠,既不值得,也不明智;他不度形勢,不講策略,不懂得政治鬥爭的藝術,以死為能事,是愚蠢的表現;但他有視死如歸的勇敢精神,剛正不阿的骨氣,高尚的氣節。對他的行為,今人不能一味稱頌,而應該有分析地給予批評和肯定。
第十二節 明季一位塾師的慘澹生涯
如果讀者獲知王命嶽的一段時間的生活狀況,會對明末一個普通人家的生活及其艱難有個深刻的印象。
王命嶽《家訓》書影王命嶽,字恥古,福建晉江人,生於明萬曆末年,死於清康熙前期,享年50歲。他19歲考中秀才,31歲成了舉人,清朝順治十二年(1655)中進士。他在給事中的任上,忠於職守,給朝廷上了關於吏治、漕運、救荒的奏疏,都關乎『軍國大計』(《清史列傳·王命嶽傳》)。傳世的著作有《恥躬堂文集》。他在中進士以前的那一段生活極其艱苦,入仕後才改變了生活麵貌,但為不忘昔日的艱辛,並為教育子孫後代,特作《家訓》一文(《皇朝經世文編》收入)。我們在這裏所要講的話,也是受這篇文章啟發而來的。
王命嶽家族,在其高祖的兄弟輩中出過進士,此後家業不盛,到他祖父時家裏很窮。他父親是病廢的人,在社會上受人欺辱,在家中依靠老人養活,可是病一發作,就以打老婆解氣。他祖父當家,吃飯的經常有10口人,生活來源極少,這個家很不好當。
兩人如有解不開的事,要請親戚和解,萬萬不許打官司。如果在哪一方麵違背他的教導,繼盛表示在九泉之下也要擺布兒子,以警告他們。繼盛是把他處理兄弟關係的原則,傳給兒子們。
繼盛有個女兒,比兒子大,已出嫁,他要求兒子,姐姐將來富貴便罷,若貧窮一定要周濟,你們母親要給她東西,不許阻攔,表示對女兒的眷念。
繼盛有同母所生的二姐、四姐,婆家都窮,繼盛要求張貞和兒子們對她們予以照顧。對庶母所生的五姐、六姐,也要有所顧恤。
繼盛的大伯有四個孫子,繼盛獲罪,大伯並不關切,他的孫子也以冷淡態度對待。但是繼盛認為這四個堂侄都是知好歹的人,對自己不關心,不能責怪他們,所以要求兒子在祀產沒有分淨的地方,他們要占便宜就讓他們占,不必認真計較,免得讓外族人看笑話。
對於奴僕,繼盛分別對待。有個叫楊應民的,是小時買來的,連姓可能都是隨的主家的,相處多年,有感情。
繼盛遺言妻兒,將來給他50畝地,一所住宅,讓他給楊家看墳山,如果他私積錢財,房子和地都不給他。另有一個叫麴鉞,是用四兩銀子買來的,繼盛遺言他若守奴才本分,給他20畝地,一所小房,如果要求離開楊家,就以他的賣身價向他要利息,一兩銀子一年六錢利,年年算下來,他就贖不了身了,這樣做是免得其他奴僕跟著學。還有奴僕福壽兒、甲首兒、楊愛兒侍候繼盛於監獄中,有共患難的情誼,以後每人給田20畝,小房一所,都要在墳山附近的,讓他們看墳。田地隻許他們耕種,不許可出賣。
即他們隻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也不用向主人交地租。
楊繼盛完全按照父為子綱、夫為妻綱、長幼有序的家庭倫理來處理家內人際關係,是真正實踐兄友弟恭、夫唱婦隨、父慈子孝、和睦親族、善待奴僕的人,他的家庭生活有和諧的方麵,這是由卑幼、妻子、奴僕敬奉尊長、丈夫、主人造成的,這本身就有屈從的因素。楊繼盛尤其強調主僕名分,他固然注意給奴僕以恩惠,給土地,給房屋,但這要以奴僕的絕對恭順忠誠為前提,稍有不恭,特別是想離開主家,則要給以嚴厲的懲治,觀其對麴鉞的規定,以利滾利的方式要賣身價,何其嚴酷,所以在仁義道德之外,還有兇狠的一麵。
楊繼盛處理家庭關係的思想,同他處理與君主關係的思想完全一致,在家庭行孝道,在國家就是實行忠道。他在仇鸞事件上受迫害,沒有學會明哲保身之道,反而更加嫉恨奸臣,更以忠君為綱領,以清厘治道為己任,不惜性命地彈劾權奸嚴嵩。『文死諫』,他實踐了這條忠君的最高道德原則。他完整地接受了三綱五常的思想體係和倫理道德,身體力行,按封建道德講,他是一個完人,也就是說他的忠君和他的孝道緊密聯繫,他是這兩方麵的楷模。
楊繼盛的以身許國,得到身後之名,贏得了一片讚揚。還在明末,就出現以楊繼盛參奏嚴嵩為內容的《鳴鳳記》傳奇,謳歌繼盛。傑出的思想家黃宗羲為母親做壽,演出《鳴鳳記》,家人看了為之痛哭。黃宗羲的父親、禦史黃尊素因反對魏忠賢閹黨死於詔獄,黃家與楊家有共同經歷,故而對《鳴鳳記》有特殊感受。清朝最高統治者極為欣賞楊繼盛的忠諫,順治帝令中書舍人吳綺編寫楊繼盛的傳奇,成崑曲《鳴鳳記》院本,因為寫得好,順治帝一高興不秩提拔吳綺,讓他做楊繼盛做過的官——兵部郎中,當時人認為這是『奇榮雅遇』(陳康祺《郎潛紀聞二筆》)。幹隆年間宮中演出《鳴鳳記》,孝聖皇太後看了很受感動,問現在朝中有沒有楊繼盛這樣的人,幹隆帝回答說有個叫吳煒的言官和他有點相近,因為吳煒應詔上疏,有耿直敢言的味道(徐珂《清稗類鈔》)。事實表明,皇家最需要楊繼盛式的忠臣。楊繼盛忠於昏君一人,他的死諫,表現了他的愚忠,既不值得,也不明智;他不度形勢,不講策略,不懂得政治鬥爭的藝術,以死為能事,是愚蠢的表現;但他有視死如歸的勇敢精神,剛正不阿的骨氣,高尚的氣節。對他的行為,今人不能一味稱頌,而應該有分析地給予批評和肯定。
第十二節 明季一位塾師的慘澹生涯
如果讀者獲知王命嶽的一段時間的生活狀況,會對明末一個普通人家的生活及其艱難有個深刻的印象。
王命嶽《家訓》書影王命嶽,字恥古,福建晉江人,生於明萬曆末年,死於清康熙前期,享年50歲。他19歲考中秀才,31歲成了舉人,清朝順治十二年(1655)中進士。他在給事中的任上,忠於職守,給朝廷上了關於吏治、漕運、救荒的奏疏,都關乎『軍國大計』(《清史列傳·王命嶽傳》)。傳世的著作有《恥躬堂文集》。他在中進士以前的那一段生活極其艱苦,入仕後才改變了生活麵貌,但為不忘昔日的艱辛,並為教育子孫後代,特作《家訓》一文(《皇朝經世文編》收入)。我們在這裏所要講的話,也是受這篇文章啟發而來的。
王命嶽家族,在其高祖的兄弟輩中出過進士,此後家業不盛,到他祖父時家裏很窮。他父親是病廢的人,在社會上受人欺辱,在家中依靠老人養活,可是病一發作,就以打老婆解氣。他祖父當家,吃飯的經常有10口人,生活來源極少,這個家很不好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