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得非常激動。他的小眼睛目光灼灼,臉頰燒得通紅,凡是透過濃密的絡腮鬍子能夠看見的地方,都成了美麗的朱紅色,就像他的鼻頭兒一樣。我能感覺到是什麽使他這麽興奮激動。從他嘴裏說出來的話對我很有價值,於是我就來了個火上澆油。
“可是,親愛的塞姆,我向您保證,如果我能實現我的理想的話,也一定會使您也非常高興的。”
“高興?我?別蠢了!您要知道,我可不能容忍這類玩笑!”
“這不是玩笑,我是認真的。”
“認真的?天打五雷轟!如果我沒搞錯的話!怎麽個認真法兒?我有什麽可高興的?”
“為您自己。”
“為我自己?”
“是的,為您自己,因為您也會出現在我的書裏。”
“我?我?”他問,一雙小眼睛越睜越大。
“是的,您。我也會寫您的。”
“寫我,難道是我做的事,說的話?”
“當然。我會講述我的經歷,既然我和您在一起,您也就會出現在我的書裏,就像您坐在我麵前這樣子。”
這下他把我們說話時一直擎在手裏在火上烤的熊腿肉扔到一邊,抓起他的槍,一躍而起,以一種咄咄逼人的架勢往我麵前一站,沖我嚷道:
“我要當著所有在場的人萬分嚴肅地問您一遍,您真的要這麽做嗎?”
“當然。”
“好啊!那我要求您,立刻收回這話,並且對我發幾個誓,說您放棄這個打算!”
“為什麽?”
“不然的話,我就立刻把您撂倒,用我手中的老利迪——怎麽樣,您願意還是不願意?”
“不願意。”
“那我就動手了!”他喊著向後揮起槍托。
“隻管動手吧!”我平靜地說。
槍托在我頭頂上懸了片刻,隨後垂了下來。塞姆把槍扔進草叢裏,絕望地雙手一拍,呻吟道:
“這個人喝多了,瘋了,完完全全瘋了!他說想寫書,做他讀者的老師的時候我就知道他瘋了,看來還真是。隻有一個瘋子才會在我的利迪懸到他頭頂上的時候,還安安靜靜地坐著。現在該拿這個人怎麽辦呢?我簡直不知道該怎麽治好他!”
“不需要治療,親愛的塞姆。”我回答,“我的頭腦很清醒。”
“真的嗎?那您為什麽不按我說的做?為什麽不肯發誓,寧願被我打死?”
“胡說!塞姆·霍肯斯不會打死我,這我很清楚一”
“您清楚?哦,原來您清楚這個!這倒是真的!我寧肯打死自己,也不會碰彎您的一根毫毛兒。“
“我也不發誓,我說出的話就跟起了誓一樣。我不能在威逼之下做什麽允諾,用利迪也不行。寫書的事也不像您想像的那麽愚蠢。您隻是不了解這個,以後有時間我會給您講。”
“謝謝了!”他拒絕道,又坐下來去拿熊腿,“我不需要誰來給我解釋一件解釋不清的事,讀者的老師!靠寫書掙錢!可笑!”
“想想榮譽吧,塞姆!”
“什麽榮譽?”他迅速把臉轉向我問道。
“書被很多人讀的榮譽啊,這樣會讓人成名的。”
這一下,他高高舉起拿著熊腿的右手,氣沖沖地對我訓斥開了:
“先生,趕快住嘴,否則我就把這塊六磅重的熊腿扔到你頭上去!就該往那兒砸,因為您和最蠢的灰熊一樣蠢,也許還要蠢得多。靠寫書出名!您以為出名是什麽意思!我告訴您怎麽才能出名。熊皮就放在那兒,您看看吧!您把它的耳朵割下來插在帽子上,把熊掌上的爪鈞和熊嘴裏的裂齒弄下來做一串項鍊掛在脖子上。每個走運打死灰熊的牛仔和印第安人都這樣做,這樣不管他去哪兒,人們都會說:‘看那個人啊,他和灰熊較量過!’每個人都會十分樂意地、充滿尊敬地給他讓地兒,他的名字會傳遍每一頂帳篷,每一個地方。這樣他就出名了,懂嗎?您把您那些書插在帽子上,再在脖子上掛一串兒書試試看!人家會說什麽,嗯?會說您是個瘋瘋顛顛的傢夥!您竟想靠寫書贏得這麽一種名聲。”
“可是塞姆,您幹嘛發這麽大的脾氣呀?我做些什麽,您完全可以無所謂嘛!”
“是嗎?無所謂?見鬼,這也算是人嗎,如果我沒搞錯的話!我喜歡他就像喜歡一個兒子,總是偏向他,還能對他幹什麽無所謂!這太過份了!這傢夥有野牛那麽大的力氣,有野馬那樣發達的肌肉,有鹿一樣的筋腱,有鷹一樣的眼睛,耗子一樣的耳朵,從腦門看來,腦子得有五六磅重。他打起槍來像個老手兒,騎起馬來就像草原上的幽靈,以前從沒見過野牛、灰熊,就敢衝上去,就好像那是些鼠海豚。這麽一個天生就該當牛仔,而且比在草原上來往了二十多年的獵人還能幹的傢夥,卻要回家去寫書!這不是發瘋了嗎?這讓一個敬重他的正派牛仔大為惱火,難道有什麽奇怪的嗎!”
他用質疑甚至是挑戰的目光看著我,毫無疑問,他期待著我做出回答,可我就是不回答,我已經使他上了圈套。我從容地拽過馬鞍,枕在頭底下,攤開身體,閉上了眼睛。
“可是,親愛的塞姆,我向您保證,如果我能實現我的理想的話,也一定會使您也非常高興的。”
“高興?我?別蠢了!您要知道,我可不能容忍這類玩笑!”
“這不是玩笑,我是認真的。”
“認真的?天打五雷轟!如果我沒搞錯的話!怎麽個認真法兒?我有什麽可高興的?”
“為您自己。”
“為我自己?”
“是的,為您自己,因為您也會出現在我的書裏。”
“我?我?”他問,一雙小眼睛越睜越大。
“是的,您。我也會寫您的。”
“寫我,難道是我做的事,說的話?”
“當然。我會講述我的經歷,既然我和您在一起,您也就會出現在我的書裏,就像您坐在我麵前這樣子。”
這下他把我們說話時一直擎在手裏在火上烤的熊腿肉扔到一邊,抓起他的槍,一躍而起,以一種咄咄逼人的架勢往我麵前一站,沖我嚷道:
“我要當著所有在場的人萬分嚴肅地問您一遍,您真的要這麽做嗎?”
“當然。”
“好啊!那我要求您,立刻收回這話,並且對我發幾個誓,說您放棄這個打算!”
“為什麽?”
“不然的話,我就立刻把您撂倒,用我手中的老利迪——怎麽樣,您願意還是不願意?”
“不願意。”
“那我就動手了!”他喊著向後揮起槍托。
“隻管動手吧!”我平靜地說。
槍托在我頭頂上懸了片刻,隨後垂了下來。塞姆把槍扔進草叢裏,絕望地雙手一拍,呻吟道:
“這個人喝多了,瘋了,完完全全瘋了!他說想寫書,做他讀者的老師的時候我就知道他瘋了,看來還真是。隻有一個瘋子才會在我的利迪懸到他頭頂上的時候,還安安靜靜地坐著。現在該拿這個人怎麽辦呢?我簡直不知道該怎麽治好他!”
“不需要治療,親愛的塞姆。”我回答,“我的頭腦很清醒。”
“真的嗎?那您為什麽不按我說的做?為什麽不肯發誓,寧願被我打死?”
“胡說!塞姆·霍肯斯不會打死我,這我很清楚一”
“您清楚?哦,原來您清楚這個!這倒是真的!我寧肯打死自己,也不會碰彎您的一根毫毛兒。“
“我也不發誓,我說出的話就跟起了誓一樣。我不能在威逼之下做什麽允諾,用利迪也不行。寫書的事也不像您想像的那麽愚蠢。您隻是不了解這個,以後有時間我會給您講。”
“謝謝了!”他拒絕道,又坐下來去拿熊腿,“我不需要誰來給我解釋一件解釋不清的事,讀者的老師!靠寫書掙錢!可笑!”
“想想榮譽吧,塞姆!”
“什麽榮譽?”他迅速把臉轉向我問道。
“書被很多人讀的榮譽啊,這樣會讓人成名的。”
這一下,他高高舉起拿著熊腿的右手,氣沖沖地對我訓斥開了:
“先生,趕快住嘴,否則我就把這塊六磅重的熊腿扔到你頭上去!就該往那兒砸,因為您和最蠢的灰熊一樣蠢,也許還要蠢得多。靠寫書出名!您以為出名是什麽意思!我告訴您怎麽才能出名。熊皮就放在那兒,您看看吧!您把它的耳朵割下來插在帽子上,把熊掌上的爪鈞和熊嘴裏的裂齒弄下來做一串項鍊掛在脖子上。每個走運打死灰熊的牛仔和印第安人都這樣做,這樣不管他去哪兒,人們都會說:‘看那個人啊,他和灰熊較量過!’每個人都會十分樂意地、充滿尊敬地給他讓地兒,他的名字會傳遍每一頂帳篷,每一個地方。這樣他就出名了,懂嗎?您把您那些書插在帽子上,再在脖子上掛一串兒書試試看!人家會說什麽,嗯?會說您是個瘋瘋顛顛的傢夥!您竟想靠寫書贏得這麽一種名聲。”
“可是塞姆,您幹嘛發這麽大的脾氣呀?我做些什麽,您完全可以無所謂嘛!”
“是嗎?無所謂?見鬼,這也算是人嗎,如果我沒搞錯的話!我喜歡他就像喜歡一個兒子,總是偏向他,還能對他幹什麽無所謂!這太過份了!這傢夥有野牛那麽大的力氣,有野馬那樣發達的肌肉,有鹿一樣的筋腱,有鷹一樣的眼睛,耗子一樣的耳朵,從腦門看來,腦子得有五六磅重。他打起槍來像個老手兒,騎起馬來就像草原上的幽靈,以前從沒見過野牛、灰熊,就敢衝上去,就好像那是些鼠海豚。這麽一個天生就該當牛仔,而且比在草原上來往了二十多年的獵人還能幹的傢夥,卻要回家去寫書!這不是發瘋了嗎?這讓一個敬重他的正派牛仔大為惱火,難道有什麽奇怪的嗎!”
他用質疑甚至是挑戰的目光看著我,毫無疑問,他期待著我做出回答,可我就是不回答,我已經使他上了圈套。我從容地拽過馬鞍,枕在頭底下,攤開身體,閉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