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飛機大小和重量方麵的限製以及武器射程的限製,必須永遠取消。應當鼓勵陸軍最大限度地利用技術來改進它在迅速和持續地進行地麵戰鬥中所經常需要的武器和裝備。必須結束目前陸軍職能支離破碎的狀態。尤其是當地麵部隊的作用在靈活反應的戰略原則指導下已有增加的時候,就更應如此。
隻提出陸軍的要求而不看到這些要求對空軍的影響,是不公平的。我在開始時就提到,空軍是負責提供在空中環境中進行持續的戰鬥的部隊的軍種。但是,稍經考慮,就可看出,當有人駕駛飛機正在逐漸消失,以及使空軍獨立存在的持續的空中戰鬥也隨之消失的時候,這項任務就沒有什麽具體內容了。同時,在這種定義中,也沒有承認空軍在遠程飛彈方麵的實際地位。因此,我想賦予空軍另外一項任務,即:建立以陸地為基地的部隊,以便對地麵戰區以外的目標實施遠程攻擊。
這一點對爭吵不休的飛彈使用問題將會產生什麽影響呢?海軍不會受到影響。但是,陸軍與空軍之間仍將發生爭論,因為雙方都想從地麵上發射飛彈,以攻擊地麵和空中目標。那麽,如何劃分它們各自的範圍呢?
我認為,機動性以及與陸軍在戰場上同生活、共戰鬥的能力是陸軍一切裝備(包括戰鬥機和飛彈)的最主要特徵。空軍擁有的部隊與裝備的特點是,它們都需要永久性的基地和固定設施。陸軍主要應具有適應海外作戰和生活的特點,而空軍應能在本國生活,並時斷時續地對遠程戰略目標實施攻擊。具體說來,陸軍應當擁有各種射程的機動的地對地飛彈(不包括洲際彈道飛彈)和一切為保護其戰地部隊及活動地域安全所需的防空飛彈。空軍可以掌握洲際彈道飛彈和為保護其設施和基地安全的固定的防空飛彈。這種劃分方法基本上等於把大陸防空的任務完全交給了空軍。
從廣義上講,這些擬議中的改變將使陸軍成為進行地麵戰鬥的一支完整的機動部隊,就如同海軍是負責海上戰鬥的完整的部隊一樣。這樣一支陸軍將承擔現在分散於各個國防部門中的大部分及消耗戰的職能,從而簡化了我們的按作戰職能編造預算的工作。陸軍的動力是,它必須有自己的強大的和機動的打擊部隊,隨時準備調赴世界各個地區遂行地麵戰鬥。
同樣,空軍將統一控製配置於美國大陸上的所有原子威懾部隊,其中包括進攻性與防禦性的威懾部隊及預先警報網。這樣的統一方法就會大大簡化研究與發展工作,作戰控製的問題以及編造預算的問題。它能在多大程度上消除軍種間的爭吵,是很難估計的。誠然,根本的問題將會繼續存在,但是問題將集中由最高機構解決,以利於決策過程的順利進行。空軍也有它的動力,但它不再是飛行員的“廣闊的蔚藍色的天空”,而是通過對敵人領土實施報復和保護本土免遭突然襲擊來防止原子大戰的爆發。
這裏,我想起,我還沒有具體談到戰略空運方麵的問題。我認為,今天,陸軍應和其他軍種一樣,擁有供內部行政管理使用的飛機。將普通用途的戰略空運飛機統一組成軍事空運局的原則是正確的,應繼續執行。但是,我將再次要求製訂一項計劃,以使軍事空運局的貨機現代化和減少三軍各自控製的、不屬於軍事空運局的遠程勤務飛機。
必須強調指出,擬議中的關於陸軍與空軍的改革應當在一個相當的時期內分階段地實施。如屬可行,陸軍就沒有必要接收那些現在供戰術空中支援和戰術空運使用的過了時的武器和裝備。同樣,在“國家武器庫”中,除了丘比特中程彈道飛彈外,現在還沒有一種供作戰使用的地對地中程飛彈可以引起陸軍的興趣。因此,在發揮新的作用和履行新的任務之前,必須有一個逐步的過渡階段。這個階段應在國防部長指導下劃定。
在澄清和重新宣布三軍的基本作用和任務以後,國防部就應當清除一些陳舊的觀念。這些陳舊的觀念,妨礙了我們高級領導人的思考。其中有許多觀念都可以稱之為謬論。在過去,這些論點可能顯得有某些理由,但經過時間的考驗,都已證明絕非正確。本書的一項重大工作,就是要揭露這樣一種“大謬論”,即:大規模報復是一種足以對付任何軍事挑戰的萬能的戰略。與此有關的還有一種謬論,即認為準備大戰,具有頭等重要的意義。因為有限的戰爭實質上是一種小規模的戰爭,可以在準備大戰的過程中加以兼顧。這是一種危險的謬論。如果我們按照這種論點行事,就會使我們處於危險的境地。如果我們接受有限戰爭實質上是小規模戰爭的假設,並因此限製了我們在軍事方麵的準備,那麽,很明顯,我們所參加的有限戰爭,就一定是小規模的戰爭。因為,我們將無力完成在大規模戰爭中的多種防禦任務。然而,問題是,如果敵人準備的有限戰爭要比我們準備的規模還大,我們又將如何應付這種挑戰呢?也許我們隻有投降,或者發動一場不能取得真正勝利的原子大戰。
在本書的其他地方,我們已經對於我們無法在人員數量上與共產黨相匹敵、因此必須依靠大規模破壞性武器的荒謬論點,提出過批評。世界上一些重要的統計材料,完全不能證明這種論點的正確性。我們在地麵上的劣勢是我們自己強加於自己的。
隻提出陸軍的要求而不看到這些要求對空軍的影響,是不公平的。我在開始時就提到,空軍是負責提供在空中環境中進行持續的戰鬥的部隊的軍種。但是,稍經考慮,就可看出,當有人駕駛飛機正在逐漸消失,以及使空軍獨立存在的持續的空中戰鬥也隨之消失的時候,這項任務就沒有什麽具體內容了。同時,在這種定義中,也沒有承認空軍在遠程飛彈方麵的實際地位。因此,我想賦予空軍另外一項任務,即:建立以陸地為基地的部隊,以便對地麵戰區以外的目標實施遠程攻擊。
這一點對爭吵不休的飛彈使用問題將會產生什麽影響呢?海軍不會受到影響。但是,陸軍與空軍之間仍將發生爭論,因為雙方都想從地麵上發射飛彈,以攻擊地麵和空中目標。那麽,如何劃分它們各自的範圍呢?
我認為,機動性以及與陸軍在戰場上同生活、共戰鬥的能力是陸軍一切裝備(包括戰鬥機和飛彈)的最主要特徵。空軍擁有的部隊與裝備的特點是,它們都需要永久性的基地和固定設施。陸軍主要應具有適應海外作戰和生活的特點,而空軍應能在本國生活,並時斷時續地對遠程戰略目標實施攻擊。具體說來,陸軍應當擁有各種射程的機動的地對地飛彈(不包括洲際彈道飛彈)和一切為保護其戰地部隊及活動地域安全所需的防空飛彈。空軍可以掌握洲際彈道飛彈和為保護其設施和基地安全的固定的防空飛彈。這種劃分方法基本上等於把大陸防空的任務完全交給了空軍。
從廣義上講,這些擬議中的改變將使陸軍成為進行地麵戰鬥的一支完整的機動部隊,就如同海軍是負責海上戰鬥的完整的部隊一樣。這樣一支陸軍將承擔現在分散於各個國防部門中的大部分及消耗戰的職能,從而簡化了我們的按作戰職能編造預算的工作。陸軍的動力是,它必須有自己的強大的和機動的打擊部隊,隨時準備調赴世界各個地區遂行地麵戰鬥。
同樣,空軍將統一控製配置於美國大陸上的所有原子威懾部隊,其中包括進攻性與防禦性的威懾部隊及預先警報網。這樣的統一方法就會大大簡化研究與發展工作,作戰控製的問題以及編造預算的問題。它能在多大程度上消除軍種間的爭吵,是很難估計的。誠然,根本的問題將會繼續存在,但是問題將集中由最高機構解決,以利於決策過程的順利進行。空軍也有它的動力,但它不再是飛行員的“廣闊的蔚藍色的天空”,而是通過對敵人領土實施報復和保護本土免遭突然襲擊來防止原子大戰的爆發。
這裏,我想起,我還沒有具體談到戰略空運方麵的問題。我認為,今天,陸軍應和其他軍種一樣,擁有供內部行政管理使用的飛機。將普通用途的戰略空運飛機統一組成軍事空運局的原則是正確的,應繼續執行。但是,我將再次要求製訂一項計劃,以使軍事空運局的貨機現代化和減少三軍各自控製的、不屬於軍事空運局的遠程勤務飛機。
必須強調指出,擬議中的關於陸軍與空軍的改革應當在一個相當的時期內分階段地實施。如屬可行,陸軍就沒有必要接收那些現在供戰術空中支援和戰術空運使用的過了時的武器和裝備。同樣,在“國家武器庫”中,除了丘比特中程彈道飛彈外,現在還沒有一種供作戰使用的地對地中程飛彈可以引起陸軍的興趣。因此,在發揮新的作用和履行新的任務之前,必須有一個逐步的過渡階段。這個階段應在國防部長指導下劃定。
在澄清和重新宣布三軍的基本作用和任務以後,國防部就應當清除一些陳舊的觀念。這些陳舊的觀念,妨礙了我們高級領導人的思考。其中有許多觀念都可以稱之為謬論。在過去,這些論點可能顯得有某些理由,但經過時間的考驗,都已證明絕非正確。本書的一項重大工作,就是要揭露這樣一種“大謬論”,即:大規模報復是一種足以對付任何軍事挑戰的萬能的戰略。與此有關的還有一種謬論,即認為準備大戰,具有頭等重要的意義。因為有限的戰爭實質上是一種小規模的戰爭,可以在準備大戰的過程中加以兼顧。這是一種危險的謬論。如果我們按照這種論點行事,就會使我們處於危險的境地。如果我們接受有限戰爭實質上是小規模戰爭的假設,並因此限製了我們在軍事方麵的準備,那麽,很明顯,我們所參加的有限戰爭,就一定是小規模的戰爭。因為,我們將無力完成在大規模戰爭中的多種防禦任務。然而,問題是,如果敵人準備的有限戰爭要比我們準備的規模還大,我們又將如何應付這種挑戰呢?也許我們隻有投降,或者發動一場不能取得真正勝利的原子大戰。
在本書的其他地方,我們已經對於我們無法在人員數量上與共產黨相匹敵、因此必須依靠大規模破壞性武器的荒謬論點,提出過批評。世界上一些重要的統計材料,完全不能證明這種論點的正確性。我們在地麵上的劣勢是我們自己強加於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