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的上帝自然不是基督教中的主神,而是自然規律的代稱。於是,在這段議論中,藝術與科學,美與真便被擺到了一起。
真、善、美是人類社會的基本價值觀。它們分別集中表現在科學、倫理和藝術領域。這三大基本價值彼此相關,構成一個三角形。但它絕對不是等邊三角形。其中真與善、美與善都有著密切的關係。它們之間的連線構成兩條長邊,“真”與“美”之間的連線卻直到今天為止,仍然是一條短邊。
先看“真”與“善”。人們隻有把握客觀規律,才能運用客觀規律。現代社會與古代社會最大的不同,在於人類擁有了科學技術,從而把握了自然規律,釋放大自然擁有的力量為人類服務。一如阿西莫夫在《基地三部曲》中所言:“科學這門“宗教”的特點就是靈驗。”
再看“美”與“善”。美的東西往往就是對人有用的東西。為文人墨客所歌頌的大自然,可以有花鳥魚蟲、山水草原,但絕不包括洪水猛獸在內。為人們欣賞的心理和行為,可以有智慧、勇敢、技能、幽默等多種,也絕不會包括奸盜邪淫、坑蒙拐騙在內。當今社會雖然有“病態美”的概念,但那隻是文人小圈子裏的一種特殊感受。社會大眾仍然以客觀上有利於社會,有利於他人的行為為美。現實生活中,工藝美術和產品設計都可以看作美與善直接交流的領域。
唯獨“真”與“美”之間,長期缺乏溝通的渠道,使“真”、“善”、“美”三者之間形成一個不等邊的三角形。
真
善
美
從心理學角度,科學和藝術分別植根於邏輯思維和形象思維。分別表達理性和情感兩方麵內容。從寫作原理角度看,科學的產物最終是論說文,是科學專著、論文、實驗報告,並不強調美。許多科學史上裏程碑式的學術著作枯燥乏味、不忍卒讀,但無妨它們的學術地位。而藝術的產物則更強調抒情、意境。從受眾接受過程的角度看,學習科學靠的是邏輯思維。接受藝術作品則要靠感受、領悟。
所以,科學和藝術,兩者從形成到接受的全過程,都完全走在不同的道路上。
從精神產品上看,科學產物有一個基本要求,就是可驗證性。由於具備可驗證性,科學知識也就具備了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性質。也就是說,科學傳播以其共性為基礎。不管你是否喜歡牛頓、愛因斯坦、霍金、李四光、袁隆平這些人本身,他們的研究成果得到了驗證,你就必須接受。美國和伊朗、朝鮮的武器專家盡管政治立場不同,但他們都必須依靠同樣的技術原理來工作。
文藝則恰恰相反。文藝作品並不存在驗證的問題。文藝作品完全不可重複,也不許重複,越具有個性的東西流傳得越廣。相反,模式化、套路化的文藝作品雖然永遠都會大量存在,但它們得到的總是負麵評價,並且隨著時間流逝而消失。
也正因為極端強調個性,所以即使是偉大的藝術經典,個別讀者如果不喜歡,完全可以不接受它。接受一部作品,完全不在於其是否“正確”,而在於它的趣味與個性。
在現實生活中,科學家和藝術家更仿佛兩極,生活在兩個圈子裏。不僅彼此缺乏溝通,甚至因為從不同的視角看世界,彼此多有嫌惡、攻訐。科學家認為藝術家情感豐富而理性衰弱。認為他們對世界的本相毫無認識,隻是在作品中表達空虛的自我。在科學家組成的圈子裏,不少科學工作者都認為,隻有沒本事的人才去搞藝術。學好數理化、走遍全天下,至今仍是通行的價值觀。
而藝術家們認為科學家人格欠缺,生活方式機械化,情感淡漠。從斯威夫特開始,和現代科學伴生在一個時代的藝術家裏,不少人都曾撰文怦擊科學。十九世紀歐洲的浪漫主義文學家們更是明確地認為,藝術活動的心理基礎不是理性,甚至由此而走上反理性的道路。所有這些對科學的批判中固然包含著某種真知灼見,但更有許多這類文字都是在完全不了解科學的情況下的隨意發泄。
對於中國文化界來說,還有自己的特殊性:近代科學是從西方引進的。於是,科學與人文的衝突,被包裹上“中西文化差異”的外衣而大行其道。
上麵這些批判,還不是最可怕的。某些文人甚至認為,對於當今世界普遍物化、異化的現象,科學是一個重要的罪魁禍首。科學不僅不是進步動力,根本就是一種值得懷疑的社會現象。
科學與人文的這種分野,更深刻地表現在人們的職業選擇中。在大陸高中進行文理分科時,常常是那些學習成績差的,覺得理科學習困難的學生選擇文科。這已經是不成文的法則了。從教師、家長,直到同學群體,文科價值弱於理科的觀念根深蒂固。既然有“原罪”,也可以發明一個“原自卑”的概念。當年選擇文科而沒有選擇理科,這個“原自卑”幾乎相伴著許多文藝工作者一生,時時影響著他對科學與藝術之間關係的看法。
作家作為一個審美的主體,始終是帶著強烈愛憎態度去感受世界、體驗生活,這是作家大異於科學家(認識主體)的地方。《文學理論要略》童慶炳主編,107頁。文學家和科學家的根本差別可見一斑。
正因為這種方方麵麵的隔絕。當人文學者談論美的問題時,經常有意無意地忽視科學技術。
真、善、美是人類社會的基本價值觀。它們分別集中表現在科學、倫理和藝術領域。這三大基本價值彼此相關,構成一個三角形。但它絕對不是等邊三角形。其中真與善、美與善都有著密切的關係。它們之間的連線構成兩條長邊,“真”與“美”之間的連線卻直到今天為止,仍然是一條短邊。
先看“真”與“善”。人們隻有把握客觀規律,才能運用客觀規律。現代社會與古代社會最大的不同,在於人類擁有了科學技術,從而把握了自然規律,釋放大自然擁有的力量為人類服務。一如阿西莫夫在《基地三部曲》中所言:“科學這門“宗教”的特點就是靈驗。”
再看“美”與“善”。美的東西往往就是對人有用的東西。為文人墨客所歌頌的大自然,可以有花鳥魚蟲、山水草原,但絕不包括洪水猛獸在內。為人們欣賞的心理和行為,可以有智慧、勇敢、技能、幽默等多種,也絕不會包括奸盜邪淫、坑蒙拐騙在內。當今社會雖然有“病態美”的概念,但那隻是文人小圈子裏的一種特殊感受。社會大眾仍然以客觀上有利於社會,有利於他人的行為為美。現實生活中,工藝美術和產品設計都可以看作美與善直接交流的領域。
唯獨“真”與“美”之間,長期缺乏溝通的渠道,使“真”、“善”、“美”三者之間形成一個不等邊的三角形。
真
善
美
從心理學角度,科學和藝術分別植根於邏輯思維和形象思維。分別表達理性和情感兩方麵內容。從寫作原理角度看,科學的產物最終是論說文,是科學專著、論文、實驗報告,並不強調美。許多科學史上裏程碑式的學術著作枯燥乏味、不忍卒讀,但無妨它們的學術地位。而藝術的產物則更強調抒情、意境。從受眾接受過程的角度看,學習科學靠的是邏輯思維。接受藝術作品則要靠感受、領悟。
所以,科學和藝術,兩者從形成到接受的全過程,都完全走在不同的道路上。
從精神產品上看,科學產物有一個基本要求,就是可驗證性。由於具備可驗證性,科學知識也就具備了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性質。也就是說,科學傳播以其共性為基礎。不管你是否喜歡牛頓、愛因斯坦、霍金、李四光、袁隆平這些人本身,他們的研究成果得到了驗證,你就必須接受。美國和伊朗、朝鮮的武器專家盡管政治立場不同,但他們都必須依靠同樣的技術原理來工作。
文藝則恰恰相反。文藝作品並不存在驗證的問題。文藝作品完全不可重複,也不許重複,越具有個性的東西流傳得越廣。相反,模式化、套路化的文藝作品雖然永遠都會大量存在,但它們得到的總是負麵評價,並且隨著時間流逝而消失。
也正因為極端強調個性,所以即使是偉大的藝術經典,個別讀者如果不喜歡,完全可以不接受它。接受一部作品,完全不在於其是否“正確”,而在於它的趣味與個性。
在現實生活中,科學家和藝術家更仿佛兩極,生活在兩個圈子裏。不僅彼此缺乏溝通,甚至因為從不同的視角看世界,彼此多有嫌惡、攻訐。科學家認為藝術家情感豐富而理性衰弱。認為他們對世界的本相毫無認識,隻是在作品中表達空虛的自我。在科學家組成的圈子裏,不少科學工作者都認為,隻有沒本事的人才去搞藝術。學好數理化、走遍全天下,至今仍是通行的價值觀。
而藝術家們認為科學家人格欠缺,生活方式機械化,情感淡漠。從斯威夫特開始,和現代科學伴生在一個時代的藝術家裏,不少人都曾撰文怦擊科學。十九世紀歐洲的浪漫主義文學家們更是明確地認為,藝術活動的心理基礎不是理性,甚至由此而走上反理性的道路。所有這些對科學的批判中固然包含著某種真知灼見,但更有許多這類文字都是在完全不了解科學的情況下的隨意發泄。
對於中國文化界來說,還有自己的特殊性:近代科學是從西方引進的。於是,科學與人文的衝突,被包裹上“中西文化差異”的外衣而大行其道。
上麵這些批判,還不是最可怕的。某些文人甚至認為,對於當今世界普遍物化、異化的現象,科學是一個重要的罪魁禍首。科學不僅不是進步動力,根本就是一種值得懷疑的社會現象。
科學與人文的這種分野,更深刻地表現在人們的職業選擇中。在大陸高中進行文理分科時,常常是那些學習成績差的,覺得理科學習困難的學生選擇文科。這已經是不成文的法則了。從教師、家長,直到同學群體,文科價值弱於理科的觀念根深蒂固。既然有“原罪”,也可以發明一個“原自卑”的概念。當年選擇文科而沒有選擇理科,這個“原自卑”幾乎相伴著許多文藝工作者一生,時時影響著他對科學與藝術之間關係的看法。
作家作為一個審美的主體,始終是帶著強烈愛憎態度去感受世界、體驗生活,這是作家大異於科學家(認識主體)的地方。《文學理論要略》童慶炳主編,107頁。文學家和科學家的根本差別可見一斑。
正因為這種方方麵麵的隔絕。當人文學者談論美的問題時,經常有意無意地忽視科學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