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見《考古》1983年3期、1984年1期、1985年12期、1986年4期等。


    5 《考古》1975年5期。


    6 《禮記·檀弓上》。


    1 《考古學報》1986年2期、《中原文物》1988年1期。


    2 《文物》1988年6期。


    3 《殷墟發掘報告(1958—1961)》,文物出版社,1987年。(1969—1977年殷墟西區墓葬發掘報告》,《考古學報》1979年1期。


    1 上海青浦福泉山良渚文化遺址葬俗,有在墓擴口上麵或墓旁周圍堆積紅燒土塊者(見《文物考古工作十年》,文物出版社,1991年,94頁),近於文獻說的“堲周”。


    2 裘錫圭:《從殷墟甲骨卜辭看殷人對白馬的重視》,《殷墟博物苑苑刊》創刊號。1989年。


    3 浙川下王崗仰韶二期墓葬,即發現用大量陶製明器作隨葬品。見《淅川下王崗》,66~70頁。


    1 參見高去尋:《殷禮的含貝握貝》,《中央研究院院刊》第1輯,1954年。又鄭振香、陳誌達:《近年來殷墟新出土的玉器》,《殷墟玉器》,文物出版社,1982年。


    2 用狗殉葬,可上追到仰韶及大汶口文化時期,主要流行於江漢地區和東部濱海地區。如浙川下王崗仰韶一期墓葬有5墓共殉6犬(見《浙川下王崗》,342~348頁)。又參見高廣仁、邵望平:《中國史前時代的龜靈與犬牲》,《中國考古學研究》,文物出版社,1986年。上海金山亭林良渚遺址也發現兩墓各殉一犬。


    1 高去尋:《殷代墓葬已有墓塚說》,《台灣大學考古人類學刊》第41期,1980 年。


    1 參見朱天順:《中國古代宗教初探》,208頁。


    2 《禮記·祭法》謂:“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後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說法稍有不同。


    1 《禮記·祭法》,孔穎達疏。


    1 陳夢家:《殷虛卜辭綜述》,345~352頁。


    2 《合集》30298。


    3 《屯南》1276。


    4 《明續》423。《合集》33272。


    5 《粹》724。


    6 《合集》28207。


    1 江蘇銅山丘灣發現一處商代邑聚遺址,除發現居址、窖穴和大量農業主產工具外,又在遺址偏南處發現一片麵積約75平方米的祭祀場所,中心立有四石,周圍埋有人牲20具,人頭2個,犬牲12具。(見《考古》1973年2期)殆即當地族人祀地神遺蹟。甲骨文有“將示於南”(《合集》34130)、“取嶽石,有從雨”(同上9552)、“祀嶽求來歲受年”(同上9658)。商王朝大概即是將這類農耕異族崇拜的自然神納入高祖遠公係列,有意放寬血緣意識,以取得與歸服或征服異族間的政治意識上的結合。這類農耕氏族神有的後來乃嬗變為專主某方的“社”神。


    1 朱鳳瀚:《殷墟卜辭所見商王室宗廟製度》,《歷史研究》1990年6期。


    2 《合集》28003。


    3 《尚書·高宗肜日》。昵為近廟。商代祭祖,輕先公及旁係先王,重直係先王近祖,詳下文。


    1 《禮記·大傳》。


    2 朱鳳瀚,《論殷墟卜辭中的“大示”及其相關問題》,《古文字研究》第16輯, 中華書局,1989年。


    1 許進雄:《明義士收藏甲骨釋文篇》,29頁。


    2 裘錫圭:《甲骨卜辭中所見的逆祀》,《出土文獻研究》,文物出版社,1985年。


    3 見上揭裘文。


    1 參見許進雄:《關於五種祭祀》,《明義士收藏甲骨釋文篇》之附錄,11~17頁。


    2 見董作賓:《殷歷譜》, 1945年;陳夢家:《殷虛卜辭綜述》;島邦男:《殷墟卜辭研究》;許進雄:《殷墟卜辭中五種祭祀的研究》,台灣大學文學院文史叢刊之二十六,1968年;常玉芝:《商代周祭製度》,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年。


    第四節 占 卜


    一 占卜源流


    占卜源起原始宗教中的前兆迷信,屬於巫術占驗範疇。人們在與自然世界的交往中,往往把一些沒有因果聯繫的事象的偶合,視為神所示徵兆,久之乃有利用占具為中介,進行人神間的溝通,人為製造兆象,以測未來的吉凶禍若。


    生存環境和生活方式習俗不同,占卜種類常異樣化。《易·繫辭傳》有言古者庖犧氏“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於省吾先生認為,八卦原初實為八索之占,是卜者手持牛毛繩八條擲地的索占法1。此殆出於原始遊牧民族的數卜法。《史記·龜策列傳》又有雲:“自三代之興,各有禎祥:塗山之兆從,而夏啟世;飛燕之卜順,故殷興;百穀之筮吉,故周王。”塗山之兆、飛燕之卜,百穀之筮,分別為傳說中夏商周三代不同的占卜類別,恐怕乃因自不同的生存環境,與生活習慣也是相關的。當然生活條件近似,占卜法有互取兼容現象。如《禮記·表記》有言:“昔三代明王皆事天地之神明,無非卜筮之用。”《太平禦覽》卷八二引《史記》雲:“昔夏後啟筮:乘龍以登於天。占於皋陶,皋陶曰:吉而必同,與神交通,以身為帝,以王四海。”《龜策列傳》有雲:“夏殷欲卜者,乃取蓍龜。”凡卜與筮、占與筮、龜與蓍,均是一為視龜甲或獸骨兆象斷吉凶,一指據揲蓍數列定休咎,構成中國古代廣泛流行的兩種主要占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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