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商代人們視雹亦有神性,甲骨文有雲:
癸未卜,賓,貞茲雹不惟降禍。十一月。
癸未卜,賓,貞茲雹惟降禍。(《合集》11423)
雹可降禍人間,是對這一氣象現象的神化。唯雹神崇拜,文獻記載幾無,具體內容難知,大概很早就被淘汰。
總之,自原始社會至夏商以降,人們曾迷信各類氣象或氣候現象,乃有風、雨、雷、雹、雲、虹、雪、旱、寒、煖等等的崇拜,構成人們心目中的眾多天神。但隨著社會的發展,這類神的神性均有所下降,有的甚至被淘汰,甲骨文中恆見上帝令風、令雨、令雷、降暵(旱)諸辭,似亦表明,這類天神大體已變成上帝屬下的小神。人們信仰觀念的代變,總與歷史發展階段相適應,在宗教領域,也是有跡可稽的。
(二)風神與祭風
上古社會人們信奉的氣象諸神中,最受重視的,大概莫過於風、雨崇拜。古人有雲:“八極之雲,是雨天下,八門之風,是節寒暑。”1《洪範》有雲:“日月之行,則有冬有夏,……則以風雨。”風雨常直接影響到人們的日常生活和生產活動,甲骨文恆見“遘雨”、“遘風”之卜,成為人們行為行事中所必須時常考慮的一大要素。自上帝觀念產生後,帝的神性主要兩項,就是令風、令雨,風、雨兩神為天神信仰係統中上帝屬下的兩大要神。在氣象諸神中,也隻有風、雨兩神,被保留在後世國家級的最高把典中。《周禮·春官》記“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以佐工建邦保國,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
我國華北東部和長江中下遊南部地區,受水係山脈網格狀地貌組合類型特徵的製約,地區性季風環流和寒溫海流變遷的影響最為明顯,冬季冰風凜冽的極鋒主要徘徊於淮河與長江之間,夏季風盛行時多雨2,故造就了這一帶先民對風、雨神崇拜的盛行。《山海經·大荒北經》記中原黃帝族與南方民族蚩尤大戰,“蚩尤請風伯雨師縱大風雨。”《韓非子·十過》也說:“昔者黃帝合鬼神於西泰山上,駕象車而六蚊龍,畢方並轄。蚩尤居前,風伯進掃,雨師灑道。”《淮南子·本經訓》有謂東方的夷羿“繳大風幹青丘之澤。”凡此,均是東方和南方民族風雨崇拜在神話形態中的反映。
不過,風雨崇拜未必僅限於東南部地區。特別是風,由於風向和風力無一定,隨四時寒暑而變化,給人們社會生活帶來的利弊也不一,故各地區信仰的風神神性也有所不同。大概蚩尤族崇拜的風神善性成分居多,而對於中原黃帝族來說,則屬於凶神。《國語·魯語下》有記夏禹會群神,“防風氏後至,殺而戮之。”然《述異記》卻有雲:“越俗祭防風神,奏防風古樂,竹長三尺,吹之如嗥,三人披髮而舞。”可謂截然相反。風的自然特性,還使風神崇拜帶有明顯的方位和地域性因素,後隨著民族的交流融合,神域領域的規範,乃有比較一致的四方風神產生,以中原為中心視點的四方觀念也與風的自然特性巧妙結合一體,帶來宗教信仰上的升華。
《山海經》記有四方風神之說,其雲:
東方曰析,來風曰俊,處東極以出入風。(《大荒東經》)
南方曰因,乎誇風曰乎民,處南極出入風。(《大荒南經》)
有人名曰石夷,來風曰韋,處西北隅以司日月長短。
(《大荒西經》)
北方曰■,來之風曰■,是處東極隅以止日月,使無相間出沒,司其短長。(《大荒東經》)四方風神和四方地域緊相結合,握有各自的神性,而所謂“以出入風”,“司日月長短”,與我們在前論東方民族固有的日神崇拜之祭出入日和測度日影要素,有明顯的同一性,可見是帶有強烈的東方因素,故這種四方風神的規範,是以季風型氣候盛行區的東部地區原始風神信仰為素材基盤的。《爾雅·釋天》又記有一類古老的四方風說,其雲:
南風謂之凱風(註:詩曰:凱風自南),東風謂之穀風(詩雲:習習穀風),北風謂之涼風(詩雲:北風其涼),西風謂之泰風(詩雲:泰風有隧)。焚輪謂之頹(暴風從上下),扶搖謂之猋(暴風從下上),風與火為庉(庉庉熾盛之貌),迴風為飄(旋風也),日出而風為暴(詩雲:終風且暴),風而雨土為霾(詩雲:終風且霾),陰而風為霾(詩雲:終風且霾)。這類說法中,把風源與山穀、洞穴、黃土、幹旱、日照、月現相聯繫,反映的自然地理環境多具華北中原及西北部地區因素,與東部和南方地區以人格化的飛鳥神禽司風的信仰,明顯不同,當來之另外的風神崇拜係統,即中原廣大地區先民的風神崇拜,其所言風的頹、猋、庉、飄、暴、霾、曀等,均帶惡性,與《山海經》四方風的神性,也有明顯的惡善之分。
《淮南子·地形訓》又有“風有八等”之說,謂“東北曰炎風(註:一曰融風),東方曰條風(一曰明庶風),東南曰景風(一曰清明風),南方曰巨風(一曰愷風),西南曰涼風,西方曰飂風(一作飂,一曰閶闔風),西北曰麗風(一曰不周風),北方曰寒風(一曰廣莫風)。”此由四方而增衍為八方,定以八方風之名,善惡兩義俱在,大致力統合東西南北四季風的自然性而加以理性化。比較晚出。
癸未卜,賓,貞茲雹不惟降禍。十一月。
癸未卜,賓,貞茲雹惟降禍。(《合集》11423)
雹可降禍人間,是對這一氣象現象的神化。唯雹神崇拜,文獻記載幾無,具體內容難知,大概很早就被淘汰。
總之,自原始社會至夏商以降,人們曾迷信各類氣象或氣候現象,乃有風、雨、雷、雹、雲、虹、雪、旱、寒、煖等等的崇拜,構成人們心目中的眾多天神。但隨著社會的發展,這類神的神性均有所下降,有的甚至被淘汰,甲骨文中恆見上帝令風、令雨、令雷、降暵(旱)諸辭,似亦表明,這類天神大體已變成上帝屬下的小神。人們信仰觀念的代變,總與歷史發展階段相適應,在宗教領域,也是有跡可稽的。
(二)風神與祭風
上古社會人們信奉的氣象諸神中,最受重視的,大概莫過於風、雨崇拜。古人有雲:“八極之雲,是雨天下,八門之風,是節寒暑。”1《洪範》有雲:“日月之行,則有冬有夏,……則以風雨。”風雨常直接影響到人們的日常生活和生產活動,甲骨文恆見“遘雨”、“遘風”之卜,成為人們行為行事中所必須時常考慮的一大要素。自上帝觀念產生後,帝的神性主要兩項,就是令風、令雨,風、雨兩神為天神信仰係統中上帝屬下的兩大要神。在氣象諸神中,也隻有風、雨兩神,被保留在後世國家級的最高把典中。《周禮·春官》記“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以佐工建邦保國,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
我國華北東部和長江中下遊南部地區,受水係山脈網格狀地貌組合類型特徵的製約,地區性季風環流和寒溫海流變遷的影響最為明顯,冬季冰風凜冽的極鋒主要徘徊於淮河與長江之間,夏季風盛行時多雨2,故造就了這一帶先民對風、雨神崇拜的盛行。《山海經·大荒北經》記中原黃帝族與南方民族蚩尤大戰,“蚩尤請風伯雨師縱大風雨。”《韓非子·十過》也說:“昔者黃帝合鬼神於西泰山上,駕象車而六蚊龍,畢方並轄。蚩尤居前,風伯進掃,雨師灑道。”《淮南子·本經訓》有謂東方的夷羿“繳大風幹青丘之澤。”凡此,均是東方和南方民族風雨崇拜在神話形態中的反映。
不過,風雨崇拜未必僅限於東南部地區。特別是風,由於風向和風力無一定,隨四時寒暑而變化,給人們社會生活帶來的利弊也不一,故各地區信仰的風神神性也有所不同。大概蚩尤族崇拜的風神善性成分居多,而對於中原黃帝族來說,則屬於凶神。《國語·魯語下》有記夏禹會群神,“防風氏後至,殺而戮之。”然《述異記》卻有雲:“越俗祭防風神,奏防風古樂,竹長三尺,吹之如嗥,三人披髮而舞。”可謂截然相反。風的自然特性,還使風神崇拜帶有明顯的方位和地域性因素,後隨著民族的交流融合,神域領域的規範,乃有比較一致的四方風神產生,以中原為中心視點的四方觀念也與風的自然特性巧妙結合一體,帶來宗教信仰上的升華。
《山海經》記有四方風神之說,其雲:
東方曰析,來風曰俊,處東極以出入風。(《大荒東經》)
南方曰因,乎誇風曰乎民,處南極出入風。(《大荒南經》)
有人名曰石夷,來風曰韋,處西北隅以司日月長短。
(《大荒西經》)
北方曰■,來之風曰■,是處東極隅以止日月,使無相間出沒,司其短長。(《大荒東經》)四方風神和四方地域緊相結合,握有各自的神性,而所謂“以出入風”,“司日月長短”,與我們在前論東方民族固有的日神崇拜之祭出入日和測度日影要素,有明顯的同一性,可見是帶有強烈的東方因素,故這種四方風神的規範,是以季風型氣候盛行區的東部地區原始風神信仰為素材基盤的。《爾雅·釋天》又記有一類古老的四方風說,其雲:
南風謂之凱風(註:詩曰:凱風自南),東風謂之穀風(詩雲:習習穀風),北風謂之涼風(詩雲:北風其涼),西風謂之泰風(詩雲:泰風有隧)。焚輪謂之頹(暴風從上下),扶搖謂之猋(暴風從下上),風與火為庉(庉庉熾盛之貌),迴風為飄(旋風也),日出而風為暴(詩雲:終風且暴),風而雨土為霾(詩雲:終風且霾),陰而風為霾(詩雲:終風且霾)。這類說法中,把風源與山穀、洞穴、黃土、幹旱、日照、月現相聯繫,反映的自然地理環境多具華北中原及西北部地區因素,與東部和南方地區以人格化的飛鳥神禽司風的信仰,明顯不同,當來之另外的風神崇拜係統,即中原廣大地區先民的風神崇拜,其所言風的頹、猋、庉、飄、暴、霾、曀等,均帶惡性,與《山海經》四方風的神性,也有明顯的惡善之分。
《淮南子·地形訓》又有“風有八等”之說,謂“東北曰炎風(註:一曰融風),東方曰條風(一曰明庶風),東南曰景風(一曰清明風),南方曰巨風(一曰愷風),西南曰涼風,西方曰飂風(一作飂,一曰閶闔風),西北曰麗風(一曰不周風),北方曰寒風(一曰廣莫風)。”此由四方而增衍為八方,定以八方風之名,善惡兩義俱在,大致力統合東西南北四季風的自然性而加以理性化。比較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