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時代尚武尚勇的社會風氣和行為觀念,促發人們為獲得強壯體魄,相繼找到了形形色色的體育保健法,以及對子息的“歷試諸難”教育法。生命在於運動的意識,早在夏商社會人們當已有所認識。
1 裴文中:《中國史前時期之研究》,商務印書館,1950年,83頁。
2 賈蘭坡:《山頂洞人》,龍門聯合書店,1951年。又吳新智:《周口店山頂洞人化石的研究》,《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3卷3期,1961年。
3 《薑寨——新石器時代遺址發掘報告》,附表四,400~411頁。
4 《鄒縣野店》,文物出版社,1985年,附表二二,169~179頁。
1 《崧澤——新石器時代遺址發掘報告》,文物出版社,1987年,98~104頁。
1 參見尹煥章、張正祥:《對江蘇太湖地區新石器文化的一些認識》,《考古》1962 年3期。
2 《山東濰縣獅子行遺址發掘簡報》,《考古》1984年8期。
3 參見唐蘭:《殷虛文字記》,中華書局,1981年,29頁。
1 參見戴應新:《從〈周易〉探索西周醫學成就》,《中國考古學研究論集》,三秦出版社,1987年,308頁。
2 參見汪子春:《我國古代早期文獻中有關人群體質形態特徵的描述》,《人類學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年。
1 楊鴻勛:《河姆渡遺址木構水井鑑定及早期木構工藝考察》,《科技史文集》第5輯《建築史專輯(2)》,1980年。
2 陸耀華、朱瑞明:《浙江嘉善新港發現良渚文化木筒水井》,《文物》1984年2期。
1 《左傳·僖公二十三年》。
2 《左傳·昭公元年》。
1 《槁城台西商代遺址》,147~151頁。《西安老牛坡商代墓地的發掘》,《文物》1988年6期。
2 分見《屯南》1060、《合集》2867、651。
1 《鹽鐵論·大論》。
1 《淮南子·本經訓》。
2 《史記·殷本紀》。
3 《屯南》4343。
1 《史記·周本紀》。
1 《左傳·僖公二十七年》引。回419。
1 分見《安明》233、234。
2 《墨子·非樂上》。
3 《左傳·襄公四年》。
4 《楚辭·離騷》。
5 《竹書紀年》。
6 《呂氏春秋·音初》。
1 鬆丸道雄:《殷墟卜辭中の田獵地にっいし》,《東洋文化研究所紀要》第31冊,1963年,70頁。
第八章 宗教信仰
宗教信仰屬於社會意識範疇,是社會存在的反映,乃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夏商宗教信仰上的禮俗,指穿插滲透在人們生活中的具有人為宗教信仰性質的事象,在社會心理上,表現為影響人們精神生活的某種力量,在社會行為上已逐漸演化為各種相應的禮儀製度。它們與原始思維形態中那類自發宗教信仰形式,有著明顯的傳承和變異關係,它們有別於經濟的俗尚,也不能純粹納範於社會的成俗,但卻是支配夏商人們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重要因素。
第一節 夏商宗教的分野
原始先民對大自然的客觀物質世界及人類本身缺乏認識,相信“萬物有靈”,出於依賴和畏懼心理,乃有多神崇拜形式,由此產生了原始自發宗教信仰。
原始宗教的信仰對象極為廣泛,但其分野不外乎為自然崇拜和鬼魂崇拜兩大類。前者有出於對日、月、星、雲、風、雨、旱、雷、虹、雪等等的天象或氣象崇拜,有對山川土石等等的地神崇拜,有對飛禽走獸魚蟲動物和植物的崇拜,各神基本持有各自獨立的神性。後者無非本之人類對自身構造或夢境、生死的思維探索,其反映的人鬼關係,又每構成社會關係的縮影。
但至夏商時代,早先的信仰係統已趨規範化和製度化。《尚書·堯典》記虞舜“禋於六宗”,賈逵注雲:“天宗三:日、月、星也;地宗三:河、海、岱也。”分野規範明簡。夏商自然神中,又細分出天象、氣象或氣候神,屬之天神,與地上的四方神、地祗動植物神相對應。鬼魂崇拜重在祖先崇拜。神域領域有一定的領屬關係。與此同時,與王權的建立和強化相對應,社會生活中逐漸產生了一個比原有諸神更強有力的大神,即超自然色彩的上帝崇拜。
上帝崇拜的出現,是原始自發宗教向早期人為宗教過渡的分水嶺,也是社會形態變革和人間關係在宗教領域的反映。《楚辭·天問》有雲:“帝降夷羿,革孽夏民。”《尚書·湯誓》有雲:“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墨子·非樂上》引“湯之官刑”有雲:“上帝弗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順,降之百祥。”九有猶文獻恆稱的夏代地理的九州。似上帝觀念的產生,起自夏代,而深化於商代。
商代上帝的神性,有較大權威,為管理下國和自然的主宰,具有超自然的色彩。《湯誥》有雲:“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商頌·玄鳥》雲:“古帝命武湯,正域彼四方。”《尚書·盤庚下》雲:“肆上帝將復我高祖之德,亂(治)越我家。”顯然當時的這位上帝,其神性作用範圍遍及整個國家的下民,已打破了地域界線,有全民性的一麵,但卻又被商統治者巧妙利用,與商族持有特殊關係,成為商王朝統治階級政權利益的直接保護神。
1 裴文中:《中國史前時期之研究》,商務印書館,1950年,83頁。
2 賈蘭坡:《山頂洞人》,龍門聯合書店,1951年。又吳新智:《周口店山頂洞人化石的研究》,《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3卷3期,1961年。
3 《薑寨——新石器時代遺址發掘報告》,附表四,400~411頁。
4 《鄒縣野店》,文物出版社,1985年,附表二二,169~179頁。
1 《崧澤——新石器時代遺址發掘報告》,文物出版社,1987年,98~104頁。
1 參見尹煥章、張正祥:《對江蘇太湖地區新石器文化的一些認識》,《考古》1962 年3期。
2 《山東濰縣獅子行遺址發掘簡報》,《考古》1984年8期。
3 參見唐蘭:《殷虛文字記》,中華書局,1981年,29頁。
1 參見戴應新:《從〈周易〉探索西周醫學成就》,《中國考古學研究論集》,三秦出版社,1987年,308頁。
2 參見汪子春:《我國古代早期文獻中有關人群體質形態特徵的描述》,《人類學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年。
1 楊鴻勛:《河姆渡遺址木構水井鑑定及早期木構工藝考察》,《科技史文集》第5輯《建築史專輯(2)》,1980年。
2 陸耀華、朱瑞明:《浙江嘉善新港發現良渚文化木筒水井》,《文物》1984年2期。
1 《左傳·僖公二十三年》。
2 《左傳·昭公元年》。
1 《槁城台西商代遺址》,147~151頁。《西安老牛坡商代墓地的發掘》,《文物》1988年6期。
2 分見《屯南》1060、《合集》2867、651。
1 《鹽鐵論·大論》。
1 《淮南子·本經訓》。
2 《史記·殷本紀》。
3 《屯南》4343。
1 《史記·周本紀》。
1 《左傳·僖公二十七年》引。回419。
1 分見《安明》233、234。
2 《墨子·非樂上》。
3 《左傳·襄公四年》。
4 《楚辭·離騷》。
5 《竹書紀年》。
6 《呂氏春秋·音初》。
1 鬆丸道雄:《殷墟卜辭中の田獵地にっいし》,《東洋文化研究所紀要》第31冊,1963年,70頁。
第八章 宗教信仰
宗教信仰屬於社會意識範疇,是社會存在的反映,乃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夏商宗教信仰上的禮俗,指穿插滲透在人們生活中的具有人為宗教信仰性質的事象,在社會心理上,表現為影響人們精神生活的某種力量,在社會行為上已逐漸演化為各種相應的禮儀製度。它們與原始思維形態中那類自發宗教信仰形式,有著明顯的傳承和變異關係,它們有別於經濟的俗尚,也不能純粹納範於社會的成俗,但卻是支配夏商人們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重要因素。
第一節 夏商宗教的分野
原始先民對大自然的客觀物質世界及人類本身缺乏認識,相信“萬物有靈”,出於依賴和畏懼心理,乃有多神崇拜形式,由此產生了原始自發宗教信仰。
原始宗教的信仰對象極為廣泛,但其分野不外乎為自然崇拜和鬼魂崇拜兩大類。前者有出於對日、月、星、雲、風、雨、旱、雷、虹、雪等等的天象或氣象崇拜,有對山川土石等等的地神崇拜,有對飛禽走獸魚蟲動物和植物的崇拜,各神基本持有各自獨立的神性。後者無非本之人類對自身構造或夢境、生死的思維探索,其反映的人鬼關係,又每構成社會關係的縮影。
但至夏商時代,早先的信仰係統已趨規範化和製度化。《尚書·堯典》記虞舜“禋於六宗”,賈逵注雲:“天宗三:日、月、星也;地宗三:河、海、岱也。”分野規範明簡。夏商自然神中,又細分出天象、氣象或氣候神,屬之天神,與地上的四方神、地祗動植物神相對應。鬼魂崇拜重在祖先崇拜。神域領域有一定的領屬關係。與此同時,與王權的建立和強化相對應,社會生活中逐漸產生了一個比原有諸神更強有力的大神,即超自然色彩的上帝崇拜。
上帝崇拜的出現,是原始自發宗教向早期人為宗教過渡的分水嶺,也是社會形態變革和人間關係在宗教領域的反映。《楚辭·天問》有雲:“帝降夷羿,革孽夏民。”《尚書·湯誓》有雲:“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墨子·非樂上》引“湯之官刑”有雲:“上帝弗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順,降之百祥。”九有猶文獻恆稱的夏代地理的九州。似上帝觀念的產生,起自夏代,而深化於商代。
商代上帝的神性,有較大權威,為管理下國和自然的主宰,具有超自然的色彩。《湯誥》有雲:“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商頌·玄鳥》雲:“古帝命武湯,正域彼四方。”《尚書·盤庚下》雲:“肆上帝將復我高祖之德,亂(治)越我家。”顯然當時的這位上帝,其神性作用範圍遍及整個國家的下民,已打破了地域界線,有全民性的一麵,但卻又被商統治者巧妙利用,與商族持有特殊關係,成為商王朝統治階級政權利益的直接保護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