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戌卜,朕耳鳴,有禦於祖庚羊百,又用五十八侑母……
今日。
庚戌卜,有鳴,禦於妣辛暨父丁,惟之侑■■。
庚戌卜,餘自禦。(《合集》22099)
朕、餘是商王武丁自謂。商王為其耳鳴的病症,可與先王先妣溝通,殺牲致祭進行自禦。有一辭雲:
貞王■。(《天》85)末一字像一人頭戴麵具臥倚版榻狀,或即《倉頜篇》“陰病疑瘣”的瘣字初形,蓋指裝扮鬼相驅疫鬼。《論衡·訂鬼篇》雲:“巫者力鬼巫。”近代原始民族中有以鬼神附體與之溝通的巫術,如薩滿施行巫術時,“下神”是其活動的核心1。《周禮·夏官》有雲:“方相氏掌蒙熊皮,黃金四目,玄衣朱裳,執戈揚盾,帥百隸而時難,以索室毆疫”,鄭註:“蒙,冒也,冒熊皮者以驚毆疫癘之鬼,如今魌頭也。”可見古代有戴假麵具裝扮鬼巫以驚跑疫鬼的巫醫行為。商代的麵具在殷墟、老牛坡、滕縣前掌大、城固蘇村、新幹大洋洲、廣漢三星堆等地均有出土(見本書五章六節之三),有的是為舞具,有的則可能曾用於毆疫場合,為巫師的法器。(參見前圖40)這條卜辭似記商王自為鬼巫驚毆疫癘之鬼。
商代晚期武丁以後的幾位商王,好為巫醫的,尤數武丁。《殷本紀》稱其“夜夢得聖人”而“求之野”,是其用人以神示借稽。武丁時甲骨文有“王夢玨,不惟循小疾臣”(《合集》5598),記其夢見禮玉而有循詢巫醫官“小疾臣”。《殷本紀》又有記其祭成湯,“有飛雉登鼎耳而呴”,為之恐懼,怕災禍降臨。可見他的行為準則時時受鬼神信仰所支配,當然這與整個社會固有宗教意識是分不開的,但他更顯得篤信致誠。相比之下,《殷本紀》言商王武乙有“為革囊,盛血,仰而射之,命曰射天”之舉,後一王的鬼神觀念無疑淡薄得多。甲骨文中有關疾病的占卜,近百分之九十六、七出現在武丁時期,武丁既能自己充當巫師禦除病祟,又曾為鬼巫驚毆疫鬼,還能關心眾多的朝臣、王妃、子息或其他貴族成員的病患,並為他們判斷病象病因,析其病症,察其病情變化,進行巫術作醫。在當時社會,商王武丁算得上是一位體智能力與病理藥理知識較為厚實的出色政治家兼總巫師。
商王為巫術作醫時,王朝內一批巫師每每降到次要位置。甲骨文有:“丙戌卜……。巫曰:禦”(《合集》5649),在此場合,巫師似乎成了一位向王提供參考意見的副手。盡管王和巫同時都充當了與鬼神溝通的中介人角色,但王是主角,巫隻是王的配角,隻能附從王的言行舉止。
顯而易見,商代已不再屬於那種“民神雜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為巫史”1的原始巫覡信仰濫觴時期,巫的階級屬性十分鮮明,是王權的組成部分。當時並非所有人都能與鬼神溝通,唯有以王為首的少數人獨占著這種巫術的權力,握有巫醫的專門知識,且這種知識也不是為社會的所有人服務的。
商代各地諸侯或族氏方國,也自有其巫。甲骨文有“巫由”、“巫臾”、“巫如”1等,殆兼記其出身族氏名。又有“周以巫”、“爯以巫”、“妥以巫”2等等,是各地向商王朝致送巫師。巫可致送,則其地位應在當地上層權貴之下,表明巫已作為當時社會一個專門的知識階層,而服務於貴族階級,因其人才難得,故在政治權衡場合常成為權貴之間進行某種交易的利用對象。巫以其握有的特殊知識,故能跨越空間和時限,身分卻不會改變,死後也如此。甲骨文有已故巫師稱“東巫”、“北巫”者3,為神名。這批上升為人格神的巫,群稱為“巫先”、“四巫”或“九巫”4,仍被視為鬼神世界的一個專門知識階層。
陝西周原建築遺址出土過一個蚌雕人頭像5,鼻樑隆準,深目閉口,頭上似戴一平頂高冠,冠頂刻有一“巫”字,麵目表情嚴肅專注,儼然為一巫師形象。河北槁城台西商代中期遺址發現的一座墓,墓主約為一45歲左右的中年男性,隨葬有不少銅、石、骨、陶器,近頭部一側有卜骨3塊,腳邊放著一個長方形漆匣,內裝“石砭鐮”的醫療用具,生前應是位巫師6,與文獻說的巫作醫可對照。同墓又殉有一20歲左右的青年女子,可見墓主生前地位不算太低,但隨葬品在同批墓群卻又隻能列為中等偏上,說明其應處在當地上層權貴的屬下,充當著巫醫的專門角色。
巫因鬼神崇拜而產生,巫醫不分,是信仰與理性的合一。從原始社會巫“事鬼神禱解以治病”,到巫“多明藥性”,到商代有專職的巫醫之設,其中深含著人們在生活實踐中所歷經的無數次痛苦失敗教訓和日積月累的經驗認識。為學日益,為道日損,一旦人們從鬼的幻覺世界回到人的現實世界,巫醫之分也就勢在必然。
二 醫療的俗信
上古巫師作醫,內含一些合理的醫療術,隻是受認識的局限,在行為狀態和信仰係統上採取了占卜、致祭、詛咒、祈禳、驅疫等等一係列歪曲處理的巫術方式。其合理的醫療術,乃出於人們長期生活和生產中經驗教訓的提煉,在一定條件下,會向俗信轉化。形成一種傳統習慣,在人們的行為上、口頭上或心理上保留下來,並直接間接服務於生活1。對巫醫方式進行自發性的分辨和取捨,早在夏商之前當已有之。
今日。
庚戌卜,有鳴,禦於妣辛暨父丁,惟之侑■■。
庚戌卜,餘自禦。(《合集》22099)
朕、餘是商王武丁自謂。商王為其耳鳴的病症,可與先王先妣溝通,殺牲致祭進行自禦。有一辭雲:
貞王■。(《天》85)末一字像一人頭戴麵具臥倚版榻狀,或即《倉頜篇》“陰病疑瘣”的瘣字初形,蓋指裝扮鬼相驅疫鬼。《論衡·訂鬼篇》雲:“巫者力鬼巫。”近代原始民族中有以鬼神附體與之溝通的巫術,如薩滿施行巫術時,“下神”是其活動的核心1。《周禮·夏官》有雲:“方相氏掌蒙熊皮,黃金四目,玄衣朱裳,執戈揚盾,帥百隸而時難,以索室毆疫”,鄭註:“蒙,冒也,冒熊皮者以驚毆疫癘之鬼,如今魌頭也。”可見古代有戴假麵具裝扮鬼巫以驚跑疫鬼的巫醫行為。商代的麵具在殷墟、老牛坡、滕縣前掌大、城固蘇村、新幹大洋洲、廣漢三星堆等地均有出土(見本書五章六節之三),有的是為舞具,有的則可能曾用於毆疫場合,為巫師的法器。(參見前圖40)這條卜辭似記商王自為鬼巫驚毆疫癘之鬼。
商代晚期武丁以後的幾位商王,好為巫醫的,尤數武丁。《殷本紀》稱其“夜夢得聖人”而“求之野”,是其用人以神示借稽。武丁時甲骨文有“王夢玨,不惟循小疾臣”(《合集》5598),記其夢見禮玉而有循詢巫醫官“小疾臣”。《殷本紀》又有記其祭成湯,“有飛雉登鼎耳而呴”,為之恐懼,怕災禍降臨。可見他的行為準則時時受鬼神信仰所支配,當然這與整個社會固有宗教意識是分不開的,但他更顯得篤信致誠。相比之下,《殷本紀》言商王武乙有“為革囊,盛血,仰而射之,命曰射天”之舉,後一王的鬼神觀念無疑淡薄得多。甲骨文中有關疾病的占卜,近百分之九十六、七出現在武丁時期,武丁既能自己充當巫師禦除病祟,又曾為鬼巫驚毆疫鬼,還能關心眾多的朝臣、王妃、子息或其他貴族成員的病患,並為他們判斷病象病因,析其病症,察其病情變化,進行巫術作醫。在當時社會,商王武丁算得上是一位體智能力與病理藥理知識較為厚實的出色政治家兼總巫師。
商王為巫術作醫時,王朝內一批巫師每每降到次要位置。甲骨文有:“丙戌卜……。巫曰:禦”(《合集》5649),在此場合,巫師似乎成了一位向王提供參考意見的副手。盡管王和巫同時都充當了與鬼神溝通的中介人角色,但王是主角,巫隻是王的配角,隻能附從王的言行舉止。
顯而易見,商代已不再屬於那種“民神雜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為巫史”1的原始巫覡信仰濫觴時期,巫的階級屬性十分鮮明,是王權的組成部分。當時並非所有人都能與鬼神溝通,唯有以王為首的少數人獨占著這種巫術的權力,握有巫醫的專門知識,且這種知識也不是為社會的所有人服務的。
商代各地諸侯或族氏方國,也自有其巫。甲骨文有“巫由”、“巫臾”、“巫如”1等,殆兼記其出身族氏名。又有“周以巫”、“爯以巫”、“妥以巫”2等等,是各地向商王朝致送巫師。巫可致送,則其地位應在當地上層權貴之下,表明巫已作為當時社會一個專門的知識階層,而服務於貴族階級,因其人才難得,故在政治權衡場合常成為權貴之間進行某種交易的利用對象。巫以其握有的特殊知識,故能跨越空間和時限,身分卻不會改變,死後也如此。甲骨文有已故巫師稱“東巫”、“北巫”者3,為神名。這批上升為人格神的巫,群稱為“巫先”、“四巫”或“九巫”4,仍被視為鬼神世界的一個專門知識階層。
陝西周原建築遺址出土過一個蚌雕人頭像5,鼻樑隆準,深目閉口,頭上似戴一平頂高冠,冠頂刻有一“巫”字,麵目表情嚴肅專注,儼然為一巫師形象。河北槁城台西商代中期遺址發現的一座墓,墓主約為一45歲左右的中年男性,隨葬有不少銅、石、骨、陶器,近頭部一側有卜骨3塊,腳邊放著一個長方形漆匣,內裝“石砭鐮”的醫療用具,生前應是位巫師6,與文獻說的巫作醫可對照。同墓又殉有一20歲左右的青年女子,可見墓主生前地位不算太低,但隨葬品在同批墓群卻又隻能列為中等偏上,說明其應處在當地上層權貴的屬下,充當著巫醫的專門角色。
巫因鬼神崇拜而產生,巫醫不分,是信仰與理性的合一。從原始社會巫“事鬼神禱解以治病”,到巫“多明藥性”,到商代有專職的巫醫之設,其中深含著人們在生活實踐中所歷經的無數次痛苦失敗教訓和日積月累的經驗認識。為學日益,為道日損,一旦人們從鬼的幻覺世界回到人的現實世界,巫醫之分也就勢在必然。
二 醫療的俗信
上古巫師作醫,內含一些合理的醫療術,隻是受認識的局限,在行為狀態和信仰係統上採取了占卜、致祭、詛咒、祈禳、驅疫等等一係列歪曲處理的巫術方式。其合理的醫療術,乃出於人們長期生活和生產中經驗教訓的提煉,在一定條件下,會向俗信轉化。形成一種傳統習慣,在人們的行為上、口頭上或心理上保留下來,並直接間接服務於生活1。對巫醫方式進行自發性的分辨和取捨,早在夏商之前當已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