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同上:《河南偃師屍鄉溝商城第五號宮殿基址發掘簡報》,《考古》1988年2期。


    3 裘錫圭:《釋殷墟卜辭中與建築有關的兩個詞——“門塾”與“自”》,《出土文獻研究續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


    1 《乙》2149。


    2 《續》5.14·5。


    3 《前》7·30·2。


    4 《乙》1792。


    5 參見《儀禮·鄉飲酒》、《禮記·鄉飲酒義》等。


    6 《禮記·雜記下》子貢觀蠟,“一國之人皆若狂”條,鄭氏注。


    7 《周禮·地官·黨正》,鄭氏注。


    8 《尚書·盤庚下》。


    第六節 以樂侑食


    一 夏代貴族的飲食重樂


    古代貴族階級的進食,好以音樂歌舞助興,用來強調氣氛,激盪情緒,增進食慾,張大威儀。先秦文獻中有雲:


    天子食,日舉以樂。(《禮記·王製》)


    天子飲酎,用禮樂。(《月令》)


    王大食,三宥(舊註:宥,猶勸也),皆令奏鍾鼓。


    (《周禮·春官·大司樂》)


    王日一舉,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樂侑食。(舊註:侑,猶勸也。)(《周禮·天官·膳夫》)


    凡祭祀饗食,奏燕樂。(舊註:以鍾鼓奏之。)(《春官·磬師》)上層貴族統治者的日常飲食,都是要以樂助食的,樂還用於致祭鬼神祖先、酬饗賓客等各種場台,成為與所謂“經國家、定社稷、序人民”1的“禮”相提並舉的古代社會兩大精神支柱。《禮記·樂記》稱“樂由中出,禮自外作”,再三申述“樂”的精神作用和社會意義,並謂:


    聖人作為鞉、鼓、箜、楬、塤、篪,此六者,德音之音也,然後鍾、磬、竽、瑟以和之,幹、戚、旄、狄以舞之,此所以祭先王之廟也,所以獻酬酳酢也,所以官序貴賤各得其宜也,所以示後世有尊卑長幼之序也。統治者所推崇的“德音”,合器樂與歌舞為一體,固然有薰陶中上層社會風氣的目的,但從本質上說,卻是試圖借樂舞的各種形式和內容,序貴族集團內部的上下尊卑等級之別,在娛心悅目的同時,強化關係重大的政治典章製度。


    傳說神農氏“捋土鼓,以致敬於鬼神,耕桑得利而究年受福,乃命刑天作‘扶犁’之樂;製豐年之詠,以薦釐來,是曰‘下謀’。”1葛天氏有“三人操牛尾”而舞的“旄舞”2,又有“八士捉■,投足摻尾叩角亂之,而歌八終,塊柎瓦擊,武噪從之,是謂‘廣樂’。”3少皞“立建鼓,製浮磬,以通山川之風,作‘大淵’之樂;以諧人神,和上下,是曰‘九淵’。”4帝嚳“使鼓人拊鞞鼓,擊鍾磬,鳳凰鼓翼而舞,”5大概屬於全羽舞的“帗舞”6。後世巫覡舞蹈時常用的一種細碎而急促的舞步,據說是得之夏禹勞於治水的“禹步”。天水秦簡《日書》稱“禹步三向北鬥,質畫地視之日。”《屍子》扶文有雲:“(禹)生偏枯之病,步不相過,人曰‘禹步’。”《楊子法言·重黎》有雲:“昔者姒氏治水土,而巫步多禹。”《帝王世紀》雲:“禹病偏枯,足不相過,至今巫稱‘禹步’是也。”晉代葛洪《抱樸子外篇》居然還有“禹步”的舞譜:


    前舉左,右過左,左就右;次舉右,左過右,右就左;次舉右,右過左,左就右。如此三步,當滿二丈一尺,後有九跡。學者認為,這很像今天民間舞中常見的“十字步”7。此外,周代有所謂“六代之樂”,即黃帝樂“雲門大卷”,堯樂“大鹹”,舜樂“大韶”,夏禹樂“大夏”,商湯樂“大濩”,周武樂“大武”8。


    這些樂舞,以反映先民的生產實踐、英雄崇拜、民俗風情、戰爭場麵或原始宗教信仰為主要內容題材,脫胎於不同時代和不同社會生活類型,是人們在生產和生存鬥爭中感情的外溢。“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永(詠)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1人們正是通過各種自發自生的原始藝術形式,宣洩其熾烈的情感,故最初的樂舞道具,如牛尾、鳥羽、幹木之類,是取之自然形態的實物,後又產生各種象徵性裝飾,如麵具、舞戚等等。早先的樂器,也無非是來之生產工具或生活用器,如《呂氏春秋·古樂》說的“柎石擊石”、“麋■置缶而鼓之”,應是磬和鼓的雛型。進入階級社會,原先屬於氏族部落全體成員的那些樂舞,常常為貴族統治集團所專享,如“六代之樂”,直接服務於貴族的祭祀或饗飲等各種場合。


    以樂情食,早在夏代上層貴顯階層間已甚流行。《墨子·非樂上》謂夏啟“將將銘莧磐以力,湛濁於酒,渝食於野,萬舞翼翼,章聞於天。”《夏書·五子之歌》言太康“甘酒嗜音,峻宇雕牆。”《竹書紀年》記少康時“方夷來賓,獻其樂舞。”又記帝發時“諸侯賓於王門,再保墉會於上池,諸夷入舞。”《新序·刺奢》言桀“縱靡靡之樂,一鼓而牛飲者三千人。”《路史·後紀》謂桀與“群臣相持而唱於庭靡靡之音。”《管子·輕重甲》則謂“桀之時,女樂三萬人,晨噪於端門,樂聞於三衢。”《鹽鐵論·力耕》亦雲:“昔桀女樂充宮室,文繡衣裳。”《拾遺記》有稱夏朝樂師“至夏末,抱樂器以奔殷。”諸如此類的傳聞,雖有誇擬不實成分,但夏代貴族成員的以樂侑食,是可以與考古發現相映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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