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衡先生最早注意到“商禮”以酒器觚、爵數目區分貴族身分,不同於西周中期形成的以食器鼎、簋作為區分貴族身分重要標誌的“周禮”。他以盤龍城李家咀m2商代前期墓為例,指出凡酒器大都置於槨內,炊食器都放在諄外,槨內近棺,槨外遠棺,其與墓主人顯然存在親近與疏遠的關係,故早商禮器已經是重酒器而輕炊食器的組合5。


    這一以“重酒”為特色的禮製,至晚商時期仍一而貫之。如殷墟婦好墓,共出青銅容器210件,酒器數量約占74%,以53件觚、40件爵和12件斝為其大宗,單單在墓室北槨內就集中規整放了10多件觚1。山西靈石旌介ml晚商墓,出青銅禮器23件,內10爵4觚1斝均放在諄內近墓主人頭部,食器鼎、簋等則另置在足部。旌介m2晚商墓,出禮器18件,內10爵4觚及鼎、簋一套,均置於墓主人正前方,並以酒器占絕大多數2。河南羅山天湖m1晚商墓,出五套觚、爵,大部分放在槨內頭廂部位。另一m6墓,出兩套觚、爵,集中置於槨內北端,與三件鼎分開放3。以上現象表明,自商代前期大開的“重酒”之風,一直流行於商代各地大小貴族階層之間,愈演愈盛,以酒器數表示人的身分地位,正是建立在這種普遍的社會飲食偏好的根抵之上的。文獻說商代人“庶群自酒,腥聞在上”,一點也不過總之,肇自夏末的“重酒”風習,在有商一代已深深摻入了“明貴賤,辨等列”的“禮”的時代內涵,在酒進入一般平民生活的另一麵,酒器的質量和數量也成為“經國家,定社稷,序人民”4的重要禮製規範,其發展的極端,也必然導致統治者的酒醉沉湎而為政荒怠,社會危機和政治危機的降臨,當然也就不可避免。


    (三)商代青銅酒禮器的等列現象


    商代禮製有以青銅酒器觚、爵套數,辨大小貴族身分地位,序社會政治秩序,學界多有闡述。據新近統計,各地墓葬隨葬青銅觚、爵套數,大體分為50餘套、10、6、5、4、3、2、1套等八大等列,現擇其87例列表於下,以分析這一“器中藏禮”的等級製內涵1。


    商代王墓均遭盜掘,故未統計入表。


    上表序號1婦好墓出觚53件,爵40件而配■12件、象牙杯3隻,則兩數約略同,可視為50餘套。墓中青銅容器總數210件,殉16人,禮儀規格極高。據甲骨文所記,婦好生前為商王武丁之妃,極受寵,曾一度出入征戰,握有重兵,兼為王室重要將領1。在眾多的隨葬禮器中,有一件重達138.2公斤的青銅三聯甗,由一件長方形六足甗架和三口大甑合成。據實驗,三甑若同時正放,則甑耳會互相碰撞,故使用時,或將中間一甑正放甗上,左右兩甑側放,或三甑同時側放2。這件巨型炊蒸器鑄有“婦好”銘文,宛如一座多眼燒灶,可靈活搬動3。這些特徵表明,可能直接用於大型宴饗場合,將已煮熟的三種食物在烝上同時溫而食之,頗類今之“火鍋”進食法。另有一件帶“好”字銘的汽柱甑形器,重4.7公斤,汽柱中空鏤孔,直透器底中心,上作花開形,據說用時腹腔盛食物,置於鬲上,利用上騰蒸汽蒸而熟之4。不難想見商王室最上層權貴圍器宴饗的盛大場麵,及婦好生前酒食醉飽的榮華富貴生活。看來晚商王妃最高禮遇,可以享至50餘套觚、爵這一等級。


    序號2—4三墓出10套觚、爵,有10觚10角(相當10爵)和4觚10爵之別,殉人4至1人不等,墓室麵積中等,大大低於王妃墓。出10觚10角墓見於殷墟王邑,同出戈、矛、鉞、大刀等220件器物,銅鏃90q多枚,青銅武器占極大比重,附近又發現車馬坑兩座,可見墓主是位政治地位相當高的軍事統帥,是王朝的高級權貴。出4觚10爵的兩墓見於山西靈石旌介,分屬晚商兩個不同時期,均出有不少兵器,以及一種長20多厘米的管狀手持禮器“策”,用來顯示身分;墓主似屬方國君主,且享有的總禮器數一代勝過一代。


    序號5—7三墓分別為6觚4爵、6觚1爵、4觚6爵,因發掘資料欠缺,難作分析,然滕縣井亭一墓出青銅容器有16件之多,則這一級別的墓主,要亦屬王朝或地方上層貴顯人物。


    序號8—11四墓分別出五套觚、爵或3觚5爵。自商代前期至商末,自王邑及地方均見。在王邑者,其墓麵積中型,規模遜於地方,然有5人殉葬,隨葬青銅容器總數超出地方,所舉小屯ml8墓,器銘有“子漁”、“侯圍”,亦見於甲骨文。子漁為商王武丁之子,常主持王室的重大祭祖,受有封地1。甲骨文有“呼圍”,“王令圍”,係人名,侯圍可能是其封侯胙土之稱2。墓主不管為誰,大體應是王室所出重要貴戚人物。在地方者,這一級別的墓主,隨葬青銅容器大致在20件左右。盤龍城李家咀m1無兵器隨葬;羅山天湖m1出8戈36鏃;長清興復河一墓出6戈46鏃及車馬器;均不見鎖的青銅禮儀之器,這類墓主與商王朝關係相對要疏遠些,大體是各地土著族落頭目或方國的高級官員之序號12—16五墓,或出四觚,或出四爵,配其他酒器,大致可劃歸四套等列,隨葬青銅容器總數一般為10至20件上下,墓主生前大都握有兵權。如定州北莊子m5,人殉2個,同出7戈2矛6鏈,銅策1。又如盤龍城李家咀m2,人殉3個,還出5戈7刀2矛1斨等。石樓二郎坡一墓出有戈刀斧所各一。後兩墓均發現青銅禮鉞兩秉,可見這一級別的墓主,既是當地強族的高級軍事將領,似又與商王朝保持有較密切的政治關係,充當著王朝與各地族落方國政治、軍事權衡關係中的中介角色,有的甚至可能成為商王朝在其地的重要代理人。至於序號13殷王陵南墓道的陪葬者,享用3觚4爵1斝,則生前身分必非一般,有可能是與商王關係較密的高級近侍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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