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人對於穀物種類的推廣播植方麵已大大超逾夏代,故其食糧品種也較多。《尚書·盤庚上》有雲:“情農自安,不昏作勞,不服田畝,越其罔有黍稷。”舊說“黍為大黃米,稷為小黃米。”2這至少說明商人是以黍、稷為主食。
從考古發現看,河北邢台曹演莊、槁城台西等商代遺址曾出上炭化黍3。河南安陽殷墟後岡圓形祭祀坑,在坑西南部伴隨第一層人架曾發現穀物一堆,另外在所出陶罐內部的腹底和銅鼎、戈上也有穀物的殘跡,有些穀物保存較好,能看出其籽粒形態,據觀察似為粟類4。在殷墟遺址,據說解放前的科學發掘中還出土過稻穀的遺存5。商人種植水稻還可推到更早階段,鄭州商城白家莊遺址中即曾發現稻殼遺存6。可知商人粒食品種不單一,特別是同一遺址而有幾種穀物出土,正說明了當時食糧的多元因素。
在商代的某些方國,食糧也不限於黍、稷、稻米之類。如陝西長武縣涇河流域碾子坡遺址,在一半豎穴式房址的壁龕內發現少量炭化穀物,據鑑定,屬於未去皮的高粱(sargham licoloc l.moench)。據說這裏為周人“後稷”時期,約當殷墟文化二期7。可知晚商時周族先人還以高粱為食。
殷墟甲骨文中記有不少糧食作物,品種何屬,眾說不一,今把較有影響的幾家說法列表如下:
上表揭示的困惑點,一是甲骨文穀物類稱之同字異體如何確定,尤其是黍、■、來三體的考訂,歧見紛出;二是穀物類別與農作物品屬如何對號,也是異說多端。但如果不斤斤於名物訓詁的舊訟,以直觀知識言,粟穗聚而下垂,黍為散穗,麥穗直上,高梁穗直而大,應是識別甲骨文穀類作物的基點。大略說來,學者主張的禾為粟形,去皮是為小米,■為黍形,來為麥之別稱,■似田間長高粱形,是可信的。至於■、■,雖為稻類,但品屬則不詳。商代遺址已出土粟、黍、稻、高粱等遺物,可以增加這方麵的認識,後世有將粟、黍、麥、稻。麻之類稱作“五穀”者,然麻在商代主要作為纖維作物,殷墟曾出土不少麻布織品和成束麻繩1,麻子則用做藥用,槁城台西商代遺址即發現用麻子入藥之證1。今以甲骨文和考古材料看,禾(粟)、黍、麥、稻、高粱稱得上是商代“五穀”,是商人的五大粒食品種2。
不過,由於商代存在著嚴格的階級和等級之分,穀物也是有賤食和貴重食糧之分的。禾(粟)自新石器時代以降一直是中原地區最頻見的主要穀物,甲骨文中禾字又引申為一切穀物的通稱,當是一般平民日常生活的普通主糧之故。麥、稻、高粱在商代的種植量大概不會大多,黍不是賤食。上揭裘錫圭先生文指出,在有關農業卜辭裏,黍的地位非常突出,提到的次數比其他作物多得多,說明在殷人心目中,黍是最好的一種穀物,主要為統治階級所享用,一般平民平時是吃不到的。據《詩·周頌·良耜》雲:“或來瞻女,載筐及筥,其餉伊黍。”孔疏:“《少牢》、《特性》大 夫、士之祭禮,食有黍,明黍是貴也。《玉藻》雲,子卯稷食菜羹,為忌日貶而用稷,是為賤也,賤者當食稷(即粟)耳。”貴黍而賤粟,至周代尚如之。
黍為商代貴重食糧,極受統治者重視,甲骨文每見商王令臣下或貴婦督眾種黍之事3。武丁時卜辭有“貞王往省黍”4、“貞王立黍受年,一月”5;省有省視、視察意;立有蒞臨義,又有置、植之義6;兩辭均記商王武丁親往視察黍的生長或黍的種植。黍的農植地名有丘商、商、南(商都之南)、北(商都之北)、敦、龐、龍囿、魯、■、■、■等等。它辭有記“登黍”,如:
丙子卜,其登黍於宗。(《合集》30306)
辛醜卜,■,酒黍登辛亥。十二月。
辛醜卜,於一月辛酉酒黍登。十二月。(《合集》
21221)登黍與黍登意同。或謂登黍是農事收穫後,以新黍先薦於寢廟讓祖先嚐新1。然考之卜辭,登黍月份唯見十二月和一月,且主要是在一月舉行,倒是與“令黍”、“立黍”的種黍月份一月相應,顯而易見不是剛收穫來的新黍。《禮記·月令》謂仲夏之月,“農乃登黍,是月也,天子乃以雛嚐黍,以含桃先薦寢廟。”孔疏:“黍非新成,直取舊黍。”陳奇猷先生亦認為,仲夏之月(五月)黍尚未成熟,所謂登黍,“蓋農種黍,以籽種之,餘者進之,以為應物之食而已。”2此說甚是。所不同的是《月令》登黍是在仲夏黍尚於田間長生未熟中,商代登黍則是在一月下種之前,但兩者均非獻祭新黍,而是取舊黍薦於祖先,以求得到未來新黍豐收之祐。
商代登黍所薦祖先,從甲骨文看,有先公上甲、二示(即示王、示癸),有先王高祖乙、祖乙、祖辛、羌甲、祖丁、南庚,父庚、父甲、兄辛,還有身份不詳的祖先神小丁。登黍一般都在這些祖先的宗廟裏舉行,如三期卜辭雲:
□□卜,彭,貞其延登黍……饗父庚、父甲家口。
(《合集》30345)父庚、父甲家,即祖庚、祖甲的宗廟。這條卜辭似表明,在兩位父王的宗廟裏登黍後,又繼續舉行了宴饗活動。祭祖、薦黍求年、飲食三者,己被統治者有機結合在一起。登進所取之黍,卜辭中有所揭示,如:
從考古發現看,河北邢台曹演莊、槁城台西等商代遺址曾出上炭化黍3。河南安陽殷墟後岡圓形祭祀坑,在坑西南部伴隨第一層人架曾發現穀物一堆,另外在所出陶罐內部的腹底和銅鼎、戈上也有穀物的殘跡,有些穀物保存較好,能看出其籽粒形態,據觀察似為粟類4。在殷墟遺址,據說解放前的科學發掘中還出土過稻穀的遺存5。商人種植水稻還可推到更早階段,鄭州商城白家莊遺址中即曾發現稻殼遺存6。可知商人粒食品種不單一,特別是同一遺址而有幾種穀物出土,正說明了當時食糧的多元因素。
在商代的某些方國,食糧也不限於黍、稷、稻米之類。如陝西長武縣涇河流域碾子坡遺址,在一半豎穴式房址的壁龕內發現少量炭化穀物,據鑑定,屬於未去皮的高粱(sargham licoloc l.moench)。據說這裏為周人“後稷”時期,約當殷墟文化二期7。可知晚商時周族先人還以高粱為食。
殷墟甲骨文中記有不少糧食作物,品種何屬,眾說不一,今把較有影響的幾家說法列表如下:
上表揭示的困惑點,一是甲骨文穀物類稱之同字異體如何確定,尤其是黍、■、來三體的考訂,歧見紛出;二是穀物類別與農作物品屬如何對號,也是異說多端。但如果不斤斤於名物訓詁的舊訟,以直觀知識言,粟穗聚而下垂,黍為散穗,麥穗直上,高梁穗直而大,應是識別甲骨文穀類作物的基點。大略說來,學者主張的禾為粟形,去皮是為小米,■為黍形,來為麥之別稱,■似田間長高粱形,是可信的。至於■、■,雖為稻類,但品屬則不詳。商代遺址已出土粟、黍、稻、高粱等遺物,可以增加這方麵的認識,後世有將粟、黍、麥、稻。麻之類稱作“五穀”者,然麻在商代主要作為纖維作物,殷墟曾出土不少麻布織品和成束麻繩1,麻子則用做藥用,槁城台西商代遺址即發現用麻子入藥之證1。今以甲骨文和考古材料看,禾(粟)、黍、麥、稻、高粱稱得上是商代“五穀”,是商人的五大粒食品種2。
不過,由於商代存在著嚴格的階級和等級之分,穀物也是有賤食和貴重食糧之分的。禾(粟)自新石器時代以降一直是中原地區最頻見的主要穀物,甲骨文中禾字又引申為一切穀物的通稱,當是一般平民日常生活的普通主糧之故。麥、稻、高粱在商代的種植量大概不會大多,黍不是賤食。上揭裘錫圭先生文指出,在有關農業卜辭裏,黍的地位非常突出,提到的次數比其他作物多得多,說明在殷人心目中,黍是最好的一種穀物,主要為統治階級所享用,一般平民平時是吃不到的。據《詩·周頌·良耜》雲:“或來瞻女,載筐及筥,其餉伊黍。”孔疏:“《少牢》、《特性》大 夫、士之祭禮,食有黍,明黍是貴也。《玉藻》雲,子卯稷食菜羹,為忌日貶而用稷,是為賤也,賤者當食稷(即粟)耳。”貴黍而賤粟,至周代尚如之。
黍為商代貴重食糧,極受統治者重視,甲骨文每見商王令臣下或貴婦督眾種黍之事3。武丁時卜辭有“貞王往省黍”4、“貞王立黍受年,一月”5;省有省視、視察意;立有蒞臨義,又有置、植之義6;兩辭均記商王武丁親往視察黍的生長或黍的種植。黍的農植地名有丘商、商、南(商都之南)、北(商都之北)、敦、龐、龍囿、魯、■、■、■等等。它辭有記“登黍”,如:
丙子卜,其登黍於宗。(《合集》30306)
辛醜卜,■,酒黍登辛亥。十二月。
辛醜卜,於一月辛酉酒黍登。十二月。(《合集》
21221)登黍與黍登意同。或謂登黍是農事收穫後,以新黍先薦於寢廟讓祖先嚐新1。然考之卜辭,登黍月份唯見十二月和一月,且主要是在一月舉行,倒是與“令黍”、“立黍”的種黍月份一月相應,顯而易見不是剛收穫來的新黍。《禮記·月令》謂仲夏之月,“農乃登黍,是月也,天子乃以雛嚐黍,以含桃先薦寢廟。”孔疏:“黍非新成,直取舊黍。”陳奇猷先生亦認為,仲夏之月(五月)黍尚未成熟,所謂登黍,“蓋農種黍,以籽種之,餘者進之,以為應物之食而已。”2此說甚是。所不同的是《月令》登黍是在仲夏黍尚於田間長生未熟中,商代登黍則是在一月下種之前,但兩者均非獻祭新黍,而是取舊黍薦於祖先,以求得到未來新黍豐收之祐。
商代登黍所薦祖先,從甲骨文看,有先公上甲、二示(即示王、示癸),有先王高祖乙、祖乙、祖辛、羌甲、祖丁、南庚,父庚、父甲、兄辛,還有身份不詳的祖先神小丁。登黍一般都在這些祖先的宗廟裏舉行,如三期卜辭雲:
□□卜,彭,貞其延登黍……饗父庚、父甲家口。
(《合集》30345)父庚、父甲家,即祖庚、祖甲的宗廟。這條卜辭似表明,在兩位父王的宗廟裏登黍後,又繼續舉行了宴饗活動。祭祖、薦黍求年、飲食三者,己被統治者有機結合在一起。登進所取之黍,卜辭中有所揭示,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