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封、對、自、阜、陴、陵、陸、■、沙、襄、■、隊、陮、
堆、麓平原地貌類型的名詞有:
原、野、濕、隰、疇、嗇、囿、析、徉、梁、林、森、蒿、萑、
柳水道或河穀地貌類型的名詞有:
泉、■、■、■、川、州、洲、淵、河、濤、洹、滴、■、湡、
瀧、■、漁、淮、洋、灉、洧、沚、洛、淋、■、濼、■、■、
■、■、灑、涇、潢、淡、澎、沖
不備舉。由此已可看到,殷商時代人們不僅已積累了豐富的地理類型劃分知識,而且已能根據不同的地勢、地貌、物產生態、交通狀況、地形變化等不同特徵,確定不同的地理專名。前述《周禮》中提到的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的地貌,分類,在甲骨文中已大體具備,隻是前者更簡明核要,更係統規範化而已。甲骨文中如此繁複的地理類型劃分專名的出現,顯然不可能是小區域範圍內的地表形態感觀,當時人們的足跡所及遠遠超過了夏代人,因此他們的交通地理觀念也比夏代人更接近現實,更富有實際意義。
夏商二代人們的交通地理觀念有其 共同性的一麵,兩者都對各自所處的地理環境有其了解,方位係列比較清楚;但顯著的不同則在兩者的活動視點和交通地理概念各有特色,並不一律。
夏人的政治中心區主要在今豫西晉南一帶,河北、山東和蘇北受其文化影響最深,這在考古學上有反映,夏人致力的側重點呈現出自西向東橫向發展的大趨勢。古代文獻中追述的夏代交通地理觀念,每可用“四海觀”以概之。如述禹時史影,《大戴禮記·少閑》謂禹“修德使力,民明教通於四海”:《禹貢》謂“訖於四海,禹錫玄圭,告厥成功”;《尚書·皋陶漠》言禹“外薄四海”(《尚書大傳》卷三《夏傳》同);《淮南子·原道訓》言禹“施之以德,海外賓伏,四夷納職”。至於講到禹治理洪水,疏川導河,更是與海相係,或言“合通四海”(《國語·周語下》),或言“致四海”(《史記·夏本紀》),或言“注諸海”、“注之海”(《孟子·膝文公》),或言“注之東海”(《呂氏春秋·古樂》),或言“注於東海”(《越絕書》卷十一)。夏代諸王亦對海有所關注留意,如帝啟“德教施於四海”(《帝王世紀》1);“伯杼子征於東海”(《竹書紀年》);後荒“命九夷東狩於海”(同上);直至未王桀,猶傳說“與妹喜及諸劈妾同舟浮海,奔於南巢之山而死”(《帝王世紀》2;《列女傳·夏桀末喜》同)。包括夏代商人的祖先,亦有“相土烈烈,海外有截“(《商頌·長發》)。甚至所謂商湯受天命革夏,尚且承夏代而“肇域彼四海”(《商頌·玄鳥》)。終有夏一代,可謂與四海觀共起共落。四海觀反映於交通地理觀念上的其實就是東方觀,是夏人神往東部濱海地區,著力於自西向東橫向發展的產物。
當夏人崛起於黃河中遊時,最初的治水和水流東注的地理因素,最足以使人們對東方奧秘發生興趣。東方夷人發達的經濟物質文化水平,在當時明顯處於領先地位。考古發現表明,承大汶口文化和龍山文化之後發展起來的嶽石文化,時代相當於中原的夏代,不僅有其青銅冶煉技術,進入青銅時代,並有占卜風俗,對夏人具有最大的吸引力,也最有實力同夏人較量。夏代的整個歷史時期,對外關係的主要內容就是同東方夷人的社會交往或劇烈爭鬥1。《墨子·節葬下》說的“禹東教乎九夷”,《史記·夏本紀》說的“帝禹東巡狩”,《戰國策·魏策三》說的“禹攻三苗,而·東夷之民不起”,正是後人對這類史影的追記。四海觀即產生於這種歷史背景中。
不過,夏人在交通地理觀念上的四海觀,隻是對東部濱海地區的聯想概念,有其虛擬含混的成分,並沒有真正反映出地理形態的實貌。這種對東方的模糊認識,說明夏人雖致力於東方,但足跡所及有限,對於東西交通道路的開闢也實在有限得很。
商代人的政治中心區域大致在今河南北部和河北南部一帶,但其勢力範圍,有可能東到山東和蘇北,南逾長江以南,西至甘肅和內蒙古,北達河北北部和遼寧部分地區,其發展的波峰呈中心向四外平麵輻射推進狀,具有東西橫向和南北縱向交叉擴伸的特徵,軸心即商中心區,這與夏人自西向東橫向發展遠不相同。《孟子·膝文公下》講了這麽一則故事,商湯向東方出征,西夷人就不高興,向南方征伐,北狄人就不高興,都在講“為什麽不先打我們?”人們盼望他,就像在旱年盼及時雨一樣2。這則故事生動地勾勒出商代以東西橫向、南北縱向朝外擴展勢力的特徵。
這種特徵可以用“四方觀”概之。文獻中有大量例證,如《商頌·玄鳥》雲:“古帝命武湯,正域彼四方”;《尚書·多士》雲:“成湯革夏,俊民甸四方”;《墨子·非攻下》說湯“通於四方,而天下諸侯莫敢不賓服”;《史記·殷本紀》載湯見野外網張四麵,“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網”;《尚書·盤庚上》謂“紹復先王之大業,底綏四方”;《尚書·說命》載武丁自謂”以台正於四方,台恐德弗類,茲故弗言”;《國語·楚語上》敘武了三年不言,作書解釋“以餘正四方,餘恐德之不類,茲故不言”;《尚書·微子》雲:“殷其弗或亂正四方。”甚至《牧誓》列數商未王受的罪狀,猶有“乃維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長是信是使,俾暴虐於百姓,以奸軌於商國。”1四方觀可謂是商人的立國之本,並且通常與都城商邑對言,如《商頌·殷武》雲:“商邑翼翼,四方之極”;《尚書·立政》雲:“其在商邑,用協於厥邑,其在四方,用丕武見德。”有一片甲骨文雲:“商。東方。北方。西方。南方。”(《屯南》1126)與文獻記載完全相合。
堆、麓平原地貌類型的名詞有:
原、野、濕、隰、疇、嗇、囿、析、徉、梁、林、森、蒿、萑、
柳水道或河穀地貌類型的名詞有:
泉、■、■、■、川、州、洲、淵、河、濤、洹、滴、■、湡、
瀧、■、漁、淮、洋、灉、洧、沚、洛、淋、■、濼、■、■、
■、■、灑、涇、潢、淡、澎、沖
不備舉。由此已可看到,殷商時代人們不僅已積累了豐富的地理類型劃分知識,而且已能根據不同的地勢、地貌、物產生態、交通狀況、地形變化等不同特徵,確定不同的地理專名。前述《周禮》中提到的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的地貌,分類,在甲骨文中已大體具備,隻是前者更簡明核要,更係統規範化而已。甲骨文中如此繁複的地理類型劃分專名的出現,顯然不可能是小區域範圍內的地表形態感觀,當時人們的足跡所及遠遠超過了夏代人,因此他們的交通地理觀念也比夏代人更接近現實,更富有實際意義。
夏商二代人們的交通地理觀念有其 共同性的一麵,兩者都對各自所處的地理環境有其了解,方位係列比較清楚;但顯著的不同則在兩者的活動視點和交通地理概念各有特色,並不一律。
夏人的政治中心區主要在今豫西晉南一帶,河北、山東和蘇北受其文化影響最深,這在考古學上有反映,夏人致力的側重點呈現出自西向東橫向發展的大趨勢。古代文獻中追述的夏代交通地理觀念,每可用“四海觀”以概之。如述禹時史影,《大戴禮記·少閑》謂禹“修德使力,民明教通於四海”:《禹貢》謂“訖於四海,禹錫玄圭,告厥成功”;《尚書·皋陶漠》言禹“外薄四海”(《尚書大傳》卷三《夏傳》同);《淮南子·原道訓》言禹“施之以德,海外賓伏,四夷納職”。至於講到禹治理洪水,疏川導河,更是與海相係,或言“合通四海”(《國語·周語下》),或言“致四海”(《史記·夏本紀》),或言“注諸海”、“注之海”(《孟子·膝文公》),或言“注之東海”(《呂氏春秋·古樂》),或言“注於東海”(《越絕書》卷十一)。夏代諸王亦對海有所關注留意,如帝啟“德教施於四海”(《帝王世紀》1);“伯杼子征於東海”(《竹書紀年》);後荒“命九夷東狩於海”(同上);直至未王桀,猶傳說“與妹喜及諸劈妾同舟浮海,奔於南巢之山而死”(《帝王世紀》2;《列女傳·夏桀末喜》同)。包括夏代商人的祖先,亦有“相土烈烈,海外有截“(《商頌·長發》)。甚至所謂商湯受天命革夏,尚且承夏代而“肇域彼四海”(《商頌·玄鳥》)。終有夏一代,可謂與四海觀共起共落。四海觀反映於交通地理觀念上的其實就是東方觀,是夏人神往東部濱海地區,著力於自西向東橫向發展的產物。
當夏人崛起於黃河中遊時,最初的治水和水流東注的地理因素,最足以使人們對東方奧秘發生興趣。東方夷人發達的經濟物質文化水平,在當時明顯處於領先地位。考古發現表明,承大汶口文化和龍山文化之後發展起來的嶽石文化,時代相當於中原的夏代,不僅有其青銅冶煉技術,進入青銅時代,並有占卜風俗,對夏人具有最大的吸引力,也最有實力同夏人較量。夏代的整個歷史時期,對外關係的主要內容就是同東方夷人的社會交往或劇烈爭鬥1。《墨子·節葬下》說的“禹東教乎九夷”,《史記·夏本紀》說的“帝禹東巡狩”,《戰國策·魏策三》說的“禹攻三苗,而·東夷之民不起”,正是後人對這類史影的追記。四海觀即產生於這種歷史背景中。
不過,夏人在交通地理觀念上的四海觀,隻是對東部濱海地區的聯想概念,有其虛擬含混的成分,並沒有真正反映出地理形態的實貌。這種對東方的模糊認識,說明夏人雖致力於東方,但足跡所及有限,對於東西交通道路的開闢也實在有限得很。
商代人的政治中心區域大致在今河南北部和河北南部一帶,但其勢力範圍,有可能東到山東和蘇北,南逾長江以南,西至甘肅和內蒙古,北達河北北部和遼寧部分地區,其發展的波峰呈中心向四外平麵輻射推進狀,具有東西橫向和南北縱向交叉擴伸的特徵,軸心即商中心區,這與夏人自西向東橫向發展遠不相同。《孟子·膝文公下》講了這麽一則故事,商湯向東方出征,西夷人就不高興,向南方征伐,北狄人就不高興,都在講“為什麽不先打我們?”人們盼望他,就像在旱年盼及時雨一樣2。這則故事生動地勾勒出商代以東西橫向、南北縱向朝外擴展勢力的特徵。
這種特徵可以用“四方觀”概之。文獻中有大量例證,如《商頌·玄鳥》雲:“古帝命武湯,正域彼四方”;《尚書·多士》雲:“成湯革夏,俊民甸四方”;《墨子·非攻下》說湯“通於四方,而天下諸侯莫敢不賓服”;《史記·殷本紀》載湯見野外網張四麵,“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網”;《尚書·盤庚上》謂“紹復先王之大業,底綏四方”;《尚書·說命》載武丁自謂”以台正於四方,台恐德弗類,茲故弗言”;《國語·楚語上》敘武了三年不言,作書解釋“以餘正四方,餘恐德之不類,茲故不言”;《尚書·微子》雲:“殷其弗或亂正四方。”甚至《牧誓》列數商未王受的罪狀,猶有“乃維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長是信是使,俾暴虐於百姓,以奸軌於商國。”1四方觀可謂是商人的立國之本,並且通常與都城商邑對言,如《商頌·殷武》雲:“商邑翼翼,四方之極”;《尚書·立政》雲:“其在商邑,用協於厥邑,其在四方,用丕武見德。”有一片甲骨文雲:“商。東方。北方。西方。南方。”(《屯南》1126)與文獻記載完全相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