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編:《槁城台西商代遺址》,文物出版社,1985年,151、154、155頁。


    1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靈石縣文化局:《山西靈石旌介村商墓》,《文物》1986年、 11期。


    2 安陽市博物館:《殷墟梅園莊幾座殉人墓葬的發掘》,《中原文物》1986年3期。


    3 孟憲武:《殷墟南區墓葬發掘綜述——兼談幾個相關的問題》,《中原文物》 1986年3期。


    4 《逸周書·大聚解》。


    5 《周禮·春官·墓大夫》謂“邦墓之地域”,“令國民族葬”,“使皆有私地域”。 鄭註:“古者萬民墓地同處,分其地,使各有區域,得以族葬後相容。”這大體已見諸 商代。


    1 聞一多《天問疏證》認為眩是胲之形誤,即王亥。


    2 《山西靈石旌介村商墓》,《文物》1986年11期。


    1 ■簋,《三代》6.52·2。


    2 參見常玉芝:《“祊祭”卜辭時代的再辨析》.《甲骨文與殷商史》第二輯,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173~176頁。


    3 《合集》38244。


    4 《合集》38245。


    5 參見常玉藝:《商代周祭製度》,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年,134頁。


    6 《綜圖》24·1。


    7 分見《續》1.35·1、《契》274、《後》上3 .14。


    8 參見胡厚宣:《殷代婚姻家族宗法生育製度考》,《甲骨學商史論叢初集》一冊, 1944年。


    1 分見《合集》22044、 332、《殷綴》289。


    2 《禮記·曲禮下》:“天子之妃曰後。”


    3 張亞初:《對婦好之好與稱謂之司的剖析》,《考古》1985年12期。


    4 武丁時甲橋署辭有“井示”(《合集》2666)。


    5 井地位近■,《屯南》2907:“貞■在井,羌方弗■”。武丁卜辭有“王往■”(《乙》1057)、“王令■出田”(《粹》933),又有宗子“子■”(《懷》965),知刊當為畿內地。羌方侵■及井,此羌方恐指北部敵國。武丁卜辭有“代北羌■”(《合集》6628)。然則井地當亦在殷北,與西北方的井方地望有別。


    6 分見《合集》6118、9529。


    1 《合集》4416。


    2 尊,《錄遺》189。


    3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殷虛婦好墓》,文物出版社,1980年。


    4 李學勤:《論“婦好”墓的年代及有關問題》,《文物》1977年11期。


    5 《合集》6153。


    1 《合集》32761。


    2 楊希枚:《論先秦所謂姓及其相關問題》,《中國史研究》1984年3期。


    3 朱風瀚:《商周家族形態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19~29頁。


    4 《乙》7782。


    1 《史記·周本紀》索隱。


    2 分見《合集》14814、14815。


    3 分見《屯南》2409、《粹》1214、《丙》3、《合集》7861。


    1 分見《合集》22083、《屯南》768。


    2 《前》4·41·1。


    3 分見《合集》3096、29700。


    4 分見《合集》3006、 21068。


    5 分見《合集》11972、19212、22226、10936、20098、21805、6057。


    6 見前揭胡厚宣文。


    1 《屯南》4343。


    2 《白虎通·嫁娶》。


    3 《詩·小雅·我行其野》疏。


    4 《爾雅·釋親》。


    1 《史記·殷本紀》。


    1 見《三代》14·7·1,15·13·10。


    2 《合集》28145。


    3 見《蘇聯》71,《合集》17917。


    4 別詳拙作:《商周幹國考》,《東南文化》,1993年5期。


    5 《安明》2132。


    6 別詳拙作:《殷墟武官大墓的年代和性質》,《文博》1988年1期。


    7 分見《甲》436、《乙》3536、3306。


    8 《掇》1·410。


    1 《天》42。


    2 《三代》14·33·9。


    3 《槁城台西商代遺址》,178頁。


    4 《京人》269。


    5 《金》618。


    6 《錄遺》548。


    7 《韓詩外傳》卷五,第三十四章。


    1 《乙》5340。


    2 《京人》3076、3157。


    1 《左傳·僖公二十三年》。


    第四節 家族支配下的婚姻運作禮規


    一 婚娶禮儀


    商代族氏墓地的墓葬,從考古發現看,半數以上不見“死則同穴”1的夫妻合葬現象,推測當時相當一批族氏一般平民,生前並無專門配偶,更談不上會有什麽個體婚姻家庭。《周禮·地官·媒氏》說的“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社會習俗約定,一年中的某個特定季節,男女可以自由結合而不受製約,這種非固定性的男女臨時婚媾,可能主要在這部分人們中流行,既然稱“奔者不禁”,應在異族間進行。《詩·衛風·有狐》毛序雲:“殺禮而多婚,會男女之無夫家者,所以育人民也。”猜想非婚生育為商周所習見,人口的蕃殖是通過“會男女”實現,對這相當一批平民來說,也就無所謂婚娶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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