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見《文物》1979年7期,封底。
2 吳存誥:《中國婚俗》,山東人民出版社,1986年,221頁。
3 四川江安出土漢畫像石,有伏羲女蝸交尾圖,伏羲一手托日,一手執便麵(見《文物天地》1988年3期,封三·圖十一)。據《漢書·張敞傳》顏師古注雲:“便麵所以障麵,蓋扇之類,不欲見人,以此自障麵,則得其便,故曰便麵。”手執便麵,與高山族傳說中妹妹臉上畫滿黑色花紋,寓意相同。
4 《太平禦覽》卷七八引《皇王世紀》。
5 《路史·後紀二》注引《風俗通》。
1 《中國婚俗》,246~249頁。
1 參見宋兆麟、黎家芳、杜耀西:《中國原始社會史》,文物出版社,1983年,103 ~106、227~233頁。
1 林蔚文:《母係氏族向父係氏族過渡時期的產物——“不落夫家”等習俗剖析》,《史前研究》1984年2期。
2 《中國婚俗》,94~95頁。
3 《中國婚俗》,207頁。
第二節 夏代婚姻
一 鯀禹時多態多婆的婚製婚俗
夏代去原始社會未遠,承氏族時期遺風,婚姻猶存過渡階段多態多姿色彩,卻又呈現出階級社會的鮮明印記。
早在夏代國家產生前夕,氏族組織的固有機製,已經因氏族內部出現的等級差異和社會財富分配不公,日益鬆懈瓦解。在婚製方麵,也備受社會形態變化帶來的頻頻衝擊。
山西襄汾陶寺遺址,座落在文獻所稱“夏墟”地域範圍內,這裏先後發現龍山文化晚期墓葬700餘座,全是一色的土坑豎穴墓,沒有多人合葬墓,也未見屍骨被隨意拋置在灰坑或灰層中瘞埋現象,絕大部分墓,頭向東南,明顯具有氏族公共墓地的性質。根據墓葬的分布排列,又可細分出若幹不同大家族塋域。唯透過墓葬表象,卻可以發現,氏族內部共同勞動、平等分配的消費經濟原則已不復存在。盡管氏族成員同葬之一地,卻約有87%的狹小墓穴幾乎沒有什麽隨葬品,與此不同的是墓地內另又有約13%的大中型土坑豎穴墓,有的隨葬品竟達上百件之多,可見社會分配的不公,大量財富已被聚斂到這少數大家族貴族之手。這批人在生前不僅社會地位居高不下,而且享有多妻的特權。一些大型墓的兩側往往分布著同時期的中型墓,如m3002、m3016、m2001的左右兩側都各有兩座中型墓,死者是女性,佩戴精工鑲嵌的頭飾、臂飾,隨葬彩繪陶瓶等物。
m2001兩則的中型墓,死者分別是25歲和35~40歲的女性。從墓位上判斷,她們應是大墓墓主的妻、妾,一夫多妻而異穴並葬1。山西夏縣東下馮遺址m527墓,還發現一夫二女同穴合葬現象2。
據有關資料考察,古代女子的始婚年齡一般在15歲左右。如陝西臨潼薑寨仰韶遺址的第三墓區,發現一座ml58的母子一次性合葬墓,母親的年齡為20歲左右,孩童年齡6~7歲,可推算出母親的育齡才不過14歲上下。同墓區ml81母子合葬墓,為一位30歲女性和一個13~15歲的孩童,母親育齡也是15歲左右3。《禮記·內則》雲:“女子十有五年而笄”。《墨子·節用上》雲:“昔者聖王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處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韓非子·外儲說右下》雲:“丈夫二十而室,婦人十五而嫁。”以此來看陶寺m2001墓主與兩位異穴並葬妻妾的關係,似乎分別有過10年、20年左右的婚後生活。當初這位氏族貴族男子娶其後一位豆蔻年華的青年女子時,前一位妻子也才25~30歲,剛剛筫作壯年。兩位女子共從一夫,家庭地位平等,死後都有較豐厚的隨葬品,看不出有什麽喜新厭舊的婚姻離異事態發生過。盡管她們從屬於丈夫,但社會地位是明顯高於氏族內其他一般成員的。當時流行於貴族階層的一夫多妻現象,不純粹出於男性的發泄性慾之需,倒是表示了氏族權貴身分地位的約定俗成,或者是出於團結部落共同體內其他氏族,娶其族中權貴女子以維繫之。
但是在夏建國前後,母係製殘餘勢力仍與父權製頻頻糾纏,東下馮遺址既有母子合葬墓(m510),又有父子合葬墓(m528),即是明顯反映。兩者的爭鬥關係有時表現得十分尖銳。傳說夏禹的父親“鯀復生禹”(《山海經·海內經》),《天問》疑而問之:“伯鯀腹禹,夫何以變化?”1鯀是男子,何能生子,故有人疑鯀是禹母,不是男性。然《吳越春秋·越王無餘外傳》有雲:“鯀娶於有莘氏之女,名曰女嬉”;《世本》雲:“鯀娶有辛氏女,謂之女誌”;《帝王世紀》雲:“鯀妻脩己,見流星貫昂,夢接意感,又吞神珠苡而生禹。”鯀是有妻之夫,傳說中講得明明白白,若是女子生子,《天問》就不會發問了。事實上,《天問》所問,乃是文明人無法理解的歷史事象。“伯鯀腹禹”的腹,當如《詩·穀風·蓼莪》“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鄭箋:“腹,懷抱也”,孔疏:“置之於腹,故為懷抱。”“何以變化”的化,亦指乳養之事,《堯典》“鳥獸孳尾”,注雲:“乳 化曰孳,交接曰尾。”腹、化皆指嬰兒生下以後的事。言鯀是男子,怎麽裝成個懷抱乳子的產翁。
2 吳存誥:《中國婚俗》,山東人民出版社,1986年,221頁。
3 四川江安出土漢畫像石,有伏羲女蝸交尾圖,伏羲一手托日,一手執便麵(見《文物天地》1988年3期,封三·圖十一)。據《漢書·張敞傳》顏師古注雲:“便麵所以障麵,蓋扇之類,不欲見人,以此自障麵,則得其便,故曰便麵。”手執便麵,與高山族傳說中妹妹臉上畫滿黑色花紋,寓意相同。
4 《太平禦覽》卷七八引《皇王世紀》。
5 《路史·後紀二》注引《風俗通》。
1 《中國婚俗》,246~249頁。
1 參見宋兆麟、黎家芳、杜耀西:《中國原始社會史》,文物出版社,1983年,103 ~106、227~233頁。
1 林蔚文:《母係氏族向父係氏族過渡時期的產物——“不落夫家”等習俗剖析》,《史前研究》1984年2期。
2 《中國婚俗》,94~95頁。
3 《中國婚俗》,207頁。
第二節 夏代婚姻
一 鯀禹時多態多婆的婚製婚俗
夏代去原始社會未遠,承氏族時期遺風,婚姻猶存過渡階段多態多姿色彩,卻又呈現出階級社會的鮮明印記。
早在夏代國家產生前夕,氏族組織的固有機製,已經因氏族內部出現的等級差異和社會財富分配不公,日益鬆懈瓦解。在婚製方麵,也備受社會形態變化帶來的頻頻衝擊。
山西襄汾陶寺遺址,座落在文獻所稱“夏墟”地域範圍內,這裏先後發現龍山文化晚期墓葬700餘座,全是一色的土坑豎穴墓,沒有多人合葬墓,也未見屍骨被隨意拋置在灰坑或灰層中瘞埋現象,絕大部分墓,頭向東南,明顯具有氏族公共墓地的性質。根據墓葬的分布排列,又可細分出若幹不同大家族塋域。唯透過墓葬表象,卻可以發現,氏族內部共同勞動、平等分配的消費經濟原則已不復存在。盡管氏族成員同葬之一地,卻約有87%的狹小墓穴幾乎沒有什麽隨葬品,與此不同的是墓地內另又有約13%的大中型土坑豎穴墓,有的隨葬品竟達上百件之多,可見社會分配的不公,大量財富已被聚斂到這少數大家族貴族之手。這批人在生前不僅社會地位居高不下,而且享有多妻的特權。一些大型墓的兩側往往分布著同時期的中型墓,如m3002、m3016、m2001的左右兩側都各有兩座中型墓,死者是女性,佩戴精工鑲嵌的頭飾、臂飾,隨葬彩繪陶瓶等物。
m2001兩則的中型墓,死者分別是25歲和35~40歲的女性。從墓位上判斷,她們應是大墓墓主的妻、妾,一夫多妻而異穴並葬1。山西夏縣東下馮遺址m527墓,還發現一夫二女同穴合葬現象2。
據有關資料考察,古代女子的始婚年齡一般在15歲左右。如陝西臨潼薑寨仰韶遺址的第三墓區,發現一座ml58的母子一次性合葬墓,母親的年齡為20歲左右,孩童年齡6~7歲,可推算出母親的育齡才不過14歲上下。同墓區ml81母子合葬墓,為一位30歲女性和一個13~15歲的孩童,母親育齡也是15歲左右3。《禮記·內則》雲:“女子十有五年而笄”。《墨子·節用上》雲:“昔者聖王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處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韓非子·外儲說右下》雲:“丈夫二十而室,婦人十五而嫁。”以此來看陶寺m2001墓主與兩位異穴並葬妻妾的關係,似乎分別有過10年、20年左右的婚後生活。當初這位氏族貴族男子娶其後一位豆蔻年華的青年女子時,前一位妻子也才25~30歲,剛剛筫作壯年。兩位女子共從一夫,家庭地位平等,死後都有較豐厚的隨葬品,看不出有什麽喜新厭舊的婚姻離異事態發生過。盡管她們從屬於丈夫,但社會地位是明顯高於氏族內其他一般成員的。當時流行於貴族階層的一夫多妻現象,不純粹出於男性的發泄性慾之需,倒是表示了氏族權貴身分地位的約定俗成,或者是出於團結部落共同體內其他氏族,娶其族中權貴女子以維繫之。
但是在夏建國前後,母係製殘餘勢力仍與父權製頻頻糾纏,東下馮遺址既有母子合葬墓(m510),又有父子合葬墓(m528),即是明顯反映。兩者的爭鬥關係有時表現得十分尖銳。傳說夏禹的父親“鯀復生禹”(《山海經·海內經》),《天問》疑而問之:“伯鯀腹禹,夫何以變化?”1鯀是男子,何能生子,故有人疑鯀是禹母,不是男性。然《吳越春秋·越王無餘外傳》有雲:“鯀娶於有莘氏之女,名曰女嬉”;《世本》雲:“鯀娶有辛氏女,謂之女誌”;《帝王世紀》雲:“鯀妻脩己,見流星貫昂,夢接意感,又吞神珠苡而生禹。”鯀是有妻之夫,傳說中講得明明白白,若是女子生子,《天問》就不會發問了。事實上,《天問》所問,乃是文明人無法理解的歷史事象。“伯鯀腹禹”的腹,當如《詩·穀風·蓼莪》“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鄭箋:“腹,懷抱也”,孔疏:“置之於腹,故為懷抱。”“何以變化”的化,亦指乳養之事,《堯典》“鳥獸孳尾”,注雲:“乳 化曰孳,交接曰尾。”腹、化皆指嬰兒生下以後的事。言鯀是男子,怎麽裝成個懷抱乳子的產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