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河北省文物管理處:《磁縣下七垣遺址發掘報告》,《考古學報》1979年2期。


    1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殷墟發掘報告(1958~1961)》,附表四八、四九,文物出版社,1987年,333~358頁。


    2 嚴文明:《橫陣墓地試析》,《文物與考古論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


    3 《人口學辭典》,198頁。


    1 參見劉錚、鄔滄萍、查瑞傳編:《人口統計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1年,42頁。


    2 《人口學辭典》,172頁。


    3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槁城台西商代遺址》,文物出版社,1985年,110頁。


    1 [美]威廉·彼得遜:《人口學基礎》(中譯本),甘肅人民出版社,1984年,86頁。


    2 鄔滄萍:《中國人口性別比的研究》,《中國人口問題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8年。


    3 《人口學統計》,27頁。


    4 李成瑞:《中國人口普查和結果分析》,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7年,54頁。


    1 宋鎮豪:《從社會性意義探討仰韶時期居民的疾病和生死》,《考古與文物》1990年5期。


    2 劉錚:《人口理論教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5年,157頁。又參見《人口統計學》,28頁。


    第三章 婚姻


    婚姻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作為一種以人類自身生產為前提的男女兩性結合的社會形式,理所當然有其本身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男女兩性的差別和性本能,是婚姻關係藉以建立的生理基礎。從本質上說,婚姻人際關係所表現出的社會組織係統,屬於社會構成的特定形式範疇,故婚姻形式總是與相關的經濟方式和社會生活的內約外規相適應,在諸如生理本能等自然屬性作用於婚姻生活的同時,各種社會屬性因素對婚姻運作機製的支配和調節,意義絕難低估,而其時代特色也是極為鮮明的。


    第一節 婚姻形態的演進


    男女兩性結合,是實現人類自身生產的前提,人口的世代更替,總是在性結合形式中實現,性行為對種的蕃衍和體質優劣的直接影響,人類在長期社會交往實踐中,逐漸有所覺察和認識,因此在自然淘汰的選擇原則下,婚姻行為規範得以慢慢形成和日益完善,由此產生的各種婚姻製度,為人口再生產提供了社會的保證。


    人類初始,生產力低下,隻能賴原始群的集體力量,在極其艱難的自然條件下求得生存。“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無上下長幼之道”1,無所謂婚姻和家庭,隻有雜亂的性交關係,“長幼儕居”,“男女雜遊”2,兩性關係不受任何約束,既無年齡和行輩的婚配限製,也無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的界分,異性之間均可任意選擇作為發生性行為的對象。


    雜亂性交歷經了相當漫長的階段,隨著原始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化,人們在勞動過程中形成了一些按年齡、性別或體質強弱不同而分工的勞動組合,行輩男女間也會因生理條件的懸殊,產生微妙的性心理變化,原先祖先與子孫、雙親與子女間的兩性關係逐漸遭到排斥,慢慢形成了隻在同一群體的兄弟姊妹或從兄弟姊妹間兩性結合的社會行為規範。這種排除直係血親間的性關係,隻按世代劃分的血緣群婚,在中國的古代神話傳說中每每可見。


    如傳說三皇時代女蝸與伏羲的行輩婚,他們原是一對兄妹,《春秋世譜》雲:“華胥生男子為伏羲,女子為女蝸。”《獨異誌》卷下描述了這對兄妹為婚的經過:


    昔宇宙初開之時,隻有女蝸兄妹二人在崑崙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議以為夫妻,又自羞恥,兄即與妹上崑崙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為夫妻,而煙悉合;若不,使煙散。”


    於煙悉合,其妹即來就兄,乃結草為扇,以障其麵。這對兄妹交媾之前和之中的矯揉做作當然屬於文明人的構想,在那個時代行輩婚卻是天經地義的。據說“伏羲鱗身,女蝸蛇軀”3,在兩漢至魏晉南北朝的畫像石和帛畫裏,兩人通常被繪成人麵蛇身交尾的男女形象4。有意思的是,山東嘉祥縣武氏石室有這樣一幅畫像石,伏羲和女蝸蛇尾糾結,麵各相背;兩人之間,又有男女小人一對,蛇軀交合,麵部相向1。兩輩間的婚媾互不妨礙,恰是一幅血緣家族的行輩婚畫麵。


    又如《搜神記》卷十四記了兩則故事,一則是“昔高陽氏有同產而為夫婦”,是說兄妹雙胞胎後來結為夫婦。一則記高辛氏的少女“解去衣裳,為仆豎之結,著獨力之衣,隨盤瓠升山入穀,止於石室之中”,“蓋經三年,產六男六女;盤瓠死後,自相配偶,因為夫婦。”也是說的兄妹之間血緣通婚。


    台灣高山族有這樣一則傳說:很久以前,大陸上一對兄妹,為了追尋太陽,漂泊到台灣島上。島上毫無人跡,為了繁衍後代,天神暗示他們結為夫婦,可是哥哥不同意。妹妹隻好想了個法子,哄騙哥哥,說給哥哥找到一個對象,請他晚上去相會。晚上,妹妹在臉上畫滿黑色花紋,到相會地點等候哥哥。哥哥來後竟認不出自己的妹妹。於是兩人行交合之歡,繁衍了後代。從此,高山族少女婚前都要紋麵2。


    這則故事與伏羲女蝸兄妹為婚頗相類似3,表明在人類婚姻史上,行輩間的血緣婚確曾作為最早產生的一種婚姻製度,普遍流行過。文獻有謂伏羲“製嫁娶之禮”4,女媧“因置昏姻”5,正是視這種血緣家族的行輩婚為人類社會最先確立的婚姻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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