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生物學家新近的研究,從受精開始,男女性別比就存在著很大的不平衡,通常男性胚胎比女性多20%1。而中國人口出生的性別比歷來偏高,是為世界各民族人口出生性別比的最高限2。如1946年的人口性別構成材料,性別比在北京為142,上海為124,天津為142,南京為131,重慶為144,青島為1313。1953年全國人口普查,男女性別比為107.56。
1964年為106.83。
1982年為106.274。新近兩次全國人口普查,大致也在106以上。可見全國人口性別比急劇下降而漸趨平衡,隻是近幾十年來出現的事,大概人口出生性別比的高低與社會經濟發展和物質生活資料的改善有密切的內在聯繫,不純乎屬於生物學現象。史前人口性別比過高,既合乎中國由古以來性別比偏高的血統因素,還與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有直接關係。此外,史前孩童的存活率極低,上20例的性別比並未計入孩童死亡率,事實是當時的孩童死亡率高達30~40%,孩童的大量死亡,意味著使原已女性偏少的出生性別比又進一步拉大了距離。
再者,史前女性普遍早婚早育,婚育年齡的不合理,極易紊亂女性的成長發育過程,加上衛生條件和醫療保健水平的低下等種種因素,常導致女性過早夭亡。如薑寨一期遺址的人骨鑑定,死於青年期的女性占總數女性的47.6%,下王崗遺址成年女性中有32.9%死於青年期1。女性壽命偏低於男性一二個年齡級,以及孩童的高出生率和高死亡率,成為直接導致史前聚落共同體內男多女少比例失調的原因。
商代成年男女比例失調,同樣也有類似的社會學、生物學和生理學方麵的原因。一個明顯證據,就是殷墟王邑內成年居民的男女性別比,在不同年齡級,差別極為顯著。前表所示,15~25歲青年組,男女性別比為77,即100個青年人中,男青年占43.5%,女青年占56.5%。從生物學角度言,意味著可能胎兒出生時,男嬰稍多於女嬰,但因男嬰的存活率通常十分脆弱2,隨著年齡組的變化,至青年組逐漸變為女性人數略多一些,青年女性幾占全部女性數的44.8%。當時成年男女死亡率的差異方麵,女性死亡高峰在青年期,大多數女性過早死於偏低的婚育年齡,故至26~35歲壯年組,男女性別比急劇拉開到200,即100個壯年人中,男人占到66.7%,女人僅占33.3%。
36歲~44歲中年組,性比例大致同如壯年組,變化不大。但至45歲以上組,因女性平均壽命遠低於男性,遂使性別比劇變為600,即男人約占到85.7%,女人僅僅占14.3%。可見殷墟王邑內影響人口性別構成的主要因素,一是嬰幼孩童的性比例,二是各年齡級的男女死亡率差異,後者既有生理學的,又有社會習俗製度方麵的原因。甲骨文中記生男為嘉,生女為不嘉,這種重男輕女的社會痼俗,反映了商代一般婦女的社會地位,遠比男子低下,其在日常生活中所受折磨和摧殘尤甚,婦女壽命的普遍短促,無疑大大加劇了男女比例失調。
商代王邑在人口自然構成的總體量規定性方麵,與史前居民共同體可進行類比分析,呈現出若幹人文發展的承繼性,在目前尚缺乏夏代人口具體資料的情況下,這一中間缺環似可在兩者間衡量之。史前和商代共見的孩童高死亡比率、人口年齡構成以青、壯、中年男性和青年女性為主要成分、老年人不多、女性壽命偏低,以及男多女少的性別比例失調等等,大概也是夏代存在的人口現象。
總的說來,夏商時期人口的再生產乃屬於高出生率、高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長率的“兩高一低”類型。人口變化曲線呈台階式遞升特點,人口增長雖比較緩慢,但夏未商初和晚商的人口增長相對迅速些,是曲線的兩個波峰,這兩個時期的人口內涵再次說明,人類自身的增殖既是自然現象,而社會發展因素的製約作用,更是不容忽視的。
3 《文選·東京賦》注引《汲塚古文》。
4 《太平禦覽》卷八二引《管子》。
5 《太平禦覽》卷八二引《帝王世紀》。
1 《太平禦覽》卷八三引《帝王世紀》。
2 《戰國策·秦策》。
3 趙芝荃:《二裏頭遺址與偃師商城》,《考古與文物》1989年2期。又鄭光:《二裏頭遺址勘探發掘取得新進展》,《中國文物報》1992年10月18日。
1 下引資料見第一章第二節之三,不再另注。
2 《尚書·盤庚》。
1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殷墟發掘報告(1958~1961)》,附表四八、四 九,文物出版社,1987年,333~358頁。
2 《周禮·春官·墓大夫》,鄭注。
3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1969~1977年殷墟西區墓葬發掘 報告》,《考古學報》1979年1期。
1 參見劉錚主編:《人口學辭典》,人民出版社,1986年,165~172頁。
2 據繆雅娟、劉忠伏:《二裏頭遺址墓葬分析》一文統計,截至1984年,共發掘墓葬230座(見《文物研究》總3期,1988年)。此後的發掘數,據1986~1990年《中國考古學年鑑》,累計又有100座。
3 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1969~1977年殷墟西區墓葬發掘報告》,《考古學報》1979年1期,44頁表二“人骨性別年齡鑑定表”。又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考古研究所編著:《安陽殷墟頭骨研究》之“殷墟中小墓頭骨測量表(二)”,文物出版社,1985年,356~375頁。
1964年為106.83。
1982年為106.274。新近兩次全國人口普查,大致也在106以上。可見全國人口性別比急劇下降而漸趨平衡,隻是近幾十年來出現的事,大概人口出生性別比的高低與社會經濟發展和物質生活資料的改善有密切的內在聯繫,不純乎屬於生物學現象。史前人口性別比過高,既合乎中國由古以來性別比偏高的血統因素,還與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有直接關係。此外,史前孩童的存活率極低,上20例的性別比並未計入孩童死亡率,事實是當時的孩童死亡率高達30~40%,孩童的大量死亡,意味著使原已女性偏少的出生性別比又進一步拉大了距離。
再者,史前女性普遍早婚早育,婚育年齡的不合理,極易紊亂女性的成長發育過程,加上衛生條件和醫療保健水平的低下等種種因素,常導致女性過早夭亡。如薑寨一期遺址的人骨鑑定,死於青年期的女性占總數女性的47.6%,下王崗遺址成年女性中有32.9%死於青年期1。女性壽命偏低於男性一二個年齡級,以及孩童的高出生率和高死亡率,成為直接導致史前聚落共同體內男多女少比例失調的原因。
商代成年男女比例失調,同樣也有類似的社會學、生物學和生理學方麵的原因。一個明顯證據,就是殷墟王邑內成年居民的男女性別比,在不同年齡級,差別極為顯著。前表所示,15~25歲青年組,男女性別比為77,即100個青年人中,男青年占43.5%,女青年占56.5%。從生物學角度言,意味著可能胎兒出生時,男嬰稍多於女嬰,但因男嬰的存活率通常十分脆弱2,隨著年齡組的變化,至青年組逐漸變為女性人數略多一些,青年女性幾占全部女性數的44.8%。當時成年男女死亡率的差異方麵,女性死亡高峰在青年期,大多數女性過早死於偏低的婚育年齡,故至26~35歲壯年組,男女性別比急劇拉開到200,即100個壯年人中,男人占到66.7%,女人僅占33.3%。
36歲~44歲中年組,性比例大致同如壯年組,變化不大。但至45歲以上組,因女性平均壽命遠低於男性,遂使性別比劇變為600,即男人約占到85.7%,女人僅僅占14.3%。可見殷墟王邑內影響人口性別構成的主要因素,一是嬰幼孩童的性比例,二是各年齡級的男女死亡率差異,後者既有生理學的,又有社會習俗製度方麵的原因。甲骨文中記生男為嘉,生女為不嘉,這種重男輕女的社會痼俗,反映了商代一般婦女的社會地位,遠比男子低下,其在日常生活中所受折磨和摧殘尤甚,婦女壽命的普遍短促,無疑大大加劇了男女比例失調。
商代王邑在人口自然構成的總體量規定性方麵,與史前居民共同體可進行類比分析,呈現出若幹人文發展的承繼性,在目前尚缺乏夏代人口具體資料的情況下,這一中間缺環似可在兩者間衡量之。史前和商代共見的孩童高死亡比率、人口年齡構成以青、壯、中年男性和青年女性為主要成分、老年人不多、女性壽命偏低,以及男多女少的性別比例失調等等,大概也是夏代存在的人口現象。
總的說來,夏商時期人口的再生產乃屬於高出生率、高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長率的“兩高一低”類型。人口變化曲線呈台階式遞升特點,人口增長雖比較緩慢,但夏未商初和晚商的人口增長相對迅速些,是曲線的兩個波峰,這兩個時期的人口內涵再次說明,人類自身的增殖既是自然現象,而社會發展因素的製約作用,更是不容忽視的。
3 《文選·東京賦》注引《汲塚古文》。
4 《太平禦覽》卷八二引《管子》。
5 《太平禦覽》卷八二引《帝王世紀》。
1 《太平禦覽》卷八三引《帝王世紀》。
2 《戰國策·秦策》。
3 趙芝荃:《二裏頭遺址與偃師商城》,《考古與文物》1989年2期。又鄭光:《二裏頭遺址勘探發掘取得新進展》,《中國文物報》1992年10月18日。
1 下引資料見第一章第二節之三,不再另注。
2 《尚書·盤庚》。
1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殷墟發掘報告(1958~1961)》,附表四八、四 九,文物出版社,1987年,333~358頁。
2 《周禮·春官·墓大夫》,鄭注。
3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1969~1977年殷墟西區墓葬發掘 報告》,《考古學報》1979年1期。
1 參見劉錚主編:《人口學辭典》,人民出版社,1986年,165~172頁。
2 據繆雅娟、劉忠伏:《二裏頭遺址墓葬分析》一文統計,截至1984年,共發掘墓葬230座(見《文物研究》總3期,1988年)。此後的發掘數,據1986~1990年《中國考古學年鑑》,累計又有100座。
3 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1969~1977年殷墟西區墓葬發掘報告》,《考古學報》1979年1期,44頁表二“人骨性別年齡鑑定表”。又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考古研究所編著:《安陽殷墟頭骨研究》之“殷墟中小墓頭骨測量表(二)”,文物出版社,1985年,356~37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