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建築儀式有個由簡趨繁的演變過程,大體說來,主要有正位、奠基、立房柱、安宅、落成等幾種,見於營造房屋的前前後後,在近代西南民俗中有若幹類似點。但史前建築儀式盡管包羅內容甚多,卻並未形成儀式的前後係列化,通常是取其中一二項行之而已,尤其是正位、奠基最為流行。儀式不同,所祭神格當有區分,雖無不以殘酷害及人獸的行為方式為突出特徵,主人的目的無非是想再造一個良好的居住條件和祈求日後生活的平安。
二 夏商建築儀式
夏商時代的建築儀式,上承史前而另具特色,因階級的嚴重對立和王權政治的強化,用人畜現象遠較史前酷烈,儀式開始貫穿於營建房屋或城郭的前後過程中,繁複而係統,並呈建築儀禮等級化的趨勢。
夏王朝建立前夕,建築儀式捨生活生產用具而大量用人牲亦已出現。河南登封王城崗古城遺址,城內中部和西南部的貴族所居建築物的夯土台基下,發現不少圓形奠基坑,坑中瘞埋人骨架,少者兩具,多者達7具。如一號奠基坑,殘存20層夯土,從坑底上數第3層置1孩童,第4層埋1成年男性,第5層埋1成年男性和1青年女性,第6層埋1青年女性和兩個孩童,共7人,大多頭東腳西,個別的頭南腳北1。似奠基人牲的埋置,準之於一定的方向為序,且已不限於孩童,更多的是用成年男女。
但中原地區或邊遠地區的一般居室,建築儀式仍在相當長時期內保持了用孩童奠基的俗尚,唯個體數往往超過史前。如遼寧朝陽熱電廠夏家店下層文化遺址,發現11座麵積均在10餘平方米上下的半地穴式或地麵式房址,其中一座的房基下,有用於奠基的幼童屍骨一堆,頭蓋骨、下齶骨不在一處1。偃師二裏頭夏代晚期都邑遺址,1987年曾發掘清理房基8座,均為小型地麵式或半地穴式建築,多呈方形或長方形,有的室內地坪下有成排的墓葬,牆根下有幼兒墓2。據其與房屋建築的有機聯繫看,很可能是有關營建儀式中用的人牲群。
二裏頭夏都遺址發現的貴族統治集團的大型宮室建築群體,組合有序,左右對稱,主體建築居北部中央,南北中軸線與當地太陽緯度方向一致,是經過全麵規度經營的,在建築過程中曾大量用成人來奠基,兼用少量獸類,鮮用孩重,與一般居室的建築儀式有所不同,顯示了禮俗的等級製。如一號宮室的台基上有許多灰坑和墓坑,有的裏麵有人骨架和獸類,填土純淨,經過夯打。其中一坑,死者兩手貼緊骻骨,左右上肢骨脫位,顯然是被捆綁強行作祭牲的3。夏代宮室建築儀式,以正位、奠基為核心,還貫徹了南麵為尊和王權馭下的政治思想。
商代建築儀式用人獸作祭品相當普遍,王邑、方國邑、諸侯臣屬邑、一般邑聚均有所發現,除上層貴族統治集團的宮室外,就連一般中上層平民的居室,甚至一些官方手工業坊址,營建過程中往往用人獸致祭,成為有商一代的流行惡俗。《尚書·盤庚》記“盤庚既遷,奠厥攸居,乃正厥位”,建設殷都新王邑的頭一件大事就是奠居正位。奠是用人獸奠基,正位是測定建築物方位,以太陽定座向。《詩·鄘風·定》雲:“定之方中,作於楚宮,揆之以日,作於楚室。”舊注謂“揆之以日”,是“樹八尺之臬,而度日出入之景,以定東西,又參日中之景,以正南北”4。測度日影的方法由來已久,殷人已能運用自如,甲骨文中有一字作■1,象手持立臬於土上,日影投之地上,本義是揆日度影以定方位2。周人滅殷後,還曾一度利用過殷人的這門傳統技術,《尚書·召誥》記周人營城洛邑,“乃以庶殷攻位於洛邑”,講的即是讓殷遺民揆日度影正厥位,依位攻築。成王時《新邑鼎》銘記“王來奠新邑”,係同時事。城邑或宮室的正位、奠基等建築儀式,已被古代統治者利用其內在的信仰觀念,用作強化自己權威的借力。
建築儀式用犬牲,始見於東方,山東壽光邊線王龍山時期古城城牆填土中即發現用犬牲奠基,至商代與用人牲同為盛行。甲骨文雲:
庚戌卜,寧於四方,其五犬。(《南明》487)
己亥卜,貞方帝一豕四犬二羊。(《甲》3432)
犬牲大抵用於祭四方自然神抵的場合。寧四方用五犬,似四方而外,又包括中的位置,合為五方,每方各用一犬。“方帝”用四犬,似東南西北各用一犬,有序四方以正方位的意義。辭中的“方”當寓意於正位。它辭雲:
方■,惟牛。(《安明》1786)
許進雄先生謂■“象手持才,才疑為座標之形”3。總之,商代建築儀式的正位,必藉標竿測度日影為之準則,主要祭牲是犬,又兼用牛羊豕等。考古發現還可補充許多這方麵的事象。
河南偃師商代前期王邑,城內五號宮室基址至少埋置了11條犬牲,可分三種場合(圖12):一種是台基中部發現的1個犬坑(gii),可能是奠基儀式的遺存。第二種是正殿南側柱基槽附近呈東西一線排開的3個犬坑(g8~10),可能是正位儀式的遺存。第三種是順沿正殿基址南部邊緣布列的7個犬坑(g1~7),坑與坑間有踏階殘存,每坑1犬,有的蜷屈,有的側臥,頭皆南向,意示守衛,可能是安宅儀式的遺存1。是知商初宮室建築過程中用犬牲,不限於用於正位儀式場合,舉行奠基或安宅儀式時亦用之。
二 夏商建築儀式
夏商時代的建築儀式,上承史前而另具特色,因階級的嚴重對立和王權政治的強化,用人畜現象遠較史前酷烈,儀式開始貫穿於營建房屋或城郭的前後過程中,繁複而係統,並呈建築儀禮等級化的趨勢。
夏王朝建立前夕,建築儀式捨生活生產用具而大量用人牲亦已出現。河南登封王城崗古城遺址,城內中部和西南部的貴族所居建築物的夯土台基下,發現不少圓形奠基坑,坑中瘞埋人骨架,少者兩具,多者達7具。如一號奠基坑,殘存20層夯土,從坑底上數第3層置1孩童,第4層埋1成年男性,第5層埋1成年男性和1青年女性,第6層埋1青年女性和兩個孩童,共7人,大多頭東腳西,個別的頭南腳北1。似奠基人牲的埋置,準之於一定的方向為序,且已不限於孩童,更多的是用成年男女。
但中原地區或邊遠地區的一般居室,建築儀式仍在相當長時期內保持了用孩童奠基的俗尚,唯個體數往往超過史前。如遼寧朝陽熱電廠夏家店下層文化遺址,發現11座麵積均在10餘平方米上下的半地穴式或地麵式房址,其中一座的房基下,有用於奠基的幼童屍骨一堆,頭蓋骨、下齶骨不在一處1。偃師二裏頭夏代晚期都邑遺址,1987年曾發掘清理房基8座,均為小型地麵式或半地穴式建築,多呈方形或長方形,有的室內地坪下有成排的墓葬,牆根下有幼兒墓2。據其與房屋建築的有機聯繫看,很可能是有關營建儀式中用的人牲群。
二裏頭夏都遺址發現的貴族統治集團的大型宮室建築群體,組合有序,左右對稱,主體建築居北部中央,南北中軸線與當地太陽緯度方向一致,是經過全麵規度經營的,在建築過程中曾大量用成人來奠基,兼用少量獸類,鮮用孩重,與一般居室的建築儀式有所不同,顯示了禮俗的等級製。如一號宮室的台基上有許多灰坑和墓坑,有的裏麵有人骨架和獸類,填土純淨,經過夯打。其中一坑,死者兩手貼緊骻骨,左右上肢骨脫位,顯然是被捆綁強行作祭牲的3。夏代宮室建築儀式,以正位、奠基為核心,還貫徹了南麵為尊和王權馭下的政治思想。
商代建築儀式用人獸作祭品相當普遍,王邑、方國邑、諸侯臣屬邑、一般邑聚均有所發現,除上層貴族統治集團的宮室外,就連一般中上層平民的居室,甚至一些官方手工業坊址,營建過程中往往用人獸致祭,成為有商一代的流行惡俗。《尚書·盤庚》記“盤庚既遷,奠厥攸居,乃正厥位”,建設殷都新王邑的頭一件大事就是奠居正位。奠是用人獸奠基,正位是測定建築物方位,以太陽定座向。《詩·鄘風·定》雲:“定之方中,作於楚宮,揆之以日,作於楚室。”舊注謂“揆之以日”,是“樹八尺之臬,而度日出入之景,以定東西,又參日中之景,以正南北”4。測度日影的方法由來已久,殷人已能運用自如,甲骨文中有一字作■1,象手持立臬於土上,日影投之地上,本義是揆日度影以定方位2。周人滅殷後,還曾一度利用過殷人的這門傳統技術,《尚書·召誥》記周人營城洛邑,“乃以庶殷攻位於洛邑”,講的即是讓殷遺民揆日度影正厥位,依位攻築。成王時《新邑鼎》銘記“王來奠新邑”,係同時事。城邑或宮室的正位、奠基等建築儀式,已被古代統治者利用其內在的信仰觀念,用作強化自己權威的借力。
建築儀式用犬牲,始見於東方,山東壽光邊線王龍山時期古城城牆填土中即發現用犬牲奠基,至商代與用人牲同為盛行。甲骨文雲:
庚戌卜,寧於四方,其五犬。(《南明》487)
己亥卜,貞方帝一豕四犬二羊。(《甲》3432)
犬牲大抵用於祭四方自然神抵的場合。寧四方用五犬,似四方而外,又包括中的位置,合為五方,每方各用一犬。“方帝”用四犬,似東南西北各用一犬,有序四方以正方位的意義。辭中的“方”當寓意於正位。它辭雲:
方■,惟牛。(《安明》1786)
許進雄先生謂■“象手持才,才疑為座標之形”3。總之,商代建築儀式的正位,必藉標竿測度日影為之準則,主要祭牲是犬,又兼用牛羊豕等。考古發現還可補充許多這方麵的事象。
河南偃師商代前期王邑,城內五號宮室基址至少埋置了11條犬牲,可分三種場合(圖12):一種是台基中部發現的1個犬坑(gii),可能是奠基儀式的遺存。第二種是正殿南側柱基槽附近呈東西一線排開的3個犬坑(g8~10),可能是正位儀式的遺存。第三種是順沿正殿基址南部邊緣布列的7個犬坑(g1~7),坑與坑間有踏階殘存,每坑1犬,有的蜷屈,有的側臥,頭皆南向,意示守衛,可能是安宅儀式的遺存1。是知商初宮室建築過程中用犬牲,不限於用於正位儀式場合,舉行奠基或安宅儀式時亦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