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陽後崗和湯陰白營兩處龍山時期聚落遺址,許多房址的居住麵下、牆基下、泥牆中或柱洞下,都發現了用幼童、獸類、大蚌殼及其他物品進行有關營築儀式的遺蹟。後岡發現39座房址,有15座有這類遺蹟,占38.5%,共埋置幼童26人,少者1人,多者4人,也有一些房址純用河蚌奠基,但較多的是幾種祭品兼舉。比較典型的,如第25號房址,中部房基下有五層迭壓的河蚌,東牆基內瘞埋幼童1個;第28號房址,居住麵填土中埋入1把蚌鐮,東牆內側斜立1件穿孔蚌,東牆外房基填土中瘞埋幼童1個;第8號房址,3個大河蚌環散水麵埋置,西牆外有一個祭坑,畜、蚌並用,北牆外有4塊大紅燒土塊與1塊石塊,整齊埋放一起。凡建房儀式中用的人牲,在房外或散水麵下者,一般頭向均朝房屋,在牆基或泥牆中者,骨架與牆平行1。白營發現龍山晚期房址46座,內10座曾進行過各類建房儀式,占21.7%,共埋置幼童12人,少者1人,多者2人。但所用祭品與後岡略有不同,一是用人牲則不再用其他物品,反之亦然,隻有極個別例外。如第26號房址西側和西南側瘞埋幼童2個。41號房址有羊坑1個。例外的如36號房址,房基填土中埋幼童1個,室內柱洞下埋有蚌殼。第18號房址,居住麵填土中埋蚌矛頭1個,石箭頭1個,還有陶鬲、鼎、罐、盆等。數種祭品兼用,僅此兩例而已。二是用蚌量很多,有的房址門道、牆基、居住麵填土中,所埋蚌殼通由5~6個摞成,個別的有達20至40個2。
這兩處聚落遺址中進行過建房儀式的房址,都呈圓形,麵積均隻有10平方米上下,並無特殊之處,與丁公城址僅較大房子用人奠基不同,可見已屬於地區性成俗。另外,兩處聚落內進行過建房儀式的房址,門道均朝南開,所埋幼童,後崗遺址以見諸房屋東牆處為多,白營遺址則大多置於房基牆外西側,個別的在東側和南側,或居住麵下,序方位比較明顯。河南永城王油坊龍山文化聚落遺址也有類似現象,在一座房址的東西向牆體內埋入兒童3具,頭朝東,方向與牆體一致;另一座方形房址,門朝南開,居住麵東北部填土中瘞埋3具成年男性骨架,額部皆被砍去,頭北腳南而列,南牆近西南角外側還埋置兒童1個,頭對東方1。這表明,史前建築儀式中,核心內容是正其位、奠其居、安其宅,一方麵是受信仰觀念的支配,另一方麵在於順應合乎實際生活的自然規則條件。住房的主要功能是蔭閉性,將人的本身生活與自然界相對隔離開來,室內的採光取暖避風雨功效如何,與住房的座向直接相關,故房屋的正位十分重要。當時的正位一般均採取太陽定向。河南杞縣鹿台崗遺址發現一組龍山時期建築,外室呈方形,其內為一直徑5米的圓室,圓室有兩條垂直相交、與太陽經緯方向一致的十字形純硬黃土帶。附近還有一組祭壇,中間是一個直徑1米半的大圓土墩,10個直徑半米的小圓土墩均勻環繞周圍2。似與原始“十日”崇拜和揆度日影以定建築座向的祭祀有關。古代有“作大事必順天時,為朝夕必放於日月”3之說。東西方向確定,垂直平分其夾角,太陽緯度的南北方向亦得。鹿台崗遺址考古發現正揭示了這方麵的意義,也表明了先民長期生活實踐所及的認識高度。一係列現象,足以看出,龍山時期建築儀式中的正位和奠基,其實是寓太陽定向祭測並舉的實質性內容於其中的。
不過,若細察龍山建築儀式中的考古遺蹟,除正位、奠基外,立房柱亦有儀式,白營遺址房基柱子洞下埋放蚌殼,即是其例。另外還有安宅儀式。在多神信仰的原始時代,人們心目中的諸神權能不盡相同。如“山川之神,則水旱癘疫之災於是乎■之;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之不時於是乎■之。”1住房的正位在於順應自然規則,以創造較好的居住條件,奠基中的序方位也有同樣意義,故所祭神格很可能是天神,尤其是日神。但像居住麵填土中埋置蚌鐮、蚌矛頭、石箭頭或人畜陶器等,無非是生產工具、武器、生活用品或血牲之類,則似為祭地神以驅宿安宅,類於《爾雅·釋天》所雲:“祭地曰瘞埋”。又如白營遺址第11號房址,在門西側牆上發現一件刃朝外放的石鑿,顯然與正位、奠基均無直接關係,倒是起有驅鬼除邪以求安宅的“鎮物”性質。除此之外,建房還有落成儀式,後崗房址的室外發現有放著畜、蚌的祭坑,或有意埋祭的土塊石塊堆,當屬此類遺蹟。再如河南濟源苗店遺址發現一座龍山時期房址,南距門道0.72米處有一長方形祭坑,坑內中部有一豬頭骨,南向,正對門道,周圍有零星肢骨、陶罐、圈足盤、甕等殘片2,看來也屬於建房落成儀式的遺蹟。
近代西南地區民間的建房之俗,石璋如先生曾作過描述3,對認識史前建築儀式甚有啟示,轉錄於下:
現在昆明的鄉間,對於建築房子,從起首到完成,舉行著擱盤定向、破土、發馬、豎柱上樑、安龍奠土等一套隆重的典禮。擱盤定向是建築房子的初步;破土是開始動工;發馬是請魯班師父;豎柱上樑時較為隆重,親戚朋友皆送禮物;而最重要的是最後的安龍奠土一幕。安龍是把房頂上所留的一片瓦補起來,而奠土則甚重要,請和尚或道士念經三日,殺一隻白鴨與一頭黑羊,把鴨頭與羊角釘在大門的頭上,把四隻羊蹄釘在牆的四角,然後大宴賓客。
這兩處聚落遺址中進行過建房儀式的房址,都呈圓形,麵積均隻有10平方米上下,並無特殊之處,與丁公城址僅較大房子用人奠基不同,可見已屬於地區性成俗。另外,兩處聚落內進行過建房儀式的房址,門道均朝南開,所埋幼童,後崗遺址以見諸房屋東牆處為多,白營遺址則大多置於房基牆外西側,個別的在東側和南側,或居住麵下,序方位比較明顯。河南永城王油坊龍山文化聚落遺址也有類似現象,在一座房址的東西向牆體內埋入兒童3具,頭朝東,方向與牆體一致;另一座方形房址,門朝南開,居住麵東北部填土中瘞埋3具成年男性骨架,額部皆被砍去,頭北腳南而列,南牆近西南角外側還埋置兒童1個,頭對東方1。這表明,史前建築儀式中,核心內容是正其位、奠其居、安其宅,一方麵是受信仰觀念的支配,另一方麵在於順應合乎實際生活的自然規則條件。住房的主要功能是蔭閉性,將人的本身生活與自然界相對隔離開來,室內的採光取暖避風雨功效如何,與住房的座向直接相關,故房屋的正位十分重要。當時的正位一般均採取太陽定向。河南杞縣鹿台崗遺址發現一組龍山時期建築,外室呈方形,其內為一直徑5米的圓室,圓室有兩條垂直相交、與太陽經緯方向一致的十字形純硬黃土帶。附近還有一組祭壇,中間是一個直徑1米半的大圓土墩,10個直徑半米的小圓土墩均勻環繞周圍2。似與原始“十日”崇拜和揆度日影以定建築座向的祭祀有關。古代有“作大事必順天時,為朝夕必放於日月”3之說。東西方向確定,垂直平分其夾角,太陽緯度的南北方向亦得。鹿台崗遺址考古發現正揭示了這方麵的意義,也表明了先民長期生活實踐所及的認識高度。一係列現象,足以看出,龍山時期建築儀式中的正位和奠基,其實是寓太陽定向祭測並舉的實質性內容於其中的。
不過,若細察龍山建築儀式中的考古遺蹟,除正位、奠基外,立房柱亦有儀式,白營遺址房基柱子洞下埋放蚌殼,即是其例。另外還有安宅儀式。在多神信仰的原始時代,人們心目中的諸神權能不盡相同。如“山川之神,則水旱癘疫之災於是乎■之;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之不時於是乎■之。”1住房的正位在於順應自然規則,以創造較好的居住條件,奠基中的序方位也有同樣意義,故所祭神格很可能是天神,尤其是日神。但像居住麵填土中埋置蚌鐮、蚌矛頭、石箭頭或人畜陶器等,無非是生產工具、武器、生活用品或血牲之類,則似為祭地神以驅宿安宅,類於《爾雅·釋天》所雲:“祭地曰瘞埋”。又如白營遺址第11號房址,在門西側牆上發現一件刃朝外放的石鑿,顯然與正位、奠基均無直接關係,倒是起有驅鬼除邪以求安宅的“鎮物”性質。除此之外,建房還有落成儀式,後崗房址的室外發現有放著畜、蚌的祭坑,或有意埋祭的土塊石塊堆,當屬此類遺蹟。再如河南濟源苗店遺址發現一座龍山時期房址,南距門道0.72米處有一長方形祭坑,坑內中部有一豬頭骨,南向,正對門道,周圍有零星肢骨、陶罐、圈足盤、甕等殘片2,看來也屬於建房落成儀式的遺蹟。
近代西南地區民間的建房之俗,石璋如先生曾作過描述3,對認識史前建築儀式甚有啟示,轉錄於下:
現在昆明的鄉間,對於建築房子,從起首到完成,舉行著擱盤定向、破土、發馬、豎柱上樑、安龍奠土等一套隆重的典禮。擱盤定向是建築房子的初步;破土是開始動工;發馬是請魯班師父;豎柱上樑時較為隆重,親戚朋友皆送禮物;而最重要的是最後的安龍奠土一幕。安龍是把房頂上所留的一片瓦補起來,而奠土則甚重要,請和尚或道士念經三日,殺一隻白鴨與一頭黑羊,把鴨頭與羊角釘在大門的頭上,把四隻羊蹄釘在牆的四角,然後大宴賓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