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國邑


    甲骨文記商代方國約50多個,方伯名40個,有的一度服屬商王朝,有的則世為敵國,然均與商王朝發生著各種性狀關係。考古發現的商代方國邑,基本分布在商王朝四土及外層周邊地區,有的有城郭之築,有的沒有,但無不以宮室區和等次化居宅以及有關生活設施配置,構成邑內主要框架內涵,唯建築的規模格局不及商代王邑。


    山西垣曲發現一座商代前期城址1,平麵呈平行四邊形,東南西北四垣分別長390、350、395、335米,總麵積約為12.5萬平方米。西垣偏北有缺口一個。西垣和南垣外6~9米發現有平行的“外郭牆”,西垣外15~20米處又有一道長440米,寬6~10米,深7.5米的城壕。南垣內側掘有一道平行的排水溝,已知長度74米。宮室區位於城內中部偏東,由6座夯土台基建築組成,最大的一座呈長方形,長約50多米,寬20米,麵積有1000多平方米;其西南的一座呈曲尺形,已揭出的南麵部分,東西長22,南北寬5~6米,西端向北折。城內東南隅和西南隅均發現較密集的灰坑、一般居址和墓地。西南隅又為製陶坊址所在,除發現陶窯外,又發現一座半地穴式圓角方形房址,長寬4×4米,地麵用膠泥抹平,屋內有圓形灶坑,有中心柱及四周有柱洞,似為一座四麵坡錐尖頂住宅。此城區劃頗有規度,形製雖小,仍大體維持了等級分片居住製格局,方國權貴居於城中顯要位置,平民家室分居周圍一帶,其局部二道城垣之設別具特色。


    山西夏縣東下馮商代城址,北部不明,目前僅知南垣總長440米,西垣南段殘存140米,東垣南段殘存52米,外側有城壕。據城區西南隅發現40~50座圓形建築基址看2,該城的區劃規度布局與桓曲商代前期城址有類似之處。山西潞城縣近又發現一座商周時期古城,周長3000餘米,有兩道城垣,亦與桓曲古城有相似點。據其“外郭城”有5個烽火台看3,軍事防禦性能甚突出,聯繫商代後期甲骨文中大量與西北方麵方國交戰的材料,該城可能為某一方國邑所在。


    與桓曲古城二道城製相接近的,還有內蒙敖漢旗城子山古城,時代為夏家店下層文化時期,約當夏商之際1。該城建於當地最高山上,形製近方形,東西長85,南北寬80米,東、西兩垣南端各有一門,南垣內側有形似“馬麵”的石砌建築。東、南垣外亦有同於桓曲古城的“外郭牆”。不過區劃布局自具特色,方城中央部位聚集著12座直徑7~9米的石砌圓形房址;而在“郭城”之間則分布著30座石砌“方院”,麵積160~450平方米不等,每座“方院”內又均有1~2座石砌圓形房址,直徑5~9米。“方院”一般為三五座連在一起,各有門串通。“方院”周圍是些小型圓形房址,直徑均為5米,共37座。在附近幾個山頭、山坡上,還分布著八九處同一時期的小型遺址,形成眾星拱月格局。該城的居宅分布呈金字塔式等次遞降形態,又保持了明顯的有機聯繫,說明邑內基本社會組織單元是家族組織,若幹家族組織以其血緣關係的固有紐帶,組成族氏生活共同體,共同體內貴族家族集團居於邑內中心位置,握有高度的統治權威,一般家族及其家室成員,按其等次高低或實力大小,居於邑內相應位置。


    值得注意者,這類夏家店下層文化時期的石築山城,在內蒙發現頗多,僅分布於赤峰英金河、陰河流域者就達43座,一般建於靠近河道的險峻山崗陽坡上,城牆隨山勢建造,城區平麵不規整,有方形、圓形、橢圓形、三角形等,有的築有二道城,有的在臨徒壁深壑一麵不再另築城牆。麵積小者數千平方米,大者達10萬平方米,城內石築房屋基址也達600座以上,但多數城址的麵積為1~2萬平方米。這些城址通以成組出現,同組城址相距甚近,必有一、二座較大者,但組與組間則保持了相當遠的距離間隔1。可以想見,成組的城址已形成方國林立的表象,大城當為方國邑所在,附近小城是為下屬所轄小邑。據邑的規模大小和邑內居宅優劣差異,顯然乃基於“立君利群”的政治安排,其以血緣或血親關係為紐帶的族氏組織,大致保持了等級分群分片居住的形態。


    陝西境內的方國邑,城牆有土石結構者,既不同於北方的石城,也不同於中原地區的夯土城,如清澗李家崖發現的晚商城址,依地勢起伏而築其城,平麵呈不規整長方形,南北臨河,利用其百米崖壁為天然屏障,僅在東西兩麵築城牆,城牆用一層石塊,一層夯土,層層起築,某些段麵則一邊用石塊築坡麵,一邊為層層夯土築成。該城或以為是鬼方所在邑。東西長495米,南北寬122~213米,占地麵積約6.7萬平方米。邑內東、西兩側為墓地。主體建築位於城中部,是一組外有圍牆的庭院建築,院內房子布局呈品字形,規模宏偉,麵積達1000平方米,當屬權貴宮室建築。城內又分布著中小型夯上圍牆房子和半地穴式住宅2。方國內部的階級分化和等級區別可見一斑。


    湖北黃肢盤龍城3,商代前期某方國邑,總體區劃形態有異於上述諸城。(圖8)僅依盤龍湖叉起伏多變的地形構築起宮城,形製近方形,南北長約290、東西寬約260米,占地麵積約7.5萬平方米,四垣中部各有一門,外環壕溝。宮城內東北部是人工堆築高地,上建3座平行排列、麵朝正南的土台式宮室建築。中間一座台高0.2米,麵積39.8×12.3約490平方米,麵闊四間,為一四阿重簷帶迴廊式建築。(圖9)南麵13米處是一座不分室土台式建築,麵積27.5×4.5約為124平方米。兩側還有配殿。構成前堂後寢格局。宮前西側地勢低窪,原先可能是池沼景觀。該宮城主要力保衛方國上層權貴宮室群體而築,一般民室在此禁地內並無一席之地。但宮城周圍104萬平方米範圍內,結合人地依存關係,作有全麵規度。城東麵湖島被闢為上層貴族墓地,城南崗地為主要官方手工業作坊區,城西城北地帶,分布著許多居民聚居點。各聚居點以其居宅、作坊、農田、墓地,構成相對獨立的社會經濟生活實體,同時又緊緊隸屬於方國上層貴族統治集團,其大小實力和等級地位也有一定的差異,如宮城外東北的一處,居宅最為密集,墓葬中小型兼具,作坊內涵也甚豐,成為該方國邑中強有力的一支居民生活共同體。另外,各聚居點的居宅,既有小型土台式地麵建築,又有麵積僅幾平方米的圓形或方形穴居,顯然居民生活共同體內階級分化嚴重,也是維持了分級居住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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