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興)十二年,亮悉大眾由斜穀出,以流馬運,據武功五丈原,與司馬宣王對於渭南。亮每患糧不繼,使己誌不申,是以分兵屯田,為久駐之基。


    史既言亮將所能調動的軍隊全部調出斜穀,並分兵屯田,則屯田地點,當不限於一處。《三國誌》卷26《郭淮傳》言:“諸葛亮出斜穀,並田於蘭坑。”蘭坑當在離五丈原不遠處。亮當懸軍深入敵境,與強大的敵人作殊死戰鬥之際,猶分兵屯田,以支持長期戰爭,說明其對屯田的重視,不僅不下於曹魏,且為史冊所罕見。這樣,怎能說蜀漢忽視屯田呢?亮在渭南屯田所使用的一切工具和種籽等,均需由後方攜往,而在刀光劍影、弩張馬嘶的狀態下耕作,自然難度很大,然而亮卻能使“耕者雜於渭濱居民之間,而百姓安堵,軍無私焉”。如此正正堂堂而富有紀律的軍隊,戰鬥力不可能不強,而亮羽扇綸巾、指揮若定的從容安詳態度,也表明蜀軍的糧食供應已大有改善。所以我們對蜀漢屯田的估價不能過低。當建安二十二年(217年),法正向劉備建策進取漢中時就已說過:“今策淵、郃才略,不勝國之將帥,舉眾往討,則必可克,克之之日,廣農積穀,觀釁伺隙,上可以傾覆寇敵……中可以蠶食雍涼……下可以固守要害”。連法正都有此主張,飽受缺乏軍糧之患的劉備自然更知道興農積穀的重要。


    至於蜀在漢中興辦的屯田,就其效果看未必即遜於魏之淮南屯田,更肯定超過了魏在雍、涼二州舉辦的屯田。隻緣史書失載,所以不為後人所知罷了。《三國誌》卷44《薑維傳》注引《華陽國誌》曰:


    維惡黃皓恣擅,啟後主欲殺之。後主曰:“皓趨走小臣耳,往董允切齒,吾常恨之,君何足介意!”維見皓枝附葉連,懼於失言,遜辭而出。後主勅皓詣維謝。維說皓求遝中(今甘肅臨潭縣)種麥,以避內逼耳。


    不管薑維在遝中種麥出於什麽動機,當時蜀漢駐守今隴南及漢中諸將多從事屯田以自食,則屬於情理中事。三國時蜀漢史跡失載者最多,而屯田一事尤為陳壽等史家所忽略。關於趙雲、鄧芝在赤岸屯田事,若非亮與兄瑾書中提及,亦不會為後人所知。就曹魏軍士屯田之成效言,最卓著者為淮潁屯田,然其對滅吳究有多大效用,並不很明顯,晉將王濬樓船下益州所載軍糧乃益州民戶所繳納,已足為滅吳之用而有餘。然蜀之漢中屯田則確實起了支持大軍北伐的作用。因此,對於蜀漢的屯田事業,未可予以忽視。


    二、自耕農和地主經濟概況


    劉備少時孤貧,他投靠曹操時,曾“將人種蕪菁”;“使廝人披蔥”。到荊州依劉表時,亦“手自結毦”。諸葛亮少時,流浪荊州,住的是“草廬”,“躬耕於野”。二人以情投誌合,契成君臣。正因二人顛沛流離,了解一些民間疾苦,故日後治理荊、蜀,亦較能注意民間疾苦。劉備自樊城南逃時,不忍捨棄十餘萬難民,說明他同百姓的關係與其他軍閥有很大差別。及在荊南,劉備以耒陽縣令龐統在縣不治,即免其官;入益州後,又幾乎殺掉“眾事不理”的廣都長蔣琬,足證他對地方官的盡職與否,極為關注。這種態度和作法,自然有利於平民百姓。劉備策封諸葛亮為丞相時說:“朕遭家不造,奉承大統,兢兢業業,不敢安寧,思靖百姓,懼未能綏。”這話雖似官樣文章,但劉備提到“思靖百姓”,總算知道安定百姓生業的重要性。諸葛亮在隆中時指責劉璋“不知存恤”,可知他對百姓的態度是先“存恤”,後役使。劉備在政治經濟措施上,雖亦有放任將士搶掠和殺戮異己之事,然究無重大之屠城濫殺等事件。大體說來,蜀漢統治者既不像吳主孫晧那樣“肆行殘暴……虐用其民,窮淫極侈”;也有別於曹叡之大治宮室。蜀漢國小力微,常主動攻魏伐吳,諸葛亮又連年北伐,“國內受其荒殘,西土苦其役調”。供役調的自然主要是個體農戶,說明個體農戶負擔很重。晉人袁準稱亮之治蜀,“田疇辟,倉稟實,器械利,蓄積饒”。這又反映蜀漢農民雖然賦調負擔很重,但仍有一定餘力維持簡單的生產和再生產,從而使蜀漢境內土地得到開墾,國家的租調收入也隨之增加。前已述及,陳壽在《諸葛亮傳》中反覆稱頌亮的德政,如“吏不容奸,人懷自厲,道不拾遺,強不侵弱,風化肅然”等語,其中“強不侵弱”句所指弱者當然主要是自耕農。這雖不能理解為農民真的不受強暴者欺侮,但豪強欺壓農民的情況在諸葛亮輔政時有所減輕,也是不容否認的;另外,“道不拾遺”句,也不能解釋為真的無人拾取道旁遺物,但也說明餓肚子的貧窮人家少了些,否則,還談什麽“路不拾遺”呢?我們把“路不拾遺”解釋為很少有人攔路搶劫,在封建社會也就算不錯了。因此史書上雖然不見有什麽關於蜀漢農民經濟情況的具體記述,但從人們對諸葛亮的稱讚,可以窺知當時個體農民經濟確實有一定的發展,生活也比較安定。


    總的說來,在劉備、諸葛亮等人的統治下,蜀漢個體小農雖然力役、兵役和賦稅的負擔並不輕,但所受官吏豪強的額外役使和榨取還是有所減輕的。他們利用這種喘息機會,努力生產,從而使自耕農的經濟得以維持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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