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可知,在曹操時,屯田民“專以農桑為業”,並未規定有力役、兵役負擔。可是到了曹丕、曹叡時,諸典農官令部下經商求富,致使農業勞動力減少,影響到生產。為此,司馬芝上奏:“不宜復以商事雜亂,專以農桑為務”。這個建議得到了曹叡的同意。當然,積弊已深的經商風氣,並非一紙詔書所能矯枉。


    從司馬芝所言屯田民終歲種田服役的忙迫情況看,他們確實是夠辛苦的。但他們所從事的各種雜役都與農事有關,還說不上是額外的勞動負擔。至於經商治生則是屯田民非生產性的額外負擔。但並非政府規定的勞役。另外,《晉書》卷2《文帝紀》言司馬昭於“正始初,為洛陽典農中郎將,值魏明奢侈之後,帝蠲除苛碎,不奪農時,百姓大悅”。有些同誌認為在此之前既有苛碎雜役,則不能說沒有徭役負擔,我以為:所謂“苛”,是額外加派的稅役;所謂“碎”、“雜”,乃零星攤派,諸如此類的苛捐雜稅,在封建時代,無時不有,隻要不是經常性的,就以不視為正式負擔為妥。假若一律都以“有”字概括之,那也就沒有區別了。曹魏興辦屯田的目的是解決軍食,為了多積糧穀而減輕屯田民的經常性的力役、兵役負擔,總是有利的。


    至於屯田民有無兵役負擔,前已言及,興辦屯田的前提條件之一,即必需保障安全生產,因之在農閑時對屯田民進行軍事訓練,以便必要時能夠自衛。當三國分爭時,若指望屯田民完全脫離武裝行動,也是不現實的。例如當建安二十三年(218年)春正月漢太醫令吉本等反操,攻許,燒丞相長史王必營。當此危急時刻,王必調動潁川典農部民參加平叛,乃是必然的事,談不上是真正的兵役負擔。至於魏與蜀、吳緣邊有屯田民的地區發生戰爭時,偶爾令屯田民參加戰鬥,亦屬難以避免之事。所以這類令屯田民暫時參加戰爭的事例,不宜視之為有兵役負擔。


    至於官府給屯田民租用的土地數額及辦法,史書未有敘及,因為當時政府掌握的無主荒地頗多,問題不是無地給農民耕種,而是農民不能種,不敢種,因之土地分配事項未成為當時主要討論課題。毫無疑問,授田之事還是有些記述,例如在授田之前,典農官必需“相土處民”,令民先“擇居美田”。曹操在建安七年(202年)發布的《軍譙令》提到:“將士絕無後者,求其親戚(指家屬)以後之,授土田,官給耕牛”;北魏李彪建議仿照曹魏舊例施行屯田時,曾提到“一夫之田”;《晉書》卷47《傅玄傳》載傅玄給晉武帝上疏說:


    近魏初課田,不務多其頃畝,但務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餘斛,水田收數十斛。自頃以來,日增田頃畝之課,而田兵益甚,功不能修理,至畝數斛以還,或不足以償種。非與曩時異天地、橫遇災害也。其病正在於務多頃畝而功不修耳。


    由上可知,曹操開辦屯田之初,乃量民力授田,後來統治者為了多收租穀,逐漸給屯田民增加耕種畝數。結果,廣種反而落得薄收。傅玄的疏上於泰始四年(268年),當時民屯已兩次宣布廢止。傅玄所談者為田兵屯田,但民屯之演變,亦必與此相似,是可想而知的。


    四、軍屯


    軍閥混戰之初,曹操“眾寡糧單”。兵少,尚可招募;糧單,則軍隊越多,越養不起。曹操早時因處於內線作戰,沒有時間和條件令軍士屯墾。及打敗汝潁黃巾軍以後,始得在許下興辦民屯。有力地支持了戰爭,成為曹操所以能變弱為強的重要因素之一。三國分立局麵形成以後,曹魏於與吳、蜀交界地區屯駐重兵,糧食需求量甚多,於是軍屯乃應運而生。


    《晉書》卷26《食貨誌》載東晉初年應詹給晉元帝上表言曹操“於征伐之中,分帶甲之士,隨宜開墾,故下不甚勞,而大功克舉。”這個材料為史家所常引用。但操分兵屯田的情況如何?曹魏軍屯究竟從何時開始?應詹均未講清楚。《晉書》卷1《宣帝紀》言:


    (司馬懿)遷為軍司馬,言於魏武曰:“昔箕子陳謀,以食為首,今天下不耕者,蓋二十餘萬,非經國遠籌也。雖戎甲未卷,自宜且耕且守。”魏武納之,於是務農積穀,國用豐贍。


    從司馬懿的話來看,好似在他提出施行“且耕且守”的建議以前,尚未辦過軍屯。按司馬懿在操手下作軍司馬在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即操臨死前一年,這樣,就是操立即將司馬懿的建議付諸施行,也不會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就使得“國用豐贍”。前已敘及,夏侯惇領陳留、濟陰太守時,曾“身自負土,率將士勸種稻”,這個措施倒是具體而可信的,但屬於個別將領臨時勸耕性質,也未足視為曹魏即已正式興辦了軍屯。又如《三國誌》卷15《劉馥傳》的記述:


    太祖方有袁紹之難,謂馥可任以東南之事,遂表為揚州刺史,馥既受命,單馬造合肥空城,建立州治……數年中,恩化大行,百姓樂其政。流民越江山而歸者以萬數。於是聚諸生,立學校,廣屯田,興治芍陂及茹陂、七門、吳塘諸堨,以溉稻田。官民有畜,又高為城壘,多積木石,編草苫數千萬枚,益貯魚膏數千斛,為戰守備……建安十三年卒。


    劉馥以揚州刺史召集流民,廣為屯田,顯然搞的是民屯。隻因地近強敵,不能不積極防禦,故軍事色彩較為濃厚。《三國誌》卷16《倉慈傳》言:“建安中,太祖開募屯田於淮南,以慈為綏集都尉”。既以“綏集”名官,即寓有保民綏邊之意。《三國誌》卷54《呂蒙傳》言曹操“使廬江謝奇為蘄春典農,屯皖田鄉,數為邊寇”;同傳又言曹操所置廬江太守朱光“屯皖,大開稻田”,為呂蒙所攻禽,廬江亦失守。從以上事實看,魏在與吳交界地區開辦民屯是不安全的,隻有令駐軍兼辦軍屯,才是進可以攻、退可以守的長策。司馬懿後來向操建策舉辦軍屯,當亦有鑑於此而發。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三國史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馬植傑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馬植傑並收藏三國史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