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要擁有“極品夫妻相”,男女雙方光是一味地長得不像還不行,必需要長出一臉的“互補優勢”才名副其實。所謂長相“互補”,指若男的眉毛細,女的眉毛粗,則表示男的會怕老婆,女有男子氣,如此一粗一細,一剛一柔,互補不足。又如,男的鼻樑高,相學上表示其自尊心強,愛麵子,聽不進別人意見,若配一低鼻樑,自尊心不足、缺乏自信、又善於接受別人意見之佳偶,高下相盈,日後多是兩情相悅,美好的日子萬年長,想不音聲相和、夫唱妻隨也難。“極品夫妻相”非但表現在麵貌上的優勢互補,還充分體現在雙方的身材。即男女二人的身形差別愈大,對比度愈高,其互補優勢便越是明顯。


    然而,中式的夫妻相理論畢竟缺乏科學依據,這一硬傷幾乎使“相學”變成了“相聲”。倒是一項最新科研成果為蘇錫·馬林的理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據《 新科學家 》報導,佩斯大學的托馬斯·比裏克茲基教授通過對“性別胚教”( sexual imprinting )的研究發現,女性有將她們的父親作為挑選配偶模板的傾向。也就是說,之所以會有“夫妻相”這種現像存在,是因女人總是傾向於挑選長得像她父親的男人做自己的丈夫( 即使身為養女也是如此 )。相關的研究進一步指出,“貌似”的夫婦更有可能擁有相同的基因,挑選那些從基因上與自己相似的人做配偶,在生物學上是有益的。父母長得很像,後代就能遺傳某些優質的混合基因,這種情況也同樣適用於其他動物種類。


    雖然生物學上的“戀父情結”比心理學上的更有說服力。不過,今後若再聽到有人誇某男長得太像他的太太、很有夫妻相雲雲,以科學的名義,任何人都可以認為那其實是在說那男的很有“嶽父相”才對。而且,那些曾被公認為甚有夫妻相的,隻因兩口子長得太像,並且有越長越像的趨勢,走在街上,會不會有被人誤認為是近親結婚呢?


    生命之樹常青,而理論( 不管是科學還是不科學的 )卻總是灰色的。“夫妻相”其實很可能隻是存在於我們內心深處的一個魔障,至少也與一種病症有關——因腦損傷而導致的視覺缺損,學名“麵容失認”。蘇珊·格林菲爾德在《 人腦之謎 》一書裏提到視覺專家澤基和物理學家哈特的如下臨床實驗:在展示黛安娜王妃的相片之前先展示其前夫查爾斯王子的相片,患“麵容失認症”的病人竟每每認出黛安娜的麵孔。也就是說,在“心理強化”的作用下,即便是一名“麵容失認症”的患者也能通過一張與其有關聯的麵孔來準確認知另一張麵孔。故未經辦理合法婚姻登記手續或未舉辦盛大婚宴而做了一處的一男一女也就無法不越看越像一對狗男女。“貌似夫妻”的重要前提乃“就是夫妻”。先有夫妻還是先有夫妻相,遠不及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那麽深奧。至少,經由一名肖像畫家提出的“夫妻相”理論並不靠譜,某種意義上,馬林甚至是自相矛盾的。據說畫家的肖像作品經常會帶有與他本人臉部相似的特徵,最著名的例子是《 蒙娜麗莎 》,阿拉貢女公爵的麵孔最終竟是以達·芬奇本人的麵部特徵為基礎繪成。而丟勒在1518年為馬克西米安一世繪製的肖像畫中,亦可一窺丟勒本人1498年自畫像的影子。《 漂亮者生存 》一書的作者說,或許這就是為什麽畫家總是比被畫人對畫更滿意的原因。這可能意味著,那些愛誇別人有夫妻相者,其用心不無險惡之處。


    紅白喜事


    沒參加婚禮很久了,怪想的。


    不僅“沒參加婚禮很久了”,而且“怪想的”, 同樣的,自從我自己上一次結婚至今,“沒結婚也很久了”——雖然這是一個“紙一樣的事實”,不過有沒有因闊別已久而也“怪想的”,那是另一個話題——就婚禮而言,不僅“怪想的”,而且多少還有一點“想得怪”。


    從婚姻狀況來看,我個人的親友團名單基本上皆呈陽性反應,也就是說,這些人裏麵的大多數,不是已婚的人贓俱在,就是人贓俱在的有婚史。對於這一狀況,我是很想得通的(即使想不通也得想通),惟一想不太通的是,何以我基本上都沒有參加過這些人的婚禮?


    捫心自問,先檢討自己:第一,我錯了——意即:我記錯了,其實我分明都有親身參加過他們的婚禮或者我記錯了,其實他們根本都沒有結婚或沒有結過婚;第二,我錯過了——意思是,我生不逢時,居然未能在這些人舉行婚禮的當日或之前與其相識,也就是說,都沒趕上。


    當然,雖然少,但是婚禮終究參加過若幹的。於是以此為新線索,捫心再問,對上述名單中“已婚”及“有婚史”兩類再作進一步的細分,竟然發現這樣一條規律:凡其婚禮為“有我之境”者,目前十有八九初衷不改,仍然在婚;凡其婚禮為“無我之境”者,目前十有八九已然離異,或者改弦易轍而再婚——至於再婚時是否依然未有舉辦婚禮或舉辦婚禮而未知會我,那也是另一個問題了。


    由此而衍生的另一種“怪想”是,不僅“沒參加婚禮很久了”,同樣的,未出席葬禮亦堪稱久矣。當然,如果我們依然堅信“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那麽,由婚禮而聯想到葬禮,實在不能被稱為“怪想”或咄咄怪事,至少應見怪不怪——除非我捫心再三而問,最後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凡其葬禮為“有我之境”者,目前十有八九仍然死相不改;凡其葬禮為“無我之境”者,目前十有八九已然復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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