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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盪人生:一起走過三十年 作者:吳曉波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於是我們團隊一起研究,怎樣能避免犯這個錯誤,因為當時我們麵臨很多的誘惑,有很多項目非常好。最後我們決定了應該如何把這個錢花掉:第一,投在回報率高、穩定的行業;第二,安全,錢不會一下子沒了,安全係數高;第三,可變現能力強,因為我們公司可能隨時要錢。
我們根據這三個條件,搜尋了很長時間,最後確定我們要去投已經上市或即將上市的銀行。這幾個條件都能得到滿足:證監會、銀監會、股民、老百姓、儲戶都在監督,銀行還會影響到社會的穩定性,所以安全性沒問題;然後,我們預測未來十年銀行業還是會處於高速增長階段;第三,因為它是一個上市公司,或者是即將上市,一旦我們公司需要錢,可以在流通市場出手。所以當時我們把帳上的現金都投了銀行業(註:華夏銀行和民生銀行)。投完之後我們就不管投資的事情了,不像以前,有人拿項目來,我們還有專人接待。
第三件事情,因為我在管理上參與得越來越少——開始時還參與重大決策,後來連重大決策也不參與了——沒什麽事,於是我玩遊戲的時間越來越多。開始是業餘時間玩,後來我上班時間也玩遊戲。團隊中的一些人對我很有意見,他們說我上班不務正業。後來我提出一個想法,如果我去做網遊,那就不是不務正業了,管理層全部支持我。實際上當時他們也並不看好網路遊戲會怎麽樣,就覺得看我天天無所事事,給我找點事,反正投資也不大,兩千萬,從我們現金儲備中拿兩千萬出來,對公司也沒什麽影響。所以就做了第三件事:進軍網遊。
◆我做網遊心安理得
媒體普遍的看法,說我們做網遊沒有社會責任感,這好像是多數人的認識。其實我自己隻要做到該做的.就很心安理得,我覺得非常好。
這裏的社會責任是每個人的立場定位的問題,如果在你的層麵上,你有自己的判斷能力,你有時間,你來娛樂,那我們做網遊就是正常的。
但未成年人不一樣,未成年人需要學習和鍛鍊身體,這時候不管是什麽網遊,哪怕是學雷鋒的網遊,他們都不應該碰,對他們肯定是不好的,百害無一利。
至於說很多人“沉迷”網遊——好網遊就會讓人喜歡玩,如果玩家不喜歡玩,那就不是好的網遊。他玩都不想玩,這個遊戲肯定不好。
我們要盡的責任,首先是盡量減少對未成年的人的影響。如果我們影響了未成年人,那自己就是不道德的。
我們還沒有開始運營的時候,就做了兩件事。第一件事是建立防沉迷係統,那時候還沒有這種說法。防沉迷係統對成年人也做,因為我們不想讓一個玩家在遊戲裏待時間太長,影響到吃飯、睡覺肯定不好。
正式運營的時候,我們又採取了第二個措施,不準未成年人註冊。未成年人沒有身份證無法註冊,這樣並不能百分之百擋掉未成年人玩我們的遊戲,但是百分之九十能擋住。身份證為什麽至關重要?因為在我們的遊戲裏,如果沒有身份證,你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比如你的用戶名丟失了,你的物品丟失了,要想把它找回來,你要拿身份證來;你的號被盜了,要想把號拿回來,要拿身份證;你的密碼忘了,要想找回密碼,也要拿身份證。
在進入遊戲的時候,會像國外的三級片一樣,開頭就特別強調未成年人不得進入,在遊戲裏麵也會有這方麵的提示。如果遊戲中在線發現有未成年人,還要把他“踢”下線去。
用這些方式,我覺得理論上能做的我已經全做了。我不能說做到100%不讓未成年人玩巨人的遊戲,但是99%能做到。我們在遊戲裏麵經常抽樣調查,甚至到網吧去查,我們的用戶超過99%是成年人,隻有1%不到的未成年人。盡管我們不滿意,但是跟同行比起來我們做得很好,同行裏,未成年人玩網遊的是50%-60%。我自己覺得睡覺很踏實。
外界媒體說我是在害青少年,讓家長怎麽樣,但是我覺得能做的我全做了,我睡覺心安理得,這是媒體的認識和我本人認識的差別。
◆我感覺我們很“正義”
很多媒體無論是評價我還是我的公司,都會說“亦正亦邪”,“邪”是被人造出來的,我感覺我們很“正義”。
我們公司從經營上麵,首先一定要做好產品。現在媒體普遍認為腦白金保健品有問題,這是“邪”的一個理由。但是腦白金賣了十年,黃金搭檔賣了八年,回頭客能吃這麽長時間,你說它騙人,他吃了十年還在吃,可能嗎?罵腦白金,銷售額並不下降,什麽原因?是因為吃的人覺得非常好,黃金搭檔更明顯,黃金搭檔就是維生素,其實也是好東西。
老外的產品是給吃西餐的人設計的,我們是給吃中餐的人設計的,我們的更可取。要到網上調查,可能有人說黃金搭檔是騙人的,但這個配方是國家標準配方,首先配方是科學的,不是騙人的配方;第二,我們沒有偷工減料,因為製造成本很低,沒必要偷工減料;第三,我們的生產為了保證質量,我都不信任中國的生產廠家,我把配方拿給了瑞士公司,他們在瑞士給我生產好了,我拿回國內分裝。質量是國際一流的,憑什麽說我是騙人?這是不吃的人說的,這樣就形成了事實和多數人的認知的反差。至於反差是怎麽形成的,一個是網絡,一個是媒體。這個東西扳不回來,隻要把產品賣了,消費者還在吃,你們罵我,大不了我不出門——反正我也不出門。我覺得首先是產品。
第二個就是遵紀守法。比如和財務有關的事情我們都很謹慎,我跟公司團隊交代:第一,不準偷稅漏稅,一般公司偷稅漏稅往往是老闆指示下麵做,我不準偷稅漏稅,如果有偷稅漏稅做假帳的任何指示,或者有委託的決定下來,你們有責任拒絕執行,如果你們執行了,將來坐牢你們也跟著坐。一定要按照中國的法律來做事。另外,不僅不準偷稅漏稅,還不準欠稅,欠稅不違法,但是不好。我們做得非常規範。
舉一個例子,每年過年的時候,年前我們要開員工大會,一年一度。
大會上有抽獎,一等獎五千塊錢的電視機,抽中了,我告訴員工,這是要納稅的。員工第二天抱著電視機,跑到稅務局說我要納稅,稅務局說我們從來沒有這種先例。好像查查稅法的精神是該來納稅,但是不知道如何做。我們整個公司被教育成這樣,我覺得這對整個國家肯定好。
產品好,遵紀守法,這是企業應盡的社會責任,最主要就是納稅,納了稅,國家拿這個稅可以抗震救災,可以發展軍事,可以扶貧。
再一個是讓我們的員工富裕,讓員工過上富裕生活。我覺得好的企業就應該做到這樣。
第17章 柳傳誌:不在改革中犯錯誤
【柳傳誌小傳】
在很多人看來,柳傳誌是三十年改革開放中最成功的一位企業家。
柳傳誌有一點是值得絕大部分企業家學習乃至羨慕的:他所領導的聯想幾乎踩準了中國經濟發展的每一波浪潮,而他本人在一波波浪潮中的成功轉身更是贏得掌聲一片。
我們根據這三個條件,搜尋了很長時間,最後確定我們要去投已經上市或即將上市的銀行。這幾個條件都能得到滿足:證監會、銀監會、股民、老百姓、儲戶都在監督,銀行還會影響到社會的穩定性,所以安全性沒問題;然後,我們預測未來十年銀行業還是會處於高速增長階段;第三,因為它是一個上市公司,或者是即將上市,一旦我們公司需要錢,可以在流通市場出手。所以當時我們把帳上的現金都投了銀行業(註:華夏銀行和民生銀行)。投完之後我們就不管投資的事情了,不像以前,有人拿項目來,我們還有專人接待。
第三件事情,因為我在管理上參與得越來越少——開始時還參與重大決策,後來連重大決策也不參與了——沒什麽事,於是我玩遊戲的時間越來越多。開始是業餘時間玩,後來我上班時間也玩遊戲。團隊中的一些人對我很有意見,他們說我上班不務正業。後來我提出一個想法,如果我去做網遊,那就不是不務正業了,管理層全部支持我。實際上當時他們也並不看好網路遊戲會怎麽樣,就覺得看我天天無所事事,給我找點事,反正投資也不大,兩千萬,從我們現金儲備中拿兩千萬出來,對公司也沒什麽影響。所以就做了第三件事:進軍網遊。
◆我做網遊心安理得
媒體普遍的看法,說我們做網遊沒有社會責任感,這好像是多數人的認識。其實我自己隻要做到該做的.就很心安理得,我覺得非常好。
這裏的社會責任是每個人的立場定位的問題,如果在你的層麵上,你有自己的判斷能力,你有時間,你來娛樂,那我們做網遊就是正常的。
但未成年人不一樣,未成年人需要學習和鍛鍊身體,這時候不管是什麽網遊,哪怕是學雷鋒的網遊,他們都不應該碰,對他們肯定是不好的,百害無一利。
至於說很多人“沉迷”網遊——好網遊就會讓人喜歡玩,如果玩家不喜歡玩,那就不是好的網遊。他玩都不想玩,這個遊戲肯定不好。
我們要盡的責任,首先是盡量減少對未成年的人的影響。如果我們影響了未成年人,那自己就是不道德的。
我們還沒有開始運營的時候,就做了兩件事。第一件事是建立防沉迷係統,那時候還沒有這種說法。防沉迷係統對成年人也做,因為我們不想讓一個玩家在遊戲裏待時間太長,影響到吃飯、睡覺肯定不好。
正式運營的時候,我們又採取了第二個措施,不準未成年人註冊。未成年人沒有身份證無法註冊,這樣並不能百分之百擋掉未成年人玩我們的遊戲,但是百分之九十能擋住。身份證為什麽至關重要?因為在我們的遊戲裏,如果沒有身份證,你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比如你的用戶名丟失了,你的物品丟失了,要想把它找回來,你要拿身份證來;你的號被盜了,要想把號拿回來,要拿身份證;你的密碼忘了,要想找回密碼,也要拿身份證。
在進入遊戲的時候,會像國外的三級片一樣,開頭就特別強調未成年人不得進入,在遊戲裏麵也會有這方麵的提示。如果遊戲中在線發現有未成年人,還要把他“踢”下線去。
用這些方式,我覺得理論上能做的我已經全做了。我不能說做到100%不讓未成年人玩巨人的遊戲,但是99%能做到。我們在遊戲裏麵經常抽樣調查,甚至到網吧去查,我們的用戶超過99%是成年人,隻有1%不到的未成年人。盡管我們不滿意,但是跟同行比起來我們做得很好,同行裏,未成年人玩網遊的是50%-60%。我自己覺得睡覺很踏實。
外界媒體說我是在害青少年,讓家長怎麽樣,但是我覺得能做的我全做了,我睡覺心安理得,這是媒體的認識和我本人認識的差別。
◆我感覺我們很“正義”
很多媒體無論是評價我還是我的公司,都會說“亦正亦邪”,“邪”是被人造出來的,我感覺我們很“正義”。
我們公司從經營上麵,首先一定要做好產品。現在媒體普遍認為腦白金保健品有問題,這是“邪”的一個理由。但是腦白金賣了十年,黃金搭檔賣了八年,回頭客能吃這麽長時間,你說它騙人,他吃了十年還在吃,可能嗎?罵腦白金,銷售額並不下降,什麽原因?是因為吃的人覺得非常好,黃金搭檔更明顯,黃金搭檔就是維生素,其實也是好東西。
老外的產品是給吃西餐的人設計的,我們是給吃中餐的人設計的,我們的更可取。要到網上調查,可能有人說黃金搭檔是騙人的,但這個配方是國家標準配方,首先配方是科學的,不是騙人的配方;第二,我們沒有偷工減料,因為製造成本很低,沒必要偷工減料;第三,我們的生產為了保證質量,我都不信任中國的生產廠家,我把配方拿給了瑞士公司,他們在瑞士給我生產好了,我拿回國內分裝。質量是國際一流的,憑什麽說我是騙人?這是不吃的人說的,這樣就形成了事實和多數人的認知的反差。至於反差是怎麽形成的,一個是網絡,一個是媒體。這個東西扳不回來,隻要把產品賣了,消費者還在吃,你們罵我,大不了我不出門——反正我也不出門。我覺得首先是產品。
第二個就是遵紀守法。比如和財務有關的事情我們都很謹慎,我跟公司團隊交代:第一,不準偷稅漏稅,一般公司偷稅漏稅往往是老闆指示下麵做,我不準偷稅漏稅,如果有偷稅漏稅做假帳的任何指示,或者有委託的決定下來,你們有責任拒絕執行,如果你們執行了,將來坐牢你們也跟著坐。一定要按照中國的法律來做事。另外,不僅不準偷稅漏稅,還不準欠稅,欠稅不違法,但是不好。我們做得非常規範。
舉一個例子,每年過年的時候,年前我們要開員工大會,一年一度。
大會上有抽獎,一等獎五千塊錢的電視機,抽中了,我告訴員工,這是要納稅的。員工第二天抱著電視機,跑到稅務局說我要納稅,稅務局說我們從來沒有這種先例。好像查查稅法的精神是該來納稅,但是不知道如何做。我們整個公司被教育成這樣,我覺得這對整個國家肯定好。
產品好,遵紀守法,這是企業應盡的社會責任,最主要就是納稅,納了稅,國家拿這個稅可以抗震救災,可以發展軍事,可以扶貧。
再一個是讓我們的員工富裕,讓員工過上富裕生活。我覺得好的企業就應該做到這樣。
第17章 柳傳誌:不在改革中犯錯誤
【柳傳誌小傳】
在很多人看來,柳傳誌是三十年改革開放中最成功的一位企業家。
柳傳誌有一點是值得絕大部分企業家學習乃至羨慕的:他所領導的聯想幾乎踩準了中國經濟發展的每一波浪潮,而他本人在一波波浪潮中的成功轉身更是贏得掌聲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