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最規範的企業


    到1987年底,深圳還發生了一件不被我注意,但卻和萬科未來、和中國城市化未來有著密不可分關係的事件。


    12月1日的深圳會堂。一塊麵積為8588平方米,有五十年使用權的土地正在拍賣中。拍賣官是後來擔任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局長的劉佳勝。


    四十四家企業舉牌競投。拍賣從下午四時半開始,在劉佳勝開出兩百萬元的底價後,角逐正式開始。每當拍賣官喊出新的價碼時,總有幾十個競爭者舉牌應價,有的還邊舉牌邊喊價。角逐到十七分鍾,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公司老總駱景星再次舉牌。


    “五百二十五萬元。一次叫價,”劉佳勝站在拍賣台上,高舉著木槌,望著台下黑壓壓的圍觀者,其中80%是來自北京、港澳和特區的媒體。


    “五百二十五萬。二次叫價!”仍沒有響應。鴉雀無聲。“五百二十五萬。第三次叫價!”伴隨著木槌落地的聲音,個子不高、有些瘦弱的駱景星成為當天的特區明星。


    媒體這樣報導:“這場拍賣,破天荒地將土地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是對傳統的國有土地管理體製的重大突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家體改委主任李鐵映觀看了這次拍賣會。”


    主持拍賣的市府副秘書長王炬滿意地答記者:“這個地價比政府的期望價要高得多。7月1日市政府土地管理改革方案出台以來,包括12月1日公開拍賣在內,已用三種不同形式有償轉讓了三塊土地,得到了兩千三百三十六點八八萬元的土地使用費。在這之前的1985、1986兩年,全特區收取的土地使用費不過是兩千三百多萬元。”


    這場土地拍賣會之後的第二十八天,也就是12月29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可以有償出讓、轉讓。


    其後,全國許多城市參照深圳的做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轉讓製度。


    1988年4月12日,七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草案》,把禁止出租土地的“出租”二字刪去,規定“土地的使用權可以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中國房地產業發展的最根本的基石,就此奠定。


    與此同期,經過前幾年的摸索,我放棄了做飼料的方向而轉做電子儀器,並組成了深圳現代科儀中心,之後又更名為“深圳現代企業有限公司”(英文字母縮寫mec)。


    1988年3月1日,深圳市政府發出紅頭文件:賽格集團、城建開發集團、物資總公司、石化總公司等六家大型國營企業實行股份化。


    深圳現代企業有限公司全力以赴進行股份化籌備的推進。


    新成立的股份化籌備小組招聘了三位秀才:清華大學青年教師孫路、來自武漢的青年幹部李傑、西南財大研究生馮佳。孫路負責文件起草和宣講,李傑負責同各職能部門的聯絡協調,馮佳則扮演智囊及吸收社會資金。


    看著三位新鮮麵孔圍著我團團轉,總部的老職員自然看不慣,銷售部經理詹宏祥公開表示藐視:“別看他們忙活兒,賺錢還得靠銷售部。”


    一些老職員在一起議論時,更幹脆稱三位秀才為“老闆身邊的三位‘公公”’。


    “我們在一線搞產業化,搞散件組裝,搞融資,搞貿易推銷,怎麽突然冒出來三位‘公公’鼓唇弄舌,安的什麽心?”員工對股份化改製的牴觸情緒逐漸顯現。


    作為國營公司,即使是特區新建立的企業,員工仍不願放棄旱澇保收的“大鍋飯”和“鐵飯碗”。老員工推薦了詹宏祥、高建明為代表向我攤牌:“公司股份化改革完成就不是終身製了,我們突然失去了靠山,要是被公司開除了不得上街要飯?幹脆把這幾年賺的錢分光,之後你怎麽做都行。”接著,在召集的老員工座談會上,有人發出了“先於股改進行住宅私有化”的呼聲。


    根據蛇口中華會計事務所的審計報告(截至1988年10月),萬科淨資產為一千三百萬元。


    其中住宅資產占了五百萬,如果把這部分資產分了,公司資產將縮小近二分之一,不利於增資擴股。我自然不會妥協。


    通過轟炸式的宣講、懇談會等形式進行解釋說服後,盡管仍舊有些老員工持不同看法,但大多數還是願意公司進行股改。


    在顧問公司香港新鴻基證券的指導下,反覆酌協,經過十七次修改,招股通函最終定稿。


    對招股通函上公司要遵循“規範、透明、守法”的條款,管理層進行了熱烈的爭論。遵守還是不遵守?多數認為:在市場不規範的現實下,大多數企業不規範,我們規範無疑束縛自己的手腳,死路一條,所以,不能一味書呆子氣地對規範化動真格;作為少數派,我堅持:同過去決裂,走規範化的道路,即使有走不通的風險,將來市場規範了,我們不僅能繼續生存下去,還會處在一個製高點,走在前頭成為標兵榜樣。


    “我們最初靠貿易起家,在開放之初的深圳,搞貿易往往需要搞關係、倒批文,鑽政策和法律的空子。公司要發展,成就一番事業,就不能再走老路,從現在開始就要規範。中國要進入市場經濟,規範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我們力圖按照國際上通行的慣例來做。從謀求股份製改造開始,我們就需要把規範化放在核心的地位。要做中國最規範的企業。”


    熬夜至淩晨兩點鍾,規範化的專題會還在進行。我突然問孫路:


    “孫路啊,你們這幾個秀才還真得琢磨琢磨,今天做的方案,十年、二十年以後,能不能繼續下去,還有沒有意義?”


    此時此刻,我舒展一下疲勞的身體,興奮的大腦裏飄蕩著一麵旗幟,一麵創新企業的旗幟,領跑在創新改革的大路上,飄啊,飄啊……接下來,是向市府體改辦公室提交股改報告。隨後,金田和原野兩家企業也遞交了股份化改造的申請。


    體製改革辦公室很興奮:終於有響應股份化號召的國營企業了。


    就跳不出如來佛的手心?


    接受萬科股改的申請案,體改辦主任徐景安帶領企業處長王林到和平路50號現場辦公。申請報告中最敏感的部分是:一千三百萬淨資產按照五五劃分,國家和企業職工各一半。


    難題推到了主管體製改革的副市長朱悅寧的辦公桌上。


    望著這位曾是國家經委研究室筆桿子的朱副市長,我先開口:“從法律上看,公司持國營牌照,風險由國家承擔,但從資金投入的角度看,國家卻沒投一分錢,說全是國家的也不合適,因為資產是我和員工們赤手空拳做起來的。既然如此,各一半,五五分成如何?”


    朱副市長用欣賞的眼光望著急於改革的創業者:“五五不行吧,四六。”


    “你四我六?”


    “怎麽能讓國家占小頭呢?哈哈哈,當然是國家六你四啦。”


    “嗬嗬嗬……君子一言,駟馬難追。”我心裏想:別說四六了,二八,甚至一九我都幹!產權界定清楚就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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