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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文化與潛規則/道破天機 作者:淨素道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在過去的二十多年裏,我國設立了不少高新技術開發區之類的“政策高地”。其實質是以政府力量推動經濟超常發展,這種做法固然可以產生階段性的積極效果,但也要支付相當的成本,其中權力腐敗就是一個最為可怕的成本。從統計數據看,不僅許多開發區由於閑置而造成巨大的資源浪費,而且由於一些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力“批發政策”,謀求私利,使得開發區之類的“政策高地”成為“腐敗高地”。
因此,政府在運用公共權力推動經濟發展的同時,一定要警惕“政策高地”成為“腐敗高地”。關鍵是要促進政府決策的科學性,消除和約束“政策高地”行政負責人的權力,決不能讓權力集中在個別人手中。更重要的是,一旦市場力量形成了良性循環,政府力量就要堅決退出,從根本上消除權力腐敗的空間。
政府在拆遷和徵用土地上,存在大量的違法行為。政府違法行政行為的破壞力強,對當事人及其周圍群眾產生的負麵影響大,已經成為影響基層穩定、影響經濟協調發展的重要因素。是什麽因素導致一些地方政府不惜挺而走險?其違法行為又為何能大行其道?一是利益之爭:地方政府自身直接陷入了其中的利益中;二是人事更迭,單方麵毀約。有關部門要象查處腐敗一樣,嚴格監督權力部門的違法行政,嚴肅追究主要領導的法律責任。
中國房地產行業的問題,主要就是在現行的土地出讓製度上。現在的土地出讓製度,是建立在剝奪被征地農民、城市拆遷戶的利益之上的。政府給農民的補償很少。可以說,地方政府壟斷了土地的一級供給。這就是腐敗的根源,導致開發商與政府官員的權錢交易。
要做好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利益分成。現在,中央政府表麵調控,實際則是中央向地方要利益分成。
用鈔票排隊的規則是,如果你買不起房,但是有人買得起。這是個社會收入分配的問題。一邊是老百姓抱怨房價漲得太高,一邊還是有人買房。一個國家的社會收入分配問題要張望房地產開發商去調節,是非常可笑和荒唐的。(《南方人物周刊》06.7)
中國政府2006年5月開始對房地產進行調控,
地方政府是房地產遊戲中的淨收益者,房地產膨脹得越大,地方政府的收益就越大。而與此同時,它的成本卻仍然是零。正是這種成本和收益的極端不對稱性,使地方政府成為推動中國房地產狂潮的第一大引擎。這種奇特的成本收益格局隱藏在中國現行的政府體製安排之中。在這種體製之中,地方政府一談到jdp就血脈噴張。在這個意義上,地方政府對房地產的熱衷不僅是非常符合“經濟理性”的,也是難以竭製的,這也是為什麽地方政府一直以曖昧態度應對中央警告的原因所在。
在中國房地產複雜的博弈格局中,真正的主角既不是那些被媒體置於舞台中央的地產商,也不是那些吵吵嚷嚷的消費者,更不是諸如“溫州炒房團”之類的投機逐利者,而是中央政府的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
早在1988年,中央政府將房地產作為拉動內需、重啟經濟增長的一個重要手段的政策意圖已經相當明顯。格外具有戲劇性的是,房地產作為上一輪經濟過熱的罪魁禍首,曾經是1993年國家宏觀調控的重點打擊對象。然而五年以後,房地產竟然成為政府重振經濟的藥方。
在中國房地產的這個令人臉心跳的巨大遊戲中,地方政府無疑是頭號受益者。對於地方政府來說,土地不僅是財政權力,而且也是貨幣權力。由於批出的土地幾乎立即就可以用作從銀行抵押貸款,所以,土地權力實際上就演變成了地方政府的某種貨幣發行權力。土地由財政而貨幣,實際上標誌著地方政府從中央政府手上重新奪回了兩項最重要的權力,因而也重新取得了推動地方經濟的主動權。
頗為奇特的是,地方政府盡管是房地產遊戲中當仁不讓的最大受益者,但卻沒有付出任何經濟上的成本。土地的減少,銀行的壞帳,資源的衰竭幾乎都與地方政府無關,都不是由地方政府來承擔最終責任。這就是說,地方政府是這個遊戲中的淨收益者
在這種製度安排中,地方政府的權力和責任之間的嚴重扭曲和失衡,導致地方政府在追求經濟利益的時候不僅有強烈的動機,而且有現成的手段將成本外部化。地方政府在追求經濟利益的時候存在收益與成本的嚴重不對稱結構,是中國房地產問題在製度上的結症所在。在現有製度框架中,要想避免這種現象的出現,中央政府要麽以行政幹預的方式進一步擰緊貨幣和土地控製,從而導致要素配置進一步向中央集中;要麽在維持現有控製尺度的情況下,以政治任免的壓力為手段,將地方政府的行為約束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前者是向計劃經濟復歸;後者則等同於一種無法預測的藝術,完全仰賴政治領導人駕馭複雜局勢的能力和運氣,因而也是一種無法穩定預期的非製度狀態。中央政府目前對房地產的態度非常接近後者這種狀況。在這種情況下,地方官員實際上也處於一種進退失據,難以拿捏的矛盾狀態。
在中國房地產的長期牛市中,地產商與地方政府一直坐在同一條船上,形成了一種“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夥伴關係。對這一點,地產商與地方政府同樣清楚。令他們緊密聯繫的基礎就是房地產商對當地稅收及jdp的貢獻。事實上,這一直就是房地產商與政府博弈時的一張強有力的底牌,也一直就是房地產商人們樂觀得接近瘋狂的真實理由。
因此,政府在運用公共權力推動經濟發展的同時,一定要警惕“政策高地”成為“腐敗高地”。關鍵是要促進政府決策的科學性,消除和約束“政策高地”行政負責人的權力,決不能讓權力集中在個別人手中。更重要的是,一旦市場力量形成了良性循環,政府力量就要堅決退出,從根本上消除權力腐敗的空間。
政府在拆遷和徵用土地上,存在大量的違法行為。政府違法行政行為的破壞力強,對當事人及其周圍群眾產生的負麵影響大,已經成為影響基層穩定、影響經濟協調發展的重要因素。是什麽因素導致一些地方政府不惜挺而走險?其違法行為又為何能大行其道?一是利益之爭:地方政府自身直接陷入了其中的利益中;二是人事更迭,單方麵毀約。有關部門要象查處腐敗一樣,嚴格監督權力部門的違法行政,嚴肅追究主要領導的法律責任。
中國房地產行業的問題,主要就是在現行的土地出讓製度上。現在的土地出讓製度,是建立在剝奪被征地農民、城市拆遷戶的利益之上的。政府給農民的補償很少。可以說,地方政府壟斷了土地的一級供給。這就是腐敗的根源,導致開發商與政府官員的權錢交易。
要做好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利益分成。現在,中央政府表麵調控,實際則是中央向地方要利益分成。
用鈔票排隊的規則是,如果你買不起房,但是有人買得起。這是個社會收入分配的問題。一邊是老百姓抱怨房價漲得太高,一邊還是有人買房。一個國家的社會收入分配問題要張望房地產開發商去調節,是非常可笑和荒唐的。(《南方人物周刊》06.7)
中國政府2006年5月開始對房地產進行調控,
地方政府是房地產遊戲中的淨收益者,房地產膨脹得越大,地方政府的收益就越大。而與此同時,它的成本卻仍然是零。正是這種成本和收益的極端不對稱性,使地方政府成為推動中國房地產狂潮的第一大引擎。這種奇特的成本收益格局隱藏在中國現行的政府體製安排之中。在這種體製之中,地方政府一談到jdp就血脈噴張。在這個意義上,地方政府對房地產的熱衷不僅是非常符合“經濟理性”的,也是難以竭製的,這也是為什麽地方政府一直以曖昧態度應對中央警告的原因所在。
在中國房地產複雜的博弈格局中,真正的主角既不是那些被媒體置於舞台中央的地產商,也不是那些吵吵嚷嚷的消費者,更不是諸如“溫州炒房團”之類的投機逐利者,而是中央政府的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
早在1988年,中央政府將房地產作為拉動內需、重啟經濟增長的一個重要手段的政策意圖已經相當明顯。格外具有戲劇性的是,房地產作為上一輪經濟過熱的罪魁禍首,曾經是1993年國家宏觀調控的重點打擊對象。然而五年以後,房地產竟然成為政府重振經濟的藥方。
在中國房地產的這個令人臉心跳的巨大遊戲中,地方政府無疑是頭號受益者。對於地方政府來說,土地不僅是財政權力,而且也是貨幣權力。由於批出的土地幾乎立即就可以用作從銀行抵押貸款,所以,土地權力實際上就演變成了地方政府的某種貨幣發行權力。土地由財政而貨幣,實際上標誌著地方政府從中央政府手上重新奪回了兩項最重要的權力,因而也重新取得了推動地方經濟的主動權。
頗為奇特的是,地方政府盡管是房地產遊戲中當仁不讓的最大受益者,但卻沒有付出任何經濟上的成本。土地的減少,銀行的壞帳,資源的衰竭幾乎都與地方政府無關,都不是由地方政府來承擔最終責任。這就是說,地方政府是這個遊戲中的淨收益者
在這種製度安排中,地方政府的權力和責任之間的嚴重扭曲和失衡,導致地方政府在追求經濟利益的時候不僅有強烈的動機,而且有現成的手段將成本外部化。地方政府在追求經濟利益的時候存在收益與成本的嚴重不對稱結構,是中國房地產問題在製度上的結症所在。在現有製度框架中,要想避免這種現象的出現,中央政府要麽以行政幹預的方式進一步擰緊貨幣和土地控製,從而導致要素配置進一步向中央集中;要麽在維持現有控製尺度的情況下,以政治任免的壓力為手段,將地方政府的行為約束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前者是向計劃經濟復歸;後者則等同於一種無法預測的藝術,完全仰賴政治領導人駕馭複雜局勢的能力和運氣,因而也是一種無法穩定預期的非製度狀態。中央政府目前對房地產的態度非常接近後者這種狀況。在這種情況下,地方官員實際上也處於一種進退失據,難以拿捏的矛盾狀態。
在中國房地產的長期牛市中,地產商與地方政府一直坐在同一條船上,形成了一種“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夥伴關係。對這一點,地產商與地方政府同樣清楚。令他們緊密聯繫的基礎就是房地產商對當地稅收及jdp的貢獻。事實上,這一直就是房地產商與政府博弈時的一張強有力的底牌,也一直就是房地產商人們樂觀得接近瘋狂的真實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