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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文化與潛規則/道破天機 作者:淨素道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但是,房地產商們值得謹記的是,雖然同樣是暴利,但政府是沒有成本的,而地產商卻是有成本的,這就是官與商的區別。房地產商人的承受能力顯然比政府脆弱得多。很多年以來,由於共同利益的扭結,房地產商形成了一個相當標準的利益集團。他們頻頻在媒體上暴光以引導公眾預期,頻頻拋出萬言書之類的政策建議以影響政府決策。
在中國,短期利益的最大化很可能意味著整個行業長期蕭條,甚至迅速地死掉。這種教訓,今天的中國證券市場已經做出了最黑暗的見證。
當然,中國房地產商們缺乏自我約束的短視和狂熱,是有深刻的製度和經濟原因的,其中最為重要的一條就是,他們中的絕大多數都不是在玩自己的錢。
在中國的房地產遊戲中,最大的買單者實際上是中央政府。這可能也是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提出潛在政績要求所必然要付出的代價。與地方政府相比,中央政府的處境可謂相當尷尬。一方麵它希望房地產能夠發揮其拉動作用,維持一個政治上可以忍受的經濟增長速度;這是中央政府唯一的收益,也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利益交集。而在另一方麵,中央政府不僅要單獨承受房地產所帶來的明顯的金融風險、國土資源浪費的成本,也要單獨承受房地產所可能帶來的諸如財富分配失衡等一係列隱性的政治信用成本。而地方政府和房地產商對此卻可以不聞不問,高高掛起。這種利益分殊,決定了中央政府對房地產會有不同的利益權衡。利益決定態度,這就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對房地產態度日漸分道揚鑣的關鍵原因。
近來土地糾紛取代稅費爭議成為農民維護權利的焦點,一些地方開始出現土地糾紛暴力化苗頭。而且暴露出地方政府執法黑惡化傾向,是當前影響農村社會穩定和發展的首要問題。
致使土地糾紛升級為暴力衝突,關鍵在於少數地方政府在徵用土地過程中,官商勾結,漠視群眾利益,出現矛盾時不迅速糾正化解,而是冷漠處之或者以“維護大局”為名,強行推進,造成矛盾激化,引發暴力衝突。
農村土地徵用關係到農民生存;但在出現大規模土地糾紛或者是對抗升級的地方,普遍存在征地過程不民主,群眾參與度低、不知情的情況。一是在某些時候,決策不民主是地方政府出於自身利益有意為之;在現有體製下,政府動用行政強製手段,以公共名義徵收農村集體土地,再進入商業市場開發拍賣,低買高賣,獲得巨大利益;為保證此利益鏈條,少數地方政府在徵收土地過程中有意忽視農民利益,缺乏民主決策動力;二是在操作程序上,款項、管理、分配、協商的程序不透明,高度隨意、高度個人主導,以權謀私,導致矛盾激化;三是補償標準太低;四是官商勾結,在以前的運作體製中,黨委政府沒有任何私利在其中,而現在操作過程中程序不規範,開發商和政府部門中的一些人組成利益集團,使少數地方政權或明或暗地在徵收土地糾紛中站在開發商一邊,致使糾紛無法解決。甚至使用公共暴力出動警察或者武警,更有甚者,使用黑社會暴力。在官商組成利益集團的情況下,官員和開發商都是贏家,隻有農民是輸家。
土地糾紛暴力化是一種以強力建立不公正秩序的體現,表現為在弱勢群體麵前,強勢群體變得越來越專橫和霸道。
規劃是一門科學,規劃是政府行為,規劃是公眾參與的社會活動。但是,規劃服從領導,領導服從利益;“開發商領導、市長決策、規劃局執行”已經成為規劃潛規則。把規劃權拱手讓給開發商,城鄉規劃成為“圈地工具”;規劃腐敗大案頻頻發生;城市建設畸形發展。。。。。。規劃之恙日益蔓延,正瘋狂地吞噬著有限的社會資源。
非常流行的說法就是“城市規劃紙上劃劃,牆上掛掛”。很多很好的規劃多讓位於短期行為和近期利益,成為政治利益或者經濟利益的犧牲品。長官意誌、規劃師跟著房地產商的指揮棒轉就是突出表現。
權力之所以會變成開發商手裏的木偶,並不是因為他具有專業的設計水平。恰恰相反,開發商眼裏隻有利益,少數手握規劃大權的官員千方百計想把手中的權力置換成看得見的利益。兩種不同利益的交匯,成了規劃腐敗最好的推動力。所以,就有了有些開發商走上層路線越過審批程序,不經審批進行先斬後奏式的野蠻開發;少數開發商則遊走於規劃部門與審批部門之間,用金錢或者美色做誘餌,達到修改規劃甚至推翻既有規劃,實現自我利益的目的。
我國中央政府內部的爭論屢屢公諸媒體,引起關注。中央政府內部矛盾的公開,說明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越來越迫切。而這種矛盾公開化,也有助於推動問題的解決。
“政出多門”是最常見的“機構病”,源於政府機構普遍存在的自我擴張趨勢。這種“機構病”轉化成公開矛盾,導火線是不確定利益的增加。20多年來,市場經濟創造出好多新利益,舊的利益格局與分配方式已經改變,而我們離法治政府、責任政府、服務政府的距離還很遠,而政府部門之間職責不清、歸屬不明,職權界定不明的情況仍然大量存在,這就給部門之間相互爭奪留下了空間;再加上法律的不健全,部門之間政策打架的情形也就頻頻出現了。
在中國,短期利益的最大化很可能意味著整個行業長期蕭條,甚至迅速地死掉。這種教訓,今天的中國證券市場已經做出了最黑暗的見證。
當然,中國房地產商們缺乏自我約束的短視和狂熱,是有深刻的製度和經濟原因的,其中最為重要的一條就是,他們中的絕大多數都不是在玩自己的錢。
在中國的房地產遊戲中,最大的買單者實際上是中央政府。這可能也是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提出潛在政績要求所必然要付出的代價。與地方政府相比,中央政府的處境可謂相當尷尬。一方麵它希望房地產能夠發揮其拉動作用,維持一個政治上可以忍受的經濟增長速度;這是中央政府唯一的收益,也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利益交集。而在另一方麵,中央政府不僅要單獨承受房地產所帶來的明顯的金融風險、國土資源浪費的成本,也要單獨承受房地產所可能帶來的諸如財富分配失衡等一係列隱性的政治信用成本。而地方政府和房地產商對此卻可以不聞不問,高高掛起。這種利益分殊,決定了中央政府對房地產會有不同的利益權衡。利益決定態度,這就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對房地產態度日漸分道揚鑣的關鍵原因。
近來土地糾紛取代稅費爭議成為農民維護權利的焦點,一些地方開始出現土地糾紛暴力化苗頭。而且暴露出地方政府執法黑惡化傾向,是當前影響農村社會穩定和發展的首要問題。
致使土地糾紛升級為暴力衝突,關鍵在於少數地方政府在徵用土地過程中,官商勾結,漠視群眾利益,出現矛盾時不迅速糾正化解,而是冷漠處之或者以“維護大局”為名,強行推進,造成矛盾激化,引發暴力衝突。
農村土地徵用關係到農民生存;但在出現大規模土地糾紛或者是對抗升級的地方,普遍存在征地過程不民主,群眾參與度低、不知情的情況。一是在某些時候,決策不民主是地方政府出於自身利益有意為之;在現有體製下,政府動用行政強製手段,以公共名義徵收農村集體土地,再進入商業市場開發拍賣,低買高賣,獲得巨大利益;為保證此利益鏈條,少數地方政府在徵收土地過程中有意忽視農民利益,缺乏民主決策動力;二是在操作程序上,款項、管理、分配、協商的程序不透明,高度隨意、高度個人主導,以權謀私,導致矛盾激化;三是補償標準太低;四是官商勾結,在以前的運作體製中,黨委政府沒有任何私利在其中,而現在操作過程中程序不規範,開發商和政府部門中的一些人組成利益集團,使少數地方政權或明或暗地在徵收土地糾紛中站在開發商一邊,致使糾紛無法解決。甚至使用公共暴力出動警察或者武警,更有甚者,使用黑社會暴力。在官商組成利益集團的情況下,官員和開發商都是贏家,隻有農民是輸家。
土地糾紛暴力化是一種以強力建立不公正秩序的體現,表現為在弱勢群體麵前,強勢群體變得越來越專橫和霸道。
規劃是一門科學,規劃是政府行為,規劃是公眾參與的社會活動。但是,規劃服從領導,領導服從利益;“開發商領導、市長決策、規劃局執行”已經成為規劃潛規則。把規劃權拱手讓給開發商,城鄉規劃成為“圈地工具”;規劃腐敗大案頻頻發生;城市建設畸形發展。。。。。。規劃之恙日益蔓延,正瘋狂地吞噬著有限的社會資源。
非常流行的說法就是“城市規劃紙上劃劃,牆上掛掛”。很多很好的規劃多讓位於短期行為和近期利益,成為政治利益或者經濟利益的犧牲品。長官意誌、規劃師跟著房地產商的指揮棒轉就是突出表現。
權力之所以會變成開發商手裏的木偶,並不是因為他具有專業的設計水平。恰恰相反,開發商眼裏隻有利益,少數手握規劃大權的官員千方百計想把手中的權力置換成看得見的利益。兩種不同利益的交匯,成了規劃腐敗最好的推動力。所以,就有了有些開發商走上層路線越過審批程序,不經審批進行先斬後奏式的野蠻開發;少數開發商則遊走於規劃部門與審批部門之間,用金錢或者美色做誘餌,達到修改規劃甚至推翻既有規劃,實現自我利益的目的。
我國中央政府內部的爭論屢屢公諸媒體,引起關注。中央政府內部矛盾的公開,說明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越來越迫切。而這種矛盾公開化,也有助於推動問題的解決。
“政出多門”是最常見的“機構病”,源於政府機構普遍存在的自我擴張趨勢。這種“機構病”轉化成公開矛盾,導火線是不確定利益的增加。20多年來,市場經濟創造出好多新利益,舊的利益格局與分配方式已經改變,而我們離法治政府、責任政府、服務政府的距離還很遠,而政府部門之間職責不清、歸屬不明,職權界定不明的情況仍然大量存在,這就給部門之間相互爭奪留下了空間;再加上法律的不健全,部門之間政策打架的情形也就頻頻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