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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文化與潛規則/道破天機 作者:淨素道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所以,政治活動的規模不能太大,目標不能太高;如果太大、太高,政治家就難以駕禦政治機器的運行,調整起來也很麻煩。
百姓議政這種現象並非具有必然性,過去我們在這方麵存在誤區,以為大家關心國家大事總是好事,其實不一定。如果一個社會的老百姓普遍關心國家大事,可能意味著這個社會出了問題。無論在什麽樣的政治體製之下,即使處於民主製度下,這種情況都值得警惕。
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為官者“能上不能下”成為中國“官場文化”的核心內容。一些官員盡管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損失,卻喜歡賴在位子上靜觀其變,極少有引咎辭職或者集體下課。有的責任官員即使受到“組織處理”,也多為平級調動,換個位子而已。由於級別未變,待遇無損,不少不合格官員因此成了官場“不倒翁”“老油條”。
站在機關門口往裏看,裏麵全是貪汙犯,先槍斃後宣判,保證不會出冤案。
在當今中國,“黑烏鴉”心態是一種普遍的心態。天下烏鴉一般黑,不黑就是假的、是裝出來的,黑是鐵律。當社會形成一種無官不貪的“黑烏鴉”心態之後,於官而言,大家都貪,我為什麽不貪?我不貪人家也不信,不如貪汙算了;於群眾而言,是官都貪,廉潔要麽是做做樣子,要麽就是沒有油水可撈。當了官就是要發財,沒有發財就是沒有本事。辦事就是要送禮,沒有不送禮能辦成事情的。
“黑烏鴉”心態是群體心理經過外部物象不斷刺激與強化的結果,是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這個過程一旦完成,它就會侵入我們生活之中,使得一切主流社會的價值觀、道德觀都在這種文化的遮蔽下難以實現,良好的社會秩序難以建立。當這種心態成為社會意識的時候,其危害是顯而易見的。黑成了烏鴉的宿命,黑成為烏鴉們強烈的心理暗示,暗示它們隻能按黑的思維去行事;黑也成為集體無意識,任何想白起來的烏鴉都將受到群體的孤立甚至攻擊,最後這隻烏鴉要麽被染黑,要麽被驅逐出圈子。
現如今好象大夥都在罵當官的,但一到各自的實際生活中,可以說沒有誰不是在圍著當官的轉,也很少有人不是去哄著當官的、寵著當官的、媚著當官的,同時也拚命地利用著當官的;實際上廣大群眾也都跟著在腐敗,大的大撈,小的小撈。
在我們社會 中,沒有一個法條是在強硬地保障和保護上級與普通民眾可以對當官的說“不”字的。沒有這樣的保護和保障,誰敢於說不字?誰又敢不下跪?一旦讓一個人覺得自己是可以“無所不為”的以後,離“為所欲為”就隻有一步之差了。
人不能當官,人一當官,好多事情就由不得自己的良心了。
對於一個從政的人來說,你的人生命運如何,完全取決於你的官運如何。有人碌碌無為卻能平步青雲,有的人才能卓越卻終不得誌,也有人糊裏糊塗得到升遷。你不服也得服。
老百姓說:我們的好多幹部因為無知而無謂,因為無謂而無恥,因為無恥而無賴。
有人抱怨中國的官越來越不好當,這是好事情。現在不是不好當,而是太好當了。
官與民結怨是官場中的大忌。民是一無官,二是無權,他沒有什麽可顧忌的,民要和官較起真來,當官的決沒有好果子吃。世界上就怕認真二字。
中國有句老話:“官不管,民管;民不管,賊管;賊不管,匪管。”
有些事情是把雙刃劍,傷了對方,也會傷了自己。民不與官鬥,民鬥不過官,這是千古傳下的規則。
學者吳思在《命價考略》一文中說:有一條無形的社會底線,一旦突破就會流血,大規模突破,大規模流血。生存在血線之下的集團就是搏命集團。血線防護的缺失,是社會製度的重大缺陷,不守血線的製度,具備了魯迅所謂的“吃人”特徵。
在血線失守的社會裏,官與匪的界限難以劃分清楚,土匪和良民的界限同樣也難以劃分清楚。在《民國時期的土匪》一書中,就記錄了災民和土匪的故事:說是土匪,那些人明明是災民;說是災民,他們又鋌而走險,幹了謀財害命的勾當。這就是“搏命集團”,這個集團的特徵是以命換物;這個集團在暴烈程度、專業程度、違法程度、臨時或者永久程度等方麵有很寬的跨度。
任何產權安排、任何權利設置、任何法律規定,如果大規模地漠視人命,貶低人類之最要,恐怕都難免遭到血的報應。
刁民是政府培養出來的,並非天性就刁。當然刁民反過來也能培養貪官。
從儒家的治國理論到聖旨到中央政府的“律例”和“部案”,再到地方官府的“告示”最後落實到實際執行的“陋規”;翻譯成現代語言就是,從憲法到最高指示到法律到中央文件到地方政策再到大家真正執行的潛規則,每一級別的規矩與上一級別的規矩比起來,都難免有一些衝突或者墮落之處。
英雄這種東西,本來就是非常時期的非常之物,穩定的常規秩序中不需要英雄,也沒有英雄的位置。
中國歷史上有許多英雄,在他們可以挑撥激化事態,可以裹脅和利用民意的時候,主動放棄自己的最後一點希望挺身當了民眾貢獻給統治者的犧牲。
百姓議政這種現象並非具有必然性,過去我們在這方麵存在誤區,以為大家關心國家大事總是好事,其實不一定。如果一個社會的老百姓普遍關心國家大事,可能意味著這個社會出了問題。無論在什麽樣的政治體製之下,即使處於民主製度下,這種情況都值得警惕。
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為官者“能上不能下”成為中國“官場文化”的核心內容。一些官員盡管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損失,卻喜歡賴在位子上靜觀其變,極少有引咎辭職或者集體下課。有的責任官員即使受到“組織處理”,也多為平級調動,換個位子而已。由於級別未變,待遇無損,不少不合格官員因此成了官場“不倒翁”“老油條”。
站在機關門口往裏看,裏麵全是貪汙犯,先槍斃後宣判,保證不會出冤案。
在當今中國,“黑烏鴉”心態是一種普遍的心態。天下烏鴉一般黑,不黑就是假的、是裝出來的,黑是鐵律。當社會形成一種無官不貪的“黑烏鴉”心態之後,於官而言,大家都貪,我為什麽不貪?我不貪人家也不信,不如貪汙算了;於群眾而言,是官都貪,廉潔要麽是做做樣子,要麽就是沒有油水可撈。當了官就是要發財,沒有發財就是沒有本事。辦事就是要送禮,沒有不送禮能辦成事情的。
“黑烏鴉”心態是群體心理經過外部物象不斷刺激與強化的結果,是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這個過程一旦完成,它就會侵入我們生活之中,使得一切主流社會的價值觀、道德觀都在這種文化的遮蔽下難以實現,良好的社會秩序難以建立。當這種心態成為社會意識的時候,其危害是顯而易見的。黑成了烏鴉的宿命,黑成為烏鴉們強烈的心理暗示,暗示它們隻能按黑的思維去行事;黑也成為集體無意識,任何想白起來的烏鴉都將受到群體的孤立甚至攻擊,最後這隻烏鴉要麽被染黑,要麽被驅逐出圈子。
現如今好象大夥都在罵當官的,但一到各自的實際生活中,可以說沒有誰不是在圍著當官的轉,也很少有人不是去哄著當官的、寵著當官的、媚著當官的,同時也拚命地利用著當官的;實際上廣大群眾也都跟著在腐敗,大的大撈,小的小撈。
在我們社會 中,沒有一個法條是在強硬地保障和保護上級與普通民眾可以對當官的說“不”字的。沒有這樣的保護和保障,誰敢於說不字?誰又敢不下跪?一旦讓一個人覺得自己是可以“無所不為”的以後,離“為所欲為”就隻有一步之差了。
人不能當官,人一當官,好多事情就由不得自己的良心了。
對於一個從政的人來說,你的人生命運如何,完全取決於你的官運如何。有人碌碌無為卻能平步青雲,有的人才能卓越卻終不得誌,也有人糊裏糊塗得到升遷。你不服也得服。
老百姓說:我們的好多幹部因為無知而無謂,因為無謂而無恥,因為無恥而無賴。
有人抱怨中國的官越來越不好當,這是好事情。現在不是不好當,而是太好當了。
官與民結怨是官場中的大忌。民是一無官,二是無權,他沒有什麽可顧忌的,民要和官較起真來,當官的決沒有好果子吃。世界上就怕認真二字。
中國有句老話:“官不管,民管;民不管,賊管;賊不管,匪管。”
有些事情是把雙刃劍,傷了對方,也會傷了自己。民不與官鬥,民鬥不過官,這是千古傳下的規則。
學者吳思在《命價考略》一文中說:有一條無形的社會底線,一旦突破就會流血,大規模突破,大規模流血。生存在血線之下的集團就是搏命集團。血線防護的缺失,是社會製度的重大缺陷,不守血線的製度,具備了魯迅所謂的“吃人”特徵。
在血線失守的社會裏,官與匪的界限難以劃分清楚,土匪和良民的界限同樣也難以劃分清楚。在《民國時期的土匪》一書中,就記錄了災民和土匪的故事:說是土匪,那些人明明是災民;說是災民,他們又鋌而走險,幹了謀財害命的勾當。這就是“搏命集團”,這個集團的特徵是以命換物;這個集團在暴烈程度、專業程度、違法程度、臨時或者永久程度等方麵有很寬的跨度。
任何產權安排、任何權利設置、任何法律規定,如果大規模地漠視人命,貶低人類之最要,恐怕都難免遭到血的報應。
刁民是政府培養出來的,並非天性就刁。當然刁民反過來也能培養貪官。
從儒家的治國理論到聖旨到中央政府的“律例”和“部案”,再到地方官府的“告示”最後落實到實際執行的“陋規”;翻譯成現代語言就是,從憲法到最高指示到法律到中央文件到地方政策再到大家真正執行的潛規則,每一級別的規矩與上一級別的規矩比起來,都難免有一些衝突或者墮落之處。
英雄這種東西,本來就是非常時期的非常之物,穩定的常規秩序中不需要英雄,也沒有英雄的位置。
中國歷史上有許多英雄,在他們可以挑撥激化事態,可以裹脅和利用民意的時候,主動放棄自己的最後一點希望挺身當了民眾貢獻給統治者的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