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利用特務毀害文武官吏


    我到了桐梓縣,那裏的縣長是山東人,名字叫孔福民,他在這一縣做得很好。跟我來的朋友,有人專門擔任社會調查,因此知道這孔福民在他的縣公署裏,對於夥食的分派是用百分法,如同縣長一個月收入二百元,他夥食費以收入百分之二十攤錢,縣長就出四十元;工人呢,一月十元就出兩元錢。大家吃飯在一起,菜飯全是一樣的,賺錢多的多攤,少的少攤,這樣工人們就都很高興。鄉間有什麽人告狀,孔縣長就帶了個秘書,一個人騎一輛腳踏車下鄉,把事情問一問,該了結的了結,該說合的說合,因此地方上的人對於孔縣長是很佩服。我把孔縣長種種的情形給蔣介石打了電報,第二天就得一個電報是嘉獎孔縣長的。


    後來不久,孔福民調升遵義縣縣長,沒有幾個月孔福民就坐了監。很久以後,我又在重慶見了孔福民,他是到重慶復興關受訓的。我問孔:“聽說你做遵義縣長,被人拿了你去坐監,是為什麽呀?”孔說:“那件事太冤枉也太笑話了。”桐梓縣是個三等縣,遵義縣是個一等縣,孔被調升遵義縣,重慶就有人給他介紹人到縣公署做事,來的人要當秘書,孔叫那個人做了科長。那個人很不高興,過了兩個星期,就由重慶來了電報,說孔福民是共產黨而且跟他來的人也是共產黨,就這樣坐了監。當時孔福民就給貴州省主席吳鼎昌寫信說,不論犯了什麽罪應當問一問,不能關在監裏一句不問就算了。過了幾個月吳鼎昌把孔福民叫到貴陽省城,孔問吳:“我犯的是什麽罪?”吳說:“他們要做你的縣長,你就是犯的這個罪。”沒有幾天吳鼎昌就放孔為獨山縣長。日本人攻獨山的時候,獨山城裏大半被炸毀了,孔福民在城外山坡上搭一個草棚子辦公。日本人返回去,孔福民就升了專員。孔的親戚結婚,請孔做主婚人。女家那邊也有一位主婚人,就是要在遵義縣當秘書,孔福民放他當科長的人。婚禮之後,就吃酒,彼此吃酒很多,女家的主婚人對孔說:“我實在對不起你。”孔說:“沒有什麽。”女家的主婚人說:“我到遵義縣來要當秘書,你放我當科長。我不願意,因為我是特務,我就報告你是共產黨,你就下了監,吃了苦。經過多少波折,你當了專員,今天我們做了親戚,我對你說,我今天良心發現,我太對不住你了!”說著說著,就大哭起來,並說:“我做了不是人的事,是給人當狗的事。”孔福民一麵對我說著,一麵搖頭說:“悲哀呀!黑暗到萬分,但是我們做小事的人不敢說話。”


    從桐梓到東冶鎮,在那邊停有六輛卡車,每輛都有兩個憲兵押著。我找一位副官問那些車裝的是什麽東西,回來的人報告說:“車上滿滿的都是煙土,是從貴州省城護送著給蔣委員長的。”我把押車的排長叫了來,一問:“車上裝的是什麽?”那憲兵排長說:“全是煙土。”我問:“從哪裏裝的車?”他說:“從貴州省政府。”我又問:“送到什麽地方去?”他說:“交給蔣委員長。”他又說:“上海有人專辦出售煙土的事。”本來沒有人不知道的,蔣介石在上海的時候,做交易所的買賣,主要就是販賣煙土,今天他做的這個事還是他本行。不過別人吸大煙的被槍決,買賣煙土就算犯法,這話怎樣講呢?


    來到綦江縣,這裏的出產很富,人也很多。最好的一種東西是廣柑,一元錢可以買一百個。我們在上海、南京看見過同這種廣柑一樣的,廣柑上麵掃個戳子是美國來的,民國二十五、二十六年,每個都是一兩角錢。自己本國的東西這樣賤法,一元錢一百個,最大的原因是我國交通不便,本國人不能吃本國的東西,反而買外國的東西吃,錢就向外國走。外國人得到我們的錢造飛機、大炮、兵艦,結果我們打不過人家,惹不起人家,不是賠款便是割地,由此可見若興辦實業不先辦交通是不行的。


    第34章 鼓勵貪汙


    到了重慶,許多軍官都在人裏三五成群交頭接耳地說,蔣介石的至親浙江人姓竺的,在軍事委員會當交通處處長,他偷著賣了一千七百萬的汽油,一千八百萬的軍米,都變為他自己的財產。經人告發之後,蔣介石派人去查,一查完全查實在了,一點也不假。蔣介石下條子要把姓竺的槍決;前方的將領王敬玖、顧祝同來電保,被改為十三年監禁;又經別的將領來保,改為七年的監禁。怎樣執行呢?姓竺的就住在何應欽的客廳裏,那真是非常優待。還沒到三個月就調赴軍前效力,升了浙江省保安副司令。比著原來升了三級。這件事全軍事委員會的人都知道;全重慶的人,也沒有不知道的。所以人人都說:“要想升官,非貪汙不可。”


    有一位蔣介石的親戚,在水利委員會做事,曾在軍事委員會做過總務處長。他說:“蔣介石是有一本貪汙哲學的。”我說 :“怎樣講?”他說 :“蔣介石是跟過孫中山先生的,孫中山在革命時候,從海外各地募來的捐款,為了推翻滿清,就不能不利用軍隊。有人對孫先生說,我那裏有三千人,那裏有五千人,到時候可以起義襲擊什麽地方,要十萬元、八萬元;孫先生就馬上給他們。有人對孫先生說:‘這個人靠不住,他是欺騙你。’孫光生說:‘不怕的,一百個人跟我要錢,隻要有一個人的炸彈炸到攝政王的身上就成了。’又有人對孫先生說:‘那個要錢的人頂靠不住,不是賭錢就是逛窯子。’孫先生說:‘他被人通緝,旅館沒法子住,親戚不留他,他不住窯子怎麽辦呢?’孫先生隻是要人家肯革命,什麽事情都原諒,那是革命的時候,沒有法子隻可這樣辦。蔣介石卻不同,無論你怎樣貪汙,也無論你怎麽壞,隻要你擁護他個人就能成。他忘掉了在受壓迫的艱難環境中從事革命,有些小節隻可從寬,而今是國民黨已得到政權,統治國家,領導人民,若是縱容官吏軍人貪汙胡幹,剝削人民,國家非大亂不可。”我聽了這位朋友的話,再看看蔣介石做的事,完全是他的一本貪汙哲學,把國家和人民給害了。


    還有一件事是大家都知道的,是蔣介石的師傅的一個兒子,叫徐繼莊,在重慶做的貪汙的事情和貪汙的數目字,報上都登了出來。有人去查考他,徐繼莊說:“無論什麽人都不配查考我的帳目。”徐說:“我自己賺的錢是同蔣介石分著用。”事情弄大了,蔣介石把徐繼莊叫了去,拍拍徐的肩膀說:“你做得不錯。”沒有兩個月就叫徐升了兩三級。在中央的財政機關中,徐要做什麽,蔣就給他做什麽。後來到上海蹲不住了,跑到香港去。實在說起來蔣不重用徐,這個人還不會犯這麽大的罪。我把這兩段報引在這裏,那樣可以明白徐繼莊做的什麽事,蔣介石用的什麽人。


    引渡貪官徐繼莊案再度提訊,準具保五百萬元。


    徐被控盜竊公款美金三十一萬元,國幣二十八億元。


    民革社香港航訊:轟動一時之中國政府要求引渡貪汙犯官,前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局長徐繼莊一案,本港法庭曾作四次提訊,昨(十八日)在中央裁判署亞司庭再度提堂。關於準予具保問題,雙方律師辯論甚劇。被告辯護律師施露華引申法律,要求準予具保,而代表香港政府之皇家大律師蘭仕杜則指出本案係有關中英國際之引渡,不能與普通案相提並論。經過一番劇辯後,法官同意準被告以港幣五百萬元現款具保出外候審。即由原判保款一百萬元增至五百萬元,並諭將案押後一周然後再審。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我所認識的蔣介石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馮玉祥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馮玉祥並收藏我所認識的蔣介石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