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淡淡的。這份客氣,在別人眼裏冷颼颼的。


    方原好奇舒兒為什麽最後會來到海城。這個城市她同樣無親無故。舒兒撇著嘴說,她從來就不需要什麽親友,她隻需要挑一個靠海的、適合她居住的城市。在這個全國人均收入最高的地方,她以往的積蓄和現在的收入,能夠讓她保持一個很好的生活質素。


    跟一個租回來給孩子當“爸爸”的人說這些,舒兒也是情非得已。


    再堅強的女人也有落寞的時候。尤其是一個單身母親。波比的樣子令她越來越焦慮。焦慮讓她失去了原有的從容,原有的自信。還有最近一場官司的失利,更令她沮喪不已。


    她說,那是一場為自己而打的維權官司。一樓的鄰居養狗,狗不時在靜夜裏大叫幾聲,令原本心情欠佳的她感到莫名憤怒。為了取證,她跑到樓下偵察,發現那人居然還在自己的小花園種蔬菜。從她專門買回來的15倍望遠鏡裏,她發現,他們家的韭菜和白菜長得居然比她家的茉莉和玫瑰要好!她由此推出:這些菜不是施了農藥,就是人體肥料。她認為,這兩樣東西,在一個高尚小區裏都是不能出現的。


    她認為,既然是全市最貴的樓盤,收取全市頂級的管理費,住戶就應該享受到一流的環境,一流的服務,絕不允許在公共聽力和嗅覺範圍內有這樣的噪音和臭氣。


    她跑到物業公司投訴了7次,但管理處的回覆是樓下的狗主出示了狗牌,也就是說,他們家養的狗是合法的。他們還說,至今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不讓城裏人種韭菜和白菜。


    鑑於理由的出發點和方向不對,投訴無門後,她便親自下去跟鄰居一家發生了一場非常壯烈的交鋒,不幸的是,最後他們還是沒有把狗送走,還是沒有把菜挖掉。於是,她不得不運用自己的專業,為自己打了一場她個人認為絕非吹毛求疵的維權官司。


    舒兒官司的主題是:鄰居的狗存在是合法的,但騷擾別人就非法。就像人有了身份證,也不能胡作非為一樣。還有,城裏人是可以種蔬菜,但種在居民區,還為蔬菜灑農藥和屎尿,就汙染了公用環境,就應該禁止。


    但花了整整一年時間去叫板鄰居和管理處,最近的終審判決還是她敗訴。舒兒沮喪得差點病了,不光是輸了精神,輸了心血,輸了麵子,還因為索賠精神損失費標的過高,賠上一筆不低的訴訟費。


    對她來說,受打擊中最大的,莫過於輸了心情。


    惟一的收穫,是這場官司讓她成了城中名人。


    從此以後,走到街上,別人對她的背脊指指點點,但就是不敢走近;就連居委會和派出所的工作人員,見了她都繞道走,擔心被她揪住了,半天脫不了身。


    更可恨的是,業主委員會選舉時,也沒有人願意按她的門鈴。他們說,怕一時改不了習慣,多按兩次門鈴的話,又惹官司。


    為此,舒兒內心很委屈。她認為自己一點錯也沒有,不應該受到這樣的排擠。但鄰居卻在庭上說:“如果一個人想事事如意,沒有半點不舒服,最好活在真空裏……”


    那個可惡的光頭男人還建議她搬走,說她為了一己私心,小題大做,吹毛求疵,滋擾了很多人,浪費了很多國家機構行政人員的寶貴時光和工作成本,“令到和諧社區從此變得不再和諧!”


    這個說法把她氣得全身發抖!她內心那把自尊的利劍,早已把那男人的光頭千刀萬剮,把他那隻可惡的臭狗剁了個狗雜碎!


    好在,她的好強讓她至死也不會把脆弱一麵暴露人前。而且她堅信自己精神不死。她每天像背語錄似的鼓勵自己,一定不要被那些粗俗的人打倒!她甚至絕望地認為,在這宗官司裏,那個堅持正義和追求文明的女人雖敗猶榮。


    隻是在睡不著的午夜,舒兒偶爾聽到一兩聲狗吠,嗅到海風吹過來的空氣中夾雜著似有似無的尿腥味,她的心髒像蓮花初開般,慢慢地,一瓣瓣地分離。明晨醒來,在梳妝檯前,她驚愕地發現,眼袋像兩個沉甸甸的濕茶包,頭髮如狂刮一夜的東風,一舉梳,落英繽紛。


    她困惑地對方原說,自己並不是不明白,但很多事情,是她所無法控製的,但她內心就是有一股從天而降的泄憤衝動。別人無法明白,她怎麽可以把這些芝麻綠豆般的小事兒,上綱上線到人權的層麵上去。她說,有一天黃昏,她一個人孤獨地開車到東海岸,抱著瘦了很多的肩頭,麵沉到海那邊去的夕陽,苦思冥想了兩個小時。“然後我站起來,跑到礁石上,對海大聲狂叫到無力為止,我相信,一個社會的進步,註定有一些精英是要付出代價。所以,即使官司輸了,我也要告訴自己:我沒有錯,錯的是他們!”


    真是高處不勝寒啊。


    方原聽完也冷氣橫抽。


    女人執著起來,那股能量真可怕,如果跟她拍拖了一陣,中途想退出的話,一定會死無全屍。


    這種女人萬萬不能招惹。


    好在現在波比跟過去比較,狀態好了一些,否則方原跟她也沒有機會這樣對話。方原隱隱覺著,舒兒把他當成朋友,是因為現階段她跌進了苦海,而他現在是海裏惟一的救命草。她飢不擇食,或者說是急病亂投醫,希望得到一個人的同情。更想他再用心一點,和她一起努力,讓兒子走出困境。


    原本兇巴巴的一個女人,變得史無前例地溫柔,這怎麽不令方原有一種前所未有的滿足感呢?


    每個周末,他準時帶著舒兒花錢買的小禮物過來,親熱地跑到波比的房間,拍拍他的小腦袋,跟他說一些不著邊際的話,毫無壓力。然後像一家人那樣,快快樂樂地去公園,去遊樂場,去山姆店購一周的食品。有時候他覺得自己更像個保姆,因為要拎很多東西;有時又像個司機,接過舒兒遞過來的鑰匙,她說:“你開吧,我來照顧他。”


    這天中午,方原和他們一起在歡樂穀的肯德雞啃雞翅。在擔心禽流感的時光裏,隻有在這些地方吃雞會比較保險。


    突然,接到陶軍代理律師陳某打來的電話,陳律師說,陶軍需要一大筆現金交納罰款和律師費,委託他把方原的車賣了。“你這輛車是陶軍名下的,他說先賣掉,等他出來了,他再想辦法讓你買新的……”


    方原不明白,這車明明是他的,不過是陶軍幫他拿房子抵壓給銀行按揭,但事實上是由陶軍每月幫他劃帳給銀行的,未供完的車,又怎麽可能拿出去賣呢?


    陳律師告訴他:“車子其實陶軍已經買斷,因為他那套房子,前妻還沒有回來辦手續轉到他的名下,所以無法抵壓。事實上,你每月給他劃帳的錢,等於還給了他……”


    這事把方原砸昏了,他放下電話,就跟舒兒說了。“我聽不明白,這怎麽回事呀?我被他弄糊塗了!他這樣做到底為了什麽?對他有什麽好處?”


    舒兒想了一下說:“我隻是猜測,聽著,前提是猜測,所以一切隻是假設。也許你的朋友真的想幫你,但他怕借出的錢很難收回,所以想你每月有計劃地還給他……另外,也有可能他不想讓人知道房子不是他的,他愛麵子,所以就瞞著你……當然,也不排除他想收點利息,這錢你不給他也是要給銀行的,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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