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墨子邏輯的名、辭、說
墨子說:“以名舉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墨子用名、辭、說三種思維形式來揭示論辯過程的思維程序。在論辯中,概念是最基本的,它反映了論證對象的特徵,概念是用詞項來表達的。概念的產生和存在,必須依附於詞語。判斷是斷定事物情況的思維形式,它是由語句來表達的,判斷的形成與存在要依附於語句。每一語句是由表達概念的詞項所構成的。推理是關於判斷前後關係的一種思維形式,它是由按一定文法關係聯結的語句集合表達的。墨子用名來表示概念或表達概念的詞項,用辭來表示判斷,用說來表示推理。墨子已認識到概念、判斷、推理是邏輯思維的基本形式。
墨子提出的名有兩重含義。名既是反映事物對象的概念,是思維活動的基本單位,又是表達概念的詞項,是思維內容的表述形式。墨子說:“以名舉實”,“舉,擬實也。” “告以之名,舉彼實也。故言也者,諸口能之,出諸名者也。名若畫虎也。言也謂,言由名致也。” “言,出舉也。” “所以謂,名也。所謂,實也。名實耦,合也。” 墨子首先肯定了概念——名是用來反映客觀事實的,是用語言形式來摹擬,抽象客觀事物的基本特徵。客觀事實也隻有藉助於概念,其本質才能被揭示出來,為人們所正確認識。概念必須和事實相符,達到“名實耦”,否則,這種概念——名就沒有舉實,而是“不可以知異”的“狂舉”,就是失實的“或名”,“或,過名也,說在實。” 其次,墨子認為,概念是用詞語形式表述,是可以用聲音來表達的,一種有組織的語言。詞語作為一種表徵形式,就可以通過文字或交談的途徑,成為思想交流的基本單位。墨子還強調了名和實不同的對應關係。例如,異名同實,“二名一實,重同也”。 狗和犬是異名反映同一實,所以,知狗就是知犬,殺狗就是殺犬。也會有同名異實,一個詞語反映了不同的實,“為麗不必麗,為暴不必暴,……為非以人,是不為非。若為夫勇,不為夫勇。” 附麗的不等於美麗,做惡的不一定暴露,被人強迫和自覺做壞事有區別,有人當戰士勇敢,當丈夫卻未必。所以,麗、暴、為非,夫都是同一個詞語反映了不同的實。墨子告誡,在思想交流中必須注意異名同實,同實異名的情況。詞語與概念對應的多樣性,說明不能用詞語來混淆概念的本質或差異。名作為詞語形式,大家都認同了。名作為概念內容,必須反映事物、對象的本質規定,使人們的思想和交流有真實的內容。例如畫虎,畫家把主觀意識中虎的形象表現在畫麵上。畫麵上的虎既表現了真實虎的內容,又作為一種虎的藝術形式為大家所接受。
墨子邏輯對概念——名的研究以“取實予名”為基本出發點,從內涵定義,外延定義分析了概念的存在及其相互關係。例如,“夢,臥而以為然也”, 就是從其內涵本質的規定上,反映了認識對象的存在狀態。“久,彌異時也。”就是從其外延範圍的規定上,說明了認識對象的存在界限。攻和誅其內涵規定不同,但有聯繫。馬和白馬其內涵規定有聯繫,但存在差異。下麵舉例子以進一步的說明:概念的內涵定義以揭示事物對象的本質特徵為主要內容,以舉實來正名。“中,同長也。” “中。心自是往相若也。” 墨子提出的“中”名,用幾何學的觀點看,就是對稱中心的概念,它反映了對稱幾何體中的某一點到各相應邊界的長度相等這一幾何特徵。如果某一點符合這一條件,那麽它就是對稱中心。圓是一種對稱的幾何體,圓心到圓周的長度(即半徑)處處相等,圓心就是對稱中心,即墨子所說的“中”名,“圓,一中同長也。” 墨子確定的中名、圓名,都是從本質上反映了客觀存在的幾何體的實際狀況。它們形成於對這些幾何體幾何特徵反覆觀測的實踐中,是以這些幾何體確實存在的這些幾何特徵為基礎的,即中名、圓名來之於中實、圓實。墨子提出的中名、圓名也從本質特點上反映了中實、圓實的幾何含義。
墨子不僅強調了內涵定義對正名、舉實的重要作用,而且也很重視從外延的角度對概念進行劃分,使概念表徵得更為明顯,這對正名、舉實同樣具有重要作用。例如,“名:達、類、私。” “物,達也。有實必待之名也命之。馬,類也。若實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於是實也。” 達名指一切事物,外延最大,類名是指具有某種屬性的這種事物,外延比達名小。私名是指個別存在的單獨事物,外延比類名小。又如“知:聞、說、親、名實、合、為。“ ”傳授之,聞也;方不,說也;身觀焉,親也;所以謂,名也;所謂,實也;名實耦,合也;誌行,為也。“ 墨子根據知識的來源,即從知識的外延將概念——知名作了劃分。由間接從他人得來的知識稱為聞知;由按邏輯推理得來的知識稱為說知;由親自用自己的各種感官得來的知識稱為親知;由隻從名謂稱呼得來的知識稱為名知;由從具體事物得來的知識稱為實知;由從名稱和事實相耦合得來的知識稱為合知;由從實踐得來的知識稱為為知。
客觀存在的事物或現象並不是孤立的,而是存在著有機的相互聯繫,因而作為以實為基礎,反映實的各種名也就作為邏輯認識之網上的一個紐結,彼此間產生了有機的聯繫。從單個孤立的概念到相互聯繫的概念。墨子關於“攖”、“仳”、“次”這3 個概念的形成就是一個例子。
“攖,相得也。” “攖。尺與尺不俱盡,端與端俱盡,尺與端或盡或不盡,堅白之攖相盡,體攖不相盡。” ……“仳,有以相攖,有不相攖也。” ……“次,無間而不相攖也。” ……這3 條經文都是按順序排列的。墨子先對幾何學(線與線,點與點,線與點,體與體)、物理學(物體的各種物質屬性)中各種攖的現象(有的相交,有的重合,有的同屬一個物體中的不同物理性質)的分析比較,對攖這個概念作了一個本質的規定:“攖,相得也。”相得就是相交,相遇的意思,從幾何學的角度看,就是幾何圖形的相互重疊。各種經驗材料中關於攖的感性認識都結晶到關於攖的科學概念的規定中去。墨子這個攖名是取之於幾何現象、物理現象中的攖之實,而不是先杜撰攖名之內涵,然後去正客觀之實。
“仳”,墨子指的是比較之比。在幾何學中可用相交重疊的方法來比較幾何形體的長度、大小,即用有以相攖的方法來仙。這種比較的結果就相當直觀。也可用不相交重疊的方法,例如用計算長度、麵積、體積的方法來比較幾何形體的長度、大小,即可用有不相攖的方法來解決。用相攖不相攖的辦法來比較,必須是有限物體才有意義。如果是無限物體,則無論是相攖還是不相攖都無法進行比較。
墨子說:“以名舉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墨子用名、辭、說三種思維形式來揭示論辯過程的思維程序。在論辯中,概念是最基本的,它反映了論證對象的特徵,概念是用詞項來表達的。概念的產生和存在,必須依附於詞語。判斷是斷定事物情況的思維形式,它是由語句來表達的,判斷的形成與存在要依附於語句。每一語句是由表達概念的詞項所構成的。推理是關於判斷前後關係的一種思維形式,它是由按一定文法關係聯結的語句集合表達的。墨子用名來表示概念或表達概念的詞項,用辭來表示判斷,用說來表示推理。墨子已認識到概念、判斷、推理是邏輯思維的基本形式。
墨子提出的名有兩重含義。名既是反映事物對象的概念,是思維活動的基本單位,又是表達概念的詞項,是思維內容的表述形式。墨子說:“以名舉實”,“舉,擬實也。” “告以之名,舉彼實也。故言也者,諸口能之,出諸名者也。名若畫虎也。言也謂,言由名致也。” “言,出舉也。” “所以謂,名也。所謂,實也。名實耦,合也。” 墨子首先肯定了概念——名是用來反映客觀事實的,是用語言形式來摹擬,抽象客觀事物的基本特徵。客觀事實也隻有藉助於概念,其本質才能被揭示出來,為人們所正確認識。概念必須和事實相符,達到“名實耦”,否則,這種概念——名就沒有舉實,而是“不可以知異”的“狂舉”,就是失實的“或名”,“或,過名也,說在實。” 其次,墨子認為,概念是用詞語形式表述,是可以用聲音來表達的,一種有組織的語言。詞語作為一種表徵形式,就可以通過文字或交談的途徑,成為思想交流的基本單位。墨子還強調了名和實不同的對應關係。例如,異名同實,“二名一實,重同也”。 狗和犬是異名反映同一實,所以,知狗就是知犬,殺狗就是殺犬。也會有同名異實,一個詞語反映了不同的實,“為麗不必麗,為暴不必暴,……為非以人,是不為非。若為夫勇,不為夫勇。” 附麗的不等於美麗,做惡的不一定暴露,被人強迫和自覺做壞事有區別,有人當戰士勇敢,當丈夫卻未必。所以,麗、暴、為非,夫都是同一個詞語反映了不同的實。墨子告誡,在思想交流中必須注意異名同實,同實異名的情況。詞語與概念對應的多樣性,說明不能用詞語來混淆概念的本質或差異。名作為詞語形式,大家都認同了。名作為概念內容,必須反映事物、對象的本質規定,使人們的思想和交流有真實的內容。例如畫虎,畫家把主觀意識中虎的形象表現在畫麵上。畫麵上的虎既表現了真實虎的內容,又作為一種虎的藝術形式為大家所接受。
墨子邏輯對概念——名的研究以“取實予名”為基本出發點,從內涵定義,外延定義分析了概念的存在及其相互關係。例如,“夢,臥而以為然也”, 就是從其內涵本質的規定上,反映了認識對象的存在狀態。“久,彌異時也。”就是從其外延範圍的規定上,說明了認識對象的存在界限。攻和誅其內涵規定不同,但有聯繫。馬和白馬其內涵規定有聯繫,但存在差異。下麵舉例子以進一步的說明:概念的內涵定義以揭示事物對象的本質特徵為主要內容,以舉實來正名。“中,同長也。” “中。心自是往相若也。” 墨子提出的“中”名,用幾何學的觀點看,就是對稱中心的概念,它反映了對稱幾何體中的某一點到各相應邊界的長度相等這一幾何特徵。如果某一點符合這一條件,那麽它就是對稱中心。圓是一種對稱的幾何體,圓心到圓周的長度(即半徑)處處相等,圓心就是對稱中心,即墨子所說的“中”名,“圓,一中同長也。” 墨子確定的中名、圓名,都是從本質上反映了客觀存在的幾何體的實際狀況。它們形成於對這些幾何體幾何特徵反覆觀測的實踐中,是以這些幾何體確實存在的這些幾何特徵為基礎的,即中名、圓名來之於中實、圓實。墨子提出的中名、圓名也從本質特點上反映了中實、圓實的幾何含義。
墨子不僅強調了內涵定義對正名、舉實的重要作用,而且也很重視從外延的角度對概念進行劃分,使概念表徵得更為明顯,這對正名、舉實同樣具有重要作用。例如,“名:達、類、私。” “物,達也。有實必待之名也命之。馬,類也。若實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於是實也。” 達名指一切事物,外延最大,類名是指具有某種屬性的這種事物,外延比達名小。私名是指個別存在的單獨事物,外延比類名小。又如“知:聞、說、親、名實、合、為。“ ”傳授之,聞也;方不,說也;身觀焉,親也;所以謂,名也;所謂,實也;名實耦,合也;誌行,為也。“ 墨子根據知識的來源,即從知識的外延將概念——知名作了劃分。由間接從他人得來的知識稱為聞知;由按邏輯推理得來的知識稱為說知;由親自用自己的各種感官得來的知識稱為親知;由隻從名謂稱呼得來的知識稱為名知;由從具體事物得來的知識稱為實知;由從名稱和事實相耦合得來的知識稱為合知;由從實踐得來的知識稱為為知。
客觀存在的事物或現象並不是孤立的,而是存在著有機的相互聯繫,因而作為以實為基礎,反映實的各種名也就作為邏輯認識之網上的一個紐結,彼此間產生了有機的聯繫。從單個孤立的概念到相互聯繫的概念。墨子關於“攖”、“仳”、“次”這3 個概念的形成就是一個例子。
“攖,相得也。” “攖。尺與尺不俱盡,端與端俱盡,尺與端或盡或不盡,堅白之攖相盡,體攖不相盡。” ……“仳,有以相攖,有不相攖也。” ……“次,無間而不相攖也。” ……這3 條經文都是按順序排列的。墨子先對幾何學(線與線,點與點,線與點,體與體)、物理學(物體的各種物質屬性)中各種攖的現象(有的相交,有的重合,有的同屬一個物體中的不同物理性質)的分析比較,對攖這個概念作了一個本質的規定:“攖,相得也。”相得就是相交,相遇的意思,從幾何學的角度看,就是幾何圖形的相互重疊。各種經驗材料中關於攖的感性認識都結晶到關於攖的科學概念的規定中去。墨子這個攖名是取之於幾何現象、物理現象中的攖之實,而不是先杜撰攖名之內涵,然後去正客觀之實。
“仳”,墨子指的是比較之比。在幾何學中可用相交重疊的方法來比較幾何形體的長度、大小,即用有以相攖的方法來仙。這種比較的結果就相當直觀。也可用不相交重疊的方法,例如用計算長度、麵積、體積的方法來比較幾何形體的長度、大小,即可用有不相攖的方法來解決。用相攖不相攖的辦法來比較,必須是有限物體才有意義。如果是無限物體,則無論是相攖還是不相攖都無法進行比較。